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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企业实行一长制(即企业厂长负责制),年度生产计划由上级下达。原料由县统一调拨,产品由商业部门统购统销。1956年,县成立工交科,企业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责任制;1957年,推行职工代表大会制;1958年,县成立工业局,企业实行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领导干部、技术人员和工人“三结合”的管理体制。但在“以钢为纲,全面跃进”的左倾思想指导下,企业工人工资改计件工资为固定月工资(或半供给制),生产组织军事化,党委包揽企业的一切行政、生产事务,企业生产只注重产值,忽视产品质量和企业经济效益。产品粗制滥造,损失浪费严重。
1961年,遵照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执行《工业七十条》,县工业系统,对所属企业实行关停并转。至1962年县国营系统中保留县运漕酒厂、县农机厂、县印刷厂、县陶瓷厂4个国营企业。1961年成立县手工业管理局。手工业执行三十五条,恢复手工业体制,收回下放手工业社(组)。调整后的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八字”方针,开始由行政管理,经验管理转向科学管理,重视企业基础工作建设,制定规章制度。实行定额生产,开展技术革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物质消耗,开始走上正常发展轨道。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企业无政府主义盛行,“造反派”头头操纵企业大权,1969年批判“资产阶级权威”、“物质刺激”,把正常企业管理,当作资本主义和修正主义批判,造成企业管理混乱。
1970年,中央提出大力发展“五小”工业的方针,1971年9月,企业恢复健全常规管理生产、计划、财务、物资、安全、质量、供销等七项制度,抓好产品、产量、产值、成本、利润、物耗、劳动、生产率等8项经济指标,企业呈现发展趋势。县工业系统相继兴办县磷肥厂、县砖瓦厂、县农药厂、县水泥厂、县塑料厂、县水泥制品厂、县化肥厂等8个地方国营企业,国营企业基础得到进一步巩固,工业门类不断扩大,产品品种不断增加,产品、产量成倍增长。此期间,国家共投放资金300多万元,用于企业新建、扩建和设备更新,使各企业机械化程度明显提高,基本实现了机械化、半机械化生产。1977年贯彻全国工业学大庆会议精神,提出“以大庆为榜样,把以岗位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起来”,但当时仍是依靠政治运动形式推动生产。
1979年以后,县工业企业整顿、改革,把工作重点转移到抓质量、抓品种、抓效益上来。1983年,县企业实行利改税,企业有权将税后留利部分用以扩大再生产和后备资金,提高职工福利,把工资收入同企业经营好坏挂起钩来;由于厂与厂之间生产水平不同,留利水平不同,克服企业吃大锅饭弊端难以开展,因此推行计件加浮动工资,把工人收入和劳动成果挂钩,从而克服职工吃企业大锅饭的弊端。1984年,县成立经济委员会,此期间,县工业系统先后兴办林头羽绒厂、林头酒厂、巢湖服装厂、静电植绒厂、啤酒厂5个地方国营企业,根据中央颁布的经济体制改革条例,在企业中开始推行经济承包。1986年,推行厂长(经理)承包经济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采取层层负责、层层承包、年终考核、奖惩兑现做法。1987年,深化企业改革,县内各企业逐步把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企业承包者,在国家宏观控制下有权行使经营权、职工奖惩权、部分产品定价权、奖金使用权、人才招聘权、项目选定权、经营联合权。实行企业改革,企业活力增强。1988年,企业经济效益大幅度增长,经委系统固定资产原值达2872万元,比1984年的929.7万元,增长2倍多;工业总产值2844万元,比1984年增长1.5倍;实现利税639万元,比1984年增长2.3倍。1984年到1988年5年间,全系统累计实现利税1724.36万元,相当于建国后34年总和的1.75倍。
一、计划管理
建国前,县无国营工业企业,手工业均为前店后坊,产供销无计划,全靠市场调剂。1950年起,县对国营企业,采取统购包销等方式,实行指令性计划。凡年计划内产品所需原料由物资部门供应,产品由商业部门包购包销。1958年“大跃进”,“左”的思潮泛滥,浮夸风严重,工业生产计划越搞越大。1962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加强小商品、小农具生产,实行自产、自销、自负盈亏。此期间,计划由各厂提出,县计委和主管工业部门,审查平衡下达,工业稳步增长。“文化大革命”期间,县工业生产受到冲击,出现“无章可循、有章不循”的状况,生产计划流于形式,产品质次价高,无销路。1974年,进行清产核资,健全规章制度,生产所需主要材料进行定额管理。1978年,随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工作重点转移,市场出现由卖方市场转为买方市场,工业在计划经济为主、市场为辅的方针指导下,县计划委员会对工厂不再下达指令性计划,企业着重对社会需求调查,掌握市场信息,加强经营管理,实行以销定产,增加应变能力。1985年,县国营工业总产值5131万元,经委系统出现销大于产局面。1988年经营承包更加深入,企业内部实现车间、班组层层承包。
