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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县城(襄河镇)
(一)城墙
明嘉靖三十六年(公元1557年),倭寇入犯盱眙、天长等地,全椒震动,为抗御外侮保护县治(县署),全椒知县顾逵于嘉靖三十八年动员民力修建土城,城表用块石护砌,当年竣工。
该城周长1500米,城内面积仅0.16平方公里,城墙高3.3米、宽3.3米(按规制高出民房五尺),上有驰道、雉堞,可容三人并行。城门有三,东“德威”(今积玉桥南端两侧),南“德明”(今县庐剧团门前),西“永济”(今南城队附近),各有重楼镇锁。此外,北面建有“瑞贤楼”一座(无门,今林管站东北角)。城墙由今浴室附近的“东门”沿襄河北行,经今林管站东北转西,经釜山北坡至“西门”(实际为西北门),转南至今制药厂门前,再行至“南门”、“东门”,为一周。因县治设于城内,市肆和主要街道、居民区均在城外,因之,全椒城俗有“街包城”之称。
明天启三年(公元1623年),又建北厢关于石浒桥(城西两里处),楼名“迎恩”,门称“永宁”,与城隔河而为犄角。崇祯九年(公元1636年),县令方允昌为抵抗张献忠等部的农民起义军,于城外增建敌楼12座,散布于市石桥、钮家巷口、州门桥东,东城门口、东门街口、南城门口、五通巷、宝林桥、小南门、西城门口、古儒学巷等地。清咸丰八年(公元1858年)太平军攻城,“迎恩楼”和敌楼均毁于兵火。同治年间,于河湾等地建置砖窑(后称老窑),焙烧城砖(长30厘米,宽15厘米,厚7.0厘米,今釜山北坡仍埋有断砖)重新垒砌砖城。清末民初,城砖渐为饥民折卖,抗日战争中,日军修筑碉堡,将城墙全部拆毁。建国后旧城改造,拆除了剩余的旧城门,土城墙经多年风化,已为平地。
(二)街道
明代以前县城街道无考,据明·泰昌元年《全椒县志》记载。当时城内有新街,半边河街、太原坊大街、东门大街、十字街、丁字大街、焦家巷大街、河湾大街和黄家巷、义井巷、三元宫巷、白鹤观巷、蒋家巷、吴家巷、仓巷、晏公庙巷、古城巷、旧儒学巷、司马里巷、碾房巷、五通巷、放生池巷、京家巷等主要街巷。至民国九年(公元1920年),城内街道有城内街、南门大街、大南门街、丁字街、后街、凤凰桥街、小桥湾街、西门街、半边河街、袁家湾街、东门大街、河湾街、学前新街,街道起迄点,旧志均有记载(见民国九年《全椒县志》)。
建国前,城内主要街道为石条街,路中采用横石,两侧直石铺砌,横石下为阴沟,石上有往来车辙两道,街宽2~3米,最宽的南门大街(今新华路)也仅四米左右,城内街道全长六、七千米。
民国年间,城内实际上没有增添一尺街道,仅于民国二十年乘修筑滁全公路之机将大南门至太平桥路段的石板打碎,改为砂石路面并拓宽为四米,以便汽车通行。建国以后,市政建设逐步走向正轨。1950年9月,首次整修了小南门口至水巷子、红栏桥至太平桥、积玉桥至全椒中学,以及南门大街、古城巷、碾坊巷、儒学巷等街巷。1955年10月筹款3500元再次整修了碾坊巷、金家巷,并将原来仅宽两米的金家巷拓宽至六米,改为砂石路面。1956年,整修新华路路面700米,同时,修成荷花塘环塘道路路基。1958年,修成县中心区至马窑工业区砂石路两公里左右。1964年,由于合浦公路原城内地段(由城东至太平桥、红栏桥、新桥、大官塘、汽车站)路况复杂,屡出交通事故,于当年改道,建成由城东经襄河大闸直插县汽车站的公路一条,改变了城内街道雨天污泥四溅、睛天灰尘蔽空,人畜相危的落后状况。
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县城开始进行大规模的市政建设。1969年将八一路、新华西路、宝林路的街道石板全数打碎,改建为砂石路。1970年,将新华路两侧300余间民房全数拆除,加宽路面为13米(连人行道为20~23米),至此,基本建成了以新华路为主干的城内道路网。由于砂石路灰尘大,1973、1974年,结合浦合公路油路建设,将新华路、丁字街至美洲酒馆(今寄售商店)、菜市至棉织厂(今南城路),八一路、党校至体育场、体育场至浦合路叉道口等路段全部铺设沥青层。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又续铺了美洲酒馆至轻工机具厂,卫生防疫站至制药硬厂,红栏桥至太平桥三段沥青路面。
1983年起,城建部门开始兴建环清路和襄水路。1984年,襄水路财政大楼至新粮站大门路段铺上了沥青层。1985年,环清路也被铺成水泥路。
