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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委员会通知
皖办白字第○○○五○号
事由:将宿县、滁县、芜湖、徽州四专署合并为蚌埠、芜湖两专署。
安徽省人民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将宿县专署与滁县专署合并,成立蚌埠专署,专署驻蚌埠市,徽州专署与芜湖专署合并,仍称芜湖专署,专署驻芜湖市。现已报经国务院批准,特转知,希即遵照执行,并将合并日期报省备查。
安徽省人民委员会
一九五六年元月十九日
国务院关于将芜湖专员公署分设为芜湖、
徽州两专员公署,撤销蚌埠专员公署设立滁县、
宿县两专员公署的批复
安徽省人民委员会:一九六一年三月九日报告收悉。国务院同意将芜湖专员公署分设为芜湖、徽州两专员公署,撤销蚌埠专员公署,设立滁县、宿县两专员公署;原由合肥市领导的巢县、肥东、肥西三县,分别划归芜湖、滁县、六安三专员公署领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一九六一年四月七日
安徽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将芜湖专员公署
分设为芜湖、徽州两专员公署,
撤销蚌埠专员公署设立滁县、
宿县两专员公署的通知
(办字第0057号)
芜湖、徽州,滁县、宿县、六安五专员公署,合肥市人民委员会:
为了更好地贯彻国民经济以农业为基础的方针,加强对农业地区的领导,决定将芜湖专员公署分设为芜湖、徽州两专员公署;撤销蚌埠专员公署,设立滁县、宿县两专员公署;原由合肥市领导的巢县、肥东、肥西三县,分别划归芜湖、滁县、六安三专员公署领导。以上业经国务院一九六一年四月七日以值秘杨字第49号批复同意。特此通知,希即遵照执行。
地区的划分如下:
一、芜湖专员公署,设置在芜湖市,领导芜湖、宜城、当涂、繁昌、南陵、郎溪、广德、泾县、无为、和县、含山、巢县等十二县。
二、徽州专员公署,设置在休宁县,领导休宁、歙县、祁门、黟县、太平、绩溪、旌德、宁国等八县。
三、滁县专员公署,设置在滁县,领导滁县、全椒、嘉山、定远、凤阳、来安、天长、肥东等八县。
四、宿县专员公署,设置在宿县(目前暂在蚌埠市办公),领导宿县、濉溪、肖县、砀山、灵璧、五河、泗县、怀远等八县。
安徽省人民委员会一九六一年四月十三日
中共滁县地委关于印发三份调查报告的通知
滁地发〔78〕96号
各县委:
在贯彻省委《六条规定》,落实党的农村经济政策的过程中、能不能坚定地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克服平均主义倾向,是直接关系到把广大社员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加速农业发展速度的一个关键问题。这已经被大量事实所证明。我区有些地方在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时,采取了一些新的做法,收到很好的效果。来安县烟陈公社魏郢生产队实行“分组作业、定产到组,以产计工、统一分配”的办法,促进粮食、油料大幅度增产;天长县新街公社建立棉花生产责任制、实行定额管理、超产奖励的办法,实现皮棉产量超历史;来安县广大公社党委在对社员群众评模发奖的同时,对大队、生产队干部实行颁发奖金的办法,解决农村干部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有效地调动了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在大旱之年、夺得粮食增产、这些地方的同志们善于从本地实际出发、针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敢于实践,大胆尝试,这样做很好。最近,地委组织力量到这些地方作了调查,现将调查报告印发你们一阅。
地委认为,这些地方的做法,都是属于把社员的劳动计酬(工分)同产量密切结合起来,建立联系产量的生产责任制。这是实行定额管理,具体贯彻物质利益原则和按劳分配原则的一种形式。农业劳动作业的质量好坏、最终必然表现在生产的成果上。这种形式,能够使社员群众从切身经济利益出发,来关心自己的劳动成果,关心每一项农活的数量和质量,充分地调动了他们参加集体生产劳动的积极性,劳动效率大大提高。有些同志对实行联系产量的生产责任制心有余悸。担心会走偏方向,重犯“三自一包”的错误。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应作具体分析,把林彪、“四人帮”搞乱了的思想理论和政策是非界限,加以澄清。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衡量一种生产方式是什么性质,主要是看它的生产资料归谁占有;由生产资料所决定的分配形式;以及在生产过程中人与人的关系。根据这个基本理论来分析,我们认为,实行联系产量的生产责任制,无论是以产计工、或者是责任到人,都不能说是单干或变相单干。因为:第一,土地、耕畜、农具等主要生产资料都还是生产队集体所有,统一使用。第二,生产计划由生产队统一安排、产品由生产队统一分配,不形成“四级所有、四级分配”。第三,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在生产队统一组织领导下、分工负责制,没有取消集体劳动、更不存在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们从事的每项生产活动都是为了提高劳动生产率,是为了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人多力量大是集体经济的优越性。这是就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整体来讲的。至于具体的劳动组织形式,如果不根据生产力的水平和农活的具体要求,因地制宜,合理地组织使用劳力,搞“大呼隆”、“一窝蜂”,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就发挥不出来,甚至造成极大浪费,其结果必然是破坏生产,破坏集体经济。因此,那种把分开干活看成单干,是从表面形式上看问题,是不对的。第四,奖惩制度由社员民主讨论制定,超产部分适当提成,奖励工分、现金或实物、符合多劳多得,多贡献多奖励的原则。由此可见,实行联系产量的生产责任制,无论从所有制形式到分配手段,都是属于社会主义的性质。我们应该“思想更解放一点,胆子更大一点,办法更多一点、步子更大一点。”
目前,我们在社会主义农业的经营管理上,经验还是不完备的,只要不损害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应该允许试验。只要能体现“按劳分配”这个原则,按劳动数量和质量付予报酬,形式可以多种多样。我们应该尊重基本核算单位在生产、分配、交换等方面的自主权、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不要强求一律,不搞一刀切。地委的意见,一些生产力水平较高的社、队,主要农活已经机械化了;有的社、队经济条件好,社员思想觉悟高,群众又没有要求;有的大队已经由生产队核算过渡到大队核算,集体经济得到巩固和发展。这些地方没有必要改变原来的做法。魏郢生产队实行分组作业、以产计工的办法,实际是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对作业组实行“三包一奖”,由于刚开始摘,还不完善,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这个办法,适宜在生产力水平很低,集体经济很差的后进社、队推行、因它涉及到管理体制的改变,各县委要持慎重态度,今冬可先在一个大队或一个公社进行试点,由县直接掌握,以便积累经验;然后视情况再作研究。绝对不要一哄而起,盲目推行,不允许改变农民集体所有制的性质、土地、耕牛、大农具仍归生产队所有,作业组只有使用权,每年年终生产队有权对作业组进行合理调整,生产计划由队统一安排,产品由队统一分配。最近个别地方出现随意划队的苗头,似乎生产队越小越好,应该引起注意,加以教育制止。如确因有利发展生产,群众又有强烈要求,需要划队的,也要经县革委会批准,需要划大队的,要经地区革委会批准。新街公社棉花生产实行定额管理、超产奖励的办法,收到良好的效果。在生产队统一领导,统一计划,统一分配的前提下,今后对经济作物和其他作物的田间管理,只要群众有这个要求,可以有领导、有步骤地试行。实行这一办法,也有一定的弊病,各级党委应加强领导,注意研究解决。广大公社对干部实行奖惩制度,不少地方也这样办了,已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希望各地结合今年年终分配,整党整风和班子的整顿,对社、队干部的工作,进行一次评比,对工作积极,成绩显著为广大群众所拥护爱戴的好干部,特别是在大早之年,领导广大群众战胜干旱,成绩卓越者应给予精神和物质的奖励,对个别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损失或严重违法乱纪的要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参照广大公社的经验,将这项制度普遍建立和健全起来。贯彻物质利益的原则,解决农村干部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调动广大干部的社会主义积极性。资金的来源,广大公社是从社、队企业的利润中提取的,也可以从大队、生产队超产部分中提取金额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二十,作为对干部和社员的奖励、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使大家更加关心集体生产,尽快把生产搞上去。各县委在进行试点时,最好把魏郢生产队、新街公社、广大公社的三种办法结合起来,一并试行,这样,可能更加完整,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生产的发展。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望各县委注意总结,经常地向地委报告,以便掌握情况,交流经验,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稳妥地抓好这项工作。
中共滁县地委
一九七八年十月二十日附件:
(一)灾年创高产,一年大变样——魏郢生产队实行定产到组,以产计工的调查。
(二)实行产量责任制,灾年棉花大增产——新街公社棉花生产实行定额管理,超产奖励的调查。
(三)解决农村干部干与不干,干好干坏一个样的一个好办法——来安县广大公社对干部实行奖惩制度的调查。
中共滁县地委批转地委政策研究室
《关于总结完善联系产量责任制几个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滁地发〔79〕67号
各县、区、公社党委和革委会,地直各单位:
现将地委政策研究室《关于总结完善联系产量责任制几个问题的意见》批转给你们,望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近一年来的实践证明,实行联系产量的责任制,把发展集体经济同社员的物质利益紧密结合起来,有效地克服了平均主义,更好地贯彻了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对于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调动社员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加快发展农业的步伐,有着比较明显的作用。目前,需要认真进行总结、完善,继续办好。但是,必须指出,我区不少地方实行分组作业、定额记工的办法,这也是加强生产责任制的一种形式,是中央两个农业文件肯定的。这种责任制凡是办得好的,同样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最近,中共中央〔1979〕62号文件明确指出:今冬明春农村的中心工作是各级党政组织,都要认真检查两个农业文件的执行情况,总结两年多来农村形势好转的经验;继续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已经落实的耍坚持下去,没有落实的要尽快落实;在全面发展农业生产、巩固集体经济方面,行之有效,得到干部和社员拥护的各种生产责任制和经营管理办法,都要肯定下来。我们要把这些情况向农民讲清楚,使他们坚信,党中央制定的农村经济政策是长期的政策。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坚定不移地带领广大农村干部和社员群众,把中央已经确定的政策,持续地、稳定地贯彻下去。因此,我们一定要保持政策的稳定,早出安民告示,不论是实行定额记工的生产责任制,还是实行包产到组和“大包干”的生产责任制,都要相对稳定,不要轻易改变,绝不允许以任何名义强迫群众改变某种生产责任制的形式,以免挫伤社员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影响农业生产的发展。
各地在参照执行的过程中,如有什么新情况和新内容,望及时报告地委。
中共滁县地委
滁县行署
一九七九年九月十六日
关子总结完善联系产量责任制几个问题的意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区各地深入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业问题的两个文件,联系实际,狠批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进一步落实党的农村经济政策,在去年部分社队试行定产到组、联系产量计算报酬办法的基础上,由点到面地推行了联系产量的生产责任制。据统计,全区二万二千六百四十一个生产队,除八千三百七十二个仍采取定额记工和按时记工加评议外,实行包产到组、以产计工的有一万○四百○五个生产队,占生产队总数的百分之四十六;实行“大包干”的有三千六百八十八个生产队,占生产队总数的百分之十六点三,还有少数生产队实行其它形式的生产责任制。经过近一年来的实践证明,人民公社经营管理采用这种办法,有利于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能够把发展集体经济同社员的物质利益紧密地结合起来,有利于落实按劳分配的政策,从而进一步调动了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有效地克服了平均主义,改变了干活“大呼隆”现象,对于加快发展农业的步伐,特别是迅速改变低产后进社队的面貌,作用十分明显。但是,实行联系产量的生产责任制是一项新的工作,而且是在没有经验的情况下摸索进行的,因此,有些具体问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进行研究,逐步加以完善。最近。我们根据省委通知精神,组织力量对各种形式的责任制进行了调查,总结了近一年来的经验教训。为了把对发展农业生产,巩固集体经济,行之有效,受到干部群众拥护的各项生产责任制和经营管理方法肯定下来,继续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进一步总结完善联系产量的责任制,我们召开了一些专门座谈会,针对当前存在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座谈讨论,现将讨论的意见整理如下:
一、关子划分作业组的问题
1、作业组的规模,从各地的实践来看,一般以十户左右,十五至二十个劳动力为宜,过大难以管理,过小不利于组织集体生产。现在已经划定的作业组,只要不影响集体生产,群众没有要求调整的,要保持相对稳定,不要轻易变动。需要变动时,必须经大队审查,报公社批准。
2、今年划分作业组的办法,各地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按居住邻近划组,个别调整,尽量做到骨干力量和劳力强弱进行合理搭配,这种做法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工作,应该推广。另一种是自找对象,自由结合,实践证明,这种办法矛盾较多,容易出现排斥困难户的现象,不宜提倡。
3、在划组过程中,对烈军属、干部、职工家属以及劳动力弱的困难户,要经过群众讨论协商,合理搭配到各组,作业组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刁难和排斥。“五保户”可以不划到作业组里,仍由生产队进行“五保”。
4、生产队的所有社员都要划分到作业组去,参加集体生产劳动,不允许寻找借口进行单干。今年春天有极少数生产队在划分作业组时,对个别户进行了单独包产。对这一部分社员,在今冬明春,要做好工作,动员他们参加作业组。原来搞了包产到户的地方,应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说服群众改过来。除个别特殊情况经县委批准者外,一律不许包产到户,不许分田单干。
5、目前生产队的规模基本上是适当的,一般不要变动,要坚决刹住划队风。有少数地方明为包产到组,暗为划小生产队的,除个别规模过大的生产队,划小对生产有利的,可报经县委批准划开外,其余的要本着适合干部管理水平,采用为群众所拥护的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办法,加以整顿,不许随意划小核算单位。
二、关于生产资料固定到组使用问题
实行包产到组和“大包干”责任制的单位,生产队的土地、耕牛、农具等生产资料固定给作业组使用,其所有权仍归生产队不变,作业组只有使用权,没有作其它处理的权利。
1、土地固定到组,应根据各作业组劳力的多少情况确定田亩,本着有利生产,有利于统一用水,方便劳动,做到合理连片,不能摘绝对平均主义,把一个队的耕地划得支离破碎。
2、耕牛固定到组,今年各地采用的办法主要有三种:一是根据能使役的耕牛负担田亩情况,强弱搭配,合理安排。固定到组使用的耕牛,评定价格,规定每头牛的使用年限,超过年仍继续使役的,生产队给予奖励,因使役、保养不善,不到使用年限死亡的,作业组按价赔偿。二是固定到组使用,不评价格,如有损失,按现行价格评议处理。三是把耕牛评定价格后,按人口或劳力平均分配给组。从近一年的实践经验来看,还是第一种办法比较好,有利于生产,有利于耕牛的保养,有利于巩固生产队集体经济。第二种办法在“五统一”搞得好的地方也可以实行,第三种办法容易引起所有制性质的改变,不宜采用。
作业组使役的母牛繁殖的小牛,由生产队付给饲养工分报酬,并按照规定给予奖励,产权归队。作业组自筹资金购买耕牛,应当鼓励,耕牛归组使用,生产队应分期归还其所用价款,其产权仍归队所有,以免造成所有制问题上的混乱。
3、大型农具固定到组,应根据成色评定价格和使用年限,并规定每年的维修费,超支不补,节约归组。对未到使用年限而损坏的,由作业组负责赔偿,超过年限仍能使用,生产队给予奖励。
4、生产队的大型农业机械,一律由队统一安排使用,指定专人负责,并建立相应的生产责任制和费用包干办法,不准拆散分配到组。有些农业机械,如农排泵、电动机、脱粒机等,如果数量允许,可以本着有利生产、方便使用的原则,仿照耕牛、农具的办法,固定到组使用。
三、关于作业组评工记分的问题
搞好评工记分,是贯彻“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基础。实行包产到组和“大包干”的生产责任制以后,作业组仍然要坚持搞好评工记分。实践证明,在划分作业组以后,凡是实行定额管理,采取小段包工、常年包工和按件记工相结合,认真进行评工记分的单位,社员群众的社会主义劳动积极性就能够持久,生产就搞得好。反之,有少数地方搞死分死记,结果由过去的“大呼隆”变成了“小呼隆”。为了切实搞好评工记分,每个作业组都要推选一名大公无私的人担任记工员,每天(段)详细记载各人的出勤时间,参加劳动的工种和评定的工分数字,定期上报生产队公布。作业组对记工员要给予一定的工分报酬或固定补贴,工作认真负责,成绩显著的,还要给予表扬和奖励。生产队需要的杂工、外勤工和其它集体用工,因数量不多,可以由会计员或保管员代记,不要单设记工员。
有些生产队在实践中总结出一套作业组内简便易行的劳动计酬办法:将小宗作物定产到田,责任到人,作业组只留几项主要作物,使集体投工减少,需要定额的项目减少;在“双抢”、“四夏”大忙季节搞小段包工,规定各种农活质量标准和完成的时间,实行任务到组、工分到田、责任到人;集体庄稼栽种以后,实行季节包工,田间管理责任到人,收获前登埂察看,因管理好而增产的,适当增加工分报酬,因管理不好而造成减产的,可以降低工分报酬或赔偿损失。这样,生产队、作业组只要把小包工搞好,平时加以检查督促就行了,不需要经常搞定额,忙评工了,对其它农活和杂工,有的可以实行按件记工(如积肥、耕田),有的可以按时记工加评议。这种办法既简便,又合理,有利于调动社员的劳动积极性。
