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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个体)商业〕
清末和民国时期,个体商贩在庐江城乡市场占有相当比重,街头巷尾、桥边路旁,固定的、流动的,到处可见。庐城市场上私营商业有500多户,20个行业,设铺开店,竖立招牌,雇佣员工,拥有一定资金。
各种行业出现一些较有名气的私商户。其中私营金融业有“李府”、“义记”当坊,陈甸然、宛辑五、朱聘侯伙开的“恒太”钱庄和“华质”当坊;南业有宛谷生、吕德茂、赵义成、王源懋、孙永泰、贺吉昌、钟同和、孙德太、汪仁太、王信昌、王信太、陶义源、同大有、方同丰、同兴隆等;布业有祥丰义、永大、裕大、朱祥丰、周德丰、吴怡丰、吕炬昌、何义兴、李祥发、庆丰祥、姚正兴、朱元昌、金太丰、何友记、邓宏丰等;百货业有祥丰义、吕炬昌、俞信成、陶德记;粮食业有孙同义、庞益成、倪叔记、陈恒大、舒万太、吴鼎盛、黄永盛、俞和圣、潘隆圣等;药业有王同春、周万和、王万春、丁人和、松寿堂、万仁济、精益堂、潘济和、大有元、万衡记、黄春和等;茶酒业有聚和园、长青轩、都益处、大观楼、海同春、绣溪楼、醉陶居、太平春、得月楼等;旅栈、理浴、染坊、面坊、水作、屠宰业等也各有一些富商。山货业的窑货大户有崔永太、朱永康,竹、木、陶器则占了越城半条街。糕糖坊除南业兼营外,还有王顺兴、陶恒兴等专业糕糖坊,寄售业有王希贤、张宽琪、刁习德。香粉业首创是回民传入本县后始有。照像业由徽州帮客商吕炬昌首创照像馆。杂行业有舒吉之、倪叔轩、钟善夫、宛辑五的盐行盐仓及杨三益经营的南北土特产。黄烟业有朱复康、吴复和、刘裕丰、王同和等。
同时出现一批富商巨贾。宛谷生从光绪十八年至民国36年(1892—1947)经营的南业,拥有1店、8坊、2栈;流动资金三四万银元,平瓦楼房200多间,庄园、田地200亩,雇工70多人。舒万太、陈恒大、庞益成、倪叔记拥有大量资金和相当容量的粮仓,备有人工舂坊和机器加工,人称四大粮行。其中陈恒大拥有资产二三十万银元,房屋百间,租田7200多亩,年收租稻8000余石。丁人和医药兼行,批零兼营,生意居药业首户,拥有流动资金2万多银元,雇工十几人。
建国初期,全县乡镇私营商店共有1250多户,农村集镇以其自然条件和物产形成各自的商业特点。矾山镇有行业10多个,百余家商店,其中酒店茶馆业居优势,大多数是矾商兼开商店,卢华丰矾厂在镇上办厂开店,年均收入10万多元,为本县首户资本家。汤池镇有9个行业,140余户商店,以经营茶叶为主,竹木、柴草和杂货次之,常年露水市。金牛镇乡脚较广,有9个行业,80余户商店,南业和饭店占多数。白山镇滨临巢湖,商业较发达,有稻米、禽、鱼、网等8个主要行业,130多户商店。盛桥镇有13个行业,140多户商店,粮食和渔网远销外省。黄屯镇地处山区,临近西河,市场多竹木和竹木器具,镇上有10多个行业,百多户商店。泥河镇系传统粮食市场,外销量较大,又是竹、木、炭、柴集散地,水路通达江湖,有商业店铺150多家。罗河镇素称县境南大门,本县南路货物常由此进出,市场上除经营杂货、大米、烟叶外,尤以鱼市著名,民间的土纺土织品、土产黄烟销售较多,镇上有南业、作坊、饭馆等商店120余户。柯坦镇地处山区,有7个行业,商店50户,特产茶、竹、木、柴、炭,商业经营南业、中药、饮食等。
建国以后,人民政府对私营工商业者采取保护措施,城乡私营商业个体摊贩均有不同程度的发展和扩大。1952年,庐城私营的南业、纱布、百货、茶酒、山货、面坊、水作、屠宰、理发、染坊、黄烟、寄售、杂行、旅栈、照像、盐行、粮行等行业,商业户达561户。1955年,城关私营商业685户中,有固定资产11.4万余元。城关市场个体摊贩275户,比建国前增加75户。农村较大集镇私营商店计有1264户,其中汤池115户、金牛80户、白山106户、盛桥128户、黄屯96户、大小矾山140户、泥河135户、罗河124户、柯坦49户、裴岗48户、砖桥53户、石头55户、戴桥64户、新河21户、塘串河20户、乐桥30户。此外农村还有个体摊贩188户。
1955年分别对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城关和乡镇的个体摊贩同其他私营商号先后成立各行各业的集体经营的合作商店(组)。1956年组织合作商店185个、1630户,从业人员1716人;代销店33个、177户,从业人员190人;自负盈亏合作小组130个、1132户。至1958年4月止,私营商业和个体摊贩全部纳入集体经营的合作组织,仅对分散在城、镇、乡村的270多户货郎担未纳入集体,但也编组管理,走城串乡。
60年代初,限制个体经营,1963年全县仅有个体商业,314户314人,饮食业1户2人、服务业11户31人。1965年仅有个体商业245户245人。“文化大革命”期间,割“资本主义尾巴”,私营商业取消。1973年为合理布局农村商业网点,组建“农村亦商亦农代销店”266个,以“三里一店”形式代替私营商业。1978年后,开始恢复发展个体商业,作为国营、集体商业的补充,以发挥其对市场的拾遗补缺作用。1979年,全县城乡个体商业451户451人。1982年个体商业2113户、2120人,其中城镇541户、乡村达1572户。1984年个体有证商业5721户5793人,社会商品零售总额2703万元。1985年6206户8804人,其中县城1265户2714人,县以下4941户6090人。个体的比重由1979年的9.19%上升到1985年的60%;全县个体商业社会商品零售总额4280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数的17.7%。
