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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私营商业
本县盛产稻、麦、绿豆、花生、银鱼、芡实,水陆交通便利,为商业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1932年设治后,县城三界商业和饮食业有数十家,重镇明光有棉布商店宏大、公大、永和、杜万丰、李兴记、唐仁和等多家,百货业有大成、王德永、王新云、大华、芦复兴、肖隆太、光华、大庆等九家;杂货兼茶食的有叶春记、胡春德、李发祥、胡德太、李大兴、陈万顺等多家,饮食业有一品香、凤明园、凤临园、大东园、会宾园、海凤春、斌园等饭店七家;旅社业有中洲、交通、荣光、韩记、大东、迎宾、招商旅社等七家。有文具商店四家;调味品业有复兴成、刘德新、公泰、厚康酱油店等四家。屠宰业十五家。其余尚有大小摊贩数十家。这些私营商业,经营批零兼营业务,进货方面主要以南京、无锡、上海为主。其它较大的集镇如津里、潘村、古沛、管店、张八岭等地商业也十分活跃,仅管店镇就有较大的棉布商业户五家。大小百货商店四家,杂货店五家,饮食服务业二家,其它小商贩十多家,本县商业界一直由有影响的商业人士担任商会会长。
日军侵占我县主要集镇后,商店营业萧条,商户大都逃落到内地与他乡,1945年秋,抗日战争胜利后,明光、管店等商户陆续回县,有的联营兴办商业。商业逐渐恢复繁荣,粮业、布业、杂货业生意兴隆,由于国民政府苛捐杂税繁多,加之通货膨胀和国民党军政人员对工商业的敲诈勒索,迫使许多商店倒闭,有的营业萧条,勉强维持营业。
建国以后,全县私营商业逐步恢复和发展,人民政府一面大力兴办国营商业,一面扶持个体商业,市场供销两旺,私营商业得到适当恢复与发展。
二、国营商业
1940年,在本县自来桥建立了嘉山县抗日民主政府,不久,在涧溪建立了新华公司,是本县最早的公营商业,利华公司设经理一人,有干部、职工八人。经过涧溪、自来桥、江苏仇集等地的私营工商业者,代办业务,经营粮食为主,经淮汉水路远销南京、上海等地,再购进缺少的日用品布匹、煤油、火柴、纸张、杂货等,其运转站为江苏蒋坝,利华公司还在涧溪设立利华商店,向群众供应布匹、甘油、火柴等生活必需品,1946年随新四军二师北撤。
建国后,我县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不断发展,逐步控制全县商业市场,国营商业担负着商品货源的组织、调拨工作,还担负批发、零售业务。至1985年,全县商业系统干部、职工发展到3077人,国合商业年销售额达1.4亿元。
国营公司
(一)百货公司:1950年3月,设立中国百货公司办事处,有干部、职工12人,并在盱眙县设立分销处,在明光设零售门市部,日营业额700多万元。1952年2月改为明光百货公司,1955年1月改为嘉山县百货公司。
1977年,兴建2600m<sup>2</sup>百货大楼正式开业,增强了百货公司在商业流通中的主渠道作用。有干部职工236人,年销售总额2682万元,有流动资金62万元,年利润88万元,1984年公司办纱制品厂、童装厂,年实现利润82.44万元,经营品种由 500多个品种增加到5000多种。公司设计针织、纺织、小百货、大百货四个批发部,担负起对全县34个基层社的批发业务。有另售中心商店三个,成为本县商业主渠道。1990年年销售总额达6000多万元。
(二)五交化公司:1979年6月,五金、交电、化工等业务从百货公司划出,建立县五交化公司,有流动资金11.4万元,利润9.2万元,1984年销售额319.6万元,利润18.2万元。1985至1990年销售额达3000万元,利润185万元。
(三)盐业公司:1948年冬、蚌埠盐务管理局在本县明光大巷口设立盐业代销处,1950年7月正式设立蚌埠盐务管理局明光支公司,并在盱眙设立分销处,同年在明光顺河街建盐业仓库一座,1952年改为滁县盐业分公司明光分销处,定远、盱眙两县盐业均属明光分销处。1950年销售食盐1049吨,1964年3月,改为盐业公司经营处,1968年9月改为盐业公司。1977年3月,与县蔬菜公司合并建立盐业蔬菜公司,下属一个酱品厂,1982年4月从蔬菜业务划出,盐业公司只经营盐业。1985年后,加强经营管理,1990年增设网点40个。