四、关子小宗作物责任到人的问题
中共中央〔1979〕31号文件在谈到实行联系产量责任制时,指出:“小宗或单项作物,如棉花、油料、花生、烟叶等经济作物,田间管理责任制到人,联系产量,评定奖励”的办法,可以试行。根据近一年来部分社队的实践证明,对小宗作物实行定产到田,责任到人的办法,只要数量适当,是可行的,效果也是好的。第一、可以使生产队、作业组摆脱项目繁多的农活定额,能够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抓好主要作物的生产;第二、过去人们对棉花、油料等小宗作物往往重视不够,产量不高,实行这种办法,可以使这些作物得到很好的管理,面积能够保证,产量能够提高,交售任务能够完成;第三、可以使社员的业余时间和家庭辅助劳动力得到充分利用,有利于农业增产,有利于增加社员收入,有利于发展社员家庭副业。但是,实行这种责任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责任到人的面积不宜过大,以“鸡口田”、“荒岗薄地为主,占耕地面积百分之十五左右为宜。在地多人少的地方,每人五、六分,每户二、三亩即可。如面积过大,往往会出现责任到人的田种好了,集体庄稼种管受到影响,甚至干集体活时喊不到人。少数生产队今年搞“口粮田”、“贡献田”,这种矛盾尤为突出,不宜继续实行下去。
2、联系产量,责任到人的小宗作物,要因地制宜,一般以油料、棉花、烟叶等经济作物为主,其它旱粮作物应根据面积的多少酌情处理。从各地的实践经验来看,午季作物的油菜可以普遍实行责任到人的办法。水稻、小麦等主要作物,不要实行这种办法。以免争牛、争水、争劳力、争时间。在经济作物集中的地区,如以种棉、烟、花生为主的生产队,这些作物都不要搞联系产量、责任到人的办法,在科学种棉水平较高的单位,棉花仍然以专业组种、管为宜,以免造成减产。
3、责任到人的小宗作物,应按生产队计划进行种植,不得随意改变茬口。定产指标要适当留有余地,使社员经过努力有产可超。包工包产部分应纳人生产队统一分配。粮食作物包产产量可抵作口粮,经济作物应如数交产,交不齐的根据生产队规定,按比例扣除粮食。
五、关子超产奖励、减产赔偿问题生产队对作业组要实行“三定”,即定工分、定生产费用、定产量(值),超产奖励,减产赔偿。
1、关于定产指标,要根据国家下达计划的要求,参照近几年实际生产水平,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既不能定得过高,也不应偏低。总的要求是,在正常年景下,作业组经过努力有产可超。对明年定产的指标,应在今年的基础上,经过群众讨论,原来定得比较合理的,可以不动,指标偏低的要作适当调整,过高的也要适当降低。根据各地的实践经验,生产队对作业组定产,不但要定产量指标,而且要有产值指标,只完成产量未完成产值的,分配时可以如数分粮,少分现金。完成产值未完成产量指标的,应少分口粮。
“三定”指标确定后,要订立合同,一式四份,生产队、作业组各执一份,交大队、公社各一份,监督执行。“三定”合同的式样及其主要内容,可由公社统一印制,也可以由县统一印发。
2、关于奖赔问题。今年各地实行的奖赔办法多种多样。一是以产值计工,增产(值)多记工,减产(值)少记工;二是全奖全赔;三是多奖少赔,如增产奖励百分之七十,减产赔百分之五十;四是平奖平赔,增减产都按同一比例计算奖赔。经过近一年来的实践比较,多数同志认为,以产(值)计工的办法最好,一是计算简便,超奖减赔全部以工分反映出来,分配时作业组只要把社员实做工分按应得的包工工分数字按比例升降一下即可;二是有利于正确处理国家、集体、社员三者之间的关系;三是奖赔合理,工分包括粮、钱在内,不致于社员赔口粮对这种办法应逐步推广。实行全奖全赔,其好处:一是办法简单;二是社员能直接看到自己的物质利益,有利于调动群众积极性,三是可以防止瞒产私分。其缺点是增产部分全部搞到私人手里,不利于正确处理三者关系。另一方面农业增减产的因素很多,除了劳动之外,还有国家的支持,干部的工作,集体的投资,气候的影响等,把增产部分全部按劳动工分分配,减产按劳动底分赔偿,这是不够合理的。第三、第四两种奖赔办法,虽然比较合理一些,但在核实产量数字上容易扯皮。
超产奖励,减产赔偿,应该全年统一结算,午季可按照实产占全年总产的比重,进行预奖预赔。今年各地原订的奖赔办法,即使有不够完善的地方,也要坚决执行,保证兑现。取信于民。明年如何奖赔,可以发动群众讨论,在认真总结今年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根据本队具体情况,确定合适的奖赔办法。现行的奖赔办法,只要不影响生产,群众不要求改变的,一般不要轻易改变,更不要搞“一刀切”,以免引起思想混乱。
3、实行“大包干”的单位,虽然不计算奖赔,但是,作业组要努力完成生产队生产计划的各项指标,包完成粮、油、棉征超购任务和上交生产队的各项提留。
六、关子发展多种经营的问题
1、为了贯彻“以粮为纲,全面发展,因地制宜,适当集中”的方针,不论实行哪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都必须开展多种经营,积极办好生产队的集体工副业,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巩固“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生产队现在经营的工副业生产,要继续办好,并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巩固、完善。原来办有工副业的生产队,在划分作业组时,由于缺乏经验,对责任制和工分报酬问题没有处理好,已经停办或分散了的,要发动群众讨论,研究出具体办法,尽快地恢复起来。用于集体工副业生产的工具、机器、房屋等生产资料,已经分掉的应该收回。原来没有办工副业的生产队,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发展。
2、生产队集体经营的工、副业生产,应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一定数量的劳动力,分别组成常年或季节性的专业组,因人制宜,分工负责,建立相应的生产责任制和奖赔办法,有的责任到组,有的责任到人,联系产量计算报酬。工副业专业组人员的工分报酬,纳入生产队统一分配。
有些地方在划分作业组时,把劳动力全部安排到组里,使原来的农科队无法进行科研活动。目前虽已大部分恢复起来,但还有一部分没有恢复,为了搞好农业科研活动,要尽快恢复起来。
3、从各地的实践经验来看,发展生产队集体工副业必须掌握以下几点:
①集体的竹木、果树、茶叶、苗圃等林业生产,应一律由生产队经营,不得分散到作业组,已分掉的应该收回。
②粮、油、棉加工,砂石生产,短途运输,烧制砖瓦等工业生产,集体养猪、养羊,饲养群鹅、群鸭,以及粉坊、面坊、豆腐坊等副业,均应由生产队或大队经营。
③各种离队人员的工分报酬应一律由生产队统一结算。上交的公积金归生产队所有。工资按比例交队记工分的,参加生产队统一分配,其交队部分与实际分配的余额,作为生产队的公共积累,以壮大集体经济。他们的口粮,按照生产队规定的办法,统筹解决。作业组劳力外出,必须经生产队批准。
④生产队的水面,应区别不同情况,可以由生产队集体经营,也可以划归作业组经营。有些小塘小坝,可以采取投标办法,实行定产到塘、责任到人,但在抗旱时,必须服从集体用水的需要。定产部分,收益归队所有。
作业组是在生产队统一经营下组织劳动的单位,主要是按照生产队合同规定的任务,搞好农业生产,一般不单独经营工副业。但是,在保证完成生产队安排的粮、油、棉生产计划的前提下,可以因地制宜种植一些经济作物。可以利用生产队划分的水面进行养鱼、放菱藕。如果劳力有剩余,可以承包生产队经营的砂石生产和短途运输。其收入均列入本组当年分配。
七、关于正确处理队组之间的关系问题
正确处理好生产队与作业组之间的关系,是巩固“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制度,充分发挥两个积极性,搞好生产的一个重要关键。有少数地方划分作业组以后,曾一度出现过生产队长放松领导和作业组不尊重生产队领导的倾向。各级党委及时采取措施,如明确生产队的权限,规定了队组各自的职责范围,支持生产队长大胆工作,使已经发生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从各地实践经验来看,要正确处理好队组之间的关系,必须明确队组职责,生产队要切实掌握人权、财权、物权,坚决维护“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
1、坚持统一领导。在选配干部时,要把队委会成员和作业组主要干部统一起来,作业组长应参加队委会,或者由队委会干部兼任,这样,队委会决定的问题,一杆子到底,有利于统一行为,步调一致。划组时,生产队长不应在一个组定死,要安排一定时间指挥全队生产,处理队里工作,所误工分,要给予必要的补助或实行固定补贴。生产队长有权指挥全队生产,检查监督作业组执行包产合同,有权调配劳力,进行本队的农田基本建设和完成上级分配的施工任务,有权组织作业组之间的协作;有权执行社员大会讨论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发生变化时,生产队有权对固定到组使用的耕牛、农具、土地等生产资料作必要的调整。
2、坚持统一计划。生产队根据国家下达生产计划的要求,有权安排作物茬口和产量指标,有权因地制宜决定增产措施。大型农业机械由生产队统一管理,统一安排使用,大的水利设施,由生产队统一管理,天旱时用机械提水或从渠道放水,应由生产队统一安排使用,作业组不得自行其是。
3、搞好财务管理,抓好统一分配。上级分配的各种贷款,预购定金以及化肥等,一律由生产队直接掌握,根据各作业组的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分配。生产队对作业组的财务包干(包括生产费用、农具维修费等)应该指标到组,由生产队监督使用,作业组一般不建财务账,在包干范围内对生产队实行领报制,每月一次。生产队要坚持统一核算,统一分配。根据党的政策原则和当年收支情况,负责制定分配方案,有权正确处理国家、集体、社员三者之间的关系,有权决定提留比例。实行定产到组的生产队,作业组收获的一切产品,应全部列入生产队统一分配,其应得超产奖励和减产应赔偿部分,均由生产队按照合同规定结算到组。实行“大包干”的生产队,要按照合同规定,包完成国家粮、油、棉交售任务和归还贷款、预购定金的任务,包完成上交生产队的公共积累和各种提留、储备,根据生产队确定的扣留比例,留足种子和必要的生产费用,在这个前提下,社员可分配部分,由作业组提出方案,经生产队审查,再上报大队、公社批准。
4、作业组要在生产队统一领导下,负责安排本组生产。可以根据生产队生产计划的要求,因地制宜,采取相应的增产措施;评定社员劳动底分和规定“三基本”任务,搞好定额管理和评工记分;管好用好队里的耕牛、农具,执行包产合同,合理使用包干的生产费用,降低生产成本;负责完成生产队安排的各项征派购任务;有权处理当年超产奖励,减产赔偿的实物和现金。
各级领导要大力支持生产队工作,使生产队长有职有权,积极工作,大胆领导。
八、关子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从各地调查的情况来看,实行联系产量的责任制以后,思想政治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1、要加强政策教育,稳定人们思想。各级领导要反复宣传党中央制定的农村经济政策,是长期的,要持续地、稳定地贯彻下去。目前所实行的各种行之有效的和干部群众拥护的生产责任制和管理方法,都要肯定下来,继续搞好。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不论哪种形式的责任制,只要能增产,集体能增加积累,对国家贡献能增加,把土地越种越好,就要坚定不移地继续搞下去,不要摇摆不定。生产队、作业组的干部,要经群众选举产生,现任的队、组干部,只要群众拥护,都要相对稳定。
2、要加强集体主义教育,批判本位主义,要克服宗派、宗族观念,维护生产队的统一领导,搞好组与组之间的关系,团结互助,互相支持,共同搞好生产,发展集体经济,
3、加强爱国主义教育。要教育干部和社员丰收不忘国家,丰收不忘集体,正确处理三者关系。做到一增带三增,集体增了产,社员增收入,集体增积累,国家增贡献。
4、要重视日常的思想政治工作,围绕生产这个中心,把学习、谈心、竞赛等活动开展起来,不断提高社员的思想觉悟。要注意表扬好人好事,扶持正气,评选劳动模范,树立标兵。引导人们向前看,向先进学习,搞好安定团结,为加速发展农业,尽快实现四个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
中共滁县地委政策研究室
一九七九年九月
中共滁县地委
关于一九八○年年终分配工作的情况报告
滁地发〔81〕14号
省委:
1980年我区年终分配工作,是在宣传贯彻中共中央(80)75号文件,训练社队干部、党员的基础上,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一起进行的。从去年9月开始,经过试点、培训干部,于11月中旬全面展开,历时两个多月,今年元月底基本结束。现将分配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业大丰收,给年终分配创造了良好的物质基础
党的三中全会以来,我区各级党委同广大干部群众一道,狠批极左,不断解放思想,进一步落实党的农村经济政策,推行各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有效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使农业生产得到比较迅速的恢复和发展。粮、油持续增产,农业收入大幅度增加。1978年我区遭受了百年未遇的大旱,虽然国家给予大力支持,但仍然给农业生产和社员生活带来严重困难,但是由于推行了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政策发挥了威力,1979年不仅一年恢复了元气,而且实现了粮、油总产超历史,粮食总产达到28.33亿斤,油料总产9905万斤。1980年自然灾害频繁,春季是倒春寒,七至九月份3个多月阴雨连绵,其中六、七月间连降五次大暴雨,一些地方雨量和水位接近特大水灾的1954年,受洪涝面积达168.7万多亩,其中成灾面积79万亩,减产五成以上的43万多亩,绝收的20多万亩,加之日照少、温度低、虫害大,在这样极为恶劣的气候条件下,由于各级党委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尊重群众的意愿,从当地的实际出发,允许多种形式的责任制同时存在,充分调动了广大干群抗灾夺丰收的积极性,又夺得了农业全面丰收。粮食总产达到32.17亿斤,比上年增长 13.6%;油料总产达到15141万斤,比上年增长52.9%;棉花总产1432万斤,和上年产量相平。烤烟因受灾严重,比上年减产46.9%。全区粮、油产量连续两年增产是过去少有的,人们多年向往的“粮食总产突破三十亿斤,人均生产粮食突破一千斤”的愿望终于实现了。从粮食总产增长的速度来看,1949年到1951年用三年时间,突破了10亿斤,而从1952年到1972年突破20亿斤共用于21年的时间;从1973年到1980年经历8年时间,突破了30亿斤,其中有5年时间在二十五、六亿斤上下徘徊,唯有近两年连续增产,1979年创历史最高水平,1980年连续跨大步。粮食的品种质量也有了提高,细粮增加,粗粮减少。 1980年与1979年相比,小麦、稻谷的总产由1979年的22.83亿斤上升到27.57亿斤,增长20.7%;黄豆总产由7370万斤上升到7565万斤,增长2.6%;薯类、玉米、杂粮总产由 4.75亿斤减少到3.54亿斤,下降33.8%。全区七个县,县县增产,山区、丘陵区大幅度增产,圩区多数地方也持续增产,尤其是长期低产后进的地方增产幅度更大。全区1980年比 1979增产粮食3.8407亿斤,其中定远、凤阳、嘉山三县就增产2.3783亿斤,占62%。凤阳县粮、油总产连续两年跨大步,1979年粮食总产达4.4亿斤,比1978年增长49.8%,1980年总产达5.02亿斤,又比1979年增长14.2%;油料总产1979年为1250万斤,比1978年增长161%,1980年达到1628万斤,又比1979年增长30.2%。往年生产万斤粮的典型户仅是个别的,而1980年到处都有,仅凤阳县就有一万户,占该县总农户的10.5%。全区不完全统计共有18016户,其中两万斤以上的359户,并且涌现了生产粮食三、四万斤的冒尖户。许多地方流传着这样民谣:“万斤粮户不为稀,千元收入不为奇”,“大米杂粮样样有,吃饭问题不用愁,杀肥猪,吃荤油,山芋干子喂牲口。”地处津浦线上的梨园公社,是历史上有名的“五保”公社,1980年粮食总产823万斤,比1979年588万斤增长40%,油料总产 100万斤,比1979年的63万斤增长58.5%。该社雁荡头生产队1977年粮食总产仅3.4万斤,社员自叹说“雁荡头,雁荡头,磙子一住就外流。”1980年粮食总产达到20.8万斤,全队15户,其中有11户生产万斤粮。社员吴凤启,10口人,仅3个劳动力,就生产粮食 3.2万斤,接近1977年全队粮食总产量。定远县严桥公社1980年生产万斤粮的有1004户,占全社总农户的52%,该社红岗大队三槐生产队31户,除两户单身汉各生产四、五千斤粮食外,其余户户超万斤。如今农村到处呈现着欢声笑语,喜庆丰收的景象。
在粮、油大幅度增产的同时,林、牧、副、渔和社队企业也有所发展,1980年与1979年相比,大牲畜头数增长5.3%,生猪出栏量增长1.2%,家禽增长5.5%,蚕茧增长33%,茶叶增长22%,水果增长7%,社队企业总产值增长15.2%。农业的全面丰收,给年终分配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物质基础。
二、正确处理三者关系,实现了增产增收增贡献
随着农业的全面丰收,各地在年终分配工作中,正确地处理了国家、集体和社员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做到了对国家贡献增多,集体提留增多,社员生活也有很大的改善。
(一)对国家贡献增多。到元月底统计,全区粮食征、超、议购入库66472万斤,占征购任务35900万斤的185.2%,占征超购任务52000万斤的128%,比1979年同期多购 10491万斤,比1979年粮食年度入库总量57390万斤,还多9082万斤,超过15.8%,人均贡献由79年的193斤上升到225斤,预计1980年粮食年度入库总量可达七亿斤,人均贡献将达237斤,每个农户平均向国家贡献粮食1157斤。1980年的粮食商品率由1979年的20.3%,提高到21.8%。油脂入库2834万斤,占统、超购任务850万斤的333.4%,每人平均贡献9.6斤,每户平均贡献46.8斤,比1979年同期1843万斤增长53.8%。原来低产后进的地方,粮、油商品率提高更快,对国家贡献更大。以凤阳、嘉山两县为例,从1953年至1978年的26年内,征购粮食共26.13亿斤,购销相抵,净调粮食5.76亿斤,平均每年调进2215万斤,而1979、1980两年就完成粮食征、超、议购任务17629万斤,净调出9181万斤,平均每年净贡献4590万斤。过去这些地方,完成粮食交售任务的数量虽然也不少,但是有相当一部分是购了过头粮,一边征购,一边退库,形成大购大销,劳民伤财。现在农民往往要排队卖粮,开后门卖粮,这是一个鲜明的对比。
今年省粮食厅下达我区调出粮食4.5亿斤,春节前已完成2.3亿斤,余下的2.2亿斤正在调运中。
(二)集体积累增加。全区80年集体提留共3728万元,比79年增长0.3%。其中生产费基金增长21.3%,对烈军属、五保户照顾需要提取的粮、款,大队干部的报酬以及民办教师、民办医生等人员的补助,基本如数提留,作了妥善安排。关于公积金、公益金提留,从统计表上看,数字小于往年,但留得实在,大部分专户存入信用社。另一方面,在包产到户以后,社员自筹资金购买的耕牛、农具等生产资料,没有计算在内。据初步统计,全区社员自筹资金购买大中型拖拉机126台,手扶拖拉机1933台,加工机械1926台,农用汽车18辆,耕牛25298头。凤阳县1980年社员自筹资金从外地购买的牛、驴、骡、马共有19162头,犁、耙、耖、水车等大中型农具成倍增加。嘉山县统计,1980年生产队、社员从农机公司购买的新拖拉机351台,其中太平公社社员联户购买手扶拖拉机共110多台。
(三)社员收入增加,生活有很大改善。1980年全区农业总产值,按1970年不变价格计算,共66381万元,比上年增长9.1%,按现行价格计算共达87427万元,每人平均 296.3元。可分配总收入50455万元,比79年增长16.1%,社员分配部分达到30316万元,占总收入的60.1%,比重比上年上升4.9%,社员分配人均收入按不变可比价格计算由79年的82元上升到103元,每人净增21元,增长25.6%(如按现行价格计算,人均分配则为128元)。其中滁县达到132元(按现行价格165元),全椒达到127元(按现行价格为159元),凤阳114元(按现行价格为142元)。人均收入80元以下的生产队由79年的 13076个,下降到8982个,下降31.3%,100元以上的生产队由79年的4932个,上升到 9675个,上升96.2%。社员分配口粮,1979年全区人均555斤,80年人均662斤,每人净增107斤,增长19.3%。此外,社员家庭付业收入也有较大幅度增长,据22个公社、188个大队、1935个生产队的调查统计,社员家庭付业收入由79年的756万元增加到946万元,增长25.1%。
