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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建设
1、党组织的建立民国17年(1928),共产党员陈宏缙由扬州来天长中学任教,在青年学生中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启蒙教育。
民国20年冬,天长建立共产主义青年团小组,在进步青年中宣传马列主义,开展革命活动。民国23年2月建立共青团天长县委,6月组织遭到破坏。次年春,原共青团骨干分子和一批进步青年,在城乡先后成立“今天”、“准备”、“行知”、“青光”等学社,组织青年阅读革命书籍,宣传俄国十月革命,并利用创办刊物、出壁报、街头演出、组织军训等形式唤起民众,开展抗日救亡。民国27年4月,各学社联合成立天长青年救国会,领导天长革命青年开展抗日救亡斗争,并影响着高邮、盱眙、仪征、六合等邻县。在对敌斗争中造就了一大批青年优秀分子,为天长党组织的建立准备了条件。民国28年6月,中共苏皖省委派周利人东进天长,依靠陈舜仪等进步青年,以杨村为中心,在天长以及盱眙、高邮、仪征等邻县开展工作。9月,中共路东工委派陈德钧协助周利人工作。陈化名“周铸”,进入天长县民众总动员委员会工作团。他们先后在杨村、张铺、汊涧、何庄、龙冈、大通等地和县动委会工作团、国民党县政府工作队、古河军事政治干部训练班以及盱眙、高邮、仪征等邻县发展了100多名党员。党组织还取得进步人士、杨村乡乡长、后备二营营长夏雨宜的合作,掌握了后备二营地方武装,打开了工作局面。
2、县委沿革
民国28年10月,中共路东工委派陈志方、王静夫妇到天长,由陈志方、周利人、陈德钧组成中共天长县工作委员会,工作范围除天长外,还涉及盱眙、高邮、仪征3县。民国29年元月,成立中共天长中心县委,工作范围与工委时期相同,隶属中共皖东津浦路东省委。4月上旬,新四军江北部队取得路东反摩擦(即半塔保卫战)斗争的胜利,开辟了津浦路东抗日根据地。中旬,成立中共天长县委,党组织由秘密活动转为半公开,中心县委时期所辖的盱眙、高邮、仪征划出。
民国32年2月,天长和高邮两县合并,成立天高县委,次年9月又分为天长县委和高邮县委,民国34年4月再度合并为天高县委。8月,天高县委迁入县城。11月复分为天长县委和高邮县委。民国35年6月,天长县改称炳辉县,天长县委亦随之易名。7月,国民党军队大举进攻淮南解放区,月底,县委、县政府奉命撤退到苏北地区。未及撤退的共产党员和基层干部,有的遭到残害,大部分被迫“自首”,党组织遭到严重破坏。
民国36年,北撤的淮南武装先后南下收复淮南解放区。是年12月成立中共天长县工作委员会,领导新区的开辟工作。民国37年4月初,天长同高宝县合并成立天高县委。12月,天高境内相继收复,建立区乡政权,县委迁驻铜城镇。本月18日,天高县改称炳辉县,天高县委改称炳辉县委。民国38年1月17日,全县解放,炳辉县委由铜城镇迁驻天长城。1959年12月5日,国务院决定,炳辉县复名为天长县,次年1月5日,中共炳辉县委改称中共天长县委。“文化大革命”期间,“造反派”组织于1967年2月2日向县委和县人民委员会夺权,县委已不能行使职权。1968年7月,成立中共天长县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小组。1971年6月恢复中共天长县委。
1956年至1985年,县委设常务委员会,1957年至1963年,设书记处。

中共天长(天高、炳辉)县委书记更迭


中共天长(天高、炳辉)县委副书记更迭

中共天长(炳辉)历届县委常委
中共天长(炳浑)历届县委常委1956年5月中共炳辉县首次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全委会选出的县委常委:
吴尚志、吉诏宏、庄宏才、姚逵、陈克荣、纪元松、魏勇;代表大会后增补的县委常委:张运海、陈宏恕、秦言永、戴恺。
1958年3月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全委会选出的县委常委:戴尔珍、高清、陈克荣、庄宏才、魏勇、张运海、韩琢、董林;代表大会后增补的县委常委:左敬南、叶志藩。
1960年2月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全委会选出的县委常委:
戴尔珍、陈克荣、左敬南、叶志藩、赵桂月、陈元令、韩琢、张运海、董林;1963年8月以前增补的县委常委:陈荣、宋乃冰、陈欣南、冀标、刘镕;1963年8月撤销县委书记处后,先后增补和调整的县委常委:赵桂月、叶志藩、陈元令、韩琢、董林、陈荣、宋乃冰、冀标、陈克荣、龚存准、张宽根、谷志瑞。1971年6月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全委会选出的县委常委:
朱杰、谷志瑞、张宽根、严国龙、冯振耀、余文斌、龚存准、赵桂月、陈元令、李永乐、陈翠英;代表大会后增补的县委常委:孙义俊、张秉尧、李善庆、朱培基、林生才、陈乔连、姬克东、葛惠民、刘镕、保晴、王业美;1976年10月调整的第四届县委常委:陈元令、赵桂月、李永乐、朱培基、陈翠英、孙义俊、郑传儒、邰保洲、陈家声、金绍鼎、叶志藩、韩琢、王洪谦、李德银、张秉尧、王业美、保晴、林生才、葛惠民、徐其绵、俞自由、毛万勋。
1981年3月第五次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全委会选出的县委常委:
毛万勋、叶志藩、朱培基、陈元令、陈家声、陈德裕、余正桥、邰保洲、李德银、金绍鼎、徐其绵;代表大会后增补的县委常委:杨吉田、吴宏用、缪士鼎、孟繁龙、陶登松、叶明涛、陈建伟。
1984年9月第六次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全委会选出的县委常委:
叶明涛、朱培基、吴宏用、陈建伟、陈家声、孟繁龙、金绍鼎、陶登松、缪士鼎;代表大会后增补的县委常委(截止1985年底):彭朝东、项振兴。
3、机构设置
建国前县委常设机构有组织部、宣传部,根据斗争形势需要还先后设过社会部、民运部、城工部、妇女部等。
