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一、残老孤幼扶养
难童收养站民国34年(1945年)日军投降后,救济总署安徽省分署拨给滁县一部分救济物、款。滁县救济会用此开办“难童收养站”,民国36年底停办。剩余物资由天主教会接收,继续办“难童教养所”。4个月后物资用完,难童教养所由天主堂独自维持。民国37年秋改名“孤儿院”,由神甫魏怀德及修士掌管,聘用技工师傅,办起小型织布厂,织袜子、毛巾和土布。教会安排儿童在晓明小学读书,并对其灌输宗教思想,然后领洗入教。孤儿半天读书,半天纺纱。
1951年9月,孤儿院织布厂由滁城协成布厂(“三八”布厂)接管,人民政府对20名孤儿作了安置。安置办法:对有家能维持生活的送返回家;愿意继续学习技术的留厂;愿工作的就地安置;有升学条件愿意读书的安排其插班入学,由专署民政科包送,并负责生活、学习等费用。
残老孤儿教养院1950年12月,滁县成立“残老孤儿教养院”,地点在滁城东后街。配院长、会计、办事员各1人。当年收养孤儿、残疾人45名。1951年收养70人,其中残老人53人,孤儿15人,婴儿2人。在一年半中,遣返、安置和病亡27人。1952年收养104人,送返原籍11人,就地参加生产7人。1953年与滁县游民教养所合并,成立幸福院。
游民教养所于1952年在滁县南乡陈浅设立,亦名“生产教养院”。收养残疾人、外流人、乞丐和小偷等约50人。实行生产与教养结合。1953年与残老孤儿教养院合并成立幸福院。
社会福利院亦名幸福院。1953年由残老孤儿教养院、游民教养所合并成立,地点在滁县西乡龙亭口。收养95人。1954年收养78人,全年农副业收入2162元。1955年新收养22人,共100人。其中能参加生产的32人,创产值2252元。当年有1人就业,6人回乡生产,1人判刑,6人病亡,年底还有86人。1956年新收养10人。拨款1388元,增建房屋16间。有水田18亩。旱地22亩,当年粮食收入976元,副业收入除用于生活补贴外,尚余428元。本年进行一次院民整顿,处理不合收养条件的4人出院,给予妥善安置。1957年对有家的动员回家参加劳动生产的12人。1958年新收养22人,动员处理23人,年底有院民92人。本年副业收入1100元。1959年有院民155人。
1960年正式定名为社会福利院。有新老院民164人。1961年增至203人。1963年孤儿福利院并入,行管人员增至8人,经整顿,到年底有院民161人。1968年,社会福利院奉命迁往嘉山县,归属于专区。
烈属养老院1958年于滁县醉翁亭西侧建立,初名幸福院。1959年改名烈属养老院。1985年改名为滁州市光荣院,亦名敬老院。管理人员3人,服务人员3人。奉养烈属老人8人。
孤儿福利院1959年遭自然灾害,为安排流落在社会街头的孤儿,于滁城西后街办了“孤儿福利院”。配备行管、医务、保教人员。1960年收养孤儿306名,后经调查退返82名;由人领养27名,病亡39名,还剩158名。按年龄编为4个班保教。每人发单衣、棉衣、鞋袜、棉被等。1961年有孤儿131人,其中弃婴76人。1963年并入龙亭口社会福利院。
珠龙社会福利院1985年在滁西珠龙乡师姑洼重建。以3万元费用修理部队交地方的房屋为院舍。在编工作人员6人,床位80张。收养弃婴、残疾孤儿,无依靠的残疾成年人15人。
五保户供养新中国建立初,农村鳏寡孤独和无劳动能力有困难的老人,主要依靠群众互助、亲友帮助和互助组,初级社包工代耕,辅以国家救济粮、款。1956年高级社成立,《合作社示范章程》规定:“农业生产合作社对缺乏劳动力或完全丧失劳动力,生活没有依靠的老弱、孤寡、残疾社员在生产生活上给予照顾”。基于这一精神,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实行“五保”。1958年,白庙、琅琊、沙河、施集等公社成立幸福院,对175位“五保”老太实行集体供养。当年,全县农村五保户有884户,998人,其中给予救济的283户,603人。次年全县供养“五保”老人1057人。幸福院因条件不成熟,不久停办。