随着生产的发展和社员收入的增加,农民生活有了很大的改善。社员生活序列有所改变,由过去的吃、穿、住、用,变为住、穿、用、吃,并且要求越来越高,建房子要建砖瓦结构的,穿衣要穿的确凉、涤卡,手表、缝纫机、自行车、收音机等高档商品供不应求,少数户还买了电视机。据全区不完全统计,80年以来,农村新盖瓦房的有22582户,77839间,正在备料的17600户,购买电视机118台,收音机109468台,手表45048只,自行车11068辆,缝纫机16804部。农村社员存款余额由上年的871万元,增加到1042万元,增长19.6%。各地都涌现出一批劳动好、收入多、贡献大的冒尖队和冒尖户。据统计,全区户均生产万斤粮的队577个,户均生产千斤油料的队667个,人均贡献千斤粮的队819个,人均贡献 300斤油料的队161个。集体分配人均收入200元以上的大队40个,300元以上的大队5个,200元以上的生产队727个,300元以上的50个,400元以上的7个,500元以上的3个。全区生产粮食两万斤以上的有343户,三万斤以上的有16户,人均生产四千斤粮的 38户。生产油料五千斤以上的15户。向国家贡献万斤粮以上的237户,人均贡献三千斤以上的30户。经济收入在万元以上的有10户,八千元以上的28户,五千元以上的335户,人均收入二千元以上的26户。农村普遍反映,现在政策落实,农业丰收,社员丰衣足食,安居乐业,形势越来越好。
三、把年终分配当作一件大事来抓
根据我区多年来的实践经验,搞好人民公社年终收益分配工作,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社员群众的切身利益,是落实农村各项经济政策的具体体现。特别是近两年推行各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生产队制定的一些规章制度,与作业组、社员签订的包产合同、包干合同,干部岗位责任制合同,都需要通过年终分配进行兑现。同时,各种责任制在试行过程中,由于经验不足,有些地方还不够完善,所暴露出来的问题,也需要通过年终分配来逐步解决。搞好这项工作,对于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对于完善和提高各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对于维护生产队的主体地位,巩固和壮大集体经济,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区各级党委都把年终分配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从9月份起,地、县、区、社都分别抓了试点,根据实行联产责任制以后,特别是包产到户以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提出具体措施和要求。在这一基础上,地、县委先后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具体布署,并发了文件,从11月中旬起,各级党委集中时间、集中主要精力,认真贯彻中共中央(80)75号文件和省委(80)128号文件,通过抓年终分配,完善、提高各种形式的责任制。在具体做法上,我们突出地抓了以下四点:
第一、训练社队干部。为了进一步提高农村各级干部和广大党员的政策水平和管理水平,以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要求,全区上下普遍进行农村干部、党员的冬季轮训工作,先后轮训干部、党员18.4万人。首先是各县委以召开四干会或三干会的形式,以7天左右时间,对大队以上的主要干部进行长会短训,以中央75号文件为指导,以搞好年终分配和完善责任制为主要内容,总结交流经验,讨论具体办法,得到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的目的。有的县还专门训练了大队以上的财会人员,作为抓年终分配、清理财务帐目的骨干。接着以公社为单位,采取同样办法,训练作业组以上干部和农村党员,学习文件,联系实际,解决年终分配中的具体问题。公社训练班进行班内班外相结合,学习一段,下去抓一段分配,再集中学习讨论,做到有分有合,交替进行,既提高干部的认识,又解决了分配和完善责任制的一些具体问题。在训练班里,对少数犯有错误或者有经济问题的同志,注意做过细的思想工作,坚持以教育为主,动员他们主动放下包袱,挺起腰杆工作,一般不搞简单的撤换,以保持墓层干部的相对稳定。
第二、认真清理财务帐目。1980年责任制的形式变化较大,包产到户增多,一些具体问题没有来得及处理,财务帐目比较混乱。有的生产队固定资产划分到组、到户,没有认真登记造册,有的作价偏高偏低,有的生产队原有的公积金、公益金被分掉,种子、生产资金分到组、户后没有登帐,有人乘机从中贪污、多占;有的队债权债务不清,过去干部的超支欠款以及串借的公款、粮食,也无人过问,有人想乘机“打埋伏”,拖几年就赖掉不还。为了巩固集体经济,保护集体财产,我们在抓年终分配工作中,把清理财务帐目、建立新帐作为重点。全区各地共组织45.085人参加清财队伍,采取自清、互清相结合,问题多的单位作重点清。对生产队原有的固定资产,如公房、机械、耕牛、农具等,逐项进行登记,做到件件有着落、有帐据、有使用管理办法。生产队原有的种子和生产资金,在实行联产责任制时如已分给社员的,通过清理,登帐立据,分期收回,实行联产责任制以前干部、社员的超支欠款,早上如数归还,少数欠款较多、一次还清确有困难的,经社员讨论同意,可以缓还一部分,作出分批还款的计划,并订入下年的包产合同的扣留项目之中。对清出的经济问题,要求干部、党员带头还,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效果很好。据全区6个县(缺凤阳县)124个公社的统计,在清帐建帐中,共清出各类经济问题金额达888.14万元,已归还426.47万元,占应退还的48%,清出粮食374.6万斤,已退还198.7万斤,占应退还数的53%。全椒县中心公社在举办干部、党员训练班里,参加学习的330多人,其中超支欠款的176人,共欠超支款33187元,人均185.5元。通过学习,提高认识,有151人欠款28247元,全部还清。有25人欠款4040元,因家庭困难,也订出还款计划。这个公社在干部党员的带动下,已归还欠款8.8万元,占应还款总额的83%。中心大队副书记王翠平,家住前山生产队,她家超支欠款190元,在训练班里一次还清,这个队在她的带动下,全队超支欠款 3000多元全部还清。
第三、抓合同兑现。在实行联产责任制以后,抓合同兑现,是搞好年终分配的关健。特别是包干到户的地方,在保证完成国家征超购任务的前提下,兑现合同要把重点放在集体提留方面,防止三者关系中间空。我们在进行这项工作中,也是首先抓了干部、党员带头兑现。定远县严桥公社在执行合同中,坚持“先党员后团员,先干部后群众,先自己后别人,先亲友后邻居”的原则,每完成一项任务,都要由干部、党员带头,做到了“执行合同干群一样,兑现合同全面不放,检查合同一点不证,严守合同奖惩跟上,”。这个公社按合同规定,应提留公积金、公益金30644元,归还贷款65000元,水电费20000元,各类人员的报酬 47965元,到去年11月下旬,都如数提留上来,并将集体积累全部专户存入信用社。官桥大队在兑现集体提留时,大队书记吴道俊把大队干部和所在队的生产队干部找到自己家里,向他们作动员工作,他虽因爱人生病,经济比较困难,但也对照合同逐项兑现,一分不欠,大队干部兑现后,召开生产队干部和党团员会,让大家看大队干部已兑现的合同,带动了干部、党团员和社员群众。大队长缪文海自家完成提留任务后,听说其姑父不愿交钱,就登门做工作,使之如数完成了上交任务。这样,全大队仅三天时间,就将17400元的集体提留全部抓了上来,许多社员反映,春天订合同时,还马马虎虎,认为合同不是一把刀,通过秋季全面兑现,实际上比刀还厉害。其次是抓“难缠户”。“一户不交,影响一片”。各地对这样的少数人都注意做过细的工作,不让他们滑过去。为了维护合同信誉,对极少数无理抗交积累、提留,影响全局的人,及时抓住典型,进行教育、批评,以至法庭传讯,排除合同兑现中的阻力。嘉山县在今年合同兑现中,经法院传讯解决的有11起。如该县魏岗公社经流大队北陈生产队社员朱维堂,以干部不抓工作为借口,不交集体提留,大队党支部多次做工作不行。后来,公社报法院传讯,朱接到传票后,就把应交的如数送到大队,大队不接收,又送到公社才收下。再次是从实际出发,解决因灾减产的困难户。有的社员由于受到天灾人祸,没有完成包产计划,完成征购任务和上交提留确有困难的,经过社员讨论同意,合同规定的指标可作必要的调整。
第四、善始善终,保质保量。随着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变化,给年终分配工作带来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因而工作量也比较大。尽管地、县作了具体部署,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但是,仍有一些社队干部对80年年终分配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有的同志认为包产(干)到户了,集体没有东西分给社员,分配工作搞不搞无所谓。有的同志把年终分配工作单纯地看作是核核产量、兑现合同,只要保证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分配就结束了,忽视了清财建帐、保护集体财产这个重点。有的同志怕麻烦,有畏难情绪,对分配中的一些具体问题不敢大胆处理。还有少数手脚不干净的干部想蒙混过关,以清理财务帐目抱着消极抵抗的态度。因此,有一些社队分配工作抓得不够认真,少数单位走了过场。针对这一情况,为了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地搞好年终分配工作,地委于元月上旬专门召开了一次三干会(地、县、区),吸收部分公社书记参加,总结前一段分配工作,指出当时存在的问题,组织15个分配工作搞得好的公社在会上介绍经验,进一步强调搞好年终分配工作的重大意义,重申了搞好年终分配工作的六条标准,即:粮油产量和收入是否核实了;财务帐目是否清理了,该收的款、物是否收回了,国家征购任务是否完成了,集体提留是否落实了;一些不合理的开支、提留是否纠正了;五保、四属、困难户、大队干部、民办教师、民办医生的报酬是否落实了;1981年的合同是否签订了,各项制度是否建立和健全了。会后,各地对分配工作普遍进行一次检查,已结束分配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单位,进行了补课,缺哪项补哪项,保质保量。正在进行分配的单位,坚持按照六条标准去做,逐项落实,不走过场。
总的看来,我区1980年年终分配工作情况是好的,不仅兑现了合同,落实了按劳分配的政策,同时,也解决了联产责任制中的不少具体问题,如固定资产所有权问题,债权债务问题、耕牛养用问题,集体工副业专业承包问题,对烈军属、五保户的照顾问题。另外在完善各种合同、干部岗位责任制等方面,都做了大量的工作,使各种责任制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和完善。但是,也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少数生产队财务问题较多,帐目至今未搞清。有少数生产队集体提留投有完全兑现。有的单位由于时间关系,完善责任制中的一些具体问题还没采得及处理好。有少部分生产队81年包产合同尚未签订。根据以上情况,地委最近又召开县书会议进行布置,要求在春耕大忙之前,尽快地把这些遗留问题解决好。
以上报告,不妥之处,请指正。
中共滁县地委
一九八一年二月十八日
中共安徽省委转发滁县地委关于一九八○年
年终分配工作的情况报告
皖发〔1981〕18号
各地、市、县委,各大学党委,省宜各单位党委、党组:
现将滁县地委《关于一九八○年年终分配工作的情况报告,转发给你们供参考。
滁县地区去年获得了农业全面丰收,为了正确处理三者关系,实现增产增收增贡献,地委把年终分配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认真试点,把情况弄得清清楚楚,分配工作搞得很好。这是值得称赞和表扬的。特别是报告中关于狠抓合同兑现的精神和具体做法也很好,很有推广的价值。
希望各地认真抓一下这项工作,切实把年终分配工作搞落实,并且通过年终分配,兑现合同,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
中共安徽省委
一九八一年三月二日
中共滁县地委印发
《关于完善、提高包产到户责任制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滁地发〔81〕23号
各县委、区委、公社党委:
随着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发展和情况的变化,目前,包产到户、包干到户这种责任制在我区大部分地方已成为主要责任制形式,为了使之不断完善、提高,地委针对当前一些社队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中共中央(80)75号文件精神和各地的实践经验,特拟定《关于完善、提高包产到户责任制的暂行规定》(试行草案),现印发各地,望广泛宣传,认真贯彻试行,并将试行中遇到的新问题及时向地委报告。
中共滁县地委
一九八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关于完善、提高
包产到户责任制的暂行规定
(试行草案)
我区农村大部分生产队实行了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责任制。为了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充分调动社员的劳动积极性,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妥善解决在新情况下出现的新矛盾,使这种生产责任制不断得到完善和提高。根据中共中央(80)75号文件精神和各地的实践经验,特作出以下暂行规定,供各地研究执行。
第一章坚持生产队的经济主体地位第一条包产(干)到户是在生产队统一经营下组织劳动的一种生产责任制形式,生产队仍然是集体经济的主体,它的作用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生产队有如下权利:
(一)有权支配生产队的一切生产资料和维护集体财产。随着生产的发展和情况的变化,在必要时可以对固定到户使用的耕牛、农具和社员承包的土地进行调整。
(二)有权安排生产计划,决定增产措施,指挥全队生产。
(三)有权支配全队劳力,根据季节、忙闲等情况,进行农田基本建设和必要的水利工程,从事工副业生产和其它公务。
(四)有权统一管理使用本队的农业机械和水利设施。
(五)有权抓承包“合同”兑现,统筹本队的农业税金、公积金、公益金、生产费基金、储备粮基金,耕牛、农具折旧费,上交大队干部、民办教师、民办医生、烈军属补助等报酬和其它应提取的费用。
(六)有权执行上级规定的有关计划生育的办法及奖惩制度。
(七)有权安排社员建房屋的宅基地和安排新农村的建设规划。
(八)注意做好政治思想工作,有权处理本队发生的民事纠纷。
承包生产任务的社员有如下权利:
(一)在服从生产队统一计划的前提下,有权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因地种植,安排作物茬口。有权决定自己的增产措施,如选用良种、增施肥料、使用农业机械和应用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等。
(二)在完成上交国家农业税、各种农副产品的统购、超购和派购任务以及上交集体提留以后,有权支配自己应得的产品和现金收入。
(三)在保证完成自己承包的生产任务、服从生产队统一安排集体的前提下,有权支配自己的劳动时间,从事农业生产和家庭副业生产。
社员应严格履行以下义务:
(一)爱护生产队的集体财产,不准拆毁平分公房、农业机械和乱砍国家与集体的林木。
(二)维护生产队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对承包的土地、不准买卖、出租、转让,不准在承包土地上盖房、埋坟、栽树、栽竹等,不准废田挖沟、挖塘。
(三)维护好集体的耕牛、农具,不准变卖和以强调弱,无故死亡、损坏的应按价赔偿。
(四)维护按劳分配原则,不准雇工剥削,不准放高利贷。
(五)照顾好本队的烈军属、五保户、帮助生产上有困难的职工家属和困难户。
(六)维护好国家和集体兴办的各种水利设施,不准破坏水系、抢水、争水、乱挖乱垦。
(七)服从生产队的各项公差勤务的统一派工。
(八)按照上级规定实行计划生育。
第二章合理划分好承包土地
第二条承包土地应按人劳结合的办法来划分,一般以人七劳三或人劳各半为宜。少数队已经按人平均承包土地的,目前可基本维持现状。群众确实要求调整的,可采取中间不动、两头动的办法,即:人多劳力少的户,承包的土地确实种不了,可以把多余的土地交回生产队,再划给劳力强的户承包。划分土地时要做到孬好、水旱、远近适当搭配,但要尽量连片,不要划的太零碎,以便于生产管理。
第三条享受固定补贴的大队干部、民办医生、民办兽医、社队茶林场人员一般只包人口田或口粮田,不包劳力田。民办教师、务工社员一般不包田或者只包人口田或口粮田。对上述不承包土地的人员,本人口粮由大队统筹解决,按社员口粮价付款。
第四条为了有利于用地和养地相结合,土地承包到户后,近几年内可以稳定不变,添人一般不补,减人也不抽,随着时间推移,人口变动较大,或者农田基本建设占用耕地较多,需要调整时,必须经社员讨论提出具体方案,并报公社批准后才能作必要的调整。
第五条不经生产队统一规划和安排,任何人不得随意开荒,由生产队安排开垦的大面积荒地,三年后要承包产量。不准毁林开荒、围湖造田、破坏水利设施和公路交通。第三章加强耕牛、农具、固定财产的管理
第六条耕牛、农具固定给社员使用,由队统一折价,规定使用年限,逐年收取一定的折旧费,超过使用年限,适当给予奖励,人为造成损失,要按价赔偿。繁殖幼畜,生产队与饲养可以按比例分成或实行其它合理的奖励办法,一般以对半分成或四六分成(生产队四、社员六)为宜,也可以归承包户所有。几户合用的耕牛,要专人喂养,专人使用,养用合一。并根据牛力强弱,划定田亩,编好各户使用顺序,规定使役时间,不许使役过度。
随着生产的发展,应鼓励社员户自行购买、饲养耕牛,产权归已。
第七条生产队的公房可以用于兴办集体工副业,储存保管集体财产;可以兴办学校或其它集体福利事业,也可以出租给社队企业或社员个人,租金归队,谁住谁修,不准拆分,已经拆分的,原物在的追回原物,原物不在的要按价收款,限期交队。
第四章健全合同制
第八条生产队必须和社员签订承包合同,合同规定的各项指标、任务可以一年订一次,也可以一订几年不变。合同签订后,双方要共同信守,不得随意变动,并报大队,公社和司法机关监督执行。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它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包产指标或包干任务时,要经双方协商,社员讨论,并上报大队审查、公社批准。
合同书要填写准确、清楚,并应当面口头宜布,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九条实行包产到户的生产队,合同内容应明确规定各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规定“三包一奖”(即包产、包工,包费用的各项指标和奖惩办法),规定粮、油、棉、烟和其它紧缺产品(如黄豆、高粱、绿豆等)的交产、交售任务,以及猪、禽、蛋等各项农副产品交售任务。粮食、油料要分午秋两季规定任务,规定统—交产办法和分配办法,分午秋两季兑现。
第十条实行包干到户的生产队,合同书的内容应当明确规定主要作物(包括紧缺产品,如高粱、黄豆、杂豆等)的种植计划和产量指标。向国家交售粮、油、棉、烟、猪、禽、蛋等征、统、超和派购任务,上交生产队的公积金,公益金和大队干部、民办教师、民办医生、烈军属、五保户、困难户等各类人员补助,以及耕牛、农具等固定资产折旧费等数额。粮、油也应分午秋两季确定任务,分两季兑现。
第五章加强水利设施的管理与利用
第十一条生产队要建立管水用水制度,确定专人管水。管水员可由社员民主推选或由生产队长兼任。管水员的报酬,按用水范围由各户分摊。平时用水应按承包土地的水系,划片包干,以塘(坝)定田,坚持先高后低、先近后远、先急后缓的原则。如遇严重干旱,在确保重点用水的前提下,应通过民主协商,调剂使用。对于因让水而减产的,其减产部分由受益户补偿。需要提引外水的由生产队统一组织,费用由受益户分摊。
