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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末县署清末,县署(俗称县衙门)是县最高行政机构。知县总揽全县政事,下设县丞、典史、主簿、驿丞、教谕、训导各一员。县丞专管文书和田赋事项;典史掌缉捕、监狱;教谕、训导掌管教导;主簿典领文书、办理事务;驿丞专管驿站。
清末历任知县更迭表


二、民国县政府
1912年民国成立后,改县署为县知事公署,改知县为县知事。县公署设两科,第一科掌管民政、教育;第二科掌管财政、建设。
民国16年(1927)改县公署为县政府,知事为县长。
民国21年县政府设县长、秘书。秘书掌管机要,总核文件,承办职员进退,典守印信及县政府会议事项。另设总务、财政、公安、建设四科。总务科职掌地方自治、行政区划、社会救济等;财政科职掌赋税,公安科掌公共安宁;建设科掌交通、水利、工商、矿冶等。
民国27年4月26日,含城沦陷,县政府迁往仙踪。9月20日含城第一次收复,成立临时县署。民国28年4月3日,取消临时县署,县政府由仙踪迁回含城。设秘书和一、二、三科。一科掌理总务、民政、保安;二科掌理财政;三科掌理教育、建设。另设督学、技士、警佐、统计员等职官。
民国29年原一、二、三科分别改为民政、财建、军事科,另设粮政科。
民国30年设秘书室和民政、财务、教育、建设、军事五科及会计室;另设指导员和督学,撤销粮政科。
民国30年7月,含山县城再度沦陷,国民党党政军各机关转移至谢集各村落。8月迁移仙踪镇。
民国32年实行募僚长制,将秘书内设主任秘书,原助理秘书改为秘书。
民国33年增设合作指导室,将军事科裁撤,其业务归并国民兵团。
民国34年8月2日,含山县政府由仙踪迁回含城。
民国36年12月1日,含山县政府改为一、二、三科,秘书、会计二室。第一科掌民政、教育、社会;第二科掌财政、建设、合作;第三科掌兵役、保安并兼办民众自卫总队。警察局裁撤改警佐室。
基层政权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民国21年开始废都,推行保甲制。区领乡(镇)领保领甲。民国24年实行联保制。10户1甲,10甲1保,10保为1联保。区署设区长1人,指导员3人,办事员1人,录士1人,联保办公处设联保主任1人,保丁2人;保设保长1人,保丁1人。民国26年,废联保制,联保改为乡。民国32年,精简机构,保副职撤掉,同时乡公所设民政、警卫、经济、文化四个股,股有主任。
附:参议会
民国34年底,安徽省政府发布含山县临时参议会参议员名单,由严君培、郭季成等7人组成含山县临时参议会,严君培任参议长(时严君培远在重庆未归,临时参议会参议长一席虚设)。首次会议通过县政府施政和财政收支情况报告,次年第二次会议选举过效六为省参议员,严君培为候补省参议员。同年春成立含山县选举事务所,进行公职候选人登记、资格审查。全县23个乡(镇)民代表会均在短期内先后召开,各选出县参议员1人,加上社会团体选出的人员,计32人,秋,含山县参议会正式成立,杨慕陶为议长,彭之栋为副议长。民国37年4月21日,含山县参议会召开一届五次大会。因参议员对县长胡广益的施政报告提出质问,引起府会纠纷。县府直属特务队及驻城保警第一中队捣毁参议会,打伤议长(张平)、议员多人,致使正副议长出走南京。
民国县知事、县长更迭表

附:日伪县政府
民国27年4月26日含城沦陷,接着含南各集镇也相继沦陷。几个月后,日军利用汉奸在除含北之外的各乡镇先后成立伪政权——维持会。其主要任务是维持安民、发良民证、给日军派捐、派款、送粮、派民夫修筑碉堡等。民国29年10月成立汪伪县政府,县长陆月芬,县治始设于运漕。下辖三科,一科为秘书兼司法,二、三科主管不详。伪区署先后有运漕、林头、清溪、铜闸、陶厂、城区;伪区署辖乡辖保甲。军事组织有自卫团、警察局。自卫团辖三个中队,每中队三四十人不等。一中队驻三汊河,二中队驻铜庙、三中队驻铜闸。县以下林头、清溪、东关等地都组织区反共自卫团。县警察局直属伪安徽省保安司令部,各区镇设有警察所。经济组织有:运漕设储备银行办事处,大丸洋行收购处;林头、清溪设大丸等洋行;陶厂设合作社、配给社和税务所;铜庙、关镇等小集镇开设烟馆、赌场。民国31年3月,汪伪县政府迁至铜城闸。继陆月芬之后,有张嘉瑚、夏叙堂、翟大志、钟国桢任伪县长。民国34年8月,随着抗日战争胜利,汪伪政权瓦解。
三、根据地民主政府
抗日民主政府