〔供销合作商业〕
抗日战争时期,为开辟革命根据地和为当地人民生产生活服务。本县盛桥、乐桥、泥河和汤池等地区,在中国共产党建立地方政权时,曾建立流动的小型供销合作组织。民国30年(1941),民国县政府建立“庐江县合作指导处”,并由地方豪绅、富户投资入股开设“乡镇合作社”12个,“保合作社”14个,生产合作社和消费合作社各1个。民国31年(1942)冬,成立“庐江县联合社”,全县建立乡镇合作社25个,保合作社43个,各种专营社34个。主要从事纺织、榨油、制茶、养殖、畜牧、种植、冶铁等业。民国34年(1945)8月,成立纺织生产合作社。
建国后,1950年7月成立“庐江县供销合作总社”,属于供销商业集体经济,其任务是组织工业品下乡,收购农副产品,满足人民生活所需。县境公民凡交纳股金和申请入社,经批准可为供销合作社社员,享受规定的优惠待遇和股金分红。1951年秋,县供销社与县财政科合营烟厂、油厂,配备职工33名,投资1万元,上级拨给大米21万斤。当时在全县组建消费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供销处21个,入股社员98174人。1953年秋实行粮油棉统购统销,各区乡相继成立粮管站、食品站。粮油和肉禽蛋供销业务从县社中划出。1954年供销社在全县设立119个分销点。1955年有18个基层供销社,社员14万余人,占全县总人口21%。1956年供销社贯彻“为农业生产服务”的方针,加强商品采购,及时供应农民生产、生活必需物品。1958年后,随着行政区划合并,对基层社全面整顿,18个基层供销社合并为9个,城内的合作商店(组)有的上升为国营,如酱园、国药、面粉店等;有的小店并大店,如饮食业并成合作饭店;有的下放。1961年5月,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商业工作问题的决定》,恢复了部分行业的原来供销合作商店(组),划小核算单位。“文化大革命”期间,供销商业货源不足,网点减少。1978年整顿充实农村代购代销业务。1983年供销社进行体制改革,层层召开社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理、监事会组成人员。这个时期的社员股金由原来29.36万元,扩大到34.01万元。供销商业机构和网点增加到248个,职工2203人,其中乡村机构和网点227个,职工1909人。
1984年组织商品展销和流动服务,扩大商品转批业务,支援了乡村发展多种经营。全县有供销合作社机构250个2282人。1985年全县供销合作社机构217个,其中管理机构15个,经营机构202个,另外还有零售门市部168个,收购门市部10个,全县乡村销售网点718个,供销社干部职工2462人。
〔集体商业〕
一、合作商店、组1951年至1954年5月,庐江的私商户如屠宰、食盐、棉布等业,分别组织“联购分销”、“联购联销”、“联营组”和“联营社”。1952年,仅城关盐业就组成了15个盐业联营组。1954年6月,由文、百等业申请组织成立“合作小组”和“合作商店”,三权(人权、财权、物权)在县供销社,业务归区、乡供销社管理。1957年,对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后,城关镇有合作商店(组)103个576户、699人,分别组成南业、面粉、棉布、文百、山货、水作、饮食、屠宰、寄售、香粉、交易所、酱园、国药、宰牛、浴室、理发、糕坊等行业合作商店(组)。乡镇有316个合作商店(组)(分布情况见表)。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公社成立商业科,商业店(组)受商业科领导,但经营上仍实行单独核算。1959年,庐城南业、布业、文百、山货、饮食、水果、食盐、糕点、烟酒、铁锅、寄售、理发、浴室、交易所等合作店、组,组成“庐江县城关镇综合商店”。1963年,全县有集体所有制零售商业88个1372人,饮食业有32个560人,服务业19个158人。1965年有集体所有制零售商业87个1340人,饮食业27个475人,服务业21个249人。1979年有集体所有制零售商业322个1638人、饮食业37个415人、服务业33个194人。1982年,全县有集体所有制零售商业594个2572人、饮食业58个558人,服务业47个266人。
1984年全县有集体所有制商业单位689个,从业人员4462人,农村代购代销店264个,从业人员531人。当年5月,“庐江县商业综合公司”成立,隶属县商业局领导,公司负责管理庐城集体商业行政和业务,其下属原归口于国营公司管理的文百、南业、饮食、肉食、豆制、糕点、牲畜交易所等,转为综合公司统一管理的集体商业。农村集镇合作商店组仍归供销社管理。1985年,全县集体商业单位1023个,从业人员5998人,其中供销合作社217个2462人,其他集体商业806个3536人(含代购代销店272个548人)。