第十二条生产队的水利设施,应由队长或管水员负责检查,平时维修由生产队统一派工或由受益户负责包修。任何人不得随意挖掘集体的塘、坝或填塘造田,破坏水利设施。搞大型的水利建设,应由生产队统一派工。
第六章加强农业机械的管理与使用第十三条大型农业机械一律由生产队统一安排使用,不准拆散、毁坏和变卖。已经变卖私分的应如数追回。要坚持农机务农方向,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在生产中的作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由大队建立农机专业组、机耕站,专管农机的使用与维修。生产队也可以将机械包给专业工,优先为本队的农田作业服务,农闲时可以搞运输。
第十四条无论建立专业组、专业工或由队统一使用的农业机械,一律实行单机核算,采取定任务、定产值、定费用,定油耗,超产奖励,减产赔偿的办法,也可以实行大包干的办法,把机手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把农机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第七章加强财务管理
第十五条生产队要设现金帐、总帐和各种明细帐,还要设立杂务派工登记簿和社员产量收入登记簿,会计要按时记帐、算帐、报帐,做到帐据、帐实、帐款、帐表、帐帐相符,坚决克服无帐、无据和帐目混乱现象。
第十六条要认真清理生产队的公共财产,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对生产队原有固定财产,要逐项清理登记,做到件件有着落、有帐据,有使用管理办法。对生产队原有资金、储备粮的收支情况,要逐笔算清,登记立据,建立新帐。已经分掉的要如数收回。要清理债权债务,队与队之间互相串借的粮款,应由经手人负责追还或代还。对历年的超支挪用款,要认真清理如数归还,一次还清有困难的经社员大会讨论同意,作出还款计划,订入合同,按期归还。对历年来拖欠国家的贷款及预购定金等,要根据经济体制和其它条件变化的情况进行处理,逐年收回。
第十七条要实行民主理财。一切不合制度和手续的开支,会计和现金保管员有权拒付,要定期召开民主理财会,向社员公布收支情况;社员有权查问,有权提出批评和建议,有权否定不合理的开支。要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凡是动用公款、公物请客送礼的,谁动用谁偿还。
第十八条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关系。随着生产的发展,要不断扩大生产队的公共积累。在正常年景下,要按照《六十条》规定,提留公积金、公益金以及一定数量的储备粮和储备粮基金。根据需要也可以适当提取一些农田基本建设补助粮。
第十九条要加强生产队的现金与集体留粮的管理。提留的现金,一律专户存入信用社,粮食交粮站代储,未经社员大会讨论通过,大队、公社批准,任何人不得动用。为了充分发挥公共积累扩大再生产的作用,公积金和储备粮可以用于本队的工副业生产,或者向社队企业投资,作为股金。
第二十条要建立健全财会辅导网,经常开展财务会计的财务辅导活动。大队要定期组织生产队会计互查互审,银行、信用社要负责培训财会人员。要把清帐目、清物资、清现金,清工分作为一项制度,每年结合午季预分和年终分配,认真清理两次。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发现贪污盗窃、私占集体财产的,一定要追回,情节严重的一定要严肃处理;挪用的公款要限期归还。对廉洁奉公、坚持制度的财会人员,要给予表扬与奖励。
第八章照顾好烈军属、五保户、职工家属和困难户
第二十一条五保户的生活,仍应按原来的规定办法,实行全保或部分保。所需的粮食和现金,从提留的公益金中付给。随着生产的发展和社员生活的提高,对他们的照顾标准也应相应提高,使他们的生活不低于一般社员的平均水平。五保户生病,无人照顾的,生产队要派人照料,派出人员的报酬,按生产队的杂工记分,参加队里分配。五保户死亡,丧葬费从公益金中支出,遗产归队。
第二十二条烈军属的照顾仍按原规定的优抚待遇不变,列入合同,统一提取,对劳力弱的烈军属、困难户,可以少包田或不包田,由生产队安排他们力所能及的劳动和从事其它工副业生产,例如看护山林、鱼塘,饲养牲畜等,尽量增加他们的集体分配收入,并帮助他们开展好家庭副业,不足部分由生产队给予适当补助,使烈军属的生活,不低于一般社员的生活水平。使困难户的生活水平逐年有所提高。
第二十三条公社、大队,生产队在分配化肥、农药和农业贷款时,必须首先考虑到烈军属和各种困难户,有些可以直按安排到户。对劳力弱、缺技术的烈军属、职工家属和困难户,生产队应派人给予帮助指导,解决他们生产、生活上的困难,对他们的特殊困难要给予救济或发动社员进行互助互济。
第九章合理提取各项费用和各类人员的报酬
第二十四条实行包产到户后,应努力减轻社员负担,不断增加他们的收入。集体提留部分应包括公积金、公益金、以及大队干部、民办教师、民办医生、烈军属、五保户、困难户的补助和文化福利等。统筹的生产费用可以根据当年的具体情况,按实际需要提取,也可以年初预提一部分,年终统一结算,多退少补。
第二十五条大队享受固定补贴的干部,一般大队以三至四人为宜,规模大的大队不超过五人,其报酬标准,固定补贴加上本人劳动(即承包土地的收入),可略高于同等劳力收入水平。每人补贴多少,应同生产成果、工作好坏、规模大小联系起来,年初订指标、任务,年终考核,经群众评定。如因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损失的,应减少补贴。
第二十六条生产队固定补贴队长和会计各一人,每人每年补贴多少,应视不同地区不同的经济条件而定,但要根据本队的生产成果和工作好坏由社员加以评定。
第二十七条民办教师和民办医生,可根据他们的工作负担,给予适当补助,他们的本人收入,劳动部分加上国家和集体补贴部分,可以略高于同等劳力。补助办法,除国家补贴和自劳部分外,不足部分由大队统筹解决。有的地方经群众讨论同意,也可以采取谁读书谁给钱的办法,适当增收学费,解决民师报酬不足部分。
第二十八条集体工副业,包括林、牧、副、渔、茶、蚕等场、站都要加强经济核算,实行自负盈亏。一时无收益或收益不多的要以短养长,千方百计增加收入。经过努力,实在不能自给的单位,经群众讨论,由大队或生产队负担,人员报酬不能高于一般务农社员。有收入后,要逐年偿还,也可将欠款折股投资,实行利润分成。
以上各类人员报酬,凡本人已承包了土地或包了口粮田的,其补贴部分,一律按现金计算,不得再筹粮食和其它实物。
第十章搞好集体工副业专业承包
第二十九条凡有条件的生产队,在搞好粮食生产的同时,都要因地制宜,广开门路,发展多种经营。生产队原有的工副业,都要由集体统一经营,不准拆散,不准分掉。已经停办的,要逐步地恢复起来。原来没有的,要创造条件发展工副业,增加集体收入,壮大集体经济。
第三十条生产队的工副业和其它多种经营,都要根据生产规模和社员的技术专长,分别建立专业队、专业组、专业户、专业工,实行专业承包,联产计酬,以充分发挥整劳力、辅助劳力及能工巧匠的作用。计酬办法,可以实行几定一奖,也可以实行大包干,
第三十一条集体的山林、竹林、茶园、蚕场等都要坚持统一经营,不准划归户有。要实行专业承包联产计酬的责任制,采取定人员、定任务(产值)、定费用、定交售指标、定上交利润(收入少的单位定补贴限额)、定报酬的办法。不准乱砍滥伐国家和集体的山林、竹木,违者根据情节,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惩办。
第三十二条生产队要根据不同的条件,积极发展集体养牛、养羊、养猪、养兔、养蜂等事业,成立畜牧专业组或专业工,实行定额计酬,超奖减赔的办法,即:定人员、定产值、定饲料(包括费用)、定交肥、定报酬,也可以搞饲养“一家班”,包给专业户经营,即只规定上交一定数量的纯利润,饲料、费用自理。
第三十三条充分利用水面,发展水产养殖业。大型的塘、坝、水库,由集体养殖,包给专业队、专业组、专业户、专业工经营,实行联产计酬责任制。小塘、小坝可按承包土地的水系,用投标的办法,包给一户或几户经营,家前屋后的小型烟火塘和圩沟,也可以就近分段划给社员经营,谁养谁有。
第十一章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第三十四条实行包产到户以后,生产队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不断向社员进行社会主义的思想教育,要经常组织他们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使大家明确认识到,包产到户是一种责任制形式,不是分田单干。要树立爱国家、爱集体的社会主义新风尚,自觉地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维护生产队的集体经济,接受生产队的统一领导。
第三十五条要切实照顾好农民的经济利益和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提倡和推行任何一种责任制形式,都要按群众的意愿,不要搞“一刀切”、一阵风。同时,要发扬民主,积极引导,把扩大社队自主权和加强社员的民主管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社员代表会议和各级管理委员会的职能,一切关系社员利益的重大事项,都要经过社员民主讨论,由集体做出决定。
一九八一年三月十七日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转发滁县地委、滁县行署
关于加强领导,狠刹赌博、封建迷信、请客受礼和
侵占集体耕地等歪风的情况报告
皖办发〔1981〕109号
各地、市、县委,各行署,各市、县人民政府,各大学,省直各单位:
现将滁县地委、行署关于加强领导,狠刹赌博、封建迷信、请客受礼和侵占集体耕地等歪风的情况报告转发给你们,供参阅。
省委、省人民政府认为,滁县地委、行署两种文明一齐抓的作法很好。目前有的地区和单位对建设物质文明比较注意了,但对建设精神文明注意不够,或者还未注意!这种情况如果持续下去,对党的事业是不利的,希望能够迅速改变。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八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关于加强领导,狠刹赌博、封建迷信、
请客受礼和侵占集体耕地等歪风的情况报告
省委、省政府:
我区农业生产在连续两年跨大步的基础上,今年又是个大丰收年。全年粮食总产量达到三十八亿多斤,比去年增长百分之十六,油料总产二亿六千万斤,比去年增长百分之七十七,棉花增长百分之六十二;烤烟增长三点六倍。林、牧、副、渔各业都有所增长。真正是一个五谷丰登、六畜兴旺的好年头。工业生产提前一个月完成全年产值计划,创造了历史最好水平。市场繁荣,购销两旺。到十二月十日止,粮食入库量九亿一千八百四十一万斤,占任务的百分之一百七十六点六,其中包干任务已完成三亿三千零六十七万斤,占任务的百分之一百零三点一,预计八一年粮食年度可入库粮食十一亿斤以上。棉花收购十七万九千三百二十担,占年度统购计划的百分之一百零五点五,超过去年同期二倍多。其他主要农副产品都已完成或接近完成全年收购任务。卖余粮,盖新房,到处是一片喜气洋洋、欣欣向荣的景象。
当前我区形势大好,但是也还存在一些问题。突出的问题是,我们有些领导涣散软弱,对存在问题视而不见,严重地削弱了党的战斗力,致使一些地方赌博、封建迷信、请客受礼成风。还有一些同志,对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特别是对“双包到户”责任制有误解,认识没有很好地转变过来,认为“分田到户”了,无事可做。因而对完善责任制方面想的少,加强领导很不够,致使少数地方出现社员在承包土地上盖房子、葬坟等侵占集体耕地的现象。而我们有些区社干部对此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没有采取果断措施加以纠正,以维护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和社会主义原则,有的甚至丢开工作不管,回家种自家的承包田。所有这些问题,如不很快得到解决,将会直接影响我区目前大好形势的巩固和发展。为了发展大好形势,最近我们集中一段时间大刹赌博、封建迷信、请客受礼和侵占集体耕地等歪风。现将这方面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党的三中全会以来,党风、社会风气、社会治安都有所好转,但还没有根本好转,这是地委常委的一致认识。可是对于当前我区不少地方赌博盛行,封建迷信活动猖狂,请客受礼成风和侵占集体耕地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认识不足。因此,狠刹这些歪风,首先必须统一认识。地委先后召开常委会和常委办公会议,讨论纠正不正之风的问题。经过认真讨论,大家认识到,从当前情况来看,刮歪风虽然还是少数人的问题,但若不坚决刹住,这几股歪风必将越刮越大。产生这些歪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重要的一条是我们一些领导班子政治上软弱、组织上涣散、作风上飘浮,见事迟,抓得松,对正在刮的几股歪风听而不闻,视而不见,有的甚至参与活动,致使一些群众感到有恃无恐,形成很不好的社会风气。不仅影响社会安定,而且直接影响当前各项工作的开展。要刹住这几股歪风,关键在于各级领导要振奋精神,克服涣散软弱状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因此,我们不仅在县委书记会议上专门作了布置,还召开全区县、区、公社三级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电话会议,重点部署狠刹歪风的问题。目前全区各级领导都把刹歪风作为当前农村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而且要求各级领导从自身抓起。
(二)全党动手,大刹四股歪风。
地委电话会以后,各县都以中央30号、39号和43号文件为武器,健全各级党委的集体领导,严密党内生活,增强党内外团结,真正恢复和发扬党内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使党的领导坚强起来,卓有成效地在全区开展禁止赌博,制止封建迷信活动、反对请客送礼和禁止侵占集体耕地等项工作,扭转社会风气。同时,从干部抓起,从党员抓起,层层负责,一级抓一级。教育各级党员干部带头刹歪风,在实践中取得发言权和领导权。我们要求群众做到的事,首先要求党员干部做在前,我们不让群众搞的活动,首先禁止党员去搞。目前全区各地都在层层发动,动员全党带头纠正各种歪风邪气,树立良好的新风。
(三)抓住典型,推动刹歪风。
我们在十一月五日召开的县委书记会议上就今冬明春工作作了全面安排。天长县委在贯彻执行中,结合本县实际,着重抓了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准则》、认真端正党风的问题。由于他们采取的措施比较得力,效果比较明显,在群众中产生了良好的反映。我们紧紧抓住这个典型不放,首先批转了县委关于认真处理少数领导干部动用公款盖私房的不正之风的情况报告。接着向全区发出通报,批评天长县财办一个副主任搞不正之风的问题。最近又请县委负责同志在全区电话会上介绍了狠刹歪风的经验。地委领导同志还在全区电话会上点名批评一些干部带头赌博、搞封建迷信和请客送礼的问题。由于抓住了典型,全区刹歪风的局面已经打开。来安县在地委电话会一结束就组织县里四个领导班子及公司以上干部共二百多人进行讨论并提出了三条贯彻措施。拘留了聚赌犯郭德山,对一贯搞赌博的施官区委宣传委员姜世民等人宣布停职检查,烧毁了麻将等赌具。
(四)努力做好思想转化工作,促进社会风气的转变。
我们在狠刹歪风的过程中,十分注意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各级党委运用报纸、广播等宣传工具和采取办训练班、开各级干部会、党团员会等多种形式,宣传六中全会的《决议》,开展四项基本原则教育,并结合典型事例宣传各种歪风邪气对党的肌体和社会风气的侵蚀及其危害。强调各级党委要特别注意加强对文化工作的领导,加速农村社镇文化中心建设,用社会主义文化占领广大农村思想阵地。目前,地、县文艺团体都已组织演职人员带着健康的文艺节目深入农村演出。与此同时,还注意对群众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对于那些赌头、巫婆、神汉,坚决予以取缔和打击。对那些用公款搞吃喝招待的人,坚决实行谁出主意谁给钱,参加吃喝的党员干部一律退赔现金,受财礼者退财礼。如来安烟陈公社姜渡大队党支部书记陈金帮为其子办婚事大收彩礼问题,天长肉厂和十八里集公社用公款请客问题,天长教育局买汽车行贿送礼问题,都分别作了处理。此外,全区各级党委都把加强土地管理,作为维护社会主义所有制、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发展农村大好形势的一件大事来抓。对侵占的集体耕地,正在按照国务院和省委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对变卖公房、私分公物和公款的,一律由公社宣布无效,并追回公款,归还公物。由于各县注意做思想转化工作,不仅收到了预期的效果,而且促进了社会风气的好转。
以上报告,如有不妥,请予指正。
中共滁县地委
滁县地区行署
一九八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中共安徽省委批转滁县地区两个材料
皖发〔1982〕20号
各地、市、县委,省直各单位党委、党组:
滁县地委、行署《关于一九八一年农村人民公社年终分配的情况分析报告》,和滁县地委政策研究室《农民收入大幅度增长的主要因素是什么?——滁县地区近几年来农民收入的调查和分析》,很值得一看。这两个材料列举了不少激动人心的数字,说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在农村落实各项政策的效果是显著的;特别是实行合乎群众利益的联产责任制,调动了广大农民和农村其他劳动者的积极性。滁县地区各级党政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上下一致地坚决执行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使全区农业生产走上了一条新路子:“速度比较实在、经济效益比较好、人民可以得到更多实惠”;改变了一个旧观念:重增长速度,轻经济效益;树立了一个新思想:衡量农村经济落实与否,衡量生产责任制形式适合与否,一个极重要标志是它的经济效益。
从滁县地区看全省,去年我省是一个全面丰收的好年景,一些主要农产品产量同一九七七年相比,同样是个大发展的势头,农村开始出现经济走向繁荣,政治进一步安定团结的局面,从而给全省经济的调整、改革和发展带了一个好头。
三中全会关于农村的一系列政策,是二十多年来的经验教训的总结,是对左倾错误的批判。没有对左倾错误的批判,不可能出现农村这场伟大的改革,不进行这场改革也不可能逐步肃清左倾错误的流毒。这场改革使人民群众的创造力得到了空前的发挥,在实践中涌现出一大批懂得党的政策,密切联系群众的埋头革新的实干家。他们敢于实事求是,敢于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按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办事,打破一切束缚思想、妨碍生产的框框,改革一切不合理的陈规旧习,创造出可以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把权、贵、利三方面结合起来的多种联产责任制,克服了生产和经营管理中的种种弊病,人们过去想也不敢想的新事物和各种意想不到的奇迹被创造出来。农村的这场改革,其深度与广度,和对全局的影响,都不下于五十年代的农业合作化。一马当先,方兴未艾。这是对农村形势的生动概括。这种形势正在对整个的经济产生越来越大的推动力,它为工业、财贸等经济领域的改革提供可资参考的经验,对意识形态领域、对精神文明建设也产生良好影响。各行各业、各条战线、各部门、各单位都应当从农业的改革中受到鼓舞和启发。
省委认为,我省今年农业继续上,仍然是一靠政策,二靠科学,各级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在指导思想上必须十分明确。当前农业“两靠”还有许多工作要做,特别是有些地方、有些单位无论靠政策靠科学都靠得不那么紧,甚至至今还没有真正走上路子,还要下功夫做艰苦细致的工作。省委希望各地区(特别是实行责任制较晚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都能象滁县地区这几年所做的那样,以积极的态度,正确的方法,有力的措施,做好“两靠”,并加强调查研究,进行分析,总结经验,以生动实际的材料做为教材,帮助各级党费、各级干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信心,搞好工作,为我省今年农业比去年获得更好的收成作出贡献!
