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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岁时节令
(一)春节
农历正月初一为春节,又称“过年”。
本市城乡,在腊月(农历十二月)中、下旬,就开始筹备过节。
腊月二十三,是送“灶神”上西天的日子。为了祈求“灶神”“上天奏好事,下界保平安”,这一天晚上,要敬送“灶神”。人们用碟子盛着“灶糖”和“灶神马”所吃的饲料(黄豆、草料),点燃香烛,鸣放鞭炮,举行祭祀。
送灶日期也有所区别。旧社会有这样的说法:“君三、民四、贫穷‘光蛋’二十五”。习俗规定富绅豪门与“贫贱”之人是不能同一天送“灶神”的。
巢南习俗,在送“灶神”的这一天,家家户户用米粉包肉馅或菜焰做“送灶耙耙”,来祭祀“灶神”,并互相用耙耙馈赠四邻或亲友。送过“灶神”以后,家家户户在腊月二十七、八两日都要“掸尘”(打扫卫生),叫“七掸金、八掸银”,“有钱无钱,打扫干干净净过年”。
除夕的晚上,接过“灶神”,祭过祖先,全家一起吃年饭。外出人口都要赶回家吃年饭,以求合家团聚。饭前要贴上春联,燃放鞭炮。在吃饭桌上,任何人不得讲“破话”(不吉利的话)。还有的人忌讳怕招不利,便用红纸写上:“童言妇语,一概不忌”,贴在墙上。吃罢年饭,用两条红纸写上:“封门大吉,开门大发”的封条,十字交叉地把大门封起来。封后,全家人不得外出,外来人也不得进家。全家人彻夜不眠,坐守长夜,称作“守岁”。这时,晚辈们换上新衣向长辈磕头“辞岁”。长辈用红纸包着押岁钱散发给每一个子孙,并说上一些吉祥的话,如:“长命百岁”、“长命富贵”等等。
大年初一,大人、小孩都穿戴一新,先给自家长辈拜年,再出门互相道贺新年。每家都备有糕点、香蛋、茶等招待拜年的客人,客人吃鸡蛋通称“拿元宝”。
初一早晨,家家都争先开大门(俗称“开财门”),放鞭炮,意思是,谁家新年开门早,谁家就大吉大利,最能得到“财气”。大门开过后,挂上灯笼,表示给门第增光。
旧社会,穷人躲债,有这样一条谚语:“二十八把嘴答,二十九有、有、有,三十不见面,初一拱拱手。”除夕晚,贴春联最早的,往往是债台高筑的人,因为贴了春联,债主就不登门逼债了。
建国后,春节沿袭过去良俗,破除了封建迷信的旧俗。每逢春节,机关单位组织“团拜”。地方行政部门组织文艺队伍敲锣打鼓给军、烈属拜年,送光荣牌。
(二)元宵节
正月十五日为“元宵”节,亦称“小年”。夜晚,花灯闹市,歌舞升平,男女老少相携观灯,以为乐趣。
“灯节”自正月十三日试灯起至十五日辞灯止,共有三夕。这三夜大放花灯,丰富多彩。有龙灯、狮子灯、花船和花挑等。
灯节的夜晚,焰火冲天。管弦丝竹合奏,锣鼓鞭炮齐鸣。观灯者熙熙攘攘,密集如云。
(三)夏至节
夏至节,一说是纪念“牛王”,一说是“放牛节”。过去,这一天耕牛受”优待”,可以散放不受拘束。放牛娃也可以得到一份犒赏,养牛户奖励放牛娃一顶草帽、一条家织布大手巾、一些豆类和水果,另外还要请放牛娃吃野餐。
巢北沿山一带,夏至前几天,放牛娃在山岗上挑一个大土墩,墩上插满对枝,系上五颜六色的纸条彩绳,并在墩子周围堆放干柴草,象征着丰收的谷墩。到了夜晚,放牛娃掌着火把燃烧“谷墩”,尽情狂欢,这叫“炼谷墩”,火焰熊熊,预示五谷丰登。
“进入夏至六月天,黄金季节要枪先。”夏天是人们吃大苦、流大汗、精力高度消耗的季节,故此,人们认为夏至这一天过得好坏,对整个夏季都是个预兆。为了祈望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人畜兴旺、家运亨通,农村对夏至节比较重视。