(四)糖业烟酒公司:1949年9月,设立专卖事业公司明光批发部,同时设专卖事业管理所,批发部和管理所对外两块牌子,对内一套班子。1950年上半年白酒产销划开,批发部专门经营白酒批发业务,认真贯彻白酒专卖政策,对明光地区经营白酒商业户,进行注册登记。1949年起在盱眙设立分销处,1954年底从盱眙分销处划出。1955年元月建立嘉山县专卖公司,同时成立嘉山县专卖事业管理局,公司经理兼管理局局长。1961年至1962年,撤销县专卖公司,与县百货公司合并为工业品经理部,由工业品经理部统一经营与专卖业务活动,1962年底恢复专卖公司, 1964年改为糖业烟酒公司嘉山县公司,主要经营烟、酒、糖及其它小食品。1970年后,增设网点,至1985年,有供应门市五处,1990年又增设四处。
(五)石油公司:1979年7月,县石油、煤建公司分家,煤炭业务划归计委口领导,石油经营业务归商业部门经营,设立嘉山县石油公司,公司初建时有干部职工38人,流动资金7.8万元,固定资产28.4万元。1980年底安装50m<sup>3</sup>油罐20个,计1000m<sup>3</sup>
。1982年元月兴建办公营业楼交付使用,共四层计978m<sup>2</sup>,1984年5月兴建加油站正式开业,计2624m<sup>2</sup>。同年有干部职工69人,有流动资金15.4万元,固定资产58.9万元,主要经营品种:汽油、柴油、煤油、润滑油四大类20多个品种。对全县138户集体和72户个体用油户,实行核证定量凭票供应,1987年在全县增设供应点40处,方便了生产和用户,进一步促进了农业、交通运输的发展。
(六)饮食服务公司:建国后,全县饮食服务业基本上由私人经营,1956年实行“一化三改造”后,于1956年6月建立饮食服务公司,在此期间,饮食服务业由明光镇和综合公司管理,同年5月1日,第一国营饭店建成开业,有干部职工20余人。1962年10月1日,第二国营饭店开业,有干部职工10余人。1963年元月成立县饮食服务公司,至1971年,饮食业、服务业均归口饮食服务公司。1979年,公司有干部职工125人,有流动资金8万元,固定资金10万元,年营业额37.4万元。同年,兴建服务大楼一幢,计2372m<sup>2</sup>,内设明光旅社,有床位174张,1981年兴建明光浴池一座,计1940m<sup>2</sup>,有男女座位328张;1983年,兴建绿杨春饭店一座,计 516m<sup>2</sup>,1984年公司有干部职工210多人,全年营业额47.8万元,利润31万元。1986年起又增设网点,方便人民生活,1986年至1990年营业额达320多万元。
(七)蔬菜公司:1974年9月设立蔬菜公司,至1980年撤销,蔬菜经营业务划归盐业一并经营,1982年4月蔬菜盐业划开,重新设立县蔬菜公司,有干部职工8人。流动资金10万元,豆制品厂、干鲜商店两个合作化单位,属其归口领导。1984年,有干部职工17人,负责县食盐和调味品等商品的批发业务;并设立两个零售网点,1986年起开始加强蔬菜基地建设,1990年又新建仓库及门市部2处。
(八)食品公司:1953年3月,设立中国食品公司安徽省明光食品中心收购站。有干部职工40多人,负责食品经营兼生猪、家禽、鲜蛋的收购工作。1955年改为中国食品公司安徽省嘉山县公司,各区设有食品站,较大集镇设食品组。1958年4月,国合并家,随之撤销食品公司的机构设置,食品经营业务由县商业局第三业务股经营管理。1961年5月,第三业务股撤销。同年10月,恢复县食品公司的机构设置。1979年,有干部职工393人,流动资金22.16万元,固定资金56.99万元,设区食品站6个,食品分站34个,收购生猪7065头,家禽13843只,鲜蛋2817837斤,利润41.89万元。1980年,兴建百吨冷库竣工并投入生产使用。1984年,有干部职工491人,流动资金23.36万元,固定资金87.99万元,收购生猪63756头,家禽75300只,鲜蛋1259吨,利润47.56万元。1989年收购生猪50015头、家禽277100只,鲜蛋242吨,利润40.5万元。1990年,收购生猪18850头,家禽26万多只,鲜蛋185吨,利润30.75万元。
三、供销商业