1980、1981年,花山公社和黄圩公社张樊生产队先后办起“敬老院”,对“五保”户实行集体供养。1982年根据省人民政府文件精神规定“五保”户供应标准纳入社员承包合同,队筹社管,分午、秋两季兑现给“五保”户。实行多种形式供养:由社队按260元规定兑现给本人,分散自我生活;由社队与其代养人(亲、友)签订合同提供粮款;由社队提供粮款兴办敬老院,过集体供养生活。1982至1987年沙河、李集、施集、担子、曲亭等乡,先后兴办5所敬老院。至1987年,全市已有集体供养的敬老院7所。每院配院长1人,勤杂人员1至2人。敬老院内有卧室、餐室、文娱活动室(图书、报刊、象棋、电视、收音机),还有洗衣机。生活费用由村队按规定筹给,医药和零用费由乡政府拨付。每乡还拨给一定数量的土地,供“五保”老人做力所能及的副业生产,以改善生活。
1981~1987年滁州市“五保”户供应情况表

二、福利生产
1970年11月始于滁城东大街建立县福利篷布修理厂。1974年迁址水库路水闸南侧,改名为县福利轮胎翻新厂。1984年改称市福利轮胎翻新厂。有正式职工113人,其中安置残疾人50多人。1987年滁州市的福利单位有:市福利轮胎翻新厂,市办,大集体,建于1970年11月。市北门福利涂料厂,街道办,建于1986年9月。市沙河福利纸箱厂,镇办,建于1986年2月。市福利塑料厂,市民政局经济开发公司办,建于1987年1月。市民政福利服装厂,个人承包建于1987年4月。市北门盲人按摩诊所,个体办,建于1987年6月。市黄泥福利五金厂,乡办,建于1987年6月。市东门福利饮料厂,街道办,建于1987年7月,还有市花山福利纸箱厂和大王制刷厂。以上10家厂。现有职工294人,其中生产人员164人。主要产品项目为橡胶、塑料、五金、涂料、食品、饮料、制刷等。年总产值219.8万元,免税额7.94万元,利润4.96万元,出口创汇1.955万美元。
三、收容遣送
民国36年(1947年),安徽省救济分署在滁县设立一所接遣站,办理难民回原籍遣送事宜。规定:凡难民行程在75公里以内者,每人发旅费400(法币)元,125公里以上者,一律发旅费600元。按行程每人每天发面粉,大口1公斤,小口减半。因天雨或病重不便行走,经证实日给大人口粮0.75公斤、小孩减半。自1月18日至2月18日,共遣送难民792人。
新中国建立初期,对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游民、难民、灾民以及流浪乞讨者,收遣的办法是:外来灾民愿留下的给以就地安置,愿意返回原籍的统一给予车票;对游民,成立教养所,实行收容、教养、改造、安置。从1949至1959年共安置外地灾民2.49万人,遣送回原籍15.66万人。发放救济粮25.25万公斤,遣送费46.3万元,发寒衣1.87万件。10年中共收容改造游民3131人。1960年遣送647人。1961年遣送910人。1962年遣送604人,中转167人。1963年遣送190人,1964年遗送147人,中转3人。“文化大革命”期间,收容遣送工作基本停止。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农村体制改革,农民安居乐业,外流人口减少。1979年遣送外流人员25人次。1980年遣送75人次。1981至1983年遣送175人次。1984至1987年,遣送102人次。
1949~1959年滁县游民改造情况表


上一篇:第二节 救济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