1984年底统计,全城有街道19条,全长15.61公里,总建筑面积153645平方米。其中柏油路长5770米、建筑面积85145平方米,渣油路长5310米、建筑面积37475平方米,碎石路长4525米、建筑面积31025平方米。
县城街道两侧历代都是政治、经济、文化建筑物的集中地带,明·泰昌元年《全椒县志》和民国九年《全椒县志》对此都有较详细的记载。民国九年以后至1949年元月25日以前,城内各主要街道两侧的机关、团体、商号、货栈有:
东门大街(由北至南)
县司法处、县警察局、县税捐征收处、古城镇镇民代表大会办事处、张再兴茶庄、玩月轩茶馆、余顺兴茶馆、古城茶社、赵复兴南货店、黄复隆南货店、王泰南货店、吴开贵米行、宋炳文米行、马长春中药店、金家宰坊。
袁家湾大街(由东至西)
监狱、县教育会、正气新闻社、财政部直接税局全椒分局、中央统计局全椒县调查室、马益兴布号、沈中和南货店(含酱园)、狄恒丰布号、栾恒兴布号、张森泰布号、黄裕康药号、张森源米行、林正和米号、周锦泰油坊、汇中茶社、夏守余照像馆、襟襄楼茶社、莫闲居茶社、汤恒春中药号、益泰兴米行、吴协泰南货店、邱源盛布号、邱源盛南货店、四季春酒馆、俞仙洲书店、万全泰布号、夫妻医院、冠午诊所、张夏卿诊所、盛云记米行、冯以耕犁坊、柳家染坊、沈家染坊。
新街(由东至西)
县汽车站、县立中学校、县立古城小学校、国光楼、笔峰报社、县干训联络站、三青团全椒分团部、县地方行政干部训练所、古城镇镇公所、古城仓库。
南大门街(由北至南)
县立凤凰小学校、县自卫总队部、县田赋粮食管理处、县妇女会、县参议会、县国民党党部、县“戡乱”委员会、县仓管委会、县民众教育馆、县公学款产管委会、县文化运动委员会、县青年运动委员会、县妇女运动委员会、县卫生院、县救济院、全椒导报社、县无线电台、县邮政局、庐州会馆、基督教堂、同裕钱庄、聚源钱庄、金复茂东号、七八九酒馆、江恒茂布号,储燮庭诊所、镜秋照相馆、中西药店、林益兴客栈、宜宾旅馆。
城内街(由东至西)
县文献委员会、县银行、县财务委员会、全椒旬刊社。
西门大街(由东至西)
凤凰镇镇公所(1947年,古城、凤凰两镇合并为襄河镇时,公所裁撤)、凤凰镇民代表大会办事处、江恒大布店、孙家布店、鲁栋庭布店、恒生春中药店、元生米行、谢元茂裱画店、王永和中药店、何庆兴书店、汪家茶叶店、叶家茶馆、董家茶馆、金复茂西号、美洲酒馆、醒园酒馆、天成布号、邢仲安诊所。
小桥湾街(由东至西)
县商会、县立第三小学校、江家木行、杨丽生油坊、王兴传米行、大生米行、陈祖禹米行。
后街(由北向南)
县总工会、县度量衡检定所、清真寺、小白菜酒馆、童家清真饭馆。
儒学巷
县农会
河湾街(由东至西)
县农业推广所、张家米行、沈家米行。
半边河街(由北至南)
马家木器店、吴家木器店。
建国以后,市政建设逐年发展,迄至1970年,城内机关、团体、学校、商店和其他企事业单位分布区域相对稳定,1984年基本形成了政治、经济、文化区。全城以新华路十字街口为中心,路口由商业局、百货公司、襄河饭店、新华书店四座楼房构成全城唯一的“四牌楼”。四向街道宽阔平坦,两旁建筑鳞次栉比,路树林荫,部门、行业、机关、商店众多,为市区最繁华的地区。道路两侧有县委、县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另外还有县人民银行、建设银行、五金交电化工公司以及百货、烟酒、食品、糕点、土产、日杂、生资、服装、皮革制品商店;理发、浴室、照像、旅馆、饭店;还有文化馆、图书馆、实验小学、全椒电影院、邮电局等,从而形成全城乃至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管理及服务中心。

城内其它街道目前布局仍不够合理,平房中间有楼房,居民区间有工厂、商店、机关,各机关、企业分布如下:
太平路两侧驻有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为全县政法机关集中地区;
北城路西红栏桥一侧,有农贸交易市场,原市面狭窄,且为交通要道,1981年由县政府拨款万余元护治襄河南坡,拓宽路面,市场较为开阔;
儒林路中段有糖酒公司、烟草公司、调味品公司,为全县商品批发中心;
环清路中段有全县最高学府—全椒中学,位于校门东侧的奎光楼为县文物重点保护建筑;
健康路北端东侧有物资局办公楼、仓库、门市部,是县计划、物资部门集中区,路南为中心农贸市场、体育场,与襄水路衔接处为南屏影剧院,现为全城文化、体育和大型集会的主要场所;