二、财务管理
建国初期,国营企业有简单的财务管理制度,个体手工业均无财务手续。1956年以后,随着国营企业的发展和手工业合作组的建立。企业逐年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行自负盈亏,注意经济效益。县运漕酒厂,1955年利润2.69万元,1956年利润4.42万元,1957年7.76万元。1958年后,受“左”的思潮影响,搞“一大二公”。工业和农业的资金、劳力、产品互相平调。财务管理混乱,工业产品无法计算成本,有的企业亏损明显,有的企业明盈实亏。手工业农具生产,1957年产量17.24万件,1958年15.33万件,1959年9.15万件,依次减少11.1%、40.3%。1962年贯彻《工业七十条》、《手工业三十五条》进行工业整顿,财务制度逐步恢复。企业经济效益逐步提高。是年国营企业运漕酒厂、东关陶瓷厂、含山印刷厂3家利润额达10.81万元。“文化大革命”期间,无政府主义盛行,企业合理的规章制度,被视为“管、卡、压”遭到批判,财务制度破坏尤为严重,企业资金被“造反派”、“上访”及支持武斗而随意挪用。县陶瓷厂1967年亏损0.03万元,1968年亏损1.38万元,1969年亏损2万元;县印刷厂1968年亏损0.3万元,县内国营、集体工厂都处于停产、半停产状况。1979年前,预算内国营工业流动资金投放,一律由地方财政部门决定,二轻系统的集体企业由二轻局统一掌握。1981年后,预算内工业改由金融部门工商银行统一管理。通过信贷方式控制,二轻工业自负盈亏。资金活动自行安排,不受主管部门干预。与此同时,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资金使用、固定资产增减、成本核算、费用开支、现金管理、物资管理供应、成品入库出库等财务管理制度和年度财务会审制度。1987年、1988年深化企业改革,进一步推行经济承包责任制,企业财务计划化整为零,把指标分解到承包单位(车间、班组),实行按月检查、逐季考核、年终核算办法。
三、质量管理
建国前,个体手工业居多,生产方式落后,但很注意产品质量和信誉。运漕镇张、司、林三家铁、竹、木个体手工业户生产的犁、耙、水车远近闻名,有“张家犁、司家耙、林家水车会讲话”美誉。铜闸手工业“三宝”仔箩、鸟枪、烟花炮,行销20多个省市。
1956年,县运漕酒厂生产的白酒,按国家规定的色香味和理化指标确定质量,设质量检验员,建立检验制度。手工业产品实行“三包”(包换、包退、包修),不合格产品不准出厂。1958年,企业内部规定了产品生产每道工序质量要求,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和不定期技术培训。由于“共产风”、“浮夸风”的影响,产品检验只流于形式,质量得不到根本保证。“文化大革命”期间,无政府主义泛滥,工业发展反常,质量管理混乱,产品粗制滥造严重,县鞋厂生产的布鞋,质量低劣,消费者称之为“星期鞋”(一双鞋穿一星期)。1977年,工业学大庆,采取行政检查制度,推动质量管理,但由于主要是政治运动形式,技术要求跟不上,产品质量仍达不到应有的提高。1984年开始,全县11家国营企业先后建立QC质检小组,经委职工教育办公室举办全面质量管理学习班,受训人员1165人,取得统考合格证。11个厂家,建立质量管理科,下设检验室、化验室、计量室、配备专职检验人员105人,建立标准质量网络,进行全面质量管理,把产品质量标准化提高到一个新阶段、新水平。是年经委系统不合格产品为零。1988年底,经委系统厂家工业主要产品都达到优质水平。其中,部优产品有灯泡厂的15W——200W系列普泡、砂轮厂的无芯磨砂轮;省优产品有运漕酒厂的运沉香、含山“小茅台”(粮食白酒)、瓷厂的蓝边三大碗、起重机厂3吨手拉葫芦、农机厂小四轮拖拉机前桥总成,省优秀产品有运漕酒厂食用酒精,啤酒厂昭泉啤酒。是年在深化企业经济承包机制同时,把质量管理列入承包重要内容之一,明确质量管理责任目标。
四、销售管理
建国前,县手工业产品,由经营者自产自销,政府不加干预。1950年至1978年,国营工业产品,基本上由国家包购包销。在销售经营上,商业部门有责任推销地方产品,支持地方工业。凡地方有的工业产品,商业部门不得从外地购进,致使企业缺少竞争意识。
1979年后,市场变化,商业流动扩大,工业部门加强销售管理,企业主管局、经委建立销售专业科(股),配备精通业务的销售员。企业与推销员建立正常联系汇报制度,运漕酒厂还重视加强信息管理,在客户中聘请信息员,建立经营信息网络,捕捉市场信息,及时调整产品结构、生产适销对路产品。1988年根据市场信息,掌握高梁瓶酒市场走俏,为适应消费者的需要,全年投放市场300万瓶,年创效益近40万元。厂家由单一的生产型,转变为生产经营型,实行以销定产、产销见面、科学预测市场动态,及时把握信息变化,合理编制生产计划,缩小产销反差。1980年以来,全县工业企业派推销员外出,参加各地产品展销会。在省广播电台、省级各报刊播放、刊登产品广告。
1988年,县国营工业、手工业分别建立供销公司,县城以及区镇设供应门市部(站),年销售额达7000万元。产品销往16个省(市)、自治区和香港地区。砂轮厂生产的产品销往国际市场,创汇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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