中共安徽省委
一九八二年三月十一日
中共滁县地委关于转发《全区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滁地发〔82〕35号
各县委、县人民政府,地直各单位:
现将《全区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纪要》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这次会议的部署,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都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都必须把计划生育工作提到党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把人口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干部岗位责任制和“双包”合同制,坚持“两种生产”一起抓。要加强调查研究,检查督促,抓紧抓好。要继续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按照大力提倡一胎,严格控制二胎,坚决杜绝三胎的原则,把今年计划生育工作做得更好。
中共滁县地委
滁县地区行署
一九八二年三月十五日
全区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纪要
为了总结检查一九八一年计划生育工作情况,交流经验,表彰先进,讨论今年计划生育工作的任务和措施,地委和行署于今年二月十五日至十七日在天长县召开了全区计划生育工作会议。
参加这次会议的有各县、区、公社、镇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副书记,有各县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卫生局长、县妇联主任,有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代表,有地委、行署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共到会476人,会议由地委常委、副专员孙秀山同志主持,地委副书记张曙东同志作计划生育工作报告,地委书记王郁昭同志作会议总结,省计划生育办公室副主任赵玉贵同志也到会讲了话。
开会的第二天,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即中央11号文件)下达,这给我们开好会议送来了强大的思想武器,我们在会上立即传达、学习,并把中央文件精神作为会议的指导思想。
会议在总结工作、交流经验的过程中,有七个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在大会上介绍了经验,印发了十八份典型材料,展出了各地工作实施、规划、各种“双包”合同样本等图表,照片和样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地委和行署向216名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发了奖状和奖品。
这次会议虽然时间不长,但由于准备工作比较充分,议程安排得比较紧凑,会议开得比较好,为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新的起步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一)
到会同志认真讨论总结了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分析了我区在八○年农业上、人口降的基础上,一九八一年又出现的稳定前进的好形势,看清了继续前进的基础和条件,进一步增强了信心。
我区计划生育工作是在全面实行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情况下起步的,基本特点就是把农业和人口“两种生产”结合起来,坚持“两种生产”一起抓,互相推动、共同前进。到会的各级领导同志在总结工作中,也把“两种生产”联系起来,作了全面的分析:一方面是农业生产继续大上。我区在七九年粮食产量超历史纪录、八○年继续跨大步的基础上,一九八一年更上一层楼,全区粮食总产达到四十亿零四千四百多万斤,比上一年又增产25.7%;油料总产达到二亿八千九百多万斤,比上一年增产91.2%;其他方面也有较大的增长。另一方面,人口自然增长率在一九八○年大降的基础上,继续保持稳定下降的好形势。一九八○年全区人口出生率从七九年的18.9‰下降到11.81‰,人口自然增长率从七九年的 14.71‰下降到7.29‰,一九八一年全区人口出生率11.73‰,又比八○年下降0.08‰;一九八一年全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7.03‰,又比八○年下降0.26‰。
与会同志在总结工作中,进一步看清了我区农业生产上升、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对于提高人民生活和对国家建设的重大意义。一九八一年比上年,全区净增产粮食八亿二千七百多万斤,增长25.7%,相当于四九年全区粮食的总产量,而农村参加分配的人口,只比上年净增一万二千多人,增长0.4%,这一年全区人均生产粮食达到一千三百六十五斤,净增二百六十六斤,农业集体分配人均收入二百零七元,比上年增加七十九元;社员家庭副业人均纯收入七十三元,比上年增加二十八元。社员集体和家庭农副业总收入每人平均达到二百八十元,比上年增长53%,按农村劳动力计算,平均每个劳力年收入七百一十元,月收入五十九元一角六分,相当于二十一级干部的工资收入水平。支援国家,全区一九八一年粮食年度,到现在已交售粮食十二亿二千多万斤,预计到粮食年度结束,将超过十二亿五千万斤,粮食商品率超过30%,农村人均贡献粮食可达四百二十多斤,每户平均向国家交售一吨粮;全区交售油脂七千零九十万斤,超过任务七点三倍,每人平均向国家贡献油脂二二十三斤六两。
我区一九八一年的计划生育工作,不仅有效地控制了人口的增长,而且其它各项指标也完成得很好。全区去年新出生的婴儿中,一胎率为55.5%,比八○年增加6.9%;多胎率为13.04%,比八○年下降8.1%;独生子女领证率为52.16%,比八○年增加91.02%,比八○年增加6.49%。只有晚婚率略差于去年,比去年下降认全区七个县来看,八一年人口出生率继续下降的有天长、全椒、定远三个县,其中天长县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69‰,比八○年下降1.58‰;全椒县人口自然增长率为 5.17‰,连续四年保持稳步下降的记录;在地广人稀的定远县,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到 5.88‰,比八○年下降2.14‰。全区二百六十四个社(镇),人口自然增长率降到国务院规定的10‰以下控制指标的有二百二十二个社(镇),占全区社(镇)总数84.09%。在八一年的计划生育工作中,还涌现出一大批工作特别优异的先进单位,其中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零位数的有六个社(镇)(龙岗、龙集、安乐三个公社和新安、古河、定城三个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3‰以下的有二十三个社(镇),占全区社(镇)总数8.7%;还有龙岗、新华、仁和、高庙四个公社和汊涧、襄河、新安三个镇实现了无三胎生育的要求。
与会同志在肯定计划生育工作成绩的同时,也认真检查了问题和教训。从指导思想上检查,还有些干部对控制人口的国策大计认识不足,缺乏足够的坚定性,特别是去年春天,听到社会上有些谣传,说什么“中央政策放宽了,下面不能搞得太严了”,以致有些干部思想动摇了,工作放松了,出现了一些抢生二胎、出生率回升等现象,去年全区出生的婴儿,计划外生二胎的占17.1%,多胎的占13.04%,计划外共生育婴儿一万一千七百八十二人,给全区人口出生率增加了3.53‰,并给整个计划生育工作增加了难度。从工作上检查,少数地方工作不细,作风不实,人口漏报、瞒报的现象有所发生,这些问题虽然已经查清补报,但应当记取教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全区还有四十一个公社人口自然增长率高达12.75‰以上,超过了省、地下达的人口控制指数,其中凤阳县严桥、城南、城西公社和嘉山县泊岗公社人口自然增长率高达17‰以上,拖了全区和全省的后腿。到会同志一致认为,过去一年计划生育工作的成绩是主要的,是主流,只有认清成绩,才能提高信心,不断总结经验,同时也要高度重视工作中的问题,使我们在好的形势下保持清醒的头脑。会议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表彰了先进,推广了经验,同时,也严肃地指出了存在问题,有关领导作了自我批评,吸取了应有的教训。大家决心坚持两分法,更上一层楼。
(二)
会议认真总结交流了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大家认为,我们地区计划生育工作连续两年出现人口自然增长率稳定下降的好形势,根本原因是靠党中央的正确领导和正确政策,是靠省委、省人民政府的直接领导、督促、检查、帮助和支持,是靠各级干部和群众的共同努力。我们的基本经验主要有四条:
一、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是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前提。三中全会前,我们地区农业落后,计划生育工作更是拖全省的后腿。到一九七九年,农业开始迈步,还没有顾得上抓人口,计划生育仍处于后进状态。后来省委对我区计划生育工作搞得差的一些县提出了严肃的批评,我们地、县党政领导都受到了很大的震动,引起了重视,吸取了教训,真正把计划生育工作摆到了重要位置,层层调整了组织,加强了领导,落实了措施,因而从八○年开始,计划生育工作有了大的转折,出现了新的局面。从两年的实践来看,没有领导重视这个前提,计划生育工作是搞不好的。现在还有少数地方的计划生育没有搞好,其原因首先在于领导不重视、不敢抓,不会抓。
二、把计划生育工作同生产责任制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两制”,是搞好计划生育工作的基础。
一是对育龄社员建立生产承包和生育计划的“双包”合同制。社员按合同生育的子女,可以得到国家和集体的保健、医疗、增加责任田、自留地或减轻包产任务等项照顾和优待;超计划生育也按合同规定,减少责任田、自留地或增加包产任务以及其它经济处罚。实践证明,这种办法是适应包产到户、包干到户新情况,搞好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措施,是防止计划生育工作不落实、容易被生产任务挤掉的有效办法,是计划生育工作制度化的好形式。全椒县十四个公社调查,签定“双包”合同的七千四百三十六对夫妇中,履行合同的有七千三百二十八对,占98.5%,全县人口控制得比较稳定,逐年略有下降。天长县实行了这一办法,对独生子女领证工作有了推动,八一年全县独生子女率由七九年的45.81%增加到71.65%。
二是坚持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干部工作岗位责任制。即把计划生育工作的各项要求同生产计划、交售任务一起下达到县、区、社、队,逐级签订完成任务的合同,年终按完成任务好坏情况实行奖惩。这样,把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同各级干部任务好坏情况实行奖惩。这样,把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同各级干部的政治责任和经济利益联系起来,使广大干部从思想上、工作上把“两种生产”一起抓真正落到实处。定远县在去年午季分配中,有两个公社、八十一个大队虽然粮油大增产,但因计划生育工作没有完成任务,按岗位责任制合同规定,没有得到奖励。该县抓干部岗位责任制的兑现,对计划生育工作促进很大。这种办法,在全区各县普遍实施,效果都很好。
三、加强技术指导,保证各种技术措施的安全,是搞好计划生育工作的关键。在技术措施上,采取两项措施,一项是从地、县、区各级卫生部门和医疗单位挑选医疗技术水平较高的医务人员,分别组成医疗小分队,派到农村各地定期巡回进行节育技术指导,帮助做好难度较大的男女结扎和人流引产手术,另一项是把社队乡村医生、卫生员请上来,进行技术培训。各地都由县、区医院负责,严肃、认真地保证手术质量,术后实行定期走访制度,负责到底,使群众对计划生育手术有安全感。一九八一年,全区共做男扎、女扎、上环手术 39847例,人流引产19704例,手术质量较好,个别小事故能及时解决,大事故没有发生。
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是搞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根本保证。全区各地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共同特点:一是宣传声势大,二是思想工作细,三是党团员干部带头。在宣传上,每年秋后和冬春农闲期间,结合干部冬训进行宣传,同时由地、县负责同志召开广播大会,以及开动各种宣传工具,大张旗鼓地宣传党中央《公开信》和中央、省委有关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各县、区、社还分别召开计划生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人物表彰大会、奖惩兑现大会;滁县还把计划生育中有影响的模范人物组成宣讲团,由副县长率领到各公社(镇)巡回宣讲,在社会上大造计划生育光荣的强大舆论。在平时工作中,把思想工作做到各家各户,许多公社、大队干部创造了思想工作“双百”的记录,即每月要登一百家门头,对思想工作难度大的计划生育对象做上一百次工作。更重要的是靠党员、团员、干部带头,实行“三先三后”、“三保证”,即先党内后党外、先机关后农村、先干部后群众;保证带头只生一个孩子,保证子女只生一个孩子,保证做好亲友的思想工作。凡是思想政治工作做得好的社队计划生育工作就搞得好。有少数地方虽有干部岗位责任制,但执行不下去,虽有“双包”合同,但兑现不了,其根本教训就在于没有发挥这一套思想政治工作的保证作用。
(三)
这次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十一号文件,与会同志受到很大教育和鼓舞,一致反映:中央文件道理清楚、方针明确、措施有力、符合实际、针对性强,是当前计划生育工作的“及时雨”,是党中央给我们撑腰的“尚方宝剑”,是我们做好工作的有力武器。
大家学习中央文件,联系工作实际,认为我区在实行包干到户责任制中,较早地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干部岗位责任制和生产责任制,订立生产、生育、“双包”合同,做到“两种生产”一起抓,实现生产上,人口下,这是我们的基本经验。这次中央文件明确肯定了这些做法,这是党中央对我们极大的支持和鼓舞,使我们的信心更加坚定了,特别是计划生育工作领先的天长、全椒、滁县、定远、来安等县的干部反映很强烈,他们说:“过去我们工作上去,思想包袱背大了,听了许多谣传,思想上有三怕:一怕政策变,二怕群众怨,三怕八分钱(即人民来信),现在学了中央文件,顾虑打消了,腰杆子硬了,思想坚定了,三怕变成了三敢:决心敢下,工作敢抓,过去的办法敢坚持。”凤阳、嘉山两县的一些区、社干部说:“过去计划生育工作没搞好,主要是因为理不明、气不壮、工作手软,这次学习了中央文件,有了武器了,党中央、国务院给我们撑腰,给我们支持,我们胆子大了,办法有了,可以理直气壮地干了。”一些暂时处于后进单位的干部说:“计划生育非下决心不可了,现在中央号召抓,上级支持抓,先进促着抓,形势逼着抓,经验证明有办法抓,再不抓好不象话。”有的同志说:“这次会议把我开的一身汗,回去以后要认真干,今年秋后再比比看!”
会议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和省委、省人民政府一九八二年控制人口的计划和要求,结合我区情况,讨论落实了今后计划生育工作的任务和措施。大家在讨论中,既分析了有利条件,也充分估计了困难,特别是我区历史上两个阶段人口增长爆发的情况,既五四年到五七年间的人口出生率最高达44‰;六二年到六八年人口出生率最高达57‰,这两个阶段出生的大量人口,现在已进入和即将进入婚期和生育期,使我区面临新的生育高峰,因此,计划生育工作任务非常艰巨。针对这一严重情况,会议认为必须从最难处着想,下定决心,咬紧牙关,坚定不移地把工作做好,保证实现省委,省人民政府下达的计划生育各项指标。主要措施:
第一、各级党和政府领导成员要进一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11号文件,省委、省人民政府8号文件,张劲夫同志在地市委书记会议和三干会上关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讲话,把各级领导成员的思想统一到中央文件和省委指示精神上来,使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做到统一思想、统一计划、统一步调、统一行动。工作上要求各级党政领导一级抓一级、一级支持一级,计划生育搞不好,首先要党和政府做检查。下面干部因坚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遇到阻力、麻烦,党政领导要给予支持、撑腰,因坚持做好计划生育工作而丢了选票的,领导要承担担子,可以调动工作委任原职,好的也可以提升。
要结合贯彻中央文件精神,继续宣传党中央《公开信》和赵紫阳同志《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控制人口问题的论述,以及我省计划生育“十六条”,省委、省人民政府8号文件,宣传当地计划生育工作的先进典型。今年上半年打算试点建立一个县的计划生育宣传指导站。要求各地调动一切宣传力量和宣传工具,造成强有力的社会舆论,努力把计划生育工作变成全区党员、团员、干部和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第二、要从我区普遍实行包产到户、包干到户责任制这一实际出发,进一步总结、完善生产、生育相结合的“双包”合同和“两种生产”一起抓的干部岗位责任制,要求在春耕大忙以前全部把岗位责任制建好、合同订好。
第三、今年计划工作的重点,是大力奖励扩大一胎,严格限制二胎,坚决刹住三胎。天长、定远两县已下决心争取今年基本实现全县无三胎。各地都认为,必须坚决贯彻中央文件规定的各项政策措施,坚决执行我省“十六条规定”和省委、省人民政府8号文件的规定,要求各级领导作表率、党员团员做保证,严格纪律,奖惩兑现,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各级卫生部门和医疗单位,都要紧密配合,搞好技术指导,组织足够的力量开展四项手术,保证手术安全。
第四、加强计划生育部门和计划生育基层队伍建设。地、县计划生育部门按局级规格纳入行政编制,人员不足的一定要选调有经验、懂政策、事业心强的干部充实,区、社计划生育专职干部已配齐,除了不称职的要调整外,必须保持稳定。大队、生产队都要确定一名副职干部专管计划生育工作,并妥善解决他们的误工补助。全区计划生育专职干部,要从今年下半年开始,有计划、分批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政策和业务水平。
到会同志认为,这次中央文件来的及时,我们会议开的及时,现在是新的一年开始,一年之计在于春,一年之计在于“争”,现在要立即行动,在宣传教育上、技术措施上都要抓早、抓紧、抓实,要尽快打开一个新局面,才能争得全年工作的主动。
(一九八二年二月)
中共安徽省委批转滁县地委《关于推行合同制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皖发〔1982〕121号
各地、市、县委,省直各部、委、办、厅、局党委、党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滁县地区在建立大包干生产责任制过程中,全面推行经营管理和产品分配合同制,取得了显著效果。现将滁县地委《关于推行合同制情况的报告》转发给你们参阅。
实行农业大包干生产资任制、经济合同制、干部岗位责任制,是当前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措施。生产责任制是基础,合同制是关键,干部岗位责任制是保证,对于这三项工作,必须紧紧抓住不放。在农村普遍实行大包干的情况下,要使农业更好地贯彻“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完善大包干责任制,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农村大好形势,全面振兴农业,滁县和其他若干地县的实践证明关键的一条是推行经济合同制。只有把生产、分配和交换全盘纳入合同制,一切经由合同,一切按合同办事,以经济办法为主,结合行政手段,才能使农业的领导工作卓有成效。为此,希望各级党委花大气力把合同制抓好。今冬明春,要结合年终分配,集中一至两个月的时间,认真总结、普及,完善、提高合同制,推广成功经验,解决存在问题。有关部门特别是粮食、商业、供销、外贸部门,要广泛通过同社员户签订合同,大力组织、指导生产和流通,搞好支农物资供应,支持和帮助农民群众最大限度地挖掘增产增收潜力,尽快劳动致富。
在推行合同制中,要结合把干部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起来。农村社队干部,要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规定相应的责任要求,使他们的政治荣誉、物质利益,与合同制实行得好坏紧密联系起来。农村基层粮食、商业、供销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的干部职工,也应围绕订好和执行好农业经济合同,从发展生产和搞好流通方面帮助农民劳动致富,建立健全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要定期考核评比,表现好的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表现差的要给予批评教育以至经济的、行政的惩处。
各地对这项工作的开展情况,望及时报告省委。
中共安徽省委
一九八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中共安徽省委转发滁县地委《关于坚决制止加重农民经济负担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皖发〔1983〕40号
各地、市、县委,省直各部、委、厅、局党委、党组:
现将滁县地委《关于坚决制止加重农民经济负担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这个通知中指出的问题,在全省带有普遍性。滁县地委对加重农民经济负担问题,引起高度重视,及时调查研究,提出了解决的措施。各地都要象滁县地委那样,切实解决农民经济负担过重的问题。