1949年,本县设土产公司,编制8人,主要经营全县农村土特产品,1950年,在组织群众做好生产救灾基础上成立了供销合作社,并相继建立明光、潘村、古沛、津里、管店、张八岭、自来桥、旧县8个基层社。1957年,全县共有基层社11个,供销站24个,1983年,全县共有31个基层社,4个供销站,410个双代店(代购代销)网点遍布全县广大农村集镇,1984年,全县供销系统共有干部职工2107人,当年供销社系统销售金额4531.8万元,1985年达5000多万元。各个基层供销社都建立了生产资料门市部,以供应粮、棉生产所需的化肥、农药、农具等。1984年供应化肥达15个品种,销售量56053200公斤;农药达48个品种,销售量9819公斤。中小农具129900件,农用薄膜95874公斤,1985年供应化肥75222吨,农药171926公斤,中小农具383987件,农药机械3561架,农用薄膜24583公斤。
县供销社和各区镇、乡供销社积极组织供应必需生活资料棉絮、食盐、煤油、火柴、纯碱、肥皂等,1985年购进商品2287万元,销售金额4589.7万元。比1952年销售金额155万元增长近30倍。此外,大力开展农副产品收购,1954年8月,本县发生特大洪水,县供销社以生产救灾为中心,积极开展农副产品收购,帮助农民解决生产自救门路,当年收购毛猪2621100斤,鲜蛋846600斤,鱼121407斤,山草 560万斤,皮张23845张,粉丝14800斤,价值7.6亿元(老币),1961年,在沿淮和铁路沿线,设立了15个临时收购点,当年收购山草30000多担,芦苇28059担,芦席47492条,蓑草2100担,1966年收购黑瓜子1153担,蒜头553担,生姜2676担,芦席75742条,1978年收购烤烟20223担,黑瓜子1622担,生姜2670担,芦席172397条,1984年收购棉花10655担,黑瓜子22722担,芦席108309条,增加了农民收入,开发了本地土产资源,活跃了农村商品经济,1990年,经过1987年后的整顿,本县供销商业经济有了进一步发展,全年购进各类商品3280多万元,销售金额5200万元。
四、集体商业
建国前,本县商业多为私营,有的是合股经营。建国后,随着生产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农村集镇商业网点逐渐增多,具有商业大户少,小户多的特点。1955年根据国家在过渡时期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政策,在明光镇组织粮油代销店13人,棉布代销店五人,屠宰联购联销五人,鸡鸭联购组11人,百货合作商店一个,香烟联购组一个,30人,共268人,至1956年,经过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县城明光有集体商业核算单位16个,门市部134个、473人。1957年底,经过大撤大并,明光城区有集体商业核算单位16个,门市部134个,从业人员473人。1979年,全县有独立核算合作商店11个,门市部66个,职工531人,流动资金35.12万元,营业额264.31万元。农村集镇合作商店和合作饭店逐步增多。1980年起,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不少集体商业采取个人承包经营,集体商业网点有所变化。县城明光较大的集体商业有明光百货商店、益民经理部、信托贸易商店、干鲜商店、禽蛋商店、食品贸易货栈、猪羊交易所及数家合作饭店等。
沛、津里、管店、张八岭、自来桥、旧县8个基层社。1957年,全县共有基层社11个,供销站24个,1983年,全县共有31个基层社,4个供销站,410个双代店(代购代销)网点遍布全县广大农村集镇,1984年,全县供销系统共有干部职工2107人,当年供销社系统销售金额4531.8万元,1985年达5000多万元。各个基层供销社都建立了生产资料门市部,以供应粮、棉生产所需的化肥、农药、农具等。1984年供应化肥达15个品种,销售量56053200公斤;农药达48个品种,销售量9819公斤。中小农具129900件,农用薄膜95874公斤,1985年供应化肥75222吨,农药171926公斤,中小农具383987件,农药机械3561架,农用薄膜24583公斤。