新华东路中段与襄水路之间有襄河粮站、县米厂、县油厂等,为县城及城郊乡社粮油加工、贮存、销售中心,新华中路北端釜山至南城路西端沿河一带,建有县委、县政府及其他十余个机关单位的干部职工宿舍;
建设路(合浦路)两侧,有县石油公司、公路管理站、汽车站、县政府招待所、百货二店、汽车六队、搬运公司、交通局、县汽车大修车间,县医院、消防中队、棉织厂、船厂、航管站、水运公司、襄河大闸、城东区委会、磷肥厂、城东中学、城东变电所;
宝林路段有印刷厂、工艺美术厂、(百货、烟酒、土产)商店、团结饭店、清真饭店、五金铁业加工门市部,还有一些街道办手工厂等,是城西南主要街区,两侧门面多为营业店铺,比较繁华;
宝林西路有襄河中学、前进小学、轻工机具厂、砂石厂,宝林南路段南门路片有畜牧兽医站、气象局、气象站、水利局、林业局等;
新南路两侧为工厂区,有柴油机厂铸工车间、轧花厂、药械厂、油厂、玩具厂、水泥厂、化肥厂、制革厂;
建设西路两侧多为新建单位,有襄浦衬衫厂、二轻工业供销公司、家具厂、鞋厂、水泥构件厂、水利工程队;
万寿路(为规划路名)两侧有县农具厂、农机研究所、五交化仓库、供电局、民政局、教师进修学校。
(三)房屋
建国前,城内大型公用房屋建筑仅有明清以来修建的县厅、主簿厅、典史厅、学宫、书院、庙观。民国年间,城建部门只在今保健站附近增建过一座西式砖木结构小楼,即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建成的财委会大楼(两层),于抗日战争期间被日机炸毁。
私人房屋,建国前除正街两侧房屋为砖瓦结构外,后街房屋60%为茅草房。清代城内较大的私家房屋建筑著名的有吴鼒居宅、何迪华居宅、吴国对探花第、薛春黎居宅、王家楼、赵家楼,民国年间修建的有寡妇楼、襟襄楼、走马楼(今儒林路邱家巷)。置有花木山石的有南园(房主汪佩丞,今政府招待所址)、西园(房主江润生,今襄河中学宿舍)、东园(房主路德林、今儒林路中段)。此外,较大的商号店宅,南门大街有金家酱园(三间七进十二厢)、江寿富京广布店(三间四进六厢)、江益斋京广布店(三间四进六厢)、同裕钱庄(三间四进)、聚源钱庄(三间四进),袁家湾大街有马瀛洲京广布店(三间五进八厢)、马瀛洲土膏店并酒馆(五间三进四厢)、陈丽昆米店(五间三进四厢)、栾海洲布店(三间四进六厢)、费国柱药店并米店(三间四进六厢)等。
建国以后,由于街道过窄,经多次拓宽,原有正街砖瓦结构民房除今儒林路和宝林南路尚存外,其余大都拆除。1958年和1970年前后,工业部门先后在南屏山和城内中心地区兴建了一批厂房。1972年开始,城内各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又陆续在新华路、新华东西路、太平路、襄水路、南屏大道等地兴建了一批2~4层的楼房。同时,城建部门和机关、工厂还陆续在釜山、南城队等地兴建了35栋、8000余平方米的宿舍。此外,1984年8月开始,用了一年时间在北极阁建起了吴敬梓纪念馆。
1949年至1985年底,城内共完成较大的公用建筑超百顷,总建筑面积约75000余平方米,总投资额约550万元。其中商业服务项目14个,约15210平方米;文教卫生设施项目13个,约13390平方米;机关办公项目38个,约26506平方米;住宅建设项目23个,约2万平方米。与此同时,居民私房不断改善,1971年至1984年,约有1000余户居民翻新了房屋3万余平方米,其中20余户居民修建了私人楼房。1985年底,健康路两侧建成饮食专业户楼房三栋、100间。县城房屋总面积1949年为56223.7平方米,1985年为680196.3平方米。
附:典型房屋建筑简介
1.县厅(县署、县衙)
旧县志记载,东汉建武年间,县令刘平始于城内设置县署,迄至宋绍兴年间,县署具体地址及规模无考。宋绍兴初年,县令黄师忠结茅屋为县署。隆兴二年(公元1164年),县署毁于兵火,乾道三年(公元1167年)重新修复。淳熙二年(公元1175年),县令张处厚迁县署于釜山(今县委机关职工宿舍、林管站一带),建屋三楹。淳熙十年至嘉泰四年(公元1204年),历任县令均有所增建。元末,县署再次毁于兵火。
洪武十四年(公元1381年),知县胡仁贵建县署于旧基。正统八年(公元1443年),知县留衢建后堂。十三年知县陈颙建正堂,为砖木结构。整个建筑群包括正堂、幕司、仪门、六房、神祠、库藏、阶墀、垣壁八部分。成化年间,知县张碧重加修建。弘治中,知县徐华更立规制,中为“亲民堂”、后为“清白堂”,附属建筑有西库、赞政所、龙亭库、六曹卷房、露台、仪门、福德祠、寅宾馆、谯楼、旌善亭等。嘉靖后,历任县今除修葺外,另增建了草亭、翼日亭、问月轩。