民国28年(1939)初,新四军四支队八团进入和含开展游击活动,同年4月县小庙岗成立和含督导处。民国29年地方党组织争取了和县国民党县长出走,成立和含县政府。同年7月又成立和含巢行政办事处。民国31年9月在和县新塘附近的南城村,成立和含办事处,统一领导各区政府,并选举马献龙为办事处主任,李岩为副主任。办事处下设秘书和民政科、财粮科、教育科、司法科、公安局、货检科等。机关驻地常有变动,后多驻南义附近的司常庄。同年冬,含山境内先后建立3个区政权,每区辖若干个乡,乡有民兵中队。整个含南除日伪占领集镇和淮南路沿线外,广大农村皆发展成为抗日根据地或抗日游击区。民国32年3月含巢行政督导处,杜少安为主任。督导处活动中心在福山的小庙岗。下设司法、财经、事务三个股。民国33年8月改含巢行政督导处为含巢行政办事处,属和含专署管辖,下设司法、税务、财粮、文教四科。
抗日民主政府在根据地开展春季大生产运动和冬学运动,实行“二五”减租,组织武装力量,有力打击了日军和敌伪势力。
民主政府
民国34年8月日本投降,随后新四军北撤。民国36年8月,刘邓(刘伯承、邓小平)大军挺进大别山。民国37年4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野战军三十三团团长顾鸿率领二营部分武装进入含和。民国37年7月建立和含爱国民主县政府,常驻和县功剩桥、汤家成等地,民主政府下设秘书室、民政科、税务局、财粮科、交通站。同年11月,建立含巢行政督导处。民国38年1月,成立含山民主县政府,下设财粮、宣教科和税务局。1月底含山全境解放,建立5个区32个乡政权。
附:抗日民主参议会
民国33年(1944)8月,为了充分发扬民主,体现民主专政的作用,和含参议会于和县张葛吴村召开,孙仲德、林岩、马长炎等负责同志和1OO多名参议员出席了会议。会议历时6天,孙仲德当选为议长,马献龙、魏今非当选为副议长。会议还通过了如何壮大抗日力量,发展生产,改善人民生活以及教育、卫生等方面提案。
四、县人民政府
机构沿革
1949年2月,含山县民主政府改称含山县人民政府。下设秘书室、民政科、文教科、司法科、建设科、工商局、公安局、邮局、金库。
1950年增设财政科、税务局、供销合作联合社,工商局改为工商科,金库改为人民银行,撤销司法科。
1951年增设人事科、农林科、卫生科。
1952年增设编制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水利委员会、统计计划科;农林科并入建设科,称农建科;财政科改称财粮科。
1954年增设计划委员会、手工业管理局;供销合作联合社改为供销合作社;撤销水利委员会,设水利科。
1955年增设农业局;撤销监察委员会。
1956年县人民政府改为人民委员会。政府秘书室改为人委办公室,财粮科改为财政科,工商科改为商业科,文教科分设教育科、文化科;撤销手工业管理局;增设气象站、工业科、交通科、农产品采购局,农业银行、体育运动委员会、广播站。
1957年增设监察室;商业科改为商业局,工业科与交通科合并为工交科,农产品采购局并入供销合作社,统计计划科并入计划委员会,农业银行并入人民银行,教育科与文化科合并为文教科,体育运动委员会并入文教科,对外保留名义。
1958年人事科和县委组织部合署办公,监察室与县委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农业科改农业局,财政科与税务局合并为财政局,供销合作社并入商业局,文教科改称文教局。1958年12月15日,和县、含山合并为和含县。
1959年6月1日和含县分为和县、含山县。增设科学技术委员会、劳动局、档案局;水利科改为水利电力局,工交科改为工交局;同年又分设工业局和交通局,财政局分设财政局、税务局;撤销县监察室。
1961年增设手工业管理局;恢复供销合作社,恢复体育运动委员会;农业局与林业局合并为农林局,工业局与交通局合并为工交局;卫生科改为卫生局;撤销科学技术委员会。
1963年增设物资局、物价委员会、档案管理科(与档案馆两个机构,一套人马);恢复统计科,人事科改人事局,劳动局并入计委,农林局改为农林科,水利电力局改为水利电力科,工交局改为工交科,财政局改为财政科,文教局改为文教科,卫生局改为卫生科。
1964年恢复县农业银行;设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商业局合署办公,劳动局从计委划出称劳动科。
1965年农业银行和人民银行合并;文教科分设教育局、文化科;体委并入教育局。
1966年统计科并入计委,教育局与文化科又合并为文教局。 1967年至1968年2月,由于文化大革命,人委机构的各项工作陷于瘫痪。
1968年3月成立“含山县革命委员会”,取代县人委的领导权力。下设办公室、政治工作部、生产指挥部,部室设若干小组。同年9月,两部一室改没四个组,即办事组、政治工作组、生产指挥组、人民保卫组。原人委的科、局、委全部砍掉,企事业单位重迭机构全部撤销,实行“政企合一,同类合并”,原县直82个单位,精简合并为“十站、一院、一局”,即毛泽东思想宣传站、工农业生产物资购销站、人民商业供应站、工农兵服务站、粮油棉麻购销站、农副土产购销站、交通运输服务站、财政金融管理站、手工业管理站、水电管理站、人民卫生院、邮电局。 1969年设“五·七”办公室。