县供销社和各区镇、乡供销社积极组织供应必需生活资料棉絮、食盐、煤油、火柴、纯碱、肥皂等,1985年购进商品2287万元,销售金额4589.7万元。比1952年销售金额155万元增长近30倍。此外,大力开展农副产品收购,1954年8月,本县发生特大洪水,县供销社以生产救灾为中心,积极开展农副产品收购,帮助农民解决生产自救门路,当年收购毛猪2621100斤,鲜蛋846600斤,鱼121407斤,山草 560万斤,皮张23845张,粉丝14800斤,价值7.6亿元(老币),1961年,在沿淮和铁路沿线,设立了15个临时收购点,当年收购山草30000多担,芦苇28059担,芦席47492条,蓑草2100担,1966年收购黑瓜子1153担,蒜头553担,生姜2676担,芦席75742条,1978年收购烤烟20223担,黑瓜子1622担,生姜2670担,芦席 172397条,1984年收购棉花10655担,黑瓜子22722担,芦席108309条,增加了农民收入,开发了本地土产资源,活跃了农村商品经济,1990年,经过1987年后的整顿,本县供销商业经济有了进一步发展,全年购进各类商品3280多万元,销售金额5200万元。
四、集体商业
建国前,本县商业多为私营,有的是合股经营。建国后,随着生产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农村集镇商业网点逐渐增多,具有商业大户少,小户多的特点。1955年根据国家在过渡时期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政策,在明光镇组织粮油代销店13人,棉布代销店五人,屠宰联购联销五人,鸡鸭联购组11人,百货合作商店一个,香烟联购组一个,30人,共268人,至1956年,经过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县城明光有集体商业核算单位16个,门市部134个、473人。1957年底,经过大撤大并,明光城区有集体商业核算单位16个,门市部134个,从业人员473人。1979年,全县有独立核算合作商店11个,门市部66个,职工531人,流动资金35.12万元,营业额264.31万元。农村集镇合作商店和合作饭店逐步增多。1980年起,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不少集体商业采取个人承包经营,集体商业网点有所变化。县城明光较大的集体商业有明光百货商店、益民经理部、信托贸易商店、干鲜商店、禽蛋商店、食品贸易货栈、猪羊交易所及数家合作饭店等。
1985年,本县各级政府深入贯彻改革开放的方针,全县城乡集镇集体商业进一步发展,网点遍及各处。1986年至1989年,随着城乡流通领域搞活和经济发展,集体商业又有较大发展,全县集体商业达516个,1990年达585个,促进与繁荣了城乡经济。
五、个体商业
1952年,全县有个体商业户625户,资金4677677000元(老币),从业人员 1434人,其中明光地区,有个体商户从事商业393家、摊贩119家、牙行87家,合计有商业户599家,3126人,有资金3271644000元(老币)。1953年,个体商业经营总值3039831元,占整个明光市场经营总值30.15%。1956年全县完成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后,1957年有个体商业户135户,1962年由于自由市场开放,个体商业户增加到960人。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县城乡个体经济发展很快,特别是国务院发出的(81)108号文件,对个体经济做了若干政策性决定以后,全县广大群众、待业青年、社会闲散人员踊跃申请从事个体经营,到1982年底,全县发展个体户1096户,从业人员1252人。1983年,党中央一号文件下达后,本县个体经济更加得到迅速发展,截至1984年5月,全县已核准发照的个体商户共2455户,从业人员3368人,其中个体商业1941户,饮食业319户,服务业83户、修理业112户,比1979年增加了一倍。1985年,全县个体工商户发展到4748户,从业人员8783人,资金4495.14万元,1990年,在县城明光及全县主要区、镇、乡新建或扩建了农贸市场,促进商品经济进一步发展,在贯彻改革开放中进一步放开市场,搞活经济,正确执行工商和税收政策,保护个体工商业者的合法利益,1990年全县个体工商业户达6200多户,从业人员11860多人,有资金一亿多元。
1984年4月,经批准成立了本县个体劳动者协会,并通过了章程。有力疏通了流通渠道,促进了市场繁荣,1989年、1990年以来,本县个体劳动者协会不断开展活动,教育督促个体工商业者积极纳税,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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