康熙九年(公元1670年),知县蓝学鉴因地震重修鼓楼照壁、清白堂、申明亭。咸丰八年(公元1858年)三月,太平天国李秀成部攻占全椒城,清军顽抗,县公廨全部毁于兵火。太平军进城后,将县署西数十步一所民房作为治所,并拆毁富室第宅重新增建,太平军退走后,该署随之成为清县治所。光绪四年(公元1878年),知县朱根仁于大堂西建楼三楹。该治所位于今防疫站址,五进五开间、平房,每进之间建有廊庑,后进为县令住宅,并有一个花园,大门“八”字形。民国年间,县政府沿用,二十七年(公元1938年)日军首次退出县城后,日机轰炸,该建筑无存(县府被迫迁至基督堂,今机关幼儿园处)。
2.学宫(孔庙)
旧学宫原在金家巷,明正德七年(公元1512年)迁至襄河北岸今址。整个建筑群以棂星门、大成门、大成殿,明伦堂,崇圣殿为中轴线,座北朝南。主建筑大成殿矗立于轴线中央,殿前是丹墀,丹墀东西南三面有石雕栏杆。大成门及大成殿衔接部为东、西两庑,各九间房屋。大成门左右两侧为名宦乡贤、文昌福德祠。棂星门前,中为“圣域宏开”坊,再前为占地30亩的儒学滩广场。广场左为“德参天地”坊,右为“道冠古今”坊。大成殿后左右各有厢房六间,为“进德”、“修业”两斋,教谕、训导署26间。另有神厨、号房、神库、二馔堂、学仓、宰牲所、射圃亭、观澜亭、敬一亭等附属建筑。崇圣祠为两重式建筑。隆庆六年(公元1572年),县令严汝麟建尊经阁一座于学宫左侧,成了学宫建筑群的主要组成部分。该阁雕梁画栋、层楼巍峨,襄河环绕于前,东西“涌金”、“积玉”两桥如飞虹跃过襄水,可谓人文和自然景观的较好统一,形成全椒著名的风景区。
民国年间,学宫冷落,教谕、训导署及明伦堂、崇圣殿被改为“女子小学”和“第一小学校”。日军侵占县城后,将学宫作为其“本部”(县最高日军机关),建筑遭受破坏。建国后因基本建设的需要,学宫建筑被陆续拆除,1981年仅存明伦堂(作为专卖公司仓库)、大成门房屋(全椒中学占用)。1984年两处建筑也被拆除,整个建筑群仅剩下尊经阁(今名国光楼),1983年经过修葺,青墙黑瓦、朱紫柱栏焕然一新。
3.望阳书院
建于明泰昌元年(公元1620年),乾隆年间改名为襄水书院,民国年间改为县立中学校。
书院主体建筑为五大间,间宽六米,长十米,两层楼、柱一抱、九架梁、砖瓦结构、平檐、屋脊有“飞翅”,木制楼板(作中学校时,上为图书室、实验室,下为办公室和礼堂),东西各有平房若干间,现已拆盖校舍。望阳书院的地址在今全椒中学内。
4.城隍庙、宝林寺
城内历史上规模稍大的寺院、道观有宝林寺、锡胤庵,圆通庵、西圣庵、关王庙、城隍庙、大王庙、晏公庙、都土地庙、五显庙、三元宫、文昌宫、碧霞行宫、清源宫、南岳行宫、真武观、白鹤观、清真寺等。这些庙观一般都有正殿、配殿和廊庑,另有两、三楹附属建筑。民国年间尚存较大规模的寺庙有城隍庙和宝林寺。
城隍庙建筑位于今保健站附近,包括城隍庙、关帝庙和关岳庙。城隍庙建于明成化年间,最初建礼殿三楹,另有寝堂、廊庑、仪门。民国年间,仍有三间大殿及重楼,楼和两庑作为第一国民学校,后为区署和警察局。抗日战争中被日军飞机炸毁一部,剩余部分建国后拆建了县保健站。
宝林寺建筑群包括宝林寺、锡胤庙(又名观音阁),位于宝林桥西。宝林寺创于唐贞观七年(公元633年),明洪武、清顺治年间两次重建。清初,该建筑包括藏经楼、大殿和禅堂。咸丰八年(公元1858年),太平军攻城,清军顽抗,宝林寺、观音阁、藏经阁均毁于兵火。同治初年,建观音阁前殿。光绪二年(公元1876年),重修宝林寺,并增建观音阁后殿及寮房。抗日战争中,宝林寺、观音阁被日军拆毁,战后由僧人募捐重建。建国后,宝林寺与观音阁各存若干间,现为基督教徒活动场所。
5.探花第
吴敬梓故居,为吴敬梓曾祖父吴国对所建,位于襄河北岸,是以“遗园”、“探花第”、“赐书楼”为主体的府第,咸丰八年毁于兵火。
6.北极阁
北极阁位于今吴敬梓纪念馆址,清康熙年间,由吴敬梓的叔祖父吴勖倡修,“南与笔峰(尖)相望,雕甍画栋,秀出林表”,咸丰八年(公元1858年)毁于兵火后,其遗址仍高丈余,宽数丈,皆巨砖甃成。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大旱,饥民拆砖易食,遗址荡然无存。
7.达园(吴家花园)
达园为清代著名的骈文家吴鼒晚年退闲之所,入口在今任家巷口,后抵襄河,西达宝林桥,东至今酒厂附近。园内景致及建筑有竹平安馆、绿野屋、登白萍舫、白云红日水边楼,春草闲房、小白鹭洲、秋水廊、悦柏亭、桂柯在水一方亭、待鹤径诸胜,咸丰八年毁于兵火。
8.何迪华住宅