一、要严肃教育干部爱护农民的劳动积极性。我省农村近几年实行大包干责任制,农民收入确实增加了,生活改善了,但由于长期受“左”的影响,农民家底薄,需要积蓄经济力量,扩大再生产,减轻农民负担仍应十分重视。现在不少部门和单位没有全面理解这一点,强调这也要大办、那也要照顾,“政出多门”,四面八方向农民伸手的现象又时有发生。有的地方滥肆摊派,不适当地提高干部的补贴标准,农民群众对此十分不满。如不及时解决这个问题,农民已经高涨起来的生产积极性还会受到挫伤,以致影响农村大好形势的巩固和发展。各级领导应当认识到,农民负担过重,不仅是个经济问题。而且是影响到党群关系的政治问题。最近胡耀邦同志在一个文件的批示中指出:“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也提到要减轻农民负担。但是据我看来,这个问题并没有触动中央、省、地、县、社五级多数同志,引起他们的严重注意。”“我们的农村工作现在还存在这种阴暗面,真是令人担心。”“这几年,我们强调了放宽政策,让农民劳动致富,没有来得及严肃教育干部要爱护群众的劳动所得,使他们懂得,如果滥肆摊派,就是残害人民切身利益的犯罪。”胡耀邦同志的批示,非常重要,各级领导要认真学习,统一思想,引起高度重视,尽快把农民经济负担过重的问题解决好。二、省委、省人民政府一九八一年下达的96号文件《关于减轻农民负担问题的规定》,深受广大农民拥护,对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发展农村大好形势,收到了显著效果。这个规定的原则精神,当前仍然是适用的,必须继续贯彻落实。对于干部补贴问题,工作做得好、成绩显著的,经群众评议,可在原规定的补贴标准之外另给适当奖励。
三、农民随着生产的发展和收入的增加,为国家、为集体承担一定的经济义务是完全应该的,但必须根据各地农民的经济条件量力而行,切不可操之过急,不允许向群众搞不适当的摊派,加重群众的负担。确需农民承担的各项合理经济负担,必须经过群众充分讨论同意,纳入经济合同。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在合同外另向群众摊派款物。对违背合同的滥肆摊派,农民有权拒绝。
四、在人民公社体制改革中,要切实革除加重农民负担的陈规陋习。要精简机构,减少层次,压缩非生产人员。农村大队、生产队在进行体制改革时,要把减轻农民负担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搞好。享受固定补贴和误工补贴的干部只能减少,不能增加。退下来的大队、生产队干部如有实际困难,可根据当地的经济条件,在可能的情况下给予适当的困难补助,或采取扶贫的办法加以解决,原则上不摘类似退休、离休形式的固定补贴制度。
五、为了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统筹兼顾,协调地发展农村各项事业,今后省级各部门、各单位部署工作和下发文件,凡涉及到农民负担的政策事项,事先要与省委农村政策研究部门共同商量提出意见,报省委、省政府审定。
六、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充分肯定广大基层干部的工作成绩,爱护他们的积极性,并教育他们继续勤勤恳恳地为人民服务,做一个廉洁奉公的好干部。同时,要教育广大农民群众分清什么是不适当的负担,什么是应尽的义务,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积极完成国家规定的上交任务和集体的必要的提留。
各地、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要紧密联系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对照检查,提出具体贯彻意见。一年至少要结合午、秋两季分配大抓两次,连续抓几年,抓出成效来。对于贯彻落实好的,要表扬,差的给予批评教育。个别打着所谓“合法的旗号”,违反政策规定,任意侵占集体资财和群众利益的,要区别情节轻重,严肃处理。滁县地区农民的经济水平一般比其他一些地方高,他们规定的各项提留标准,不是所有的地方都完全适用。因此,各地在贯彻落实这一通知时,对一些具体规定,应从本地的实际出发,不要照搬照套。本通知可印发到生产队,传达到广大干部群众。各地贯彻执行情况,望及时报告省委。
中共安徽省委
一九八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中共滁县地委滁县地区行署
关于在全区工业企业推行“三三制两挂钩”综合配套改革办法的通知
滁地发〔1987〕52号
各县、市委,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单位;
今年上半年,我区工业战线形势很好,“双增双节”和深化企业改革都取得了较大进展,工业生产实现了“双过半”,速度和效益同向稳步增长,为完成全年工业生产任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是,下半年工业生产任务还很艰巨,面临的问题较多,各级领导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当前,要在发扬防汛抗洪顽强拼搏精神,占高温、夺高产的同时,继续深化企业改革,以推动“双增双节”运动的深入开展。如何深化改革?向哪里深化?最近,滁州无线电厂在地委工作组的帮助下,实行“三三制两挂钩”(三年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三年全员承包经营责任制、三年技术进步规划,工资总额与上交利税挂钩浮动、职工收入与劳动成果挂钩浮动)综合配套改革办法(参见《皖东情况》43期),这对于探讨实现两权分离、政企分开、改善企业经营机制,激发企业自身内在动力,指导面上改革具有积极意义,各县,市和地直各主管部门及工商企业单位,都要结合自己的实际和行业特点,参照滁州无线电厂的经验,进一步总结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把深化企业改革向前推进一步,为此,特作如下通知:
一、统一对深化改革的认识,加快综合配套改革步伐,近几年来,我区实行了上交利润目标承包责任制,今年以来又相继贯彻“三个条例”,实行厂长负责制,试行租赁制、股份制,这些改革措施已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在这种形势下,有的同志满足现状,不去深入研究和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有的怕担风险,墨守陈规,有的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大惊小怪,甚至给予指责;也有的缺乏积极探索精神,认为企业综合配套改革涉及面广,难度较大,又没有现成的路子,不知深化改革从哪里下手,因而迟疑动摇,徘徊不前,所有这些,都直接影响改革的深入和工业生产的发展。因此,各级领导同志要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有关改革的指示精神,明确认识改革是搞活企业的必由之路,不改革就没有出路。改革是一场革命,不可能一帆风顺,对遇到的问题,要冷静对待,正确引导,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只有通过深化改革来解决。因此,我们要知难而进,开拓前进。
二、拓宽改革思路,积极探索深化改革的新路子,改革就是要不断调整生产关系,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实行“三三制两挂钩”的办法,是进行企业领导体制、经营机制和分配制度全面配套改革的有效措施,也是增强企业自我发展机制、自我激励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激发企业内在活力的新途径。各企业要从实际出发,在总结完善现有各项改革措施和完善厂长负责制的基础上,制定以厂长任期目标制为主体,以承包经营责任制和技术进步规划为支柱的“三三制”体系,并积极付诸实施。对于具备条件的企业,经财政、劳动部门审核、批准,也可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浮动办法,同时,各企业都应采取多种内部分配形式,实行职工的劳动报酬与劳动成果挂钩浮动,使内外部各项改革措施相互衔接,相互配套,融为一体,进一步改善企业的外部条件和企业内部的运行机制,增强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能力。
三、抓好试点,逐步推广,地直各主管局和各县、市,要结合本地本行业特点,研究推行“三三制两挂钩”综合配套改革的具体措施,并抽调得力干部组成工作组,深入企业调查研究,认真抓好试点,并在总结典型经验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推广,在试点和推广的过程中,一是要选择有代表性的行业和企业进行试点,以便摸索经验,指导面上改革;二是每个企业都要根据“三三制”的要求,缺什么补什么,使各项改革措施配起套来。但在选择承包经营方式时,要因企业而定,多种多样,不拘一格,不搞一刀切,更不要推翻原来的承包方案,企业同主管部门签订承包合同时,一定要明确双方的义务和各自应承担的经济责任,防止出现单方面的“保证书”、“不平等条约”;三是实行“三三制两挂钩”办法,一定要正确处理好三者关系,上交国家多少,企业留利多少,个人收入增加多少,要使大家看得见、摸得着。这样,才能激励企业的内在动力,发挥其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变“要我干”为“我要干”;四是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服务观念,积极大胆地支持企业改革,协助企业制订改革方案、落实改革措施,做好承包基数的测算、论证、核定和承包期初、期终的审计、承包合同的公证(或鉴证)等服务工作,不断地把改革引向深入。
四、强化领导,牢牢掌握经济工作主动权,推行“三三制两挂钩”综合配套改革办法也是工业战线各级领导同志领导方法上的一次变革,因此各县、市要把它作为深化改革、实行政企分开,搞活企业的大事来抓,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要逐步改变过去那种单纯靠行政手段,发号施令,“催耕催种”的领导方法,在抓好生产力各要素合理配置的同时,也要研究调整生产关系,并把它们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取得领导经济工作的主动权,对于已经进行“三三制两挂钩”综合改革试验的单位,各级领导要加强检查、指导和做好服务工作,促进工业全面完成各项目标指标。要靠改革、靠政策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充分挖掘企业内部潜力,促进全区工业生产的持续高速度的发展,在抓工业体改的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1987)55号文件精神,抓好商业体制改革,积极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租赁制和股份制,使工商企业改革齐头并进,相互促进,以推动我区经济全面持续稳定地发展。
各县、市推行“三三制两挂钩”综合配套改革办法的具体部署和改革中遇到的重要情况,望及时上报。
中共滁县地委
滁县地区行署
一九八七年八月五日
安徽省滁县地区行政公署关于鼓励支持科技人员到乡镇企业工作的若干试行办法
滁行科〔1987〕68号
各县、市、区、镇、乡人民政府,地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改革科技人员管理制度,鼓励、支持科技人员(指具有真才实学的大、中专以上学历及相当“助工”技术职务,以及技术等级达到八级工资制的六级以上熟练技术工人和达到相似级别的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干部,下同)到乡镇企业去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现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的若干规定》,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各级领导应积极鼓励、支持部分科技人员(包括已离、退休科技人员),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县以上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走出来,到乡镇企业传播科学技术,承包、承租或领办乡镇企业,兴办经营各种所有制形式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贸易机构、合资企业,股份公司,允许他们在为社会创造财富的同时取得合法收入,技术入股者按股分红。他们收入达到个人调节税的按规定纳税。
二、凡以调离、停薪留职、辞职、分配等应聘到乡镇企业工作的科技人员(包括本办法下达前已在乡镇企业工作的,下同)原城镇户籍不动,分配住房、子女就业、升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申请停薪留职者应经本单位批准,停薪留职期一般为三年,在留职期间,收入超过原工资基数的部份,按10%交到原单位。留职期满回原单位工作,原单位应予接收,原单位撤销的由主管单位负责安排。辞职人员须提前三个月向原所在单位申请,经批准后,办理交接和辞职手续。辞职的科技人员要求回来的,人事部门要积极推荐,优先录用,帮助安排工作。
三、凡应聘(需签订聘约)到乡镇企业工作的科技人员,应聘期间,原所有制身份不变,工龄连续计算,工资调整、技术职务,由原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临时选派到乡镇企业工作的(不包括抽搞中心工作的),由受援单位发给不低于本人月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的生活补贴。应聘在乡镇企业工作期间因病、工伤、致残、死亡所需一切费用由聘用单位按本人原工作单位规定支付;临时选派到乡镇企业工作的上述费用,由原单位支付。
四、受聘到乡镇企业工作的,聘约在三年以上的科技人员,自到岗第一个月起,工资在原标准基础上上浮一级,工作满五年的,上浮的一级工资作为奖励固定下来,由县以上人事局办理手续,五年后自愿续聘的,工资再向上浮动一级。对聘约未满中间解聘的,其未满聘约期的上浮工资退回。对具有大专以上毕业学历或相当“助工”以上技术职务的,到乡镇企业工作后,可以解决配偶和子女户口“农转非”,但五年之内不得调离乡镇企业,否则予以取消。
五、每年接收分配到乡镇企业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全民身份不变,中专生一年后报人事部门明确干部身份。第一年由用人单位按定级工资发给,由乡镇企业按下列标准另增发生活补贴:大学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45元;大专毕业生每人每月40元;中专毕业生每人每月35元。一年转正定级后的生活待遇,分别按第三、第四条办理。
六、从外地引进和本地辞职的科技人员到乡镇企业工作的,经区、乡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县(市)人事局批准,按规定办理手续;行政关系可以落在区、县(市)乡镇企业主管部门,本人及家属户口,粮油关系就近办理;科技人员在乡镇企业工作期间,所在企业应向乡镇企业主管部门按每人每年1000元(税前列支)缴纳劳保金,以保障其退休后的生活。
七、地、县(市)各单位要鼓励、支持本单位富余的科技人员支援乡镇企业,对确属用非所学、用非所长的各类专业技术干部,本人自原要求到乡镇企业工作而原单位没有正当理由不放的,组织、人事部门可直接下令调出。对自愿到乡镇企业工作的科技人员可根据本人具体条件,安排适当的技术或行政职务(不占编额数)。
八、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和不侵犯本单位技术权益、经济利益的前提下,其业余从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服务,可以取得合法收入;凡经过同意利用本单位技术成果、内部资料和设备的,应交纳部分收入。凡由单位组织承包的,其收入的60%交原单位,40%归个人;个人以“星期日工程师”活动形式为乡镇企业服务的,收入归己。
九、到乡镇企业工作的科技人员,必须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遵守国家法令和有关政策规定,讲究职业道德,把立足点放在对国家对社会作出更多贡献上,不能擅自出走,不能不经批准带走本单位的技术成果、内部资料等。对振兴乡镇经济成绩显著者,应给予表彰和奖励。贡献突出的可给予晋职、晋级以及其他重奖。
十、鼓励各科研单位,大、中专院校和中型企业与县、区、乡(镇)乡镇企业对口支援。以技术、设备、资金入股的方式,建立科研生产联合实体或技术经济联合实体。收益分配双方自愿互利协商议定。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以前区内凡与此方法有抵触的规定即停止执行;今后本方法如与上级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安徽省滁县地区行政公署
一九八七年五月二十日
中共滁县地委关于印发《全区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滁地发〔1989〕7号
各县、市委,人民政府,地直各部、委、室、局、滁州师专:
现将《全区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党政领导要充分认识到,控制人口增长是关系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一件大事,
要从中华民族的生存大计着想,增强人口意识和人均观念,下决心把计划生育工作抓紧抓好。
中共滁县地委
滁县地区行署
一九八九年四月一日
全区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纪要
三月二十四日至二十五,地委、行署召开了全区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各县、市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副书记或副县长,计生委主任及地委宣传部、地直机关党委、地区财政局、工商局、计生委的负责同志,地委副书记王德颂同志主持了会议并作了会议总结,行署副专员宣甲炎同志作了工作报告。现纪要如下:
(一)十年来全区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情况
会议认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区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主要表现在:一是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了有效控制,全区人口出生率由一九七九年的18.9‰下降到一九八八年的14.89‰。二是群众的婚育观念正在发生变化,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的政策正在成为多数群众的自觉行动。三是以“一上二扎”为主的综合节育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一九八八年节育率达到90.24%。四是各级计划生育机构业已形成,区乡计划生育专职干部基本配齐,人员素质有了很大提高。
一九八八年,在正值生育高峰时期的情况下,完成了人口计划。全年共做四项手术 86933例,比上午多做了23280例,超额完成任务。农村独女户生二胎的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尤其是天长县的试点工作抓得扎实,为全面推行开“小口子”工作积累了经验。
会议还认真分析了当前计划生育的现状,认为我区人口形势仍十分严峻,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把计划生育工作真正当作一件大事来抓,进一步做好控制人口增长的工作,促进皖东经济建设。
(二)一九八九年全区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
会议要求,全区各地要把今年计划生育工作的各项任务一一落到实处。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计划生育条例》。
省人大七届六次常务委员会通过并公布的《安徽省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制订的,精神实质是把基本国策和关系到国计民生的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为了贯彻实施好《条例》要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1、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各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明确认识到,现行计划生育政策,不是放松而是更为严格、更为具体、更加符合国情民意。必须克服松懈情绪,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工作,保证贯彻《条例》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依法监督人口计划的实施,保证人口指标不突破;依法落实生育、节育和奖惩政策,保证堵住计划外和多胎生育的“大口子”。
2、做好调查研究,认真制订贯彻《条例》的具体措施和人口规划。通过调查搞清基层婚育、节育、奖惩等情况。
3、抓好农村独女户生二胎的试点工作。会议要求,各县、市(除天长县外)须先抓好试点,培训好骨干,总结经验,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然后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推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不开农村独女户生二胎的口子:一是没有吃透《条例》精神的;二是没有真正掌握基层情况,人口规划没有测算,政策措施没有制订的;三是基层计划生育机构网络不健全的;四是贯彻《条例》的骨干力量没有培训的;五是没有处理好遗留问题的。符合《条例》规定的开“小口子”或试点工作,应履行逐级审批手续,经研究同意方可执行。
二、下决心控制人口过快增长。
1、坚决刹住计划生育和多胎生育。各地要根据《条例》精神,重新修订计划生育方面的具体实施细则,并相应制订党纪、政纪的处理规定。
2、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各县、市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这项工作。工商、公安、城建、民政、劳动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计生委要有专人负责,要参照滁州市工商局、计生委对个体工商户的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
3、严格控制人口流入。各县、市要责成公安部门全面清理和普查流入入口,在此基础上制订必要的管理办法,控制人口的盲目流入。
4、对符合生二胎条件家庭中病残儿的鉴定工作,一定要控照省统一标准,严格掌握。以地、县二级鉴定为准,决不允许弄虚作假。
5、抓好当前的节育手术工作,保证完成全年上环、结扎任务的60%以上。大力推广天长县定期进行妇检、孕检、交纳妇检保证金的做法。