1949年至1966年,县委先后设秘书室(1956年12月改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律检查委员会(1950年9月设立,1956年5月改为监察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1953年6月设立)、农村工作部(1954年7月设立)、财贸政治部(1956年1月设,1963年5月撤销,1964年4月复设财贸政治部)、工交部(1956年10月设立,1959年5月分设为工业部和交通部,1961年5月又合并为工交部,1963年3月撤销,1966年2月复设工业交通政治部)、文化教育部(1956年10月设立,1957年6月并入宣传部)、政法部(1956年8月设立,1963年8月改为政法领导组)、党训班(1950年7月成立,1958年8月改为党校)、直属机关党委会(1951年6月成立县直属机关总支部委员会,1959年1月改为县直属机关委员会)、信访办公室(1961年10月设立)、炳辉(天长)报社(1958年5月建立)。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委直属机构瘫痪。1968年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实行“一元化”领导,下设办事组、政治工作组、生产指挥组和人民保卫组。办事组下设信访小组;政治工作组下设组织小组、干部小组、宣传小组、纪律检查小组、统战小组、群工小组;原财贸政治部、工交政治部并入生产指挥组;原政法领导组与人保组合署办公。党校改为毛泽东思想学习班。
1971年恢复县委,1976年下半年撤销办事组、政治工作组、生产指挥组和人保组,先后恢复办公室、组织部(下设纪律检查小组)、宣传部、统战部、政法领导组(1982年8月成立政法委员会)、党校、直属机关党委会、来信来访办公室。新设农村政策研究室、老干部管理局和编史修志领导小组办公室(1984年4月分设为党史资料征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1985年9月地方志办公室划归政府序列)、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研究室、老干部局。
4、基层组织
党组
民国29年4月,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后,在政府内设党团组织,县长任党团书记。在军队内设军政委员会,政治委员任军政委员会书记,主要军事负责人任副书记,直至民国35年7月北撤。民国37年12月炳辉县政府开始设党组,由县长任党组书记。1955年5月,县人民政府改称县人民委员会,县政府党组亦改称县人民委员会党组。1963年县人民委员会党组负责人称组长。1968年7月成立县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小组,负责人称组长。1971年6月,县委恢复,核心小组遂告结束。1979年12月,县革命委员会重新设立党组。1981年5月,县革命委员会改称县人民政府,6月,成立县人民政府党组,设书记、副书记。1981年9月,成立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党组和县政协委员会党组。
“文化大革命”前,县政府直属机构设立党组的有:政法党组,1953年8月设立;公安局党组,1963年12月设立。“文化大革命”期间,各级党组组织瘫痪。1975年12月,恢复政法党组、公安局党组(党委),成立法院党组。1977年5月成立县革委会农林办公室党组(1984年5月撤销)、计划委员会党组、财贸办公室党组(1984年4月撤销)。
1980年至1985年,县政府直属机构新成立党组的单位有:劳动局、民政局、第二轻工业局、供电局、水利局、粮油食品局、商业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对外经济贸易局、教育局、卫生局、检察院等。
党委民国29年4月,成立中共第一区(石梁)、第三区(长兴)、第四区(汊涧)、第五区(铜城)4个区委。冬,成立第二区(沂湖)区委。民国30年10月,盱眙县大通区划属天长,增设大通区委。民国31年5月,成立铜城市委(区级),撤销铜城区委,增设埠河、杨村、张铺3个区委。抗日战争胜利后,县委下辖沂杨、城区、环城、石梁、汊涧、大通、金集、秦仁、东庙、王桥10个区委和铜城、汊涧2个市委。民国35年7月,新四军和淮南党政机关北撤,区委、市委停止工作。民国37年1至4月,中共天长工委先后委任了大通、石梁、汊涧、铜城、沂杨等区的党、政及武装组织的负责人,开展游击活动。5月,天长县和高宝县合并,成立天高县委,至年底全县设13个区委。12月18日天高县改称炳辉县。次年2月,炳辉县设城区、王桥、秦仁、金集、塔山、石梁、汊涧、大通、沂杨、铜城、护杨11个区委。9月,调整为城区、秦仁、金集、郑集、石梁、汊涧、大通、铜城、杨村等9个区委。
建国后,区委增减变化较大。1949年10月,全县有城区、杨村、秦仁、金集、郑集、汊涧、石梁、大通、铜城9个区委。1950年4月,撤销杨村、郑集两个区委,1952年8月恢复郑集区委。1956年2月,城区与郑集,秦仁与金集,汊涧与石梁,铜城,与大通合并为城区、秦仁、汊涧、铜城4个区委。1957年2月区级建制撤销,4个区委也随之撤销。7月,又恢复城区、秦仁、汊涧、铜城4个区委。1958年9月,再次撤销区级建制,4个区委撤销。1961年6月设立城关、秦仁、金集、汊涧、大通、铜城6个区工作委员会,同年12月,恢复区委。1967年县城“二·二夺权”后,区委瘫痪。1968年7月前后,各区先后成立革命领导组,1969年4月撤销。1973年1月,建立城关、秦仁、金集、汊涧、大通、铜城6个农业学大寨指导片领导组,1975年8月,撤片复区,设为6个区委。1984年10月,汊涧、铜城两区与镇合署办公,全县设城区、仁和、金集、大通4个区委。
1957年7月,在全县41个乡(镇)党总支(支部)基础上合并成立25个乡(镇)党委。1958年9月,调整合并为13个乡党委(12月增设天长镇党委)。1959年5月,撤销乡党委,成立10个人民公社党委和天长镇党委。8月增设湖滨人民公社党委。10月增设汊涧镇党委。1961年6月,13个公社(镇)党委分建为35个公社(镇)党委。1963年调整为44个。“文化大革命”初期,公社(镇)党委瘫痪。1969年全县调整恢复19个公社党委。1971年重建天长、汊涧、铜城3个镇党委。1972年底,全县有26个公社(镇)党委。1976年10月增至32个。1983年4月,公社党委改称乡党委。1985年全县有34个乡党委和天长、铜城、汊涧、秦栏4个镇党委。