何迪华住宅位于今县公安局址,光绪十五年(公元1889年),何迪华署理徐州总兵后,在县城东门,费时三年,按“总兵房屋图”兴建这所府第,名震当时。该住宅五进至后,卷檐式、11架梁、柱一抱、封火墙,结构式样紧凑美观,今已拆建为职工宿舍,尚存数间。
9.薛春黎住宅
薛春黎住宅即今县委机关食堂和机关幼儿园址,五进至后,三开间,另有厢房和花园,九架梁,柱直径7~8寸,“前卷后拖”,别具一格。建国后绝大多数拆去,尚余数间。
10.襟襄楼
襟襄楼座落于半边河街,襄河东岸,建于民国三年,砖木结构,上下两层,该建筑为县城有名的茶馆。当时,第一、二进接待茶客(厢房为雅座);第三进住家会客;第四进楼房,可对河品,为文人雅士登临之所;现第一进尚存。
11.南屏影剧院
南屏影剧院座落于襄水路中段,占地1万多平方米,由全椒建筑工程公司承建,该公司助理工程师章家骅设计。该建筑于1976年动工,1979年竣工时因电路起火,除墙体、楼座、铁件尚存外,其余皆被焚毁。后经建筑工人昼夜施工修复,次年正式落成,现为城内文化活动和集会的主要场所。
该剧院放映楼为三层,高13.6米。门厅高5.5米,深8.5米,明敞开阔。观众厅总长28米,地面距天花高12米,跨度22米(系县内目前建筑物中跨度最大的),有观众席1400个。舞台纵深10.5米,台口宽12米,能适宜宽银幕影片放映和中型文艺团体演出。
该剧院外部结构大方,立面简洁,中部“南屏影剧院”五个红色立体行书,出白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席舒同之手。剧院内部,地面为水磨石地平,天花为乳色塑料多孔吸音板,天花中心嵌有大型红色塑料五角星,四周镶有黄色葵花灯,尤如葵花向阳。天花其余部位还对称地缀有乳白色有机玻璃罩灯数只,颇似群星拱月。
该剧院平面布局,前为广场,后为办公楼,并利用后山坡的地势在山坡与舞台楼座之间架起一座天桥,为工作人员的往来提供了方便。剧院外左侧有供演职员下榻的宿舍,右侧厕所一座。门前广场左右侧还建有小吃部、小卖部、停车场等服务性设施。
12.县商业综合大楼
县商业综合大楼座落于合浦路边,新华路主干道南端,全椒县建筑工程公司技术人员伍友桂设计,先后由马厂建筑工程处和全椒建筑工程公司承建,1976年动工,1981年竣工交付使用。
该建筑主楼五层,高19.5米,附楼三至四层,总建筑面积3700平方米,现为全县较大的建筑物之一。该建筑采用框架、半框架结构和大面积割断式平面布局,进深大,适合商业经营特点。该建筑立面新颖,有方凹形阳台和三角凹形阳台,楼顶边缘部微翘,增强了美感。
13.工农兵浴室
工农兵浴室位于积玉桥南端,楼高三至四层,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由滁县地区商业局设计,全椒建筑公司承建,1974年动工,1976年落成。
该建筑临街立面有砖砌半圆柱六根,直平楼顶,犹如该建筑的“骨骼”,并用油漆饰以天蓝色大理石花纹,色彩明快。室内有男女浴部,池浴、盆浴、淋浴兼备。底楼男浴室可设座位320张,二楼女室可设浴盆50张。
14.全椒县汽车站
全椒县汽车站位于合浦路东侧,后依葱郁的南屏山,占地8000余平方米,竣工时建筑规模在本省县级车站中处于领先地位。该建筑主楼四层、副楼三层,由滁县地区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设计并施工,1974年动工,1976年交付使用。
该站房售票厅入口有砖砌方形门柱四根,贴以朱血色大理石。门厅及候车厅为水磨石地坪。候车厅屋架、车场雨篷悬壁,均采用大型水泥构件。站房主体建筑为候车厅,厅高八米、宽15米,建筑面积600平方米,且门窗高大,采光通风良好。停车雨篷紧连候车厅,总面积330平方米,可停大型客车七辆。
此外站内还建有辅助设施,中央是占地4000平方米的混凝土地坪停车场。候车厅后有男女厕所。停车场西侧是三层办公楼、“一”字形廊式月台和零担货房。整个楼房和候车厅的建筑面积为1741平方米。
15.吴敬梓纪念馆
吴敬梓纪念馆位于北极阁原吴氏故居附近,占地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耗资100万元,为古典庑殿式建筑。该工程于1984年10月经中央、省、地各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扬州古典园林建设公司施工,1985年11月30日竣工,历时一年。
