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县署(县衙)〕
隋建县后,据顺治《庐江县志》记载,唐承秦汉制,县置令、丞、尉各1人,县令掌治民、显善、劝义、禁奸、罚恶、理讼、平赋,并置一学择师教授。宋以朝臣京官一员知县事,总治民政、劝课、农桑、户口、赋役、掌钱谷赈济给纳,劝民孝悌行义,兼管兵马、监押等事,佐官有主簿、县尉,内设主学一员以管治学事,俸给按一县人口多少和官阶高下赐以官衣、官田数不等。元置达鲁花赤1员掌县事以监事、掌印并劝农事,设县尹、主簿、县尉、首令典史各1员,内置教谕、训导各1员,有司吏5人,尉吏、学吏、巡吏各1人,邮长10人。
明设知县一员总管一县政务,明初置县丞佐理政务,主簿专理马政,设首令典史1员,教谕1员,训导2名。洪武五年(1372)设冷水关巡检司配巡检1员,设税课局大使1员掌收商税课钞。洪武十五年(1382)开设僧会司,十七年(1384)开设医学有训科1员、医生5名,十八年(1385)开设阴阳学,有训术1员,专职精星历学,配阴阳生5名专以占节候卜时日。县内兵、刑、工、吏、户、礼六房司吏、典吏各1名,铺长、马政司吏各1名。
清设知县总一县政务。首令官典史1员,主出入文书兼理县政。设教谕、训导各1名和冷水关巡检1名,僧会司、道会司各1员。吏、户、礼、兵、刑、工房司吏、典吏各1名,马政科、铺长司司吏各1名,承发、架阁库典吏各1名,儒学、巡检司吏各1名。清顺治年后典司吏无定额,只设书办12名。
清光绪《庐江县志》记:旧志所载职官,虽始于唐,然年远代湮,无可深考,有明一代较昔为详。唐任庐江县令2人,宋先后有6人任庐江知县事,元有2人任县达鲁花赤,有4人先后任庐江县尹。明有66人先后任庐江知县。清顺治二年(1645)至光绪十一年(1885)间有92人先后任庐江知县。
〔公署、政府〕
清宣统三年(1911)11月21日,庐江光复后,组成维持机关,由方经纶主持政事,张铨、宛新如、刘述纶分任军政、财政、民政部长。民国元年(1912)成立庐江县行政公署,主管官称县知事。公署内设一、二两科房,一科房管行政、教育、司法、社会事务;二科房管钱粮征收及农、林、商、矿事务,附设钱粮柜。科房配师爷1人负责,办事员3—5人。公署下辖4乡、保,富豪、士绅充任保董、地总。
民国15年(1926)秋,成立民国庐江县政府,主管官称县长。内设一、二、三科,一科管行政、司法、教育,二科管钱粮征收,三科管农、林、水、交通建设。
民国19年(1930)底县政府有财政科、行政科、建设科、军事科、教育科和会计室,政府工作人员56人。民国24年(1935)11月设立“公园建设委员会”(系临时机构),以组织整修公园。
民国29年(1940)县政府设民政、财政、教育、建设、军事5科和秘书室、军法室、会计室。民国32年(1943)6月20日为调剂物价,增设物价评议会。
民国33年(1944)增设粮政科、社会科、教育与建设科合并为教建科,政府工作人员53人(其中科员19人、雇员34人)。民国35年(1946)增设军民合作指导室。
民国16年(1927)——民国38年(1949)还先后设置不属于政府序列的机构。如:县参议会、司法处、田粮管理处、税捐征收处、社会服务处、银行办事处、农贷处、财务委员会、县农会、塘坝委员会、农业推广所、银行、警察局、二等邮局、驿运站、无线电站、政训所、联络站、卫生院、救济院、育婴堂、民众教育馆、文化服务社、庐江日报社(三日刊)、新庐江报社(旬刊)、晶报社、民声报社、佛教会、福音堂、理教会、安徽省高等法院第一分院,首席检察官等。
县政府下辖区、保和区、乡、镇。区署编制区长1人,指导员2人,事务员1人;乡公所编制乡长1人,财粮股主任1人,警卫队主任(即乡队副)1人,干事1人;保有保长、副保长、干事、保丁各1人。
附:县参议会
据档案资料:民国34年(1945)县成立临时参议会,参议长为杨道钧(民国37年(1948)3月辞职),朱植培、左启期(又名左师庸)为副议长。民国36年(1947)成立正式参议会,参议长为杨道钧(后为朱汉清),副参议长朱汉清、田凤翔(又名田雍南),当时有63名参议员,每乡有1人任县参议员,以后由于部分参议员因时局变化,称病托故辞职或多次未到会而易人递补。是年选举“国大代表”和“立法委员”,因竞选相持不下,最后仍由上级指派张宗良为国大代表,徐君佩为立法委员。民国37年(1948)县参议会先后召开10次临时座谈会,讨论并决议172件议案,主要是审查地方各项费用开支,安排军用粮饷、催缴田赋税收、征用民夫、提议绥靖措施等,采取一事一议一决,由县政府具办,对政府提交讨论的事项有否决权。