1958年12月起设中共天长县直属机关党委,1983年8月起设经委党委。
支部民国28年9、10月间,周利人、陈德钧在铜城镇县民众总动员委员会工作团内秘密发展一批知识青年入党,成立党支部,支部负责人陈德钧。12月,缪文渭在杨村的高塘、青墩发展一批农民党员,成立支部,由缪文渭负责。至1940年初,全县已有党支部15个。中共天长县委成立后,大多数乡都成立了党支部。民国37年全县有16个党支部,其中县委直属机关党支部4个。1951年县委直属机关成立党总支,下设4个支部:县委会党支部(宣传部、人武部、党训班、工会、青年团、邮局、合作社、文化馆、新华书店);县政府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会、财委会、行政科、农林科、税务科、民政科、法院、炳辉中学、银行、卫生院、机米厂、农场、联运站);公安局党支部(检察署、粮食公司、百货公司、土产公司);公安队党支部。1954年由于县直机关党组织不断发展,将4个党支部调整为8个。1956年县委从基层抽调大批党员干部到县直机关搞肃反、审干工作,直属机关党员由1954年的175人,增加到383人,机关党总支对下属支部再次调整,将原来的8个划分为20个。1958年“大跃进”开始后,县直机构大量增加,党员数达597人,为便于集中领导,将原有党组织调整为5个总支,38个支部。1959年1月选举产生直属机关党委。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级党组织相继瘫痪。1972年直属机关党委恢复工作,重新调整机关党组织,建立9个总支,76个党支部。1978年设12个总支,110个党支部。1983年经委所属的厂矿企业党组织划归经委党委,1984年直属机关党委重新调整改选机关党组织,成立13个总支,109个党支部。经委党委下属3个总支,49个党支部。
1949年10月,全县有92个乡(镇)党支部,1956年增加到110个,1957年1月调整为41个乡(镇)党总支(支部)。同年7月,乡(镇)成立党委,各大队成立党支部,乡(镇)设机关直属党支部。

几个年份全县党支部分布情况

建国后全县党组织情况

全县党员状况统计
5、党员发展民国28年夏秋期间,周利人、陈德钧首先在杨村发展了陈舜仪、纪元、梁明伦、陈国瑞、周庆生、纪任、王聚成、缪文渭、蒋跃先、单庆堂、纪文德等人入党:在张铺、汊涧、龙冈、何庄、大通等地发展了朱斌(朱连友)、朱连珍、严天霞、崇哲之(丁才)、许嗣宗、祁式之、田烈、戴之岳、姚卿贤、何大启、徐万宏等人;在县动员委员会工作团和铜城镇发展了周元斌(原冰)、徐显祖(速之)、董少男、朱寿康、马斌、史鸣(严俊超)、朱兆芬等人;此后在国民党县政府工作队和国民党古河军事政治干部训练班内发展了陶滔、张作宾、胡磊、杨联、韩礼和、萧思忠等人。民国29年春,全县有党员100余人。随着抗日根据地的发展巩固,党员人数逐渐增多。民国35年7月,国民党军队占领天长后,大部分党员随军北撤,未走的党员大部被迫“自首”,党组织遭到严重破坏。
解放战争期间,鉴于天长“自首党员多,成份复杂,党组织在收复区发展党员较少。民国37年,上级党组织从苏北、苏中抽调100多名党员骨干到天长开展工作,全县共有党员169名。1949年10月底,全县共有党员1323名,其中正式党员701名;候补党员622名:男性1228名,女性95名;脱产的452名,不脱产的871名。
建国初至“文化大革命”前,在工人、农民、机关干部中发展党员较多。虽然强调重在个人表现,但过多地注重发展对象的家庭出身。“文化大革命”中的1967年至1971年,由于各级党组织瘫痪,5年中未发展一名党员。1972年以后的一个时期内,党员发展过快。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注意新党员的质量,并重视在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
二、党员教育
民国29年春,淮南津浦路东反摩擦斗争前夕,县委将一部分党员秘密集中到农村举办地下党训班,学习党的基础知识,讲解斗争形势和党的任务。党训班历时1个多月,使党员加深了对党的基本知识的理解,坚定了革命的信念。此后,华中党校、淮南党校和天高县委整风队也为天长培训了大批党员。民国37年秋,天高县委贯彻江淮区党委关于整党建党的指示,对全县党员、干部自上而下进行民主检查,纠正各种不良倾向。在军队内开展整军运动,反对违犯纪律,克服军阀作风,明确人民军队一切为人民的服务宗旨,迎接全国胜利的到来。
民国38年2月,县委招收一批知识青年举办青训班和农训班,青训班70余人,农训班84人,为新生的人民政权培养了一批骨干力量。1950年至1952年,县委围绕政权建设和恢复国民经济,抓紧新干部的培训和党员教育。1950年成立党训班,到1952年底,举办9期培训班,培训刚参加工作的青年干部,土改工作队员,区、乡基层领导,整党工作队和新党员以及建党对象1500余人,加强了基层政权的建设,保证反匪反霸斗争和土地改革运动的顺利进行。
同时,县委针对部分党员中存在着觉悟不高、组织纪律性不强、贪图享受、违法乱纪等问题,举办4期整党培训班,对新党员进行党性观念教育,提高了党员素质,挽救了一部分犯错误的党员干部,纯洁了队伍。
1953年至1956年,围绕宣传、贯彻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以及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织干部、党员进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1953年至1956年,县党训班为配合合作化运动,为农业生产合作化培训领导和业务骨干近万名。
1958年,党员教育也采取“大跃进”的方式,到生产第一线办学。学员白天干活,晚上学习,学习中,不切实际地宣传农村大好形势,层层“反右倾,鼓干劲”,不少敢于讲真话的党员干部受到批判。