1970年撤销“十站、一院”,恢复科局,局下设公司和站。恢复人民银行、物资局、卫生局、气象站、广播站;增设粮棉局,广播网办公室(与广播站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劳动局与民政局合并为民劳局,财政科和税务局合并为财税局,供销社并入商业局;邮电局分设邮局和电信局,工交科分设工业局和交通局;水电管理站改为水利电力局,手工业管理站改为手工业管理局。
1971年农林科改为农林局,水利电力局分设水利电力局和供电局,粮棉局改称粮食局。
1972年恢复教育局、体委。
1973年恢复公安局,邮局和电信局合并为邮电局,“五·七”办公室改称为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
1974年恢复人事局,增设科技局。
1977年3月撤销县革委会四大组,设革委会办公室。县革委会原有的局级机构大部分不变。增设农业机械局、文化局、社队企业局、地震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恢复计划委员会;民劳局分设民政、劳动局,商业局分设商业局、工商局和供销社;广播网办公室改称广播事业局,水电局改为水利局;同年7月增设对外贸易公司。
1978年增设标准计量局、基本建设局、建设银行办事处、专卖管理局;撤销科技局,恢复科学委员会;财税局分设财政局和税务局。
1979年革委会办公室与县委办公室分开;增设物价委员会,恢复农业银行,气象站改为气象局。
1980年设司法局、档案局;农业局分设农业局、林业局;手工业管理局改为第二轻工业局;外贸公司改为对外贸易局;撤销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
1981年12月,含山县革命委员会改为含山县人民政府,革委会办公室改为政府办公室;增设水产局。
1982年7月增设地方志办公室。
1984年撤销农林、财贸、工交三个办公室,增设经委、科技局、统计局、审计局、外事、侨务办公室;撤销第二轻工业局,设手工业联社(同时恢复二轻局,与联社一套人马);体委与教育局合署办公,农业局与水产局合并称农牧渔业局;计划生育办公室改为计划生育委员会,农机局改为农机管理站,供销合作社改为供销合作联合社,粮食局改为粮油食品局,计量局改为计量所,建设局改为城乡环境保护局,社队企业局改为乡镇企业管理局,物价委员会改为物价局,广播局改为广播电视管理站,工业局并入经委。
1985年增设振兴经济办公室、体制改革办公室、引进协作办公室(三办合署办公)。
1986年计量所改为计量局,体委与教育局分开。
1987年增设土地管理局,撤销科技局、体改办。
1988年增设监察局。
县人民政府、县人民委员会历任县长更迭表

县人民政府、县人民委员会副县长更迭表

县革委会主任更迭表

县革委会副主任更迭表

县人民政府县长更迭表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更迭表

基层政权
1949年全县始设5区,45乡(镇);1952年设7区83乡(镇)。区设区人民政府。配备正副区长,财粮、民政、文教、公安、建设区员,文书,干事和勤杂人员等,编制17人左右。乡(镇)人民政府,配备3名干部;乡(镇)长,办事员、指导员。
1956年,区设区委会、区公所(作为县派出机构)。乡(镇)设乡(镇)党委会、人委会,配备干部有正副书记、正副乡(镇)长、文书、组织、宣传、财贸委员、妇联主任、团委书记、民兵中队长等,编制7——9人。
1958年11月,撤销全县所有区、乡(镇)建制,成立7个农村人民公社,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公社既是生产单位又是政权机构。设公社党委会、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监委会、监察室、农工部、林业部、水利部、工交部、财贸部、多种经济部、民政部、治安保卫部、人民武装部、妇联、团委、计委、科学研究所等,编制32——35人。
1961年,县7个农村人民公社划为19个人民公社,设4区,后增至5区(区只设区委,不设区公所)。1964年,全县20个社镇。1971年24个社镇。
1979年3月全县设5个区工作委员会,作为县委派出机关,社(镇)未变。1982年4月5日,5个区委恢复为正式建制,同年5月8日,又恢复5个区公所建制,干部配备增加计划生育助理员等。
1983年4月恢复乡政权建制,实行党、政、企分开。成立乡人民政府、党委、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84年3月东关改为县属镇。
1985年4月清溪、仙踪、铜闸、陶厂、林头改为乡级镇,实行镇领导行政村的体制。1988年,全县设5个区,3个直属镇,21个乡(镇)。