该建筑仿照明、清风格,以门厅、过厅,正厅为中轴线对称布局,并用廊庑衔接。第三级平台和过厅分别建有汉白玉栏杆,正厅、两庑和回廊各施以生漆木雕工艺,花卉栩栩如生。该建筑为县内建国后建成的规模最大的古典式建筑:三厅雄伟,翘角飞檐,两庑玲珑,雕梁画栋,既有南方园林之秀,又有北方古建筑之雄。
附一:1985年全椒县城房屋结构情况表

附二:全椒县城房屋建成年份情况表

(四)照明
光绪二十五年(公元1899年)之前,城内居民主要以素油(植物油)灯照明。光绪二十五年后,城内相继开办了元浮、福隆、心城、永康四家“五洋”公司,出售洋油(煤油),自此,城内渐以煤油灯照明(辅之蜡烛)。
1950年,建全米电厂开办供电业务,该厂及半边河、袁家湾、红栏桥、积玉桥、南门大街、凤凰街、小桥湾一带的机关和街道始用白炽灯照明。1958年,照明电路延伸至太平桥、后街和金家巷等地。由于当时是柴油机发电,灯光昏暗,多数居民仍使用煤油灯。1965年高压线路架通后,城内才普遍用上电灯。六十年代后期,全城3773户居民住房全部通电。
路灯设置最早为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当时的县国民政府建设局在南门大街及其它一些主街、巷口装置煤油风灯,由更夫按时点燃,直至建国初。1950年建全米电厂发电后,先后在儒林路、新华路、凤凰街、小桥湾、太平路等街侧安装了木杆简易路灯、白炽灯泡,杆高9~10米、灯距50~70米。迄至1965年,城内有简易路灯50余杆。1966年,县基本建设局对城内宝林、儒林、太平、新华等主干道照明线路进行了改造,灯柱全部更换为高12~15米的水泥杆,灯距也调整为30~100米。年底,全城路灯照明线路达四公里左右。1980年,县城中心区通往南屏山工业区近1.5公里的新南路装置了路灯。1983年,襄水路和南屏大道也装上了路灯;至此,城内照明线路全长为6580米,路灯74盏,年用电量4万度左右。
1985年全椒县城房屋用途情况表

附四:1984年全椒县城较大建筑物统计表

1983年,在新华路、襄水路、南屏大道上安装了长臂式水银灯,改变了原白炽灯灯光昏暗的状况。据统计资料,1971年全城照明用电为71.5万度,1984年为525.6万度。
(五)供水
全椒县城历史上使用天然水(河水、井水),县城地下水位1.5~2米,且有襄河环绕,为居民生活用水提供了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
建国前,城内仅宝林桥、金家巷、红栏桥等少数地段建有简易码头供居民洗衣浆裳、淘米洗菜,很难满足全城居民用水需要。1956年,城建部门在新桥、仙鹤街、环清池浴室三地;七十年代又在大石桥、县委机关宿舍等地建起了用水码头。迄至1982年,共在襄河沿岸兴建和扩建了公共码头14座,公用水井27口(新掘十口),基本解决了居民用水问题。
然而,襄河属季节性河流,旱季经常气涸。六十年代初,建成了襄河大闸和黄栗树水库,可调节闸上水位,基本保证了居民的常年供水。七十年代,县城工业初具规模,襄河两岸建有酒厂、制药厂、柴油机厂、酱醋厂、电镀厂、棉织厂、轧花厂、制革厂、化肥厂等十余家工厂,工业废水的排放,造成河水污染严重,连地下水质都相应变差,不宜食用。为改变这种状况,1980年县政府决定兴建自来水厂一座,当年动工,1982年底主体工程全部竣工;并对城内部分单位供水。迄至1984年底,全县共敷设供水管道29公里,其中外管道17公里。当年,该厂日供水量为1189吨,年供水43.38万吨,产值5.2万元,全县40%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50%的居民都用上了自来水。
全椒自来水厂厂址(包括二级泵房)座落在笔峰路西侧南屏山腰,一级泵房设在白汪桥西襄河南岸。常年水源为白汪桥西襄河水域,干旱年份,则由赵店水库、黄栗树水库放水补充。该厂总造价80余万元,日供水能力为2500吨。
目前,仍有一部分工厂企业使用襄河河水和地下水,县政府正在研究措施,解决河水污染问题。
(六)绿化
建国前,城内绿色覆盖面极小,大都为庭院花木,有史料记载的大范围植树活动仅有两次:一是清光绪十五年(公元1889年)由县令朱寿祥主持,在城内隙地栽种湖桑4000株;二是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修筑滁全公路时,在县立中学校前襄水边和釜山、南屏山上种植了一些柳树和刺槐(同时在县立中学校前沿河设置水泥坐凳,取名“襄滨公园”)。