夏至这天,新婚的女儿女婿到岳父母家过节,除了大吃大喝之外,还与放牛娃在山岗上“打棍球”。节后女儿女婿回家,岳父母要做“洗脚粑粑”给女儿带回去,散给左邻右舍。“到了夏至节,锄头不能歇”,这条农谚给“洗脚粑粑”作了注脚,意思是:夏至以后,水田生活告一段落,要穿鞋子下旱田了。
(四)端午节
农历五月初五为“端午节”。端午节前,家家户户用新鲜芦叶包糯米粽子。
端午清晨,家家门楣上都要挂菖蒲草制成的剑(名曰驱邪剑),插上艾叶。午饭前要打扫卫生,堂前屋后、里里外外、猪圈鸡笼,都要清除垃圾尘土,洒雄黄酒以消虫毒。吃午饭时每人都要喝几口雄黄酒(据传,喝了雄黄酒,可以增强身体免疫力,不染“时灾”)。另外,每人要吃几个杏子和桑果,民谚:“吃了端午杏,一年不害病;吃了端午桑,一年不害疮。”还有煮咸鸭蛋给孩子们孵肚子,可以不闹肚痛病。
端午这天,孩子们除了吃喝玩耍以外,最感兴趣的是挂“端午锦”。这种“锦”,是用五颜六色的丝绒线织成的锦囊,内装驱除五毒的大蒜、樟脑、雄黄、陈香粉等。这些锦袋各色各样,挂在孩子们的胸前,香气四溢,用以避“邪”,图个“吉祥如意”、“长命百岁”的好兆头。有的人家为了“镇邪压怪”,用雄黄在孩子的头上画个“王”字,或给孩子的鞋上缝制一个虎头(叫虎头鞋),兜兜上画上“五毒”。清末、民国期间,端午节时,城镇居民和农民家中普遍悬挂钟馗画像。民间俗语说:“钟馗开店,鬼不上门”,意思是,鬼最伯钟馗。每家中堂挂上钟馗,便可以御邪。
端午节划龙船,是一项传统的竞技体育活动,竞渡之兴,众说纷坛:一说是纪念屈原,一说是纪念伍子胥。巢湖地处吴头楚尾,两种传说均与地舆有关联。当今已演化为民间文艺、体育活动。
清末、民国期间,巢城南门外裕溪河中,竞渡之日,城乡居民倾家而出,争先恐后,十分热闹。竞渡船只都刻画有龙形,或用稻草扎成龙头龙尾,有的船上悬挂很多写有吉语的三角小旗。每船10对或20对桡手,身穿同一种颜色的背心、短裤,荡桨竞渡。有红、黄、白、黑、青5种龙舟。舟上还有1人执旗击鼓,舞旗呼号,鸣鼓助威。桡手以旗为眼,以鼓为令,一鼓一桨,飞舟夺标。两岸,悬挂彩红,燃放鞭炮,迎接胜利者。获胜龙舟,绕行水面,挠旗高举,收下彩红,连鸣战鼓,向道贺者频频致谢。
建国后,端午竞渡一度盛行,“文化大革命”期间,曾被列为“四旧”而遭取缔。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作为民间文体活动加以提倡。
(五)中秋节
农历八月十五日,为“中秋”节。
本市中秋节有“贡月”、“赏月”之风俗习惯。“贡月”即挑选秋季最佳果品,如柿子、石榴、菱角、芋子、月饼等,用碟子盛好摆在贡桌上,等候月亮东升,燃放鞭炮,燃香拜月。贡月之后,全家团聚在一起,明月之下,共尝新秋果实,分食月饼,名曰“赏月”。晚间,有的庭院用瓦片垒成宝塔,每层点燃四盏荷花灯;有的用芦柴扎成剖面宝塔,用纸裱糊,中间点燃蜡烛,宝塔正面,多以彩笔描绘神话人物和翎毛花卉。
民谚:“云雾中秋月,雨打月半天”。中秋佳节,一般除赏月外,还存看天的用意。
二、婚姻嫁娶
(一)订婚
清朝、民国期间,沿袭婚姻旧制,求婚者必须先请媒人说合,经男女双方同意后,由父母将子女“庚八”(即生辰)用红纸(庚帖)合写在一起。名曰“传庚八”。这一天男方要送订婚礼。礼品由媒人征得双方意见,确定多少,一般有“押庚钱”、衣服、金银首饰、肉蛋糕点等。
(二)择吉迎娶