1961年至1962年,县委贯彻中央扩大会议精神和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开展整党整社,对党员干部进行纠正“五风”(“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干部特殊化风和生产瞎指挥风)教育。县委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帮助一些受过批判的干部提高思想认识。党校先后举办10期干部培训班,培训各级干部1878人,进行党的性质,群众路线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教育,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培训中坚持弄清思想,团结同志,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使受教育的干部党员提高了思想认识,消除了“三气”(怨气、泄气、不服气),振奋了精神。1963年至1964年,围绕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八届十中全会公报,进行形势和阶级斗争教育。1965年党校开始举办学习毛泽东著作骨干培训班,全县掀起了活学活用毛泽东著作的群众运动。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党校停止办学。1968年10月,由支左部队主持,组织由县直股以上干部和造反派头头共390余人参加的“揭县委阶级斗争盖子,抓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学习班,整县委、县政府的主要负责人。1970年至1973年,先后举办“斗、批、改”、“批陈(陈伯达)整风”、“批林(林彪)整风”、“一打(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三反(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运动等学习班共14期,受训干部3248人。
1974年至1976年,党校共举办13期培训班,培训1770人,学习内容有“批林批孔”的有关材料、毛泽东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反击右倾翻案风等,造成党员干部思想上的极大混乱。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党校恢复。1976年10月至1978年12月,党校共举办6期干部培训班,参加学习的有县直科局、公司和区社镇党委负责人,共2000余人。学习内容有《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中共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文件、毛泽东《实践论》、邓小平《在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华国锋在全国五届人大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等。通过揭发批判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罪行,帮助党员干部认识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历史意义,结合清查运动,肃清流毒。同时帮助干部掌握辩证唯物主义观点,解放思想,积极参加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
1979年,县委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共举办9期培训班,2174人参加。围绕三中全会文件,学习《矛盾论》和《实践论》,继续开展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同时学习全国人大五届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7个重要法律。使广大干部党员加深了对党的三中全会精神的理解,对落实党的各项政策,平反冤假错案,发展本县经济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1980年至1984年,县委党校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8期,参加培训的3812人。学习内容有《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陈云文稿选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共十二大文件、《邓小平文选》、《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等一系列重要文献,使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进一步贯彻,促进了改革开放,对本县的两个文明建设产生重大影响。

建国以来,县委除围绕中心工作和政治运动对干部党员进行集中培训外,各级党组织还及时分发有关学习材料,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支委会、支部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对党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和优良传统等经常性的教育。1979年以后,全县开展“两先一优”评选活动,表彰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共产党员,促进了党员教育的经常化、制度化。
三、纪律检查
1950年9月,成立中共炳辉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56年5月改为炳辉县监察委员会。