施政方式
县人民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县长领导县政府的全面工作,副县长协助县长工作。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县政府常务会议或县政府全体会议讨论决定。日常工作分工负责处理。
县政府全体会议由县长主持召集,由县政府全体组成人员,即县长、副县长和各委办主任、各局局长组成。一般每年召开一至两次,必要时可增加召开次数。县政府常务会议由县长、副县长组成。一般二十天召开一次。县长、常务副县长召开并主持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处理、协调县政府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附:1988年第8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会议时间:10月4日下午、10月5日上午
会议主持人:靳清渠(常务副县长)
出席:靳清渠、刁操钧、陈有德、施政、徐万福 缺席:戴自明(县长在省委党校学习)
列席:徐兆富(人大副主任)
一、听取靳清渠同志关于巢湖行署召开的解决农副产品收购资金等问题紧急会议精神的传达。
二、听取民政局关于陶厂镇、福山乡有关行政区划变更问题的汇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七条关于“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的原则设立”的规定,作出如下决议:
1、同意陶厂镇的原西塔村民委员会划分为西塔、陶西两个村民委员会。
2、同意福山乡的原王山村民委员会划分为王山、桃山两个村民委员会。
3、同意福山乡的原青龙村民委员会划分为青龙、庙岗两个村民委员会。
4、要按《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处理好四个问题:一是村民委员会的组成要本着精简、效率的原则,一般配备三人为宜,以减轻农民负担;二是山区、林场的权属问题要进一步明确;三是水利问题要考虑合理流向,有利排涝和抗旱;四是原村民委员会的债权、债务问题要处理清楚,不留后遗症,责成民政局督促,上述问题落实后再下发批复。
三、听取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申报、登记发证和征地等工作的汇报,并作出如下决议:
1、开展国有土地申报、登记发证工作要以上级政府文件作为依据,拟成立领导组,由刁操钧同志任组长,土地管理局和建设局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有关收费标准等具体问题可在领导组会议上解决。
2、土地清查工作要作出书面总结报告。
3、今后大中型企业征用土地,一定要解决劳动力出路问题,以减轻社会负担。
4、同意以下几项征地:(略)
四、听取县牛屯河工程指挥部关于1988年本县承担牛屯河主河道第三期工程任务的意见,并作出如下决议:(略)
五、听取水利局关于今冬明春水利兴修工作意见的汇报,并对有关的工程作出如下决议(略) 六、原则同意“关于稳步发展经济、广泛筹集资金的意见”,拟提请县委常委会讨论后下发。
七、听取施政同志关于县瓷厂实行招工带资进厂试点情况的汇报,并作出如下决议:
1、同意县瓷厂作为实行招工带资进厂的试点。要拿出试点方案和分步实施的意见,总结广泛筹集资金的经验,准备在全县推广。
2、几条原则:
(1)招收的农民工执行“户口不转,待遇一样(合同工)。厂在人在,厂倒人散”的规定。
(2)所有带资进厂人员必须符合招工条件。
(3)农民工带资实行“四四”制,即“带资四千元,四年后开始还,分四年还清,利息四厘”。
(4)合同制工人带资原则是每人2000元。
(5)在职职工实行全员风险抵押,风险金额由企业自定。
八、为便于开展工作,同意县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领导组及其办公室刻制公章。
九、同意以戴自明县长名义发布“关于加强植物检疫工作的布告”。
十、听取体委关于体育馆工程情况的汇报,并作出如下决议:(略)
十一、听取邮电局关于市话改制综合工程的汇报,并作出如下决议:
1、同意成立含山县市话改制综合工程领导组,由施政同志任组长,成员由邮电、计委、环峰镇、财政、城建、公安、工商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今后有关市话改制的具体事宜,都由领导组研究决定,如遇重大事项再提请政府常务会议讨论。
2、邮电局东侧百货公司四间平房和厕所,给予拆迁费六万元,由施政同志负责做好协调工作,以便尽快拆迁让地。