俗语叫“送日子”(即选择结婚的日期)。这一天除了食品、花红礼品以外,还要送上彩礼和代礼(代礼:与女方父母同辈的亲属都要送上一份食品、花红礼品),女方接到“日子”后便给女儿办嫁妆。富家爱女,陪嫁十分讲究,结婚的衣服、首饰、家具,一一配套齐全,应有尽有。还有的甚至将女儿长期生活乃至死后的安排都考虑得很周全,如房屋、庄田、老衣(死后穿的衣服)、棺材等都作为陪嫁。贫家小户只能陪一些日用小件家具和衣服被褥等。有的经济条件差的,事先讲定不陪嫁。
结婚这一天,男方要迎娶、宴客、谢媒等,都要大摆酒席。
迎娶时,要用花轿相接,并请吹鼓手。夜晚发轿后一路鞭炮相随,轿子到了女家门前停下,鸣放鞭炮告知亲家轿子到了,第二天一早等着新娘梳洗打扮完毕上轿。如果时间很久新人不上轿,男方就燃放鞭炮催促,女方在门内也放鞭炮表示庆贺。男方催一次,必须敲一次大门,女方稍将门拉开,男方便递上“催门包”(用红纸包上钱币)。有的很快就能开门上轿,有的则关开大门多次,甚至达数十次,借以推迟上轿时间。
新娘上轿前,必须梳洗装饰。全身里外都要穿婆家的衣服,把自己原来的衣服丢下来,父母盛一碗饭菜,递到新娘手里,但不能吃,由新人的同辈兄弟接下饭碗,意思是将她的衣服饭碗丢下来,不给带到婆家。然后,新人站在盛满稻谷的斛上,由同辈兄弟背着上轿,不给她带走娘家的地皮。
新娘到了婆家,将轿子抬到大门前歇下,新娘坐在轿内,需要很长时间才给下轿,这种做法,习俗叫“冷性格”,意在压压新娘子的脾气。
新娘下轿时,由娘家人背下轿,脚不沾地。另有“全人”(夫妇双全、儿女满堂的人)在脚下传袋,新娘在袋上向前走,走完一袋又传一袋(意为“传代”),一直传到堂前红毡毯上,与新郎拜堂。拜堂后送入洞房。新娘进洞房时,要抬头仰面,这叫“抬头”,“不受气”。
进入洞房以后,晚间众亲友都来闹房,热闹非凡。习俗规定“三天无大小”,在新婚三日内不管同辈、晚辈或长辈都可以取闹。闹新房必须“说好”、不准“说坏”。
新婚夫妇入寝时,双方都要争先问话,说是这时谁先说话,将来谁就能在家庭说话算数。习俗上还规定新婚一个月不“空床”,新婚夫妇在这一个月内不准单宿。结婚的头一个月叫“蜜月”。
结婚喜期,男方要大摆酒宴酬谢贺客。酬谢过贺客以后,还要将女方的父母、叔伯婶娘,以及同辈兄弟姐妹接到家中赴宴,这叫“会亲”。
满月后,新婚夫妇要“回门”。新女婿“回门”,娘家也要请客陪新女婿。
辛亥革命后,自由恋爱“文明结婚”在城市逐渐流行。按旧规矩办婚事也多少受其影响而有所改变,女家也有不收聘礼的,通常女家除了给女儿办点衣饰妆奁外,只办床上帐被用品。新房家具、摆设等一应费用都归男家承担。而且女家一般也不宴客,婚嫁喜事全由男家操办。
民国期间,民间嫁娶出现了几种婚配方式:
包办婚姻。子女婚姻全凭“父母之命,媒约之言”,凭媒正娶,以宿命定终身。
买卖婚姻。把妇女当作商品,可以买卖。父母可以卖自己的女儿给有钱的人做妾,丈夫可以卖自己的妻子给别人作配偶,公婆可以卖守寡媳妇给他人做妻室。
换亲。男女双方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无力娶亲,经过双方协商,各以同辈姐妹易嫁。
招亲。男方由于经济困难,弟兄多,取妻难,女方父母膝下无子,招来其中一男,继承女家香火、繁衍后代。生下子女可随母姓、或用父母双姓,名曰“双联香火”。
抢亲。由于男方贫穷、丑陋、年龄过大等原因,难娶妻室,采取抢亲,强迫婚配。
在封建社会里,由于社会、经济地位的不平等,许多官僚、乡绅、富户大都娶妻纳妾,一夫多妻。而很多穷人无钱婚娶,孤身一辈子。
195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了《婚姻法》,取缔包办买卖婚姻,实行一夫一妻制。