建国初,少数干部党员贪图享受,丧失立场,违法乱纪。1950年至1951年,纪律检查委员会共查处党员违纪81人,其中开除党籍19人,留党察看18人,撤销党内职务14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警告18人。其性质属于政治问题的14人,经济问题的17人,违法乱纪的25人,思想意识问题的18人。
1952年元月全县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领导带头检查,一般干部自查,运动逐步深入。全县共有814人参加,查出有贪污行为的719人,其中“老虎”(指有严重贪污行为)91人,“大老虎”9人。8月运动结束,受党纪处分的34人。
1954年,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三反”案件进行复查,对处分偏重的予以纠正。
1957年“反右”斗争中,党的实事求是传统和正常的民主生活遭到破坏,许多敢讲真话的干部党员被打成“右派”,受到不应有的处理。1957年受处理的党员174人,是1955年的3倍,1958年在反右倾斗争中,受处理的党员有440人,是1955年的8倍。
1962年至1964年,对1957年以来的案件进行复查甄别。经过两年的工作,共摸底9143人,确定重新复查的6299人,其中干部895人,基层干部、党员、群众5404人。根据全错全平,部分错部分平,不错不平的原则,确定处理正确的1330人,部分错的1887人,全错的3082人。处理错误的分别给予改变结论,撤销处分,并为377人重新安排工作。在这次复查甄别中,共复查“右派”222人,甄别153人,其中恢复工作113人,办理退职的25人,死亡10人,调外地工作的5人。在复查工作中县委在对甄别人员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同时,对家庭生活困难的给予救济,全县共发放救济费48476元,医药费1343元,棉花577.5公斤,布票3858米。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监委瘫痪。1971年6月,县革命委员会政治工作组下设纪律检查小组,1979年11月恢复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委成立落实政策领导组,对建国以来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期间的冤假错案进行全面复查。至1984年,共复查3906件,其中“文化大革命”期间2780件,右派案件208件,“右倾”案件4件,“四清”(指“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案件28件,其他历史案件886件。复查结果全错的1705件,部分错的818件,基本不错的1383件,根据政策,对错误处理的案件全部予以纠正。其中纪检会复查288件,全平66人,部分平72人,不能平的150人。为37人恢复工作,43人恢复党籍,1人平反昭雪。在复查中,纪检部门从案卷中发现以往复查的遗留问题,一部分基层党员因言论问题受到党纪处分,长期未能解决。纪检人员逐人走访,予以复查,为37人恢复了党籍,3人撤销处分。
1982年以后,为保证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开展打击经济领域内的犯罪斗争,由县纪检会牵头,成立打击经济犯罪办公室。至1985年,共立案127件,涉及138人,其中有党员38人,干部16人,经济犯罪总额145.2万元,粮食2.625万公斤。经过审查,受党纪处分的22人,受政纪处分的30人,刑事处分的56人,退赔总金额55.89万元。
1984年9月,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改为中共天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纪检科、审理科和信访科。县纪检会书记柏毓章。
四、统一战线
民国28年5月,新四军第四支队八团二营扩编的挺进纵队和第四支队战地服务团进入天长、来安一带进行战略侦察,发动群众,宣传抗日,开展统战工作。6月,方毅、朱绍清同国民党天长县县长石经阁及上层人士接触,晓以民族大义,宣传中国共产党的抗日主张和统战政策,得到天长县政府上层人士的支持与合作,为开辟天长抗日根据地创造了条件。
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后,中共天长县委将统一战线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上。县委下设抗敌联合协会(简称抗联),派出大批民运工作干部,同各阶层人士广泛接触,宣传群众,发动群众,全县各地先后成立工、农、青、妇、商、医及文化界等抗日群众团体。在党的统战政策感召下,本县首富孙酉荪兄弟,于民国29年4月捐献粮食1000石(约7.5万公斤),并将御匪保家用的4挺机枪、80余支长枪和1万余发子弹献给新四军第五支队。爱国工商业者周星五、周悦武兄弟及其他爱国人士,为新四军二师修理各类枪枝1500余支,还多次冒着生命危险到敌占区为新四军购回大量机器、电讯器材、纸张、药品等,为打破敌人的经济封锁,发展根据地的经济和军工生产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民国30年1月,成立皖东津浦路东参议会,原国民党天长县党部负责人、开明士绅朱雨江被选为副参议长。在沦陷区,党组织通过各种方式,做知名人士和乡、保长的工作,把他们改造为“两面”政权,表面上为日伪办事,暗中给抗日政府提供情报,组织武装。民国30年秋,驻守县城的伪自卫团长梅应福率全团伪军100余人,携枪102支、子弹万余发向抗日民主政府投诚。民国31年2月,天长县参议会成立,30余名各界知名人士被选为参议员。参议会反映民意,参与决策,协助党和政府宣传发动群众,组织社会募捐,救济灾民,争取知名人士返回根据地参加抗日工作,协助政府扩大抗日武装,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实行减租减息,改善佃东关系。