清光绪九年(1883)—民国38年(1949)1月历任知县、知事、县长更迭表



民国36年(1947)庐江县政府组织与职掌系统图

〔民主县政府〕
民国36年(1947)9月11日成立庐江民主县政府,县办事机关驻庐城,代理县长牛步高。不久县城被国民党青年军占领,庐江民主县政府随之撤销,民国37年(1948)8月恢复,余平任县长,黄自强、许生任副县长。1949年7月,陈化群为县长,许生为副县长。
民国36年(1947)底至1949年4月,庐南大凹口至砖桥一线与桐城县部分地区成立桐庐民主县政府(在此之前为桐庐办事处,马力任主任),县办事机关先后驻戴家店、项镇铺(今属枞阳县),县长陈继贤,副县长周暮樵(后为县长)、刘镕等。
民国36年(1947)底至1949年6月,设立湖西民主县政府,县办事机关先后驻觉海寺(今金沈乡境)、盛家桥镇,李群珊任县长。
民主县政府县长、副县长名单

〔人民政府〕
1949年4月,桐庐民主县政府原庐江部分地区划归庐江;7月,湖西民主县政府撤销,其所辖区域(除关河乡划给无为外)全部归并入庐江;1949年10月,庐江民主县政府改称为“庐江县人民政府”。
县人民政府历任县长、副县长名单





一、政府机构1949年,县人民政府下设秘书室、民政科、建设科、计政科、文教科、司法科、财政科、粮食局、工商税务局、邮电局、公安局、支金库。
1950年增设农林科、人民法院、供销合作总社,工商税务局分为工商科(1956年改为商业科,1957年改为商业局)、税务局,支金库改为银行办事处(1951年改为人民银行)。
1951年增设人事科、监察委员会(1955年改为监察室)、卫生科。
1952年增设劳动科(1954年撤)、计政科改为计划科(后为计统科),农林科与建设科合并为农建科。
1954年增设水利科(1956年改为水利局),手工业管理科(1956年改为手联社)。
1955年增设工业科、财粮贸办公室,农建科分农业局、林业科(1957年又合并为农林局、1960年分为农业局、林业局)。
1956年6月,县人民政府改为县人民委员会,政府秘书室改为县人委办公室,计统科分为计划委员会和统计科(1957年撤),文教科分为教育科、文化科(1957年合并为文教局),增设交通科、农产品采购局(1957年撤),农业银行(1957年撤)。
1957年计委改为经济计划委员会,工业科、交通科合并为工交科。
1958年增设档案馆,工交科分为工业局、交通科。
1959年增设科学技术委员会、劳动局(1961年撤)、化工局、建设银行(1960年撤),手工业联合社改为轻工业局,工业局改为重工业局。
1960年增设农业机械局(1961年撤),种子局(1961年撤)。
1961年科委并入农科所,增设统计科,重工业局改为工业局,轻工业局改为手管局。
1962年交通科改为交通局,增设手工业联合社与手工业管理局合署办公。
1963年增设物资局、档案管理科,人事科改为人事局,统计科改为统计局,农业局、林业局合并为农林局,工业局、交通局合并为工交局。
1964年增设劳动科、安置办公室、农业银行。
1965年文教局分为教育局、文化科。
1967年至1968年3月,由于文化大革命,人委机构的各项工作陷于瘫痪。
1968年4月,成立“庐江县革命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政治部、生产指挥部、人民保卫部,部、室下设若干小组。
1970年8月,县革委会三部一室,改为办事组、政工组、生产指挥组、人民保卫组。
1971年增设科技局、文化小组。
1973年恢复人事局、公安局、人民法院,邮政局、电信局合并为邮电局。
1975年增设防空办公室(1980年4月撤)。
1976年6月,县直党政群机构和编制作了调整,撤销县革委会四大组,设置计划委员会、农林办公室、工交办公室、财贸办公室、劳动局、物资局、科技局、农林局、农机管理局、水利局、社队企业局、知青办公室、工业局、手管局、交通局、邮电局、财税局、人民银行、工商局、商业局、供销社、粮食局、防空办公室、人事局、文化局、教育局、卫生局、广播局、体育运动委员会、民政局、公安局、人民法院。12月增设农村政策研究室(1981年改为农村工作部),县革委会办公室与县委办公室两块牌子、一个机构。
