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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编制〕
建国后,在稳步建设国家政权的基础上,统筹党政群机构设置和工作人员编制。1950年,巢湖地区定庐江县党政群定额编制277名。1951年至1957年间先后进行4次精简整编,但是为了加强政权建设,机构逐年增加,编制相应扩大。1957年,县党政群机关人员编制927名,其中行政编制497名,企事业编制430名。1962、1963年曾进行全面精简整编。县在省、地核定的行政编制总额内进行机构、编制调整,1963年县直党政群机关调整为35个,人员编制462名,其中行政编制337名,企事业编制125名。1965年,县级机构编制基本上相对稳定。
“文化大革命”期间,干部队伍混乱,编制无法管理。只在1969年、1970年、1973年,先后对县革命委员会内设机构作了调整。1976年6月,党政群机关又全面进行调整和核定编制,县革命委员会内设32个部门,机关人员编制641名,其中行政编制428名,企、事业编制213名。
1980年,庐江县人民政府成立,机构编制也进行充实调整,对人员编制根据省、地“暂行冻结”的规定而冻结、控制。1982年,根据地区核定本县行政编制总额1531名,对县、区、社党政群机关人员编制进行调整,调整后,县直机关人员编制575名,区、镇、社956名,县直企、事业编制261人。
1984年县机关进行机构改革,改革后,精简了机构编制,县直机关由1983年的67个减少为45个,精简了32.8%,地区核定县直机关行政总编制680名(不含公安、司法部门编制)。1985年全县设有11个党委、32个政府部门、5个群众团体和人大、政协各1个机构,人员编制总额1086名,其中行政编制1026名,企、事业编制60名。
1985年县政府各部门人员编制与实有数


〔干部录用和安置〕
一、干部录用建国后,为适应政权建设需要,陆续选拔录用各方面人士为国家干部。从1949年始,县主办地方干部训练班,结业后分配到区、乡任职和机关单位工作。1955年底并乡时,将一大批乡补贴制干部转为国家正式干部。此后,陆续分配各类学校毕业生到各部门工作充实干部队伍。1962年为适应人民公社化对干部的需要,将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干部择优转了一批为国家正式干部。1964年,曾抽调一批农村知识青年参加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四清”),工作结束后,被抽调人员大部分录用为干部。1971年至1974年间,从农村回乡知识青年和青年工人中先后5次吸收录用了大批干部;70年代后,陆续选调部分工人从事干部岗位的工作(即“以工代干”)。1983年11月至1984年10月对“以工代干”工作进行整顿,在全县“以工代干”的1035人中,对符合干部条件的333名转为国家干部。
80年代后,按“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择优录用干部。县政府对城镇知青及社会专业人员和自学成才人员,经文化考试、政治审查和体格检查后择优录用。1981年至1985年共招考录用干部357名。1983年至1985年又从回乡知识青年中选聘283名干部充实乡镇工作。选聘干部在职期间享受干部待遇,解聘(落选)后仍回原岗位。
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建国以后,每年都有一定数量的军队干部退出现役,转到地方工作。1950年至1958年,全县安置军队转业干部139人,1962年至1965年安置67人,1976年至1984年,安置528人到农业、工业、政法及其他行业的基层工作。1980年对1969年至1975年复员的182名军队干部,改变转业手续。1984年开始对军队转业干部采取安置与培训结合的办法,“先培训,后上岗”,掌握经济建设的专业知识,适应地方工作。1985年,人民军队精简整编,裁员减员,本县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170人。
〔干部任免〕
民主革命时期,各级党组织均设有组织委员,县委书记、县委委员、区委书记由上级党委指派。庐江解放后,县委设立组织部,区设立组织科,主管干部工作。县委书记、县委委员由上级任命。1956年后,历届县委书记、副书记、常委、委员均由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代表大会闭幕后报上级任命。人大、政府、政协,由县委提出建议,按各自选举法法定程序实行差额选举产生,报上级任命。对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的管理,几经变革。建国初期,县级机关部长、科长和工、农、青、妇主要负责人、区委书记、区长、乡指导员、乡长,由县委讨论,报地委审批,组织部办理手续。1956年5月,对干部实行分口管理,即:农村工作部负责管理农业、林业、水利、农机、气象等系统的干部;财政贸易部负责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商业、供销、粮食等系统的干部;宣传部负责管理教育、卫生、文化、科学、新闻出版、中苏友好、宗教等系统的干部;政法工作部负责管理民政、公安、司法、法院、监察、检察、人事等系统的干部;组织部负责管理党群和未包括在上述管理单位的其他干部以及各部本身的干部。各口均设干部科,确定1名部长分管干部工作,在业务上受县委组织部指导。县人事科主要负责人民委员会各部门的工资福利、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办理新吸收人员的手续、大专毕业生、转业干部登记、统一分配和一般干部的分配工作。1957年1月,县委机关进行整编,设财贸、政法、农工、文教、党群5个领导组,各系统的干部继续实行归口管理。
