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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武德三年(620年)清流、全椒、永阳,各置学摄师,掌管地方学务。宋、元时设学正廨、训导廨,在滁州文庙(孔庙)偏东,明伦堂左右为库,藏有祭器、书籍。明清时设教谕署(又名儒学署),内设教谕,掌管文庙祭祀,教育所属生员。清康熙时名为州学,光绪时名为黉宫。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设立劝学所,受地方官监督,设董事一人,由州视学兼任,佐知州掌管教育行政事务。各乡镇设劝学员。
民国元年(1912年)州改县后,县公署设第三科,管理教育事宜。翌年设学务委员会,其职能代替原劝学所。民国4年滁县依国民教育部重颁《劝学所规程》,恢复劝学所,教育行政仍由县知事兼管。末任滁县劝学所所长为章栋培。民国11年改劝学所为教育局,下设区教育委员会,简称区教委。局设视学员,区设事务员。县知事为省教育厅下属监督机构首长,第三科分管教育,各区设有区董。民国16年省颁《安徽省各县教育局组织条例》载:局掌管学校、图书、博物馆、公共体育场、公园等项,以及其他文化事宜。又省颁《安徽省县市教育局长任免暂行条例》规定局长须党员,首任为贺义昭。民国21年,滁县设教育办公室,属第五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教育股管理。首任主任彭正明。民国25年滁县教育行政由县政府第三科执掌,三科即教育科。翌年,日军侵占滁城,县政府流亡西乡,后迁至全椒县西王集,教育行政仍由第三科掌管。至民国32年,改由第一科兼管。
日军侵滁后,伪县署第三科掌管教育行政。首任科长由县长石铭勋兼任。民国32年,伪政府改科设局,教育局内设教育、社会、总务3科和督学1人。首任局长胡国仁。
滁县抗日民主政府,下设文教科(亦名宣教科)负责根据地的教育、宣传工作。
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流亡政府迁回滁城,设教育科。第二年底撤科设局,首任局长万敏。
解放后,县政府设教育科,领导全县教育、文化、体育工作,行政、小教设科员,社教、文化设办事员,设督学1人,下属各区设文教区员。中学教育归专区管理。1951年改教育科为文教科,管初教、社教、文化等工作。翌年10月改名为文教委员会教育科。1956年分开为教育、文化两科,同年7月合并为文教科。撤区并乡后,县属乡镇划分辅导区,乡镇设辅导员1人。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废乡,按公社重划辅导区。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县局陷于瘫痪,至1968年初,县文教行政权由“支左”部队掌管。同年5月县革命委员会成立,设教卫组。1969年教卫组撤销改名教育小组,年底各公社配文教干事。1971年2月教育小组改为局,设政工、教育、财务3组。1973年2月增设局革命领导小组,1976年12月领导小组撤销,局设政秘、教育(中、小教)、普扫、财务4股。1978年撤销公社文教干事,恢复辅导区,设辅导区主任。1981年恢复滁县人民政府教育局,内设人秘、财务、小教、中教、工农教育5个股。1983年国务院批准县改市,翌年3月市教育局成立,设人秘、监察、财务、中教、小教、业余教育6个股,教研室(原属教育股)、校办企业办公室(原属财务股)、教育工会办公室(原属人秘股)等3个室。撤公社为乡,各乡镇设教育办事员。1987年确定各乡、镇教育办事员由中心小学校长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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