建国后,县人民政府尤为重视街道绿化工作。1955年,金家巷街道被拓宽后,即在街道两旁栽种了数十株法国梧桐。1956年,又在合浦公路穿城段街道两侧栽种了白杨(1980年被更新为法国梧桐)。1970年,改造新华路、新华东西路后,又在街道两旁种植了法国梧桐,株距两米。目前,树木已经交盖,夏季来临,一片浓荫。
除街道绿化外,建国后城内绿化的另一个重点是南屏山。建国初,南屏山荒地为2400亩,自1950年起,除林业工人专职营林外,县直机关和学校团体人员在多数年份的冬春季节,都要上山植树。1950年至1955年六年间,即在南屏山上种植了柏、槐树苗3万株。1965年,林业工人在南屏山上营造了258亩元竹、毛竹、桑、桃。次年统计,建国后十七年间已在南屏山植树造林1567亩。1979年,林业工人又在南屏山栽种了大面积水杉。迄至1984年,南屏山全部绿化,为城区增添了大面积的绿色环境。
八十年代起,中央提倡“环境美”,城内部分党政机关和工厂、学校增添了花草、树木、假山,较好的有县政府、县计委、县医院、化肥厂、柴油机厂、襄河小学和全椒中学。
(七)下水道
1984年,县城共有主下水道11条,全长7856米,90%是1968年至1972年四年间修建。
1968年以前,全城仅有两条砖砌下水道,即老城(今八一路)下水道和西门小桥湾下水道;此外,街道两侧用平砖彻成深15~20公分、宽20~30公分的明沟(又称“阴沟”),用以排泄生活污水。二十年代中后期,由于军阀混战,下水道淤塞,曾于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前后,由县国民政府建设局出面大修一次。1949年元月全椒解放,至六十年代中期,又多次对城内下水道进行整修:1950年9月整修小南门至水巷子,大南门口至丁字街口,西门口至小桥湾以及袁家湾、后街、凤凰街的下水道和阴沟;1956年整修凤凰街,南城街,古城巷阴沟800米;1957年5月,整修了全城下水道及阴沟,总长2345米。
1964年前后,城内架设路灯、电话杆线,因街道狭窄,杆柱全部栽入街道两侧的阴沟中;为此全城7800米下水道、沟有近3000米被污泥堵塞,沟墙倒塌。雨季来临,荷花塘水裹着阴沟污水涌入街心,天气一晴,臭气熏人。为了保障居民的卫生和健康,当年,县人民委员会拨款2万元购置了一批直径为100公分的下水涵管准备兴建城内下水道,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工程被迫推迟。1968年开始兴建城内下水道,下半年动工,次年底竣工。当时共建下水道四条:
(1)县委机关后门——搬运站三叉路磅房下水道
该道为县城下水总道,因当时提出防“原子”(武器),特将该水道用块石垒砌,宽高各两米、长400余米;
(2)县委机关后门——搬运公司——荷花塘下水道
该下水道连接县医院、县招待所、汽车站、丁字街口等处;
(3)县委机关后门——丁字街口——积玉桥下水道
该道由丁字街口、新华路口两处分别“T”接清真饭店、老棉织厂、襄河粮站、南城街等处(此为二级下水道);
(4)前进小学——小桥湾下水道。
(除县委机关至三叉路磅房总道为石砌外,其余均为水泥涵管敷设)
1971年至1972年,城建部门又续修了儒林路和太平路下水道两条。
为了保证县城数万人口的生活用水和工厂污水的排放,1969年县政府组织人力用块石垒砌了自襄河粮站至襄河大闸的明沟一条,以衔接县城下水总道。这条明沟较好地保证了全城自然降水、生产生活用水的定向流动和集中治理,改善了县城的环境,为七十年代中后期和八十年代初期的县城改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984年全椒县城市政建设、公共福利设施情况统计表

城内旧建筑物考

(八)卫生设施
建国前县城仅有简易公共厕所五座,分散在红栏桥、宝林桥、白汪桥、夫子庙、古城巷口,为土墙、圆坑、露天式。1950年9月,县城市建设委员会筹备会后,除改建了原有厕所外,又于荷花塘、吴家花园、泰山巷尾、县政府、拖板桥等七处增建了简易厕所。六十年代后期,城内厕所基本上改为有房顶的简易搭盖。1984年统计,全城共有砖混结构公共厕所12座(不含机关厕所)。
1949年以前,城内只有正街和要道口设有少数垃圾箱,卫生条件极差。1950年,城内一次增添垃圾箱16个、手推式垃圾车十部,卫生条件有所改善。1984年底,全城共有垃圾箱37个。
全椒城的环境卫生历来由襄河镇人民政府分管,设立环境卫生队。八十年代,共配有清洁工六名,简易洒水车和拖拉机各一台,年清除生活和建筑垃圾2.5万余吨;并根据空气灰尘比重,不定期洒水除尘。
二、古河镇