1968年4月13日,成立庐江县革命委员会后,干部统由政工组管理。1970年10月,县委召开第三次党代表大会,恢复由组织部管理干部。1974年在机构改革中,对干部管理范围又进行调整,各部、委、室、局和公社党、政正职,由县委常委提名,报地委组织部任免,副职和二级单位以上负责人,由县委常委会决定,组织部办理手续。党政机关一般干部,由组织部管理。二级单位以下干部,由各局党组批准,局办理手续。人事局负责办理公社以上行政干部管理任免手续,并管理政府各局、行、社一般干部。企事业单位干部由各局管理。1985年3月20日,根据中央和省、地委关于改革干部管理体制的有关规定,适当下放人事管理权限,原则上只管下一级主要领导干部,使干部管理法制化。县直各局级单位党组成员、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半局级建制的企事业性公司、事业单位党政正职,县委授权组织部管理;乡党委副书记、副乡长、调研员、城关镇街道党支部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县委委托区、镇党委管理;县直党、政、群、局级单位内设机构的股级干部及其所属公司、厂(场)、站等企事业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县公安局派出所正副所长、指导员、检察院内设科、室正副职、检察员、法庭、室正副职、审判员、县医院副院长、初级中学副校长、庐江中学教导、总务主任,县委委托各主管部门党组织管理。对国家机关和其他行政领导职务的任免,必须依法办事。凡依法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由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各级人民政府任命的领导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办理。
〔干部奖惩〕
干部奖惩,采取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戒相结合,以奖励为主的方法,对干部进行考核、检查、评比。
从1955年4月至1961年,对全县1177名干部(不含公社以下干部)进行审查,确定审核对象220人,其中党群干部56人,中小学教职员49人,公社干部18人,企事业干部97人。经审查,受各类纪律处分的30人(不含肃反处理数),其中行政记过1人,记大过5人,降级7人,撤职3人,开除留用4人,开除2人。党内警告1人,严重警告2人,留党察看1人,开除党籍2人。开除团籍2人。
1985年,县、区、乡机关和事业单位全部建立岗位责任制,即对干部定职定责,联系干部职责和任务,联系经济效益计分考评,单位对干部的职责范围实行定岗位、定职责、定任务、定考核标准、定惩奖办法,建立健全了责任制、考核制、奖惩制。
庐江县几个主要年份干部奖惩情况表

〔专业技术干部管理〕
一、职称评定1981年7月,县成立专业干部业务技术职称评定领导机构和办公室,相继组建会计、统计、卫生、工程技术、农业技术评定委员会,负责办理科技人员技术职称评定和晋升工作。至1983年底,全县技术干部补授职称379名(其中中级14人,初级25人),连同原有技术职称职数共有中级技术职称的80人,助理级369人,员级442人。
二、人才普查1978年7月,对全县自然科学技术人员(包括工程技术人员、科研人员和教学人员)进行全面普查登记,被登记的全民所有制单位科技人员计713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106人,农林技术人员113人,卫生技术人员247人,科学研究人员5人,教学人员242人。1984年对全县3000多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540名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数量、分布和结构情况进行调查登记。1985年底,对全县各类专门人才和非专门人才进行普查,当年全县共有各类人才13811人,其中专门人才(指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技术员以上职称)5337人,占全县职工总数的16.5%,占全县总人口数的0.52%。
三、人才使用和开发据1979年元月调查,全县闲散在社会的医疗卫生、农林、工程、外语等科技人员224人。1983年前,先后录用113名,对冤假错案复查平反的10名科技人员安排工作,对已从事工作但专业不对口的科技干部进行专业对口调整,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据1983年7月统计,全县共有353名专业技术人员被提拔担任县、区、社领导工作,促进了各级领导班子的专业化和知识化。
〔老干部管理〕
1980年,县成立老干部工作机构,区、镇、公社分别确定分管负责人,对离休退休老干部进行管理服务。政治上关心老干部,各级组织经常召开老干部座谈会,听取意见和要求,组织老干部定时定点学习、听报告、看文件和参加一些重要的会议,对行走不便的老干部,则派专人上门送阅文件和传达有关会议精神,使老干部及时了解时事和方针政策。生活上照顾老干部,逢年过节,各级组织派出慰问组慰问老干部,并经常了解离退休老干部的情况,及时帮助老干部排忧解难,逐步改善医、食、住、行条件,设立老干部商品专柜和老干部病房,定期对老干部进行身体保健检查。组织参观旅游,举办棋类、钓鱼比赛、书画展览,丰富活跃老干部的文化生活,还兴建老干部活动室,供老干部学习娱乐。工作上发挥老干部作用,各级组织注意珍惜老干部的革命热情,根据其工作能力、个人志趣、身体条件,安排老干部撰写革命回忆录、党史、地方志书,安排老干部对青少年进行革命传统、理想和道德教育,指导待业青年办店办厂,协助乡村兴办乡镇企业。各级组织还注意表彰离退休老干部热心于经济建设,为人民做好事的先进事迹,鼓励老干部参加各种社会活动,为庐江的经济建设献策出力,发挥“余热”。
国家行政干部基本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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