1978年增设基本建设局、计量局、水产局、沼气办公室、建设银行办事处,科技局改为科委,财税局分为财政局、税务局,恢复检察院。
1979年增设地震办公室,建行办事处改为建设银行。
1980年4月,县人民政府成立,设立政府办公室,原县革委会下设机构改隶县政府,增设档案局、统计局、外贸局。
1981年增设机关行政管理局、农业区划办公室、司法局、物价委员会,农林局分为农业局、林业局。
1982年增设多种经营办公室、地方志办公室,知青办并入劳动局。设立经济委员会,原工业局、交通局、二轻局、农机局、社队企业局,对内作为经委内设科,对外仍保留局的名称。
1984年3月,县级党政机构进行改革,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设:政府办公室(含半局级建制的多经办公室)、计划委员会(含半局级建制的农业区划办公室)、科学技术委员会(含半局级建制的地震办公室)、物价局、统计局、劳动局、人事局(保留编制委员会名称,其办公室与人事局合署办公)、民政局、公安局、司法局、农牧渔业局(含半局级建制的农村能源办公室)、林业局、水利局、经济委员会(含半局级建制的职工教育办公室)、乡镇企业管理局(与乡镇企业公司一个机构两个名称)、交通局、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商业局(含半局级建制的蔬菜办公室)、粮油食品局(与粮油食品公司一个机构两个名称)、财政局、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审计局、文化局、教育局(体育运动委员会与教育局合署办公)、卫生局、计划生育委员会、档案局。并将地方志办公室、广播电视管理站、档案馆、外贸局、物资局(与物资公司一个机构两个名称)、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等,由行政编制改为事业单位和经济组织直属县人民政府领导。是年8月增设经济协作办公室(为临时性常设机构)、行政管理科(半局级归属政府办公室领导)、县农村抽样调查队(列为局级机构),并将广播电视管理站改为广播电视局。11月设立民族宗教事务科(半局级隶属政府领导,业务工作由县委统战部指导)、侨务办公室(半局级隶属政府办公室领导)。职工教育办公室原设在经委,1985年改属政府办公室领导。
二、基层机构和人员配置建国后,按照行政区划设置,区公所作为县政府的派出机构,区公所配备正副区长和民政、财粮、建设、文教等专职区员。乡镇为基层政府,配备正副乡(镇)长、指导员、财粮员。1958年底,政社合一,人民公社设管理委员会,配正副社长和农林水利、财贸、工业、武装、政法、科委及办公室等专职工作人员。1962年以后,区有党的委员会,未设区公所,每区平均编制11名。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平均编制9名,配正副主任、助理员。“文化大革命”期间,区社机构均被“革命委员会”所代替。1981年11月,区革命委员会改为区公所,公社恢复管委会。1983年春,进行公社改乡试点,次年完成社改乡工作,至1985年底,全县区、镇、乡人员编制共计984名,区(镇)公所(政府),配正副区(镇)长、民政和司法助理员、武装部长、办公室主任、干事等,乡(镇)政府配正副乡(镇)长、秘书、民政助理员、公安员、武装部长等。1985年底,区委、区公所正副职47人,城关、矾山镇委、政府正副职11人,乡(镇)党委、政府正副职358人。
1985年底县、区、乡主要领导干部职数统计表