古河镇抗日战争以前有木结构砖瓦小楼十余座,平房四、五百间,一条东西正街,宽4~5米,与南、北巷垂直衔接形成“T”型条石街道。民国二十八年(公元1939年),日本侵略军闯进古河,一次烧毁房屋300余间,后日机多次轰炸,大部分建筑物毁于战火。建国初,该镇仅剩有一家门面不大的南百杂货商店、两家私人饭馆和两座破旧小楼,幸存的旧式砖瓦结构房屋不足40余间。
建国后,古河镇得到了复兴和发展。1955年合浦公路通车,该镇更成了近百里范围内较大的水旱码头。交通和商业贸易的繁荣,反过来刺激了市政建设。1959年乘修建古西公路之机,拓宽了古河大街,昔日狭窄的南、北巷也被改建成街道。1978年,又在古河大街铺设了柏油表处层。1984年,该镇根据小城镇建设规划,动工辟建南起古河大桥、北抵古河小学的南北大街。迄至1984年底,全镇共有街道四条:古河大街,东抵古河供电站,西抵古河浴室,长490米,宽13~15.3米,柏油路面;南大街,南抵古河大桥桥头,北抵古河大街,长426米,宽20米,土路面;正在辟建的北大街,南抵古河大街,北抵古河小学东侧,长502米,宽20米,土路面;南北巷街,南抵镇蔬菜队,北抵古河小学,长300米,宽5~6米,砂石路面。
1984年,全镇总建筑面积为43000平方米,其中砖瓦平房9000平方米,两层以上楼房34000平方米。建国前遗留下来的简陋民房,均于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被陆续拆除改造。
1958年以前,古河镇用煤油、蜡烛照明。1958年至1972年镇内采用柴油机发电,供主要机关、商店照明;并在古河大街架设照明线路一条,装有数杆简易路灯。1973年,高压线架通,居民陆续使用电灯照明。1981年,镇内主要街道装上了水泥杆型路灯。
1964年起,镇内先后修建了两条浆砌块石下水道,古河大街下水道长160米、宽60厘米;南大街下水道长231米、宽80厘米。建国后,镇内曾多次开展绿化活动,在古河大街两侧栽种了法国梧桐,现长势良好,部分路段已经成荫。
三、集镇乡村
因政治、经济、地理方面的种种原因,境内历史上陆续形成了一些乡村集镇。

建国前县内较大的集镇有程家市、赤镇埠、大马厂、管家坝、石沛桥、界首街、陈家浅、周家岗、章辉集,市政建设极为落后。每镇一般仅有一条东西向的石板“扁担”街(或称“一”字街),南北窄、东西长。建筑物矮小,多为草舍。规模稍大一些的建筑是庙宇、祠堂和官僚地主的私家宅院;如赤镇的“千人会”、古河的“大王庙”等寺庙,界首陈金成、马厂余德霑、古河杨石云等人的私家住宅。
建国以后,县内对旧有集镇不断改造更新,随着政治经济的需要,另辟建了一批新兴的乡村集镇。1984年底,全县共有乡村集镇35个,其中较大的有周岗、石沛、界首、陈浅、武岗、程家市、赤镇、二郎、小集、东王、马厂、复兴、西王、管坝、章辉、大墅。五、六十年代,乘兴建公路之便,大多数集镇修建了砂石结构新街道。七十年代,少数集镇还出现了柏油街道,石板街道为之绝迹。随着各项事业的发展,建国35年来,乡村集镇陆续兴建了一批公用建筑。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1983年底,全县乡村集镇共建砖瓦结构房屋约14.6万平方米、总造价1000余万元;其中基层供销社建房4.5万平方米、食品部门建房1.6万平方米、粮食部门建房约2.7万平方米、教育部门建房约5万平方米、卫生部门建房为0.8万平方米。此外,全县35个集镇共建有电影院、剧场、礼堂27座;其中马厂、小集、石溪、白酒、广平、赤镇、古河、二郎规模较大,座位均在700个以上。
建国前,县内乡村极为贫穷,农民住房大多是草屋,山区茅草,圩区稻草。建国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生活条件有了很大改善,七十年代农村开始出现了建国后第一批农民自建的砖瓦房屋,装上了电灯。但由于无规划,房屋布局比较零乱,采光等方面较差。七十年代末县城建部门在小集等地村庄试验性地建造了一些新型农房(一般是两层小楼连接四间平房,后接“拖屋”)销售给农民,在农房建设科学性引导方面起到了很好作用。八十年代农村建房必须要按照乡政府的统一规划,这样,既保证了农房的整齐,也节省了土地。1984年底统计,已经盖起了砖瓦房屋的农户已占全县总农户的80%,少数农民还盖起了砖混结构的小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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