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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污染
废气1983年滁县地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对本县气象站于当年7月—10月采取的49个样品进行测定,发现有酸雨两次。1985年工业污染源调查中,被调查的工业及生活锅炉17台32.4吨位,年耗煤11067.8吨;工业窑炉18座,年耗燃料50619.3吨,其中煤33162.3吨。年计耗各种燃料约6.2万吨,折标准煤4.04万吨,年废气排放总量为30.15万标准立方米,其中工业生产排放废气19.96万标准立方米,万元产值排放量为39.96标准立方米。废气中,二氧化硫(S02)1243.67吨,氮氧化合物(NOx)481.54吨,一氧化碳(CO)680.66吨,硫化氢(H2S)21.9吨,氟化物28.94吨,酸雾2.5吨,铅烟315×10-7吨,氨(NH3)280吨。
废水 县内遍布河、湖、水塘,随着工业生产的发展和化肥、农药等大量使用,水体污染日益严重。1984年1月,县防疫站在浔河、白塔河相汇处分段采样取水化验分析,发现氟化物、硝酸盐氮、氯化物、硫酸盐、碘化物、锰、砷、汞、六价铬、铅、氨氮等有毒物质含量较高,并有大量的各种细菌。其中汞超过国家规定的地面水最高溶解度的100倍,为0.1mg/L。据初步统计,仅县城每年排放的废水就达900万吨,其中工业废水占64%,平均万元产值排放污水617.31吨,县化肥厂每年排放90万吨,天长阀门厂120吨,肉联厂3200吨,豆制品厂7200吨。
1985年,滁县地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对本县几个重点工厂排放的污水进行取水化验,结果表明:主要数据均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县化肥厂的废水含硫化物3.4mg/L,油份1129.4mg/L,分别超过国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2.4和111.9倍;天长阀门厂废水中氰化物含量为1.088mg/L,COD含量为39.31mg/L,分别超过国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4.86和7倍;县肉联厂废水中含亚硝酸盐氮0.283mg/L,细菌81105个/T,大肠杆菌723.8万个/T,分别超过国家最高允许排放量的18.99、1599和237倍。此外含COD814mg/L,BOD5337.34mg/L,总固体9.8mg/L分别超过国家最高允许排放量的7.14、4.62和0.836倍;县豆制品厂废水污染源更为严重,年排放废水7200吨,其中COD806mg/L,BOD5418mg/L,总固体1800mg/L,氨氮15.8mg/L,分别超过国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7.06、5.9、2.6和30.6倍,含亚硝酸盐氮1.15mg/L细菌总数3.4×105个/T,大肠杆菌群723.8万个/T,分别超过国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10.5、859和237倍。这些有害物质多随废水排入浔河、白塔河,少数进塘或漫流、渗入地下。枯水或干旱季节,浔河水由于肉联厂猪血水的污染,呈暗红色,散发出浓重的腥臭味,南城河由于豆制品厂废水的污染,水体发黑混浊,时常漂浮着墨绿色浮游物,恶臭刺鼻。此外,县内化工厂、缫丝厂、医院、酒厂、塑料厂、造纸厂的废水污染亦很严重。
废渣主要为煤渣、磷渣、粉渣灰等工业废渣。县化肥厂废渣年排放量达7000吨。此外,垃圾也是重要污染源之一,仅天长镇每年就要清除各种垃圾2万余吨。这些废渣,除少量运往农村用作肥料外,多数被倾倒于城郊,造成严重污染。
废气、废水、废渣等“三废”对职工身体影响更大,严重的已形成职业病。1978年,滁县地区环境监测站从本县105个企业中选定农机厂、煤球加工厂、肉联厂、化工厂、砖瓦厂、印刷厂、构件厂等28个企业3740名工人作重点调查,其中,接触尘毒的1647人,占44.04%,接触粉尘的675人,占18%,接触有害作业的1343人,占35.9%。检化结果表明:苯作业工人的白细胞计数低于正常值的14.5%,其人数与程度又与工龄长短成正比;磷肥厂接触矽尘作业的40名工人,慢性鼻炎、鼻甲肥大、咽炎、沙眼等发病率均在10%以上,其中慢性鼻炎率高达22.5%;塑料行业和高温下作业的铸工,白细胞计数低于正常人的分别占17%和20.8%。此外,尘毒作业场所风速合格率,远远低于国家规定标准。
二、治理
本县环境保护工作开展较迟。1978年始确定专人负责,并由县计委实施领导,当年将化肥厂、肉联厂、县医院列为全区“三废”治理重点单位。县防疫站通过环境监测,也取得了一批有价值的资料。滁县地区环境保护监测站成立后,天长被纳入全区监测范围。1982年,县正式确定基建局负责环保工作,配备专职工作人员。1984年成立环保股,宣传环境保护法规,征收排污费,督促排污单位进行治理,指导企业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时同时防止污染。这一年,行署要求本县县医院、化肥厂、化工厂、棉织厂、肉联厂、酒厂、水泥厂7个有严重污染的单位分别在1984—1985年内达到防治要求,其他一些有污染的单位也开展了治理工作。
消烟除尘近年来,化肥、化工、缫丝、肉类联合加工、酒、米、油、豆制品等厂以及医院、东门浴室共安装了KZL、KZH、NZG型0.5—4吨的锅炉14台,其中化肥厂4台,并安装了除尘设备。1985年,县水泥厂以4万元购置静电除尘设备,控制粉尘污染,县粮油食品厂安装了消烟除尘器,使锅炉除尘率达70%。
利用废渣近年来,化肥厂每年向县砖瓦一厂、二厂等建材企业提供废渣3000余吨,占该厂年排放量的45%。既提高了机制砖的质量,又增加收入4000余元。对生产垃圾中的废品也开始注意收拣。
征收排污费1984年9月,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各企事业单位使用的超过排放标准的锅炉和其他污染物征收排污费。1985年初,首次对县城13个企事业单位、3个乡镇企业的水污染源进行采样、化验和监测,对县属工业烟尘排放进行监测,基本摸清污染物排放情况。在此基础上,协助水泥厂、化肥厂等单位治理污染,县化工厂装置过氧脱酸设备,控制废水有害物质成分;县医院的病菌废水也得到初步控制;治理南城河污染的方案已经提出。在这同时,征收了16个企事业单位的排污费计5.4万元。
控制农药残毒为了降低农药使用量,农业部门不断调整种子结构,选育和推广了一大批抗病虫的优良品种,取得明显效果。1975年,全县化学农药施用量为66.4万公斤,1980年为64.3万公斤,1985年下降到12.49万公斤,分别是1975年的97%和19%。在品种上,逐步以高效低残毒农药取代高残毒农药。根据国家规定,逐渐限制使用有机汞、有机氟制剂,广泛使用有机磷、有机氮、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以及化学除草剂、杀菌保护剂、抗菌剂、内吸治疗剂等。1985年,全县有机氯制剂的年施用量已由过去的300余吨下降到50余吨。微生物农药亦在广泛使用,逐步以菌治虫,以菌治病,既取得了较好的防治病虫害效果,也控制了农药残毒。
合理规划县城季候风时日最长的为东南风,常出现于夏季,微风居多。而城内主要工厂又分布在城东、城南地区。每遇这种风,废气、粉尘等长时期聚集在城区上空,给城镇带来危害,为了保护环境,从根本上治理污染,城建环保部门在制定县城规划时,确定以县城老城为依托向东南方向发展,以使工厂避开上风头,同时,将原有工厂划分成片,逐步将污染较严重的工厂、作坊、仓库等搬迁集中,限制有污染的工厂选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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