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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根据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本县对私营工商业者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政策教育,在全县范围内对1746户私营商业及饮食服务业进行了一次普查,年底,在明光镇组织粮油代销店、棉布代销店、屠宰购销组、鸡鸭联购组,百货合作商店,香烟联购组,从业人员共268人,资金31310元,建立了合作商业组织。1956年1月,本县开展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工作,通过组织工商业者学习党和政府有关对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方针政策,广大私营工商业者提高了社会主义觉悟,积极拥护党的政策,表示了走社会主义光明道路的决心,决心服从改造,纷纷写申请,贴喜报,敲锣打鼓向党和政府送交决心书,纷纷自报申请批准。县委、县政府于1956年元月20日召开了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大会,由县长在大会上作报告,宣布批准明光成立公私合营11个,共150户,261人,过渡为国营31户;合作商店16个,438人;自负盈亏合作小组49个,612人。

全县各集镇先后组织合作商店和合作饭店。管店镇119户;三界镇26户;马岗14户;横山7户;张八岭58户;新街11户;自来桥28户;涧溪14户;高王5户;石坝39户;津里45户;旧县31户;潘村35户;泊岗20户;紫阳9户;柳巷16户;古沛54户;司巷22户;太平2户;浮山5户,蒲子岗15户。各集镇共587户私营商业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组织起合作商店、合作小组取或代购代销、公私合营。至二月上旬,共有1737户2238人通过组织各种合作商店、公私合营、代购代销等形式,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占商业户数74.8%,占私营从业人员71%。

在社会主义改造中,本县从各国营公司派出代表或作为公方经理到各公私合营企业,做好政治思想工作,贯彻党和政府有关方针政策,共同办好商业,对明光镇11个公私合营企业,县派出代表11人,对合作商店也从各归口公司派公方代表16人任主任,并组织合作商店店委会,对农村集镇合作商店,亦由各地基层供销社派出代表参加,与合作商店中原私营商业者一起办好合作商业,经过社会主义改造,私营商业性质起了根本变化,成为社会主义经济组成部份,对私营工商业者的原有投资和入股,按照党中央和政务院政策规定,实行了赎买政策,广大私营商业工作者也成为社会主义商业工作者,树立了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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