解放战争时期,县委、县政府积极做好各界人士的工作,宣传全国即将解放的大好形势,动员因受国民党反动宣传而逃亡在外的人士返回故里,开展对国民党军队瓦解工作。民国38年元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强大攻势的威慑和党的统战政策影响下,国民党铜城镇镇长、县自卫队中队长黄宗苏、季桥乡乡长陈海印、万寿乡乡长姜陆煌等180余人,携带长短枪160余支向人民政府投诚。
1949年至1953年,县召开了7届全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邀请各界爱国民主人士参加,共商全县政权建设和经济建设的大计方针。在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中安排一定数额的爱国民主人士担任常务委员。1954年至1966年,县人民政府改称县人民委员会,在历届县人民委员会委员中,党外爱国民主人士占有相当的比例,如宣啸秋、叶竹初、金士善、陈荣芝、周星五、吴章雄、吴慕苏等都曾长期担任过县人民委员。他们为本县的社会主义建设献计献策,为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开展各项中心工作发挥了一定作用。“文化大革命”期间,党的统战政策遭到破坏,许多党外爱国民主人士受到不公正的对待。1978年以后,逐步为他们落实了政策。1981年以后,历届人民代表大会和县政协委员会都安排一定数量的党外人士参加,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副主任、县政协常委、副主席中都安排有民主人士。
1981年,中共天长县委成立对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战部承办具体事务。对台办向台属通报全县的政治经济情况,鼓励他们做好在台人员的工作,为祖国的统一献计出力。1982年至1985年组织对台宣传稿件40余篇,宣传天长改革开放以来的巨大变化。对台办公室还会同有关部门,为台属落实政策41件,其中恢复台属城镇户口18人,退还房产42间,恢复公职6人,给予3户4人定期生活补助。1985年接待回乡探亲的台属1人,华侨2人,港澳同胞6人。
1984年以后,县委统战部陆续为28名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落实政策,分别给予安排工作或离职休养,生活困难的给予定期补助,子女是农村户口的转为城镇户口。五、历次代表大会
中共炳辉县第一次代表大会1956年5月9日至15日在县城举行。正式代表315人,到会297人。会议听取了县委的工作报告,通过三项决议:一、《关于七年工作总结报告的决议》;二、《关于1956—1957两年党的组织工作规划的决议》;三、《关于1956—1957年农业发展纲要(草案)报告的决议》。大会选举第一届县委委员23人。一届一次会议选举县委常委7人和县委第一书记吴尚志,第二书记吉诏宏;选举出席省党代会代表6人:吴尚志、陈克荣、张运海、余寿潜、魏勇、张朋香;选举产生了县监察委员会,吉诏宏任监察委员会书记,韩琢、贺爱民任副书记。
中共炳辉县第二次代表大会1958年3月4日至20日在县城举行,正式代表269人,实到238人。大会开预备会15天,正式会议2天。预备会期间,检查总结冬季工作,交流经验;县委第二书记作《关于继续深入地开展全民性整风运动的报告》。正式会议期间,讨论通过了《1958—1962年农业发展纲要草案规划的决议》;选举出17名县委委员。二届一次会议选举出县委常委8人。书记、副书记由上级批定。
中共天长县第三次代表大会1960年2月27日至29日在县城举行。正式代表338人,实到302人。大会听取了《县委工作报告》和《提案审查报告》,讨论通过了《1960—1962年工农业生产的跃进规划》。大会选举了第三届县委委员23人,候补委员3人。三届一次会议选举了县委常委9人;选举戴尔珍为县委第一书记,陈克荣、左敬南、叶志藩、陈元令为县委书记处书记;选举戴尔珍、陈克荣、颜士洪、赵华(女)、袁秀英(女)、欧远方6人为出席省第二届党代会代表,张本安为候补代表;大会选举了县监察委员会,左敬南兼任监察委员会书记。
中共天长县第四次代表大会1971年6月18日至20日在县城举行,正式代表513人。大会通过了《县委工作报告》、《关于加强县委革命化建设的决议》和《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农业学大寨群众运动的决定》。选举第四届县委委员31人。四届一次会议选举县委常委11人;选举朱杰为县委书记,谷志瑞、张宽根、严国龙为副书记。
中共天长县第五次代表大会1981年3月17日至21日在县城举行。正式代表300人,候补代表24人。会议通过了《关于县委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关于大力加强党的建设的决议》,选举第五届县委委员33人,候补委员4人。五届一次会议选举县委常委11人,选举毛万勋为县委书记,徐其绵、陈元令、邰保洲、陈家声为副书记;选举毛万勋、杨保堂、金绍鼎、夏锡生、徐其绵、陶定理为出席省第四次党代会代表,茆佩兰为候补代表。大会选举了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邰保洲为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贺爱民、柏毓章为副书记。
中共天长县第六次代表大会1984年9月8日至11日在县城举行。正式代表350人,实到341人,列席代表1人。会议通过了《关于五届县委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关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选举第六届县委委员31人,候补委员4人。六届一次会议选举县委常委9人;选举陈家声为县委书记,朱培基、金绍鼎、吴宏用为副书记;选举汪祖九、陈家声、孟繁龙、赵正惠(女)、崇紟为出席省第五次党代会代表;大会还选举了天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和常委,选举柏毓章为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汪恭庭为副书记。
六、党组织重大活动纪略