三、办公场所变迁据顺治《庐江县志》记载,县旧治所在三思桥北(今县政府西侧、文昌路东段),元至正二十五年(1365)改置恺悌坊北(今城关小学处)。明宣德元年知县黄惠在原址重建,崇祯六年(1633)被毁。清顺治八年(1651)知县孙弘喆捐俸筹费重建,治所内原戒石亭于雍正五年(1727)重修后名公生明亭,正面书“公生明”,背题“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十六字。原县治所于清咸丰年间兵毁后的70多年,历任治所均租驻城南王氏祠堂(现城南小学处)。民国23年县长汪培实将县治所迁驻城隍庙(今县府之南耳门至北后门东侧高墩上),县长和县政府各科室均在一室内办公。1950年4—9月,中共庐江县委、县人民政府机关先后迁驻“文庙”、“城隍庙”,利用旧房作办公室和宿舍。1955年新建一幢两层482平方米的政府办公楼,1956年建两层502平方米的县委办公楼,1959年县委又新建两层734平方米办公大楼。1972年拆原文庙大成殿,建县革命委员会三层2295平方米的办公楼一幢,党、政、群机关在一起办公。1981年翻建县人大、政协、税务局办公楼。至1985年县委、政府机关大院内已有6幢办公楼、5幢宿舍楼及10000平方米平房宿舍区。整个大院占地面积56210平方米,建筑面积37724平方米。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等43个机关单位在院内办公。
〔信访〕
1951年处理人民来信由县人民政府秘书室和中共庐江县委秘书室兼办。1953年,县人民政府成立人民接待室,1957年县委成立人民来信办公室(1959年两室合署办公,1962年分开办公),1969年县革命委员会办事组设信访小组。1982年成立中共庐江县委、庐江县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配备专职干部,负责办理信访业务,县委、政府各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分管信访工作。县直各部门和区(镇)公社(乡)也相应确定一名负责干部分管。办理人民来信来访,建立登记、转办、催办、结案报告、答复来信人等制度。人民群众向党和政府及时反映政策执行情况,生产、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的问题,提出自已的意见和要求,检举揭发某些人违法乱纪行为,支持党和政府搞好革命与建设。50年代初信访较少,每年在千件(含人次,以下同)以下,自1957年起信访增多,1960年达3620件,1962年4095件,1963—1977年信访趋于正常,每年信访计有1000—2000件左右。1978年信访出现高潮,人民来信来访计8006件,1979年达10749件,1981年3546件。以后几年,年信访量2500—3000件左右。这些信访大多数是要求复查平反,落实政策,也有部分要求解决工作、生活中问题。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阅批重要信件和接待来访,分管同志具体督办,在信访高潮时,县委常委、副县长以上干部,还每星期到信访组轮流值班,接待群众来访,处理信访所反映的问题。坚持加强领导,建立办案责任制,对群众来信来访,凡属一般问题,归口办理,层层负责;反映重要问题和“老大难”信访(31件),组织力量查处,做到案案有着落,件件有交待,从而实现从1982年起连续3年年终无积案,使问题得到解决,政策落到实处。
〔外事侨务〕
1984年11月,成立县侨务办公室,兼办外事、旅游事业,在此之前由县政府办公室兼管。其主要工作是:落实侨务政策,平反纠正了因“海外关系”影响而错处理的23件侨眷案;解决归侨夫妻分居的困难,退还被占的侨眷房屋,吸收部分归侨、侨眷从政问政,组织侨胞、港澳同胞、台湾同胞的亲属集资办企业,为本县经济建设服务;接待回乡探亲访友的侨民,办结海外侨胞信访。1983年11月和1984年9月,曾分别接待来本县考察的美国专家和世界银行考察团。
据1984年底统计,祖籍庐江现住美国侨民93户383人,新加坡侨民9户29人,日本侨民8户31人,巴拉圭侨民1户5人,泰国侨民2户9人,马来西亚侨民1户6人,澳大利亚侨民1户6人,菲律宾侨民3户22人,巴林国侨民1户3人,加拿大侨民3户10人。居住在港澳地区112户403人。归侨1户4人。缅甸住本县侨民1人。境内有侨眷121户482人,港澳同胞眷属114户523人。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