3、建筑税问题,由税务局按税法规定办。
4、同意由建设局向邮电局返回“市话建设附加费”用于解决市话管道破路资金的不足,并由施政同志作好协调。
5、同意改制费的收取由相关银行托收解决,并在县直单位负责人会议上宣布。
6,从市话改制工程作为一项技改项目角度出发,同意在工商行开户,请工商行暂借6万元用作有关拆迁和建房周转资金。
7、同意把测算好的标底交县招标办,择优确定建筑单位。 十二、听取财政局关于经费开支的汇报。(略)
十三、听取粮食局关于菜农口粮供应价格问题的汇报,并作出如下决议;(略)
十四、听取劳动局关于承包经营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工作的汇报,并作出如下决议:
1、同意县农机厂和县百货公司作为工效挂钩的试点单位。
2、确定专人组成办公室,首先在劳动局内部再调剂二人,然后再考虑在经委、商业、财政、税务、工行等部门抽人联合办公。
3、试点工作于10月中旬开始,11月中旬结束,结束后,要及时整理好试点的材料,由政府办公室给予转发,并在有条件的企业全面推行。明年一季度全县工效挂钩工作结束。
十五、原则同意建设局关于自来水厂进行扩建的报告,建议先拿出在东山水库取水的方案,提请下次政府常务会议讨论。
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九八八年十月八日
主要政务
1949——1950年在支援大军渡江中征公粮2703吨,组织常备担架4055人,挑子1200人,船工21002人,短工282244人,修架桥梁19座,填平补齐公路105华里。10月将运漕3家私营糟坊接收合建为含山县第一家地方国营企业——运漕酒厂。因1949年大水,1950年春政府发动农民生产自救,并发放救济大米666吨,稻子313吨;帮助怀远县1549户,5892名灾民安置度荒;12月,全县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在清剿匪特中共破政治和经济匪特案23起,捕捉匪特174人。
1951——1953年抗美援朝运动中全县参军人数930人,捐人民币147694万元(旧币)。1951年春县第一个农业互助组成立,至1952年底全县组织季节性农业生产互助组3135个,常年农业生产互助组734个。全县进行首次工商企业登记。土改结束不久,开始查田定产。1952年6月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区乡建立防疫卫生委员会72个,行政村建立防疫小组296个,宣传和发动群众开展灭鼠、灭蚊、灭蚤、灭蝇、扫除垃圾等。1953年县最早的集体信用组织——仙踪区魏集乡钟山村信用合作社成立,接着全县开始有计划的组织信用合作社。普遍开展宣传贯彻婚姻法运动;公安机关逐步取缔农村的各种会道门。1953年开始首次进行基层选举工作。11月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将全县84户私人粮行取缔了73户。
1954——1955年1954年大水县政府调拨大批粮食供应灾民,发放大批救济款和衣物,开展生产自救,绝大部分灾民生活得到了妥善安置。在全县推广栽插双季稻,以弥补水灾损失。1955年4月开始对私营工商业、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含城电厂建成投产发电。11月实行义务兵役制,共征义务兵264名。自1952年试办3个农业生产合作社至1955年底,全县有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117个,高级农业合作社48个。
1956——1958年自1956年2月成立县血吸虫病防治站,至1960年全县开展了大规模的消灭血吸虫病运动,先后发动群众达32万余人次,反复消灭钉螺面积达492.64万平方米,流行区群众均接受了12次以上的普查。1956年底县农业、商业、手工业基本上实现了合作化。是年县杨柳圩电力排灌站动工兴建。1958年3——6月进行整编工作,共撤销39个单位,合并4个,精减编制667名,占总编制36.8%。11月农村实现了人民公社化,同时全党全民各行各业大办钢铁,全县有东关焦厂等13个厂矿相继盲目上马。是年建立县养老院,成立县初级师范学校、农业初级中学、仙踪中学、运漕中学。
1959——1961年建县陶瓷厂和农药厂。1959年11月至次年春,组织4.5万多劳动力,开展水利建设,完成土石方3804万立方,大小工程1600多个,其中有长山、东山、昭关、3座中型水库,21座小水库,并继修24座小水库。1960年市场供应紧张,以“低标准、瓜菜代”的办法,解决部分群众饥荒问题。1961年压缩城镇人口4104人,支持农业生产,并在全县推行责任田办法。是年全县1304名孤儿得到妥善安置和抚养;全县轻工业、手工业生产、交通运输、邮电事业都超额完成了任务。