中共天长县党组织是在抗日战争的烽火中诞生的。在抗日民主根据地建立之初,党组织在抓好自身建设的同时,其主要任务是巩固发展抗日民主根据地,围绕政权建设、武装斗争和统一战线开展各项工作。军事上,县委在发展地方正规武装的同时,组织、训练、发展各级群众武装,民国32年,全县有地方正规武装2000余人,民兵13000余人,地方武装配合主力部队多次粉碎日伪军的“扫荡”,同日伪军战斗上百次,保卫发展了根据地。从民国29年至抗日战争胜利,全县有4000余名青年参军抗日。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后,县委派出大批民运工作队,分赴全县帮助开展群众运动,先后成立农民、商民、青年、妇女、船民、园民、文化界、医务界抗敌协会等群众抗日团体,广泛动员民众,组织抗日民主统一战线。民国31年2月,成立天长县参议会,动员社会贤达共建抗日民主政权。
为打破敌人的经济封锁,党领导各级政府在农村开展减租减息,发展工农业生产和商业贸易,当时的铜城市成为淮南津浦路东抗日根据地同敌占区进行贸易的物资集散地,天长县成为路东根据地的经济中心。
民国35年7月,国民党调集3万余主力军队,大举进攻淮南津浦路东解放区,天长、盱眙是主要目标。经过10余日的浴血奋战,淮南解放区失守,国民党占领天长。民国36年,中共中央华东局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组织原淮南武装和地方干部陆续南下淮南津浦路东地区,开展游击战争。年底,成立中共天长工委。党组织领导全县人民在国民党统治区坚持斗争,率领地方武装开辟游击区,建立民主政权,摧毁敌据点和基层政权,开展政治攻势,进行策反斗争,终于迎来了天长解放。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天长有1000余人为国捐躯。
天长解放初期,党组织主要围绕稳定社会秩序、支援前线、加快政权建设开展工作。相继成立了炳城军事管制委员会、炳辉县后勤司令部(后改名为支前指挥部)及农、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同时抓紧健全各级党组织,发展党员。
1949年至1952年,开展支援前线、生产救灾、反匪反霸、土地改革和镇压反革命运动。民国38年1月至6月,全县出动7000余民工,1000余付担架,调运大米150余万公斤,支援人民解放军南下渡江作战。5、6月间,县内小股土匪和一贯道活动猖獗,阴谋组织暴乱,县委组织各地开展剿匪,解散会道门,加强机关的治安保卫工作。由于夏季暴雨,全县普遍受灾,本县灾民8000户、4万余人,外地灾民1500户、7000余人,县委动员全县党政军民投入救灾工作,开展社会劝募,调集救灾物资,安排灾民生活,组织生产自救,安置外地灾民。1950年秋,县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和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组织600余名工作队员深入农村,进行土地改革。至1951年10月底,全县完成土改工作。1949年至1952年,全县征兵1551名。在党的领导下,新生的人民政权得到巩固和发展,赢得了人民的信赖。1952年元月至7月,县委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运动,加强自身建设。
1953年至1956年,县委在全县进行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宣传教育,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领导全县人民开展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到1956年全县农村普遍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基本上组织起来,实现合作化。1955年6月,围绕肃反运动,县委成立5人肃反领导小组和审干委员会,对全体干部的政治历史进行全面审查,到1958年7月基本结束。
1956年5月召开的首次党员代表大会,总结了建国7年来的工作,对如何加强党组织的建设和今后十年全县农业发展作了具体规划。1957年9月,全县开展以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主题,以反官僚主义、宗派主义、主观主义为内容的整风运动。动员干部群众和党外民主人士“大鸣大放”,向党提意见。12月10日,根据上级指示,整风运动转入反右派斗争,至次年4月,全县错划“右派分子”222人,其中县直机关错划128人(党员50人,团员33人,群众45人;县级干部6人,区级干部35人,一般干部87人),错划为犯严重右倾错误的106人。
1958年3月召开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集中批判右倾保守思想,不少区乡干部受到批判。参加会议的代表在讨论农业产量时层层加码,由亩产400公斤加到750公斤,许多区乡干部白天开会,晚上回去修改“跃进”计划,层层报功报喜。会议讨论通过了《1958—1962年农业发展纲要草案规划的决议》。是年,全县掀起大办工业的热潮。6月县委成立县工业基本建设跃进办公室,为完成1.5万吨炼铁任务,成立县冶金指挥部,抽调14000名民工开采冶山铁矿炼铁,最高峰有13万人投入钢铁生产。1958年9月至1959年5月,全县建成11个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全县上下广泛宣传党中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和“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同时,开展大规模的水利建设,先后建造川桥、釜山、跃进、大通等8座中型水库和数十座小型水库。最多时有10万民工兴修水利。1960年群众生活发生严重困难,有些工程被迫下马,但它为天长以后的水利建设奠定了基础,有些水利设施在当时即发挥效益。