6、抓好各级计划生育协会配合基础教育的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协会组织的作用,把基础教育由点到面普遍推开。
三、各级领导要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切实解决几个实际问题。
1、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把计划生育工作真正摆上重要议程,正确处理好人口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强化人口观念,增强人均意识,推广天长县计划生育管理经验。今后各级评比先进,必须用人均增长幅度来衡量。今后考评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都要把计划生育工作好坏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依据。
2、切实解决好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几个具体问题。
(1)地、县、市计生委的编制不得少于10人(50万人口以上的县可适当增加编制),内设科(股),并增设监察科(股)。区、镇、乡成立计划生育办公室。计生办级别:区、镇定为副区级,乡定为副乡级。配备一名专职干部。
(2)根据区、镇、乡计划生育干部的德、才、绩,可以考虑任命为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享受同级区、乡干部的一切待遇。缺额的要在上半年配齐。
(3)解决好县、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的人员、编制问题,尚未建立或未正常开展业务工作的县、市服务站,应尽快开展业务。乡镇建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配备一至二名计生保健员,报酬由县、乡两级解决。
(4)村民委员会原则上配备一名计划生育主任,确有困难的可由村妇女主任兼任。专(兼)职计生干部的报酬由乡政府统筹解决,一般不低于同级村干部待遇。
(5)对因节育手术引起后遗症、并发症者的治疗费,由县、乡共同负责,生活补助费由乡统筹解决。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关心他们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6)计划生育事业费、手术费,地方财政要给予保证。四项手术所需的煤油、柴油、汽油、煤等物资,各县、市要列入专项计划,保证供应。
会议要求,各地要层层建立干部岗位责任制,继续实行计划生育把总关。凡是过去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办法、好制度都要继续坚持,以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计划生育政策,切实控制人口增长,促进我区经济的持续稳步发展。
中共滁县地委滁县地区行署
关于加快农村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
滁地发〔1989〕35号
各县、市、区、镇、乡党委,人民政府,地直各部、委、室、局,滁州师专:
近几年来,在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业向现代化方向发展的过程中,我区各级领导做了大量的服务工作,推动了科学技术的普及,帮助农民解决了生产经营中的许多困难,对这些成绩,应该充分予以肯定。但同时也要看到,这些服务的大部分,主要还是通过行政领导和行政手段,依靠传统的工作方式进行的。这种方式,不适应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也不可能长久地维持下去。因此,我们从现在起,必须立足长远,把发展社会化服务的工作重点转移到农村服务体系的建设上来。今后农村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工作,应该主要由农村服务体系独立担任,逐步形成产业部门,一方面联系广大农户和农村各类生产企业,另一方面连结国家计划和市场,促进农村生产的专业化和社会化,发展规模经营,形成新的社会生产力。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加快农村服务体系的建设。为此特作如下决定:一、加快服务组织的建设进程。现阶段发展的重点,应放在乡镇一级服务组织的建设上,要求到一九九○年底,所有区、乡必须把乡镇一级的“六站一公司”(农技站、农经站、农机站、水利水产站、畜牧兽医站、林果站、乡镇企业供销公司)建立起来,做到有组织,有人员,有工作条件,有服务手段,有服务活动。现在已经建立组织,但没有多少活动的,要调整充实,积极开展服务活动。活动已经开展起来的,要壮大实力,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项目,发展服务联系,上联有关服务部门、外地服务单位和市场,下向村队延伸组织,使服务组织形成网络。
要鼓励多种成份、多种形式组建服务体。可以依托集体经济组织组建,可以由服务职能部门主办,也可以依靠服务专业户、技术骨干为核心发展民办。从我区实践看,以职能职务机构与乡镇联办、乡镇和农民联办、职能服务机构与农民联办等联合型的服务组织,兼有传统组织的实力和民办组织的活力,成功率较高,可以成为目前服务组织的主要组建方式。
为了加强对服务组织的统一领导,乡镇可以在“六站一公司”之上设服务总站或服务中心,由乡镇长兼任站长,负责帮助开拓服务领域,指导、协调各站开展工作。
二、建立高效的服务运行机制。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的关健,是要建立一套适应商品经济要求的服务运行机制,其核心是要实行企业化经营。要求做到:
服务组织实体化。集服务与经营为一体,独立核算,自主经营。依靠提供有偿服务和开展经营活动,获得收入,维持生存,自求发展。
服务内容系列化。根据再生产过程对服务的连续性需要,打破传统服务体制下技术、信息、物资、资金、流通相互分割甚至对立的分工方式,围绕不同的生产项目,组织全程配套服务,分门别类地形成服务“一条龙”。
服务关系合同化。在等价交换、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建立服务双方的交换关系。以合同方式规定双方的责权利,约束双方的行为。被服务者付给一定报酬,服务者必须保证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一定的服务工作。任何一方违约,都必须承担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
服务工作法制化。配合服务工作的开展,建立一整套相应的制度,对服务工作的规范、服务组织的经营活动以及服务对象的活动实施管理,并且随着条件的成熟,逐步把这些管理纳入法制的轨道。
三、采取措施扶持服务体系建设。对于服务组织开办所需奖金,立足多渠道解决。国家、地方财政的支农资金,乡镇财政自有资金,统筹的农业基本建设资金,都应该拿出一点,用于服务体系建设。要鼓励参加服务组织的成员带资入股,自筹资金。对于服务组织开展经营活动需要的流动资金,在立足于自筹的基础上,银行、信用社可以在支农贷款中划出一部分给予专项支持。乡村提留代收款数额很大,利用提留和使用的时间差,用于服务的短期周转,效果很好。这块资金的管理和融通使用,由乡镇农经站承担。
有关部门对各类服务实体配合服务工作开展的经营活动,凡政策许可的都应给予必要的支持。工商部门要为他们提供开展经营活动的便利。对一些配合技术推广所需的物资,有关部门应在货源上给予支持,政策规定专营的物资,可由专营单位委托服务部门代购代销。
要建设一支服务人才队伍。服务体系的发展壮大,归根到底要依赖于一支服务人才队伍的发展壮大。要把鼓励城里技术干部下乡开展技术承包与帮助农村基层建设服务组织结合起来。同时,还可以动员各业务主管部门下乡帮助建设服务体系。服务组织要选聘农村各种专业人才,吸收经过农广校、农函校、各类职业学校及其它途径培训的回乡知青参加,经有关业务部门考核考试,择优聘用。在人才结构上,注意培养既懂技术又懂经营的服务管理人才。在服务组织内部的分配上,要建立与服务效益挂钩的报酬制度、奖惩制度。
四、加强对服务体系建设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快建设农村服务体系本身就是深化农村改革,对于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发展合作经济,促进农村生产的社会化和专业化具有深远意义,把这项工作切实地作为战略任务摆上位置。必须认识,过去长期依靠各级党政领导自身搞服务只是一种过渡。把农村服务体系建立并完善起来,做到系列化社会服务,不仅将有力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而且可以使各级党政领导从具体事务中摆脱出来,用更多的精力去调查思考宏观指导方面的问题。因此,党政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抓点带面。要把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各级领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督促考核,务见成效。
服务体系建设牵涉面很广,领导要总揽全局,加强协调。农业、支农工业、商业供销、外贸、金融、财税、工商管理、科教等各方面要积极配合,各级可成立有各方面成员组成的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统筹工作。
和农村服务体系建设有关的业务主管部门,要把农村相应的服务体系建设作为自身业务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日常工作,拿出切实措施,加以扶持,抓好典型,推动全盘。同时积极配合和支持农村基层的建设工作。以此为动力,推动本部门的改革,改进自身的业务工作。
各级要加强服务组织的指导和管理,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促进服务组织的自身发育上,为他们开展活动创造各种必要条件,帮助端正服务方向,加强自身内部的管理。鉴于服务组织不是单纯的盈利企业,自身的实力比较薄弱,对他们获得的盈利,不宜象一般乡镇企业那样提取上缴,而要留在组织内部,用于服务体系的发展,支持开展更多的低偿和无偿服务。
中共滁县地委
滁县地区行署
一九八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国务院关于安徽省撤销滁县地区设立滁州市(地级)的批复
国函〔1992〕201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撤销滁县地区和滁州市建制设立省辖滁州市的请示》(皖政〔1990〕16号)和有关的补充报告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撤销滁县地区和滁州市(县级),设立滁州市(地级)和滁州市琅琊区、南谯区,市人民政府驻琅琊区育新路。琅琊区辖东门、南门、西门、北门、琅琊、清流,扬子七个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驻丰乐路;南谯区辖南谯街道办事处和乌衣、沙河、章广、珠龙、大柳、黄泥岗、汪郢、腰铺、黄圩、花山、大王、城郊、施集十三个乡镇,区人民政府驻东大街。
二、将原滁县地区的天长、来安、全椒、定远、凤阳、嘉山六县划归滁州市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滁县地区设立滁州市(地级)的通知
政秘〔93〕3号
滁县行署:
根据《国务院关于安徽省撤销滁县地区设立滁州市(地级)的批复》(国函〔1992〕201号),现通知如下:
一、撤销滁县地区和滁州市(县级),设立滁州市(地级)和滁州市琅琊区、南谯区,市人民政府驻琅琊区育新路。琅琊区辖东门、南门、西门、北门、琅琊、清流、扬子七个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驻丰乐路;南谯区辖南谯街道办事处和乌衣、沙河、章广、珠龙、大柳、黄泥岗、汪郢、腰铺、黄圩、花山、大王、城郊、施集十三个乡镇,区人民政府驻东大街。二、将原滁县地区的天长、来安、全椒、定远、凤阳、嘉山六个县划归滁州市管辖。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并抓紧组织实施。
一九九三年一月五日
四、淮南抗日才艮据地斗争史略
淮南抗日根据地(1941年底以前称皖东抗日根据地)是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战争时期创建的19块抗日根据地之一,位于安徽省东部和江苏省西部,东起运河,西至淮南铁路、瓦埠湖,北临淮河,南濒长江,津浦铁路贯穿其间,曾是中共中央中原局、华中局、新四军军部所在地。它南与日本之中国派遣军总司令部及汪精卫伪国民政府首都南京隔江对峙,北部的蚌埠是伪安徽省省会,东部的扬州、西部的合肥是侵华日军战略据点,皖西的立煌县(今金寨县)是国民党安徽省政府所在地,战略地位十分重要。抗日战争时期淮南抗日根据地军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中华民族的独立和解放作出了重大贡献。
(一)广泛开展抗日游击战争
民国26年(1937年)7月7日,抗日战争爆发,日本侵略军的铁蹄践踏着中华民族的锦绣河山。同年12月13日,日军攻陷南京,随即渡江北犯。日军所到之处,国民党军队及其地方党、政机关闻风西逃,民国27年6月,江淮之同的滁县、蚌埠、合肥、巢县、江浦、和县、含山、全椒、凤阳、定远、嘉山、盱眙、来安、扬州、六合、仪征等县相继沦陷。日军面对手无寸铁的老百姓施行烧、杀、淫、掠,无恶不作。仅在滁县、凤阳、盱眙等地,就杀害民众万余人。
为了动员、组织和领导千百万人民进行抗日斗争,战胜日本侵略者,在江北坚持鄂豫皖大别山区3年游击战争的中国工农红军第二十八军政治委员高敬亭,遵照中共中央指示向国民党豫鄂皖督办公署主任卫立煌发出停止内战、合作抗日的倡议。双方代表经过谈判,于民国26年7月27日达成停战协议,在华中地区初步形成以国共合作为基础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民国27年1月,红二十八军和桐柏山红军游击队改编为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第四支队,高敬亭任司令员,林维先任参谋长,肖望东、戴季英先后任政治部主任,下辖第七、八、九团和手枪团。共3000余人。根据中共中央指示,高敬亭、林维先、戴季英率领第四支队于3月上旬,分别从湖北省黄安县七里坪和河南省信阳县邢集誓师东进,下旬抵达安徽立煌县(今金寨)流波疃集中。同年4月,根据中共中央长江局的决定,建立了以彭康任书记的中共安徽省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安徽省江北地区党的工作,动员和组织一大批共产党员与知识青年参加安徽省民众总动员委员会及其40多个工作团,分赴各地)于展抗日救亡宣传动员工作。5月12日第四支队九团一部在巢县蒋家河口伏击日军第六师团坂井支队一部,歼敌20余人。新四军挺进江北首战告捷。
5月22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滁州失守后华中工作的指示》,要求有计划的建立几个游击区,使第四支队成为这一区域的抗日主力。8月,为了深入敌后,进一步广泛开展江北的抗日游击战争,中共中央长江局决定成立中共皖东工作委员会,刘顺元任书记。11月,新四军参谋长张云逸奉命率军部特务营抵江北第四支队。9月至12月,第四支队第八团和新建的淮南抗日游击纵队以及第七团深入敌后,进至蚌、滁、合三点之间作战。到民国 28年4月,中共皖东工作委员会在巢县、含山、和县、全椒、定远、凤阳、滁县、合肥、寿县等县建立了党的组织,共发展党员800余名,在新四军第四队政治部战地服务团配合下,开展民运工作,建立了工农青妇等抗敌协会,发展会员15000多人。
(二)创建淮南抗日根据地
民国27年10月武汉失守后,抗日战争开始进入相持阶段。日本帝国主义改变了侵华作战方针,对国民党由过去的军事进攻为主,改为以政治诱降为主,将军事进攻由正面战场转向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敌后战场。为争夺皖东,华中日军实行更频繁更残酷的“扫荡”,国民党顽固派亦加紧反共,向新四军驻防地区进行大规模的军事进攻。由于受王明和中共中央东南局主要负责人错误路线的影响,没有放手扩大武装,没有建立抗日民主政权和巩固的抗日根据地,新四军第四支队在日、伪、顽的夹击中,处境极为困难。面对这种情况,民国27年9月至11月,中国共产党召开了六届六中全会,肯定了党的正确路线,批判并基本上克服了王明新投降主义错误,确定了“巩固华北,发展华中”的方针,把党的工作重点放在敌后。并决定撤销中共中央长江局,成立中共中央中原局,刘少奇任书记。
民国28年4月,中共中央书记处连续发出《关于发展华中武装力量的指示》和《关于建立皖东抗日根据地的指示》指出,华中是中国共产党发展抗日武装力量的主要地区,战略上华中为连接华北、华南的枢纽,关系到整个抗战前途。我军目前在皖东的中心任务是建立皖东抗日根据地。
为了贯彻中共中央的指示,迅速开创皖东抗战局面。4月下旬,中共中央中原局决定将中共皖东工委改为中共苏皖省委,仍由刘顺元任书记。5月,中共苏皖省委决定组建津浦路东临时前敌委员会,由苏皖省委委员方毅任书记,并率朱绍清指挥的第四支队挺进纵队和战地服务团挺进津浦铁路以东,在来安、嘉山、盱眙、天长、六合一带进行战略侦察,开展统战二仁作,宣传发动群众。新四军军长叶挺、军政治部副主任邓子恢也从皖南到达江北,于5月中旬成立了新四军江北指挥部。张云逸兼任指挥,邓子恢兼任政治部主任,赖传珠任参谋长,统一指挥江北新四军部队,并将第四支队第二游击纵队改编为新四军江北游击纵队,直属江北指挥部。6月,新四军江北指挥部对江北部队进行整编,由江北指挥部副指挥徐海东兼任第四支队司令员(徐当时在延安),戴季英任政治委员,林维先任剐司令员,下辖第七、九、十四团;以原第四支队第八团为基础,组建新四军第五支队,罗炳辉任司令员,郭述申任政治委员,周骏鸣任副司令员,下辖第八、十、十五团。7月,中共苏皖省委决定成立中共津浦路东工委,李世农任书记,与第五支队配合开辟津浦路东工作,建立党的组织。经过两个多月连续作战和发动群众,第四支队开辟了以定远县藕塘镇为中心的皖东津浦路西抗日游击根据地,第五支队开辟了以盱眙县半塔集(今属来安县)为中心的皖东津浦路东抗日游击根据地。
为加强对敌斗争,民国28年11月,刘少奇(化名胡服)率徐海东和中原局机关进入皖东敌后,到达定远县藕塘镇附近的新四军江北指挥部,直接领导皖东地区的抗日斗争。民国28年12月和民国29年1月、2月,刘少奇在定远、滁县边界地区先后召开了三次中原局会议,传达贯彻党的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确定了放手发动群众、发展人民武装和独立自主地建立抗日民主政权的总方针,并针对国民党顽固派发动的第一次反共高潮,进行大规模军事磨擦的情况,提出了敢于反磨擦的统一战线方针,以克服王明和中共中央东南局主要负责人错误对华中工作的影响,战胜面临的困难。为适应斗争形势需要,民国29年1月,中共中央中原局决定撤销中共苏皖省委,成立皖东津浦路东省委和津浦路西省委,张劲夫、方毅先后任路东省委书记,刘顺元任路西省委书记。为加强抗日民主政权和地方武装建设,刘少奇指示,皖东津浦路东、路西两省委将从大别山和皖中国民党统治区撤到皖东的1000余名干部、共产党员以及进步青年分往各县工作。从此,皖东工作有了新的转变,获得迅速发展。仅8个月时间,新四军第四、五支队由7000。余人发展到1.5万余人,还组织有5000余人的抗日游击队,津浦铁路两侧的民众抗日组织亦蓬勃发展起来。
民国28年冬至次年春,国民党发动了第一次反共高潮,在华中以皖东为重点,企图强占新四军第四、五两支队开辟的皖东抗日游击根据地,截断华北八路军与江南新四军的战略联系。在津浦路西,民国28年12月下旬,日军亦出动2000余人“扫荡”。国民党安徽省第五行政区督察专员兼第十游击纵队司令李本一丢弃专员公署所在地全椒县古河镇,率部逃跑。新四军第四支队在徐海东指挥下,粉碎了日军“扫荡”,毙、伤、俘日军160余人,收复了全椒县周家岗、大马厂、古河镇等要地。民国29年3月,国民政府军令部密令李品仙、韩德勤调集20多个团的反共大军向皖东进攻。李品仙部于3月初进攻新四军第四支队和江北游击纵队,并分3路袭击驻定远县大桥地区的中共中央中原局和新四军江北指挥部;在津浦路东,韩德勤乘罗炳辉率第五支队主力和苏皖支队西援之机,调集10个团于3月 21日开始猛犯新四军第五支队后方半塔集等地。在皖东危急之际,中共中央指示刘少奇,发动新四军全体官兵和皖东15个县数百万民众的力量,坚决击退反共军的进攻,巩固皖东这个战略上极端重要的抗日根据地。并急调八路军黄克诚部增援华中。刘少奇、张云逸、徐海东、邓子恢、罗炳辉、赖传珠、刘顺元、方毅等指挥第四、五支队、苏皖支队、江北游击纵队和新四军江南指挥部陈毅派来增援皖东的挺进纵队及地方武装协同作战,经过一个多月的苦战,终于将李品仙、韩德勤部击退,取得了定远县自卫反击战和半塔保卫战的重大胜利,为建立抗日民主政权创造了有利条件。6月下旬到7月上旬,我军又镇压了国民党顽固派策动的路东大通镇、屯仓等地反动地主分子的暴乱。7、8月间,皖东抗日根据地向北发展至怀远、凤台一带和洪泽湖以东的江苏省淮阴、宝应地区。8月,八路军黄克诚部和新四军张云逸、罗炳辉部会师于淮宝地区,打通了皖东、皖东北、苏北地区的联系。
在反“扫荡”、反磨擦斗争中,中原局不失时机地指示江北指挥部和中共皖东党组织委任皖东各县县长,建立各级抗日民主政权。民国29年3月17日,在刘少奇亲自指导下,成立了定远县抗日民主政府,选派魏文伯任县长。3月到9月,滁县、凤阳、全椒、合肥、和(县)含(山)巢(县)、来安、嘉山、盱眙、天长、高邮、六合、仪征、淮(阴)宝(应)等县相继建立了抗日民主政权。4月18日,成立了津浦路东各县抗敌联防委员会办事处,贺希明、邓子恢先后任主任,8月1日,成立了津浦路西各县抗敌联防委员会办事处,黄岩任主任。
9月5日至17日,第四、第五支队和地方武装,在各级党组织、政府和广大群众的配合下,再一次粉碎了从南京、扬州、蚌埠等地出动的日伪军1万余人对皖东津浦路东抗日根据地的7路大“扫荡”,毙伤日伪军600余人。
民国29年秋,国民党顽固派又发动了第二次反共高潮,矛头主要指向新四军。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向西防御、坚持皖东根据地的指示、张云逸、罗炳辉、郑位三等指挥新四军第四支队、江北游击纵队和第五支队第八团在津浦路西地方党和政府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援下,对李品仙部的进攻组织防御。11月10日到12日,江北游击纵队第一团在定远县界牌集的自卫反击战取得了重大胜利,保卫了津浦路西抗日根据地的门户。民国30年3月,新四军第二师在津浦路西取得又一次反“扫荡”的胜利,恢复了津浦路西根据地的基本区。
(三)建设淮南抗日根据地
从民国30年起,淮南抗日民主根据地进入了新的建设阶段。