1956年庐江县城乡集镇合作商店、组基本情况表

二、新办集体商业1979年以后,城镇新办集体商业——“知青商店”,即原下放到农村,后回收进城的知识青年,以及城镇待业的初高中毕业生,通过劳动部门介绍,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的商店。在组织形式上,大部分由全民、集体单位扶持兴办的,也有的是知青自愿组合,自筹资金,由其亲属所在单位帮助兴办的。1979年,仅商业系统安置待业青年606人,组成26个单独核算的知青商店(组),55个门市部和售货亭,铺底资金均由各单位筹措,周转使用,逐步归还。供销商业系统,先后将全县所属单位570名知青全部安排就业,其中376名组建供销知青商店,200人组建合作商(饭)店36个,新建60多个商业网点,全系统投入资金10万多元。1984年,商业和供销社系统先后将所属知青商店转为新办集体商业,1340人转为城镇新办集体职工,新办集体商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兴办商业主要行业有百货、食品、盐业、糖酒、五交化、饮食服务、文百、南业等。
〔国营商业〕
1949年11月,成立庐江县酒业专卖处,同酒厂合并办公;年底,成立庐江县贸易小组,主营百货、食盐、粮食、土产等商品。19130年组建“盐业推销组”、“贸易公司”、“百货办事处”、“烟酒专卖经营处”、“食品营业所”等国营商业机构,全县商业、饮食服务业和物资供销单位的全民所有制职工123人,初步形成国营商业体系。1951年有257人,1952年317人。1953年以后,“国营盐业推销组”改为“三河盐业公司庐江盐业经营处”,“专卖事业处”改为“中国专卖公司庐江批发部”,1954年成立“六安石油支公司舒城县公司庐江石油供应组”、“无为食品公司庐江食品营业所”、“中国专卖公司安徽省庐江县公司”等,国营商业全民所有制职工769人。1955年成立“中国百货公司安徽省庐江县公司”、“中国纺织品公司安徽省庐江县公司”以及县食品、盐业等公司。1956年成立“中国文化用品公司安徽省庐江县公司”,1958年商业局与供销社合并后,撤销各专业公司,各国营专业公司的业务,由局设业务股管理。农村23个人民公社,将食品站、供销社、分销处合并成立商业科,全县国营商业职工1558人,国营商业公司下设的门市部并业并店,营业网点大为减少。
1962年在调整机构中,商业局与供销社分开。商业系统先后恢复百货、盐业、烟酒、食品4个专业公司。1963年,全县国营商业、饮食业、服务业和物资供销等全民所有制商业机构89个,职工1885人,1965年有156个2185人。1970年商业局再次与供销社合并,1971年糖、烟、酒并入百货公司,全县国营商业人员(包括物资、供销,下同)2561人。1975年盐业由食品公司划出,成立“盐业蔬菜公司”,1976年工商行政从商业局划出,成立“工商行政管理局”,并成立“外贸公司”(后划归外贸局领导),全县国营商业人员2560人。1979年全县全民所有制商业机构284个、3012人。1980年实行多种经营形式,国营商业机构有289个,下设网点增加了100多个,国营职工达3248人。1984年底成立“商业体制改革办公室”,对全系统30多个国营小型零售商业和饮食服务业,实行“改、转、租”三种形式的改革,对批发企业的专业商品划小划细和兴办经济实体,全县商业、饮食服务业和物资供销等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3661人,仅商业部门有233个国营单位,3392人,其中农村有164个单位、1691人,全县500人以上的大型国营商店有粮油、副食品、百货、纺织、五金交电、医药、书店、煤炭、石油、日用杂品、农业生产资料,及其它专营和综合性商店15个。
1985年本县国营商业机构设置有烟草公司、粮食商业、百货、五交化、糖烟酒、盐业、石油、蔬菜、饮食服务、食品、药材、水产、畜产、外贸局、燃料公司、物资局、金属回收公司、农机公司、木材公司、乡镇企业供销公司和经委工业供销公司、以及酱制厂、食品厂、工业品贸易中心等251个机构,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3566人(其中女职工968人),各公司及商业厂,下设批发部、门市部、分销处,以及店、馆、社、站、经理部等经营网点,县城有500人以上大商店15个,有的公司还在乡村社队设立网点,其中食品公司1985年下设15个核算单位,全县有网点338个,职工616人,百货公司1985年有柜组60个,职工251人。糖烟酒公司下设白山、汤池、盛桥、白湖等批发网点。1985年,全县农村有181个国营商业机构,全民所有制职工15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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