1960年2月的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之后,在“左”倾思想指导下,不切实际地向党员干部宣传农村大好形势,宣传持续“大跃进”。由于自1958年以来的盲目跃进,导致全县城乡粮食、副食品供应严重不足,城镇居民的粮油供应标准一降再降,全县开展“小秋收”运动,以野菜、榆树皮等作为代食品,浮肿病、肝炎病患者日益增多,出现了大批非正常死亡。12月,县委布置整风整社运动,派出工作组到农村,对1958年以后出现的“共产风”等“五风”进行纠正。
1961年至1962年,县委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的指示,在全县农村推行“责任田”,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恢复农业生产。同时,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简称《十二条》)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农业六十条》)以及中央扩大会议精神,深刻检讨1958年以来的“五风”错误,全县进行整风整社,对“大跃进”中平调的财物、劳力进行退赔和补偿,发展生产,安排群众生活。从1962年开始,先后为153名“右派分子”甄别平反。在天长人民生活发生严重困难的时候,1960年至1963年,党和国家在经济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仍拨给天长115.3万元救济款,554万公斤粮食和其他物资,缓解困难,减少损失。
1963年至1965年,县委领导全县人民渡过了严重的困难时期,工农业生产有了新的发展。1963年下半年至1964年,县委先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简称《前十条》)和《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简称《后十条》),在全县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亦称面上社教)。
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县委成立“文革领导小组”,并向各单位派驻工作组,领导“文化大革命”。8月以后,学校、机关、厂矿、街道纷纷成立各种名目的造反组织,机关干部也卷入其中,“派性”斗争日趋严重。1967年2月2日,一部分造反组织向县委夺权,县委及基层党组织相继瘫痪。此后,部队陆续来天长“支左”,稳定局势。1968年7月18日,成立由支左部队代表、“造反派”代表和革命领导干部代表参加的三结合的革命委员会,党政工作由革命委员会一元化领导。7月,成立中共天长县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小组。1971年6月,召开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恢复中共天长县委员会。会议决定在全县掀起“学大寨,赶郭庄”,大办农业的热潮。
1971年和1976年,县委按照中央布置,先后向全县人民传达了《粉碎林陈反党集团反革命政变斗争材料〈1—3〉》和《王张江姚反党集团罪证材料》(1—3)等文件,并组织全县人民对两个反党集团的罪行进行批判。1975年秋至1978年底,县委先后组成“路线教育工作队”进驻仁和、便益、安乐、郑集、杨村、石梁、张铺、汊涧、大通等区镇公社,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错误地整了一批区、社领导干部。
1978年以后,县委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1978年至1984年,在党校对全县的万余名党员干部进行分期培训,开展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学习党中央的一系列重要文件和马列主义文献,从思想上拨乱反正,使全县的党员干部受到一次系统的马列主义教育。根据中央指示精神,解决“文化大革命”期间和历史上遗留的冤假错案,1978年至1984年,全县计复查各类案件3906件,为2523人平反和纠正,并对其工作和生活作了妥善安置。对全县的“四类分子”进行重新清理和复查,为1158名“四类分子”摘掉帽子,给1576名错戴“四类分子”帽子和1286户错划为地主富农成份的全部纠正。
1981年3月,县委召开第五次党员代表大会,决定大力加强党的建设。同年,在全县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自1978年以来,天长农业连年丰收,农村经济持续发展,促进了全县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1983年4月,全县改革人民公社体制,成立乡、村建置,公社党委改称乡党委。1984年2月后,县委根据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进行机构改革。县级机构设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律检查委员会五大班子,改革后的各级领导成员的年龄和知识结构有了较大变化。
1984年9月,县委召开第六次党员代表大会,总结改革开放以来全县各个方面所取得的重大成就,提出了今后的任务。近年,县委在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工业企业进行放开搞活。至1985年,全县107个国营、集体工厂企业有21个实行了厂长负责制;58个国营小型商业企业有48个已经放开;50个县办企业中,有8个企业对主管部门进行承包。乡镇企业异军突起,成为促进天长经济腾飞的骨干力量。第三产业上,放宽政策,开拓市场,促进商品流通。县委还成立了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对财贸管理、劳动人事管理、科技管理、教育体制等进行配套改革,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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