1962——1963年全县撤、并、转、关、改76个单位,精减职工2928人,减少吃商品粮人口8023人。取缔巫婆、神汉活动,解散“黑剧团”,禁止赌博。自1961年以来,昭关等国有林区乱砍滥伐现象较为严重,1962年5月这一现象逐步得到制止。1963年4月含城变电所正式投产运行,含城电源转为系统电网供电。年底,县5个区、19个公社、175个大队均装有电话,实现区区、社社、队队通电话,并有5区、5社装有总机。
1964——1967年1964年撤销县级45个临时机构。1965年含山正式开辟农村公共循环班车。全面封山育林。铜城闸工程开始施工。1966年冬凿昭关隧洞,引江灌溉工程动工,翌年底竣工。环峰、仙踪两区1.5万多亩农田得到了灌溉。是年全县工农业生产总值达3708万元,比1961年增长110.9%。
1968——1969年1968年9月县直机关进行机构精简,人员下放,由原来1423人,减少到683人。不久动员知识青年、城镇居民和干部到农村安家落户,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到次年11月,全县共下放各类人员达6480人,同时还接受本省及外省市下放人员1070人。1968年全县小学改为五年一贯制,城镇学校进驻工宣队,农村学校成立教育革命委员会,实现工农管理学校。1969年5月在褒山公社进行农村商业改革试点和信用社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年全县20个公社、187个生产大队、2193个生产队和2300多个自然村全部安装了广播喇叭。 1970——1973年1970年大办合作医疗,每个大队都有“赤脚医生”;全县11个血吸虫病流行公社实现了“三无”(无钉螺、无病人、无病牛),消灭了血吸虫病。新建县灯泡厂、农药厂、磷肥厂、轮窑厂。大搞科学种田,推广早稻矮秆良种、改造沤水田。1972年春动工兴建自来水厂。县汽车站候车室建成。1973年完成大凌电站、东山水库以及长山水库、昭关水库配套工程。新建县电影院。
1974——1976年1974年,滁河治理工程开始动工。在含城东门新建含山县医院,1979年建成。中晚稻虫灾严重,各级政府层层建立治虫指挥机构,使主要病虫害基本上得到控制。1975年学儿入学率达97.3%。1976年春大搞农田基本建设,县开工大小工程594处,其中20万方以上的工程11处,开挖沟渠105条,长11.6公里,修主干公路长96公里,加强了对防震工作的领导。1976年县被评为省农业学大寨先进县。
1977——1980年1977年召开县科技大会和教育先代会,进一步落实知识分子政策。1978年开始复查冤假错案,至1982年11月已复查的占有应复查总数99.7%。1979年春在农村建立了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1980年5月含城地区11万伏变电所开始动工兴建(1983年底建成送电),解决了19.6万亩农田灌溉问题,为县工业生产奠定了能源基础。是年得胜河桥竣工。
1981——1983年1981年进行普选,专业干部技术职称评定工作开始。1982年在东关公社召开全县河蚌育珠和养兔会议,发展多种经营。举办科普赶集活动,向农民群众宣传农业技术。成立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开展编史修志工作。县东关水泥厂500标号水泥首次试验成功。1983年在灯泡厂、陶瓷厂推行经济责任制。1983年8月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
1984——1985年个体工商业全部核发了全国统一营业执照。商业系统实行承包。提倡群众集资办学,实施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县、乡、村三级综合农经管理体系形成。1985年县工业企业经济状况普查:共有企业184户,从业人员14717人,工业总产值10276.6万元,利润总额1358万元,全部资金总额6829.8万元。
1986——1988年1986年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同年对县境内的全民、集体、联营、合营、个体等各类型的公司和中心进行清理整顿,县原有公司102家,保留50家,改变企业名称22家,撤销30家。11月牛屯河疏浚工程开工。1987年7月含城自来水改线工程正式竣工通水。1988年县与马钢花山石灰石矿共同修建的环城马路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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