党的建设方面:民国28年以前,在皖东部分地区发展了1000余名中共党员,并相继建立了各级基层组织。民国29年建立抗日民主政权后到民国31年初,津浦铁路以东建立了7个中共县委,31个区委,402个支部,发展党员5038名;津浦铁路以西建立了6个中共县委,发展党员3518名。民国30年5月,中共中央华中局决定,将中共皖东津浦路东和路西两个省委,改为中共皖东津浦路东和路西两个地区委员会,刘顺元、黄岩分别任书记,由以郑位三为书记的皖东党政军委员会统一领导,从组织上进一步保证了党对建设和巩固淮南抗日民主根据地的领导。在干部工作方面,培养选拔了大批干部,尤其是地方干部,保证了根据地各项工作需要。在思想作风建设上,组织广大党员学习民国29年7月1日刘少奇在半塔集大田郢纪念中国共产党诞生19周年大会上所作的《作一个好的党员,建设一个好的党》的报告。从民国31年秋起,遵照中共中央的指示,在淮南地区,开展了整风学习运动。党员干部除在职学习外,还分期分批到华中党校、淮南区党委党校以及各级党训班、整风队进行整风学习。领导机关带头深入实际,大兴调查研究,改进工作作风。淮南区党委负责人刘顺元、方毅、张劲夫、李世农等,分别带工作组深入农村调查,撰写了调查报告。通过理论联系实际的整风学习,各级干部、党员普遍提高了马克思主义水平,发扬了深入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实事求是、艰苦奋斗的作风,增强了党组织的指导能力和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了广大党员、干部的模范作用。
军事建设方面:民国30年3月,新四军第二师召开工作会议,强调把第二师建成正规化的军队,决定加强军政训练,提高部队军政素质。同年,在淮南创办了抗日军政大学第八分校(后改为二师教导团),在以后的4年间共培养了2500多名军政干部,保证了部队建设的需要。为加强边缘区频繁而激烈的反“蚕食”、反“伪化”、反骚扰斗争,区党委决定加强地方武装和民兵建设。民国31年实行主力地方化,第二师3个旅由9个团缩编为6个团,在全区机动执行任务,以一部分主力划归地方,成为地方部队的骨干。同年底,全区地方武装发展到8000余人,枪5900余支,成为能独立作战的地方兵团。实行主力地方化以后,形成了主力兵团、地方兵团和民兵三结合的人民抗日武装体系。更有效地打击了敌人。
政权建设方面:实行了“三三制”的民族统一战线的抗日民主政权制度(即开明地主、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及无产阶级在政权中各占三分之一)。民国30年1月13日至18日,津浦路东召开第一届临时参议会,到会议员130名,内有士绅50名。会上津浦路东各县联防办事处主任邓子恢作了《抗日民主政府一年来施政工作总报告》,通过各项法令,选举邓子恢为参议长,民主人士朱雨江、赵坚为副参议长。2月,颁布了《津浦路东各县联防办事处抗战时期施政纲领》。9月18日,津浦路西召开第一届临时参议会,选举魏文伯为参议长,梅子明、刘子谷为副参议长,童汉璋为津浦路西联防办事处主任。民国31年5月,在津浦路西第一届第二次临时参议会上,通过了政权工作的各项法令和决议。县、区、乡的政权,也通过层层发动群众民主选举产生,特别是经过改造基层政权,建立了新的乡村政权。并在各级政府中,建立于公安、司法、民政、财经、文教等专门机构开展各方面的工作。
经济建设方面:(一)废除苛捐杂税,实行减租减息。抗日民主政府颁布了“三七分租、二五减租”、“退还押板”、“分半给息”、“老债停息还本”、“借粮还粮、借钱还钱”等政策法令,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也争取了大部分地主,有利于农村生产力的发展。(二)保护与发展工商业,调节金融,抵制敌伪的经济侵入和破坏。淮南行政公署及时成立了淮南银行,发行淮南币,抵制伪币和法币流入市场,保护了根据地经济。(三)建立进出口货物检查网,统一税制,加强货检税收工作,创办贸易机构,发展根据地的商业和对外贸易。与此同时,各级抗日政府还领导群众大力发展工农业生产,发展贸易,开展互助合作运动,涌现出闻名淮南根据地的来安县半塔集杨言德合作社和大余郢村骆腾云互助组,形成路西藕塘市、路东铜城市和竹镇市等几个繁荣的经济中心,为坚持敌后抗战奠定了物质基础。
文化教育建设方面:认真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动员大批知识分子加入革命队伍,投入根据地文化教育事业和其他各项工作。根据地开办了淮南行政学院和津浦路东、路西两所联合中学,以及各种专业训练班。中共中央华中局在淮南还创办了江淮大学和建设大学,培养了大批抗战建设人才;小学教育也有很大发展,路东地区办了600余所小学,路西地区办了140余所小学,并要各地开展群众性的冬学运动,举办民众夜校、识字班。在文化工作方面,建立了一支十分活跃的为工农兵服务的文化工作队伍,部队和地方各县都建立了文艺工作团(队),著名的有“抗敌剧团”和“大众剧团”。淮南抗日根据地出版的报刊有《新民主报》、《新路东》报(后改名《淮南日报》)、《抗敌报》(江北版)、《淮南大众》、《路东农民》、《淮南党刊》等。
群众抗日组织建设方面:津浦路东、路西各级党组织发动了大规模的民众抗日运动,建立了工、农、青、妇、文、商务抗敌协会和儿童团组织。至民国30年底,津浦路东地区有 17万余人、津浦路西地区有12万余人参加了各种抗敌组织。到民国34年,根据地内的人民群众绝大多数都参加了各抗敌协会组织。正如刘少奇在民国31年2月华中局第一次扩大会议的总结报告中指出的那样:“皖东特别是路东根据地的工作,与华中其他各根据地的工作比较,是最好的,最正规的”。
(四)争取抗日战争最后胜利
民国31年,是淮南抗日根据地斗争最艰苦的时期,由于日军频繁而残酷的“扫荡”、“蚕食”,国民党李品仙部的进攻,加上严重的旱灾,给淮南军民造成严重的困难。民国31年1月底至3月,新四军第二师击退了日军2000余人对淮南津浦路西地区的“扫荡”。10月,国民党第一七一师等进袭定远藕塘地区。11月,日伪军10000余人大举“扫荡”淮海、淮北和淮南抗日根据地。其中由明光、滁县、定远等据点出动的日伪军3000余人向定远地区“扫荡”,均被淮南津浦路西军民粉碎。同时,淮南抗日根据地厉行精兵简政,紧缩机关,充实基层。第二师主力部队进行缩编,实行主力地方化,加强地方武装。津浦路东9县合并为盱(眙)嘉(山)、来(安)六(合)、天(长)高(邮)和东南4个办事处(县),在根据地内部,淮南军民掀起了大生产运动热潮,军民动手发展农业生产,还开办了织布厂、榨油厂、烟厂、纸厂等和各种手工业作坊。民国31年第二师全年生产收入达2000万元,收获粮食 13000余石。淮南抗日根据地开展的大生产运动对于战胜自然灾害和敌人经济封锁,改善军民生活,为反攻做好物质准备等都起了重大作用。
由于淮南抗日根据地的巩固和发展,民国31年底至民国32年初,饶漱石、陈毅率中共中央华中局机关和新四军军部由苏北转移到淮南抗日根据地盱眙县黄花塘,指挥华中抗日斗争,直接指导和帮助淮南各方面的工作。刘晓、刘长胜、潘汉年率领中共江苏省委机关亦由上海转移来淮南抗日根据地。
民国32年2月,淮南抗日根据地根据华中局的指示实行一元化领导,撤销路东、路西区党委,统一成立淮南区党委,谭震林任书记,刘顺元任副书记,下辖津浦路东、路西两地委、赵启民、谭希林分别任书记。新四军第二师兼管淮南军区,师长罗炳辉兼任司令,谭震林兼任政委。第五旅、第六旅分别兼管津浦路东、路西两军分区,旅长成钧、谭希林分别兼任分区司令。统一成立淮南苏皖边区行政公署,方毅任主任,下辖路东、路西两专员公署,汪道涵、郑抱真分别任专员。区党委和两地委不另设机关,分别与二师师部及两军分区领导机关合署办公。
民国32年春,淮南区党委和淮南军区统一成立了敌工委员会,各县建立了敌工联络站,并组建了津浦铁路和第二师铁路便衣大队,开展津浦铁路南段及两侧地区的工作。淮南交通总站还开辟了从淮南津浦路东往新四军各师和上海的交通线。民国32年6月,东南支队在第五旅十三团的支援下,打通了淮南根据地与苏中根据地的联系。民国33年,淮南区党委成立了城市工作部,逐步加强了对敌工作和城市工作。
随着国际反法西斯战争转向胜利,中国共产党领导敌后军民发动对日军的局部反攻。民国33年,新四军第二师和地方武装进击日伪军,曾一度攻入盱眙、定远两县城,夜袭了南京对岸六合县的瓜埠镇,来六支队伏击赴六合县程桥的日伪军,并开展了边缘区群众性的游击战争。同年11月,第二师第五旅在地方武装配合下,粉碎了日伪军7000余人对津浦路西地区的“扫荡”。民国34年2月到4月中旬,第二师和地方武装在新四军苏中、淮北部队配合下,击退了日军山本旅团等部向高邮湖西部地区的进犯,歼灭日、伪军800余人,粉碎了敌人打通淮河交通线的企图。在进行局部反攻的同时,还击退了国民党顽固派对我抗日根据地的侵犯。同年11月,第二师第五旅在地方武装配合下,击退李品仙部第一七一师对定远县占鸡岗的进犯。是年冬,为壮大主力部队,迎接战略反攻,淮南抗日根据地掀起大规模的参军运动。至民国34年夏,新四军第二师主力发展到33000人,组织地方武装 11000人。与此同时解放区迅速得到扩大,人口达280万。基本上把敌人逼到津浦、淮南两条铁路沿线和一些主要公路沿线及长江、淮河边上的孤立据点内。
民国34年8月14日至21日,淮南根据地的党、政、军、民积极响应中共中央毛泽东主席的号召,坚决执行朱德总司令的命令,向津浦、淮南两条铁路日伪军据点进击,先后收复定远、来安、盱眙、嘉山、天长、六合等县城和广大乡村。下旬,新四军军部在淮南津浦路东组织了南京支队,渡江南下,攻克龙潭、栖霞山等地,兵临南京城下。第二师第四旅向滁县进击,第五旅向蚌埠进击,第六旅向水家湖进击,独立旅进击长江沿岸,各县独立团(县总队)向所在县境内日敌伪军据点出击。9月2日,日本投降。至此,抗日战争胜利结束。
五、中共中央中原局和刘少奇同志在皖东领导抗日斗争史略
(一)刘少奇到皖东敌后主持召开三次中原局会议
民国28年9月17日,中国共产党为了加强华中地区的工作和对抗日武装斗争的领导,中共中央中原局书记刘少奇奉命偕新四军江北指挥部副指挥兼第四支队司令员徐海东一行,从延安出发到皖东。11月初,刘少奇一行到达豫皖苏边涡(阳)县北新兴集新四军游击支队司令部彭雪枫处,同月底,在彭雪枫部队护送下,南渡淮河经正阳关抵达皖东定远县藕塘镇附近山黄村新四军江北指挥部,后驻中共苏皖省委所在地滁县章广区(现皇甫乡)瓦屋薛村。
刘少奇到皖东后,为了贯彻党在敌后独立自主全面抗战的战略方针,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分析了皖东和华中日、顽、我的基本态势及“三角”斗争的特点,于民国28年12月至民国29年2月在定远和滁县边界地区先后主持召开了三次中原局会议,传达贯彻党的六中全会精神,确定了放手发动群众、发展人民武装和独立自主地建设抗日民主政权的总方针,并针对国民党顽固派发动的第一次反共高潮,进行大规模军事磨擦的情况,提出了敢于反磨擦的统一战线方针,以克服王明和中共中央东南局主要负责人错误对华中工作的影响,战胜面临的困难。三次中原局会议,正确地解决了皖东和华中地区抗日斗争的方针政策问题。
第一次中原局会议于民国28年12月中旬在滁县瓦屋薛村召开,会上,刘少奇传达了党的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及巩固华北、发展华中的战略方针。他在肯定华中工作成绩的同时,批判了王明投降主义错误及其影响和危害。会议讨论确定了党在皖东地区必须独立自主地放手发动群众,发展人民武装,创建抗日民主根据地的基本方针。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会议决定撤销中共苏皖省委。组建中共皖东津浦路东、路西两个省委,并将在国民党大别山区工作的千余名中共党员和革命干部撤到皖东分配工作。
第二次中原局会议于民国29年1月中旬在定远县山黄村召开。会议强调建立抗日民主根据地和抗日民主政权,发展抗日武装的极端重要性。根据形势变化,研究了在华中首先在皖东建立抗日根据地的方针和任务。
民国29年2月下旬,又在定远县大桥附近的湾杨村召开第三次中原局会议。会上针对国民党顽固派发动的反共高潮,李品仙和韩德勤部积极准备向皖东进攻的形势,强调指出,必须坚持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又团结又斗争的方针,只有敢于坚决进行反磨擦斗争,才能巩固与扩大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会议确定了相应的方针和任务,保卫皖东这一极端重要的抗日阵地,并研究确定了对国民党顽固派和李品仙部桂系军队区别对待的斗争策略。参加三次中原局会议的先后有:地方省委的郑位三、刘顺元、李世农,军队有第五支队郭述申、第四支队戴季英、江北指挥部张云逸、邓子恢、徐海东等。
(二)正确贯彻执行党在敌后独立自主全面抗战的战略方针
刘少奇一到皖东,就向广大干部传达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入敌后,放手发动群众,壮大人民力量,独立自主地开展抗日游击战争,建立和发展抗日民主根据地的战略方针,分析了华中地区的形势,指出:在华中地区存在着三种力量、三种地区(日伪的力量、国民党顽固派的力量、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力量;日伪军占领区、国民党统治区、抗日民主根据地)。要支持持久战,就要削弱日伪的力量,缩小敌占区;发展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力量,扩大抗日民主根据地。为此必须冲破国民党阻力,深入敌后动员群众,组织群众,武装群众,建立抗日民主政权。刘少奇对前一时期江北地区的工作作了肯定。如新四军第四支队奉命东进抗日。新四军江北指挥部成立后,继续贯彻中央东进方针,组建了第五支队,加速了新四军江北部队在皖东敌后的战略展开,开辟了以定远县藕塘为中心皖东津浦路西抗日游击根据地和以来安县半塔为中心的皖东津浦路东抗日游击根据地等。同时他认为皖东在沦陷之初,日军仅占交通点线,国民党败退大别山,是组织人民武装开展敌后游击战争的大好时机,有可能使皖东早些成为华中的抗日根据地。由于当时华中党组织“仅仅以帮助国民党军队抗战为满足,派大批共产党员和革命青年,帮助国民党廖磊、李品仙建立大别山根据地”,而桂系则利用中共力量使自己在大别山站住脚后,转而反共。这样华中的工作不仅丧失了发展的最好时机,而且白白做了别人的“苦力”,这是值得记取的教训。
在发展人民武装的问题上,刘少奇批判了“一切经过统一战线”的错误口号,强调放手发动群众,壮大人民力量,独立自主地创建抗日民主根据地。他说:“一切经过统一战线”国民党不同意怎么办?发展抗日人民武装,壮大人民力量,他们决不会同意。“一切经过统一战线”就是一切经过国民党,这就把我们自己的手脚捆了起来,严重影响了皖东地区抗日力量的发展。他反复强调要战胜日本帝国主义必须放手发动群众,发展人民抗日武装。
在建立抗日民主根据地的问题上,刘少奇尖锐批评了所谓“华中特殊论”。他指出,我们并不否认各个敌后有各种不同的特点,对于那些最主要的与我们工作有特殊关系的特点,我们当然要注意。但事情不仅有差别性,而且还有同一性,在各个敌后,其共同点(同一性)就是:抗日势力与日伪势力的斗争,两种军队和两种政权的斗争。具体表现是都处在战争环境;国民党统治力量比较薄弱;群众有抗月武装自卫要求,敌情变化迅速。由于在一切敌人后方都存在这些共同的特点,“所以,我们共产党、八路军、新四军就可以在敌人后方,拿起枪杆子打日本,建立抗日根据地,创造新的抗日武装。这种可能性,就产生了不要经过国民党的正式允许。这种情况,在各个敌后都存在,没有什么不同的特点,华北可以搞,华中也可以搞”。刘少奇形象地把根据地比喻为革命军队的“家”,没有这个“家”,坚持抗日就无从谈起。“历史上的流寇主义,没有一个能够成功,抗日战争没有根据地也不可能取得胜利”。同时,从反磨擦的角度来看,也必须建立根据地。“如果我们不搞几块根据地,脚踏实地地发展,一旦国民党要投降、磨擦起来,我们就不能克服投降危险,也就谈不上抗日了”。再从准备反攻、迎接新的历史时期到来的角度看,更需要建立根据地。“在敌后建立根据地,不仅是变敌后为前线,准备反攻的前进阵地与力量,支持与鼓舞全民族,还有推动全国建立统一战线政权准备民主共和国基础的意义”。他生动地指出,抗战打日军要有枪,有了枪还要有人,有了人还要有“家”,这个“家”就是抗日民主政权和抗日根据地,我们可以招兵、征粮、收税,只有让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坚持抗战并取得最后胜利。
在对待国民党制造反共磨擦的问题上,刘少奇批评了有的人怕刺激国民党,影响国共合作而采取迁就退让的做法。他指出国民党顽固派无时不企图控制以至消灭共产党和新四军、八路军,在华北制造反共磨擦遭失败后,把武装磨擦的重点转到华中。他要求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对待国民党顽固派制造反共磨擦的指示,支持抗日民族统一战线,采取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原则,达到团结的目的。只有击退反共顽固派的磨擦和进攻,才能巩固和扩大抗日民族统一战线。
在建立抗日民主政权是否合法的问题上,刘少奇说:“在目前抗日战争时期,民族利益高于一切,抗日利益高于一切,这就是全国人民最高的法律原则”,他批评了一些人屈从于国民党限制的错误做法是“木匠打枷枷自家”。
经过刘少奇深入细致的工作,皖东广大干部思想豁然开朗,精神大振,明确了中央关于深入敌后抗战的指导方针,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自觉地总结了经验教训。这种思想路线、政治路线上的转变,为摆脱当时的困境,开创皖东和华中抗战的新局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短短的几个月内,皖东各方面的工作都有迅速发展,到民国29年2月,第四、第五支队由原来的7000余人扩大到15000余人,地方游击队发展到5000余人,党组织和抗日群众团体得到普遍发展。
(三)领导皖东军民在斗争中创建皖东抗日根据地
民国28年12月21日至23日,日、伪军2000余人“扫荡”全椒县周家岗和古河地区,驻古河的国民党安徽省第五行政区督察专员兼第十游击纵队司令李本一率部不战而逃。刘少奇指示新四军江北指挥部和第四支队组织好反“扫荡”战斗,要避其强锋,击其弱翼,精心捕捉战机,充分利用地形在运动中出其不意地给敌人以歼灭性打击,粉碎敌人“扫荡”,减少人民损失。第四支队在司令员徐海东指挥下,与日伪军激战于周家岗、玉屏山等地,歼日伪军160余人,击毙敌军官2名,生俘日军分队长1名,乘胜收复周家岗、复兴集、大马厂、古河镇等地。
民国29年3月,在蒋介石的策划下,华中国民党军队向我大规模进攻。桂军李品仙部围攻我路西第四支队和驻在定远南部的新四军江北指挥部;江苏韩德勤也调兵遣将,向路东第五支队进攻,形成东西夹击的态势。刘少奇抓住这个关键,坚决而及时地提出“坚决反磨擦”的口号。他强调指出:我们只有敢于坚决反磨擦,敢于争取反磨擦斗争的胜利,善于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原则,才能求得生存与发展,才能扩大和巩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
鉴于当时桂军对我威胁严重,新四军江北指挥部决定留少数部队和地方游击队坚守路东,钳制韩德勤;集中第四、第五支队于路西,向进攻大桥地区的桂军进行反击,一举解放定远县城。路西激战正酣时,韩德勤趁虚围攻路东半塔地区,江北指挥部决定路东部队固守待援,第五支队、苏皖支队挥戈东进,配合挺进纵队主力一部反击韩德勤进攻。经过激烈的战斗,为建立皖东抗日民主根据地扫清了障碍。在我军反击下,桂军残部退缩至全椒县古河镇一带,韩德勤败退到三河(淮河)以北,皖东地区磨擦局势暂趋缓和。刘少奇立即抓住这个有利时机及时提出了“放手建立抗日民主政权”的口号。为了不失时机地开展皖东抗日民主根据地的建设,他特别提醒大家注意:反磨擦战斗胜利后,皖东地区国民党跑了,日军也只占领少数城市和交通要道,大片地区出现了权力的“真空”,使我们可以自由组织群众,组织武装,是发展革命力量千载难逢的时机。如果我们错过了这个时机,就会受到历史的惩罚。他要求大家要以大刀阔斧的工作方式来建立根据地,推动革命迅速向前发展。
在刘少奇的直接指导下,皖东军政委员会和皖东津浦路东与路西省委陆续委派了各县县长,从3月至9月,定远、滁县、凤阳、全椒、合肥、和(县)含(山)巢(县)、来安、嘉山、天长、盱(眙)高(邮)、宝应、淮(安)宝(应)、六合、仪征等15个县先后建立了抗日民主政权。4月18日,津浦路东各县联防委员会办事处成立,贺希明、邓子恢先后任办事处主任。8月1日,津浦路西各县联防委员会办事处成立,黄岩任主任,魏文伯任副主任。
在抗日政权建立之初,刘少奇还亲自同委任为定远县县长的魏文伯谈了话。在皖东抗日政权普遍建立后,他做了《对政府工作同志的几句话》的讲话,要求抗日民主政府了解民情,明察民隐,倾听民众的呼声,处理好各阶层的合理负担,实行“三七分租”;政府人员要廉洁,要为人民服务,当人民的公仆、人民的教师,表现出民主政府的民主、进步与文明。他的这些指示,对指导人民政权的建设起了重要的作用。
为加强根据地党的建设,刘少奇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调整了皖东党的领导机构,指示各地努力恢复和发展党的组织,注意党员质量。他还十分重视党的理论建设和思想建设,教育干部必须树立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加强马列主义的理论学习,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做马、恩、列、斯的好学生,并要求党的干部认真学习毛泽东把马列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方法指导工作,解决问题,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的观念,牢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的理想和决心。
对一般党员,他指示地方党组织编好党课教材,向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要求党员牢记党的基本纲领、宗旨、组织原则、组织纪律,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民国29年6月,他发现党内出现一些怕艰苦、图享受、纪律松懈等不良倾向,及时狠抓了党员教育工作。7月1日,江北指挥部在来安县半塔集大田郢召开纪念党诞辰19周年大会,刘少奇作了《作一个好的党员,建设一个好的党》的报告,要求每个党员尽心负责地为党工作,全心全意为党、为劳苦大众的解放事业而奋斗。
刘少奇关心和重视部队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根据地政权建设。民国29年1月18日,他出席江北指挥部第四支队召开的政治工作会议,作了重要讲话,要求把江北新四军建成一支正规化军队,同时要求放手发展县、区、乡地方武装,将有战斗力游击队上升为主力部队。在政权建设上,实行了“三三制”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政权制度。建立了路东、路西及县级参议会,吸收开明士绅和民主人土参加政府工作,委派共产党员担任路东、路西以联防办事处主任及县、区、乡长,既保持了对政权的领导,又保持了工农基本群众在政权中的优势,团结了开明士绅。在政权建设工作中,将从大别山撤出的干部和革命青年以及从部队中抽调的大批干部经短期集训后,分派到各县参加各级政权的工作。
在经济建设上,首先是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关于抗战时期的经济政策,发动群众,实行减租减息,废除苛捐杂税,保护工商业,提倡自由贸易,发展生产。结合皖东的具体情况,制定并颁布了“三七分租、二五减租、分半计息”、“废除旧债”等政策条例、法令、规定,明令实施。联防办事处均设立财政经济委员会,加强了财经工作的领导和管理,通过一系列经济政策的实施,有力地调动了各阶层的抗日积极性保护了人民的利益,保证了部队的供给,又争取了大部分中、小地主和开明绅士支援了抗日斗争。
在斗争频繁复杂的皖东敌后,进行抗日民主根据地的建设,这在当时的华中是一个创造。对此,陈毅在民国31年作了这样的评述:“刘少奇明确提出了建立抗日民主根据地的方针,首先在皖东路东路西开始了群众工作的建设,给予华中全局以先导作用”。
民国29年10月下旬,为了实现发展华中的战略目标,刘少奇奉命率中原局机关及 1000余名干部离开皖东,奔赴新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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