(三)朝节
在结婚当年,端午、中秋节都要朝节,向女方赠送礼品,根据男方经济条件,礼品轻重不一。朝节一般根据节日习俗确定礼品。
三生辰寿庆
妇女生了孩子,要向娘婆两家近亲好友“报喜”(尤以第一胎为隆重),报喜礼品有欢团、面条、红鸡蛋、枣子或红糖等。收到喜礼的人都要送贺礼,送的礼物有三类:孩子穿戴的装饰品;母亲坐月子吃的东西;给婴儿的见面钱(或叫“百岁钱”)。送礼的人不能空着篮子回去,每个礼篮内部要放上红鸡蛋,也有的放上面条(长寿面)和鸡蛋,有的人家还要放上米粉做的寿桃粑粑压篮底。一般关系的亲友也散喜蛋。这种蛋是香蛋,不染红,不散红蛋就是无须送礼的意思。贺喜送礼的日期有的在“洗三”,有的在“九朝”,也有的在半月。受礼之后,都要大摆筵席答谢。
孩子生下三天,给孩子洗澡,叫做“洗三”。这一天,大人抱着孩子出门拜天地,托天地之灵大喜大庆保佑孩子长命百岁。孩子拜天地时要给他打伞遮天。一种说法是打伞孩子身上的“血腥秽气”就冲不到天上的神灵,可以免遭灾祸;另一种说法伞是驱邪的,妖魔鬼怪见到伞就不敢接近孩子的身体,可以四季保平安。
“九朝”,是孩子落地后的大喜日子。过去由于妇幼保健条件差,医学不发达,往往生下孩子感染破伤风,七天内就会死亡,叫“七脐风”。如七天后不死,那就托天之灵大喜大庆了,故当地有“做九朝”的习俗。这一天。亲友都要为孩子祝贺、送情,受礼人家要大摆喜筵招待来客。
“周岁”,盈周这一天,外婆家给外孙“抓周”,送礼品。这些礼物,不外是孩子穿戴装饰之物。礼物中有头上戴的狗头帽,帽上装有银质十八罗汉。装饰品有“项圈”、“长命锁”,以及手镯或脚镯,这些装饰品大都是银质的,有长命富贵之意。送给孩子的兜兜要画上八卦,鞋子要绣上虎头,另外还要送给孩子四季穿的衣服。外婆给外孙“抓周”,是让外孙坐在桌上,用筛镜(即筛子和镜子合在一起)盛上各种物品给孩子用手抓。一般放置的物品有文房四宝、刀剑模型、算盘、胭脂花粉、针线、花绷等等。以孩子第一次拿的物品作为预示孩子长大以后发展的趋向。
生日,分大生日和小生日。每年的诞生日为小生日。小生日这一天,母亲给过生日的孩子打蛋下面条。大生日,即每逢十的寿期都要庆贺。虽十年一次庆寿,习惯是做九不做十,一般都要扣一岁,这表示寿无尽头之意。又传30岁不做寿,倘若做了,用当地土话叫“做三”(就是挨打的意思),故当地不做三。寿庆之日,诸亲六眷都要贺礼,一般礼品有衣料、钱币、鞋子、肉、蛋、挂面、寿联、糕点之类。寿期将至的头一天晚上,全家设筵聚餐,这叫“暖寿”;第二天正期才酬外客。讲究的人家,寿期要用米粉和糖做“寿桃粑粑”散给亲友。
四、丧葬、祭祀
(一)丧葬
清袭明礼,传承旧俗。死人穿的寿衣、寿帽、寿鞋,以及子孙居丧用的麻衣、芒鞋、三梁冠仍然按照明朝服制。
死人穿寿衣“五领”、“三腰”(即上衣五件、下衣三条)。有的小户人家,家境贫寒,做不起寿衣,为了不违习俗,用“假领”、“假腰”配足五、三之数。
死后一般停尸三日,死者亲属日夜看护,名为“冷尸”,必须使死者尸体冷却后方能进入棺材,防止死而复活。进棺以后,盖棺封殓时,要进行一次遗体告别。
死人棺柩的停放也有规定,死者必须超过60岁(花甲)以上才能停放堂屋正中,这叫“寿终正寝”。60岁以下叫“夭折”,棺柩只能停放堂屋居中略偏,还有男左女右之别。
从设灵堂以后,定期“堂奠”或开悼,孝子日夜守护灵柩,亲友悼孝送祭席、丧帐、挽联、香烛纸码等。悼孝时,死者家属请吹鼓手,吹吹打打,以示隆重。有的大户人家逢“七”都要请和尚做斋;但穷家只得从简,少做几“七”斋,或不做斋。
出葬时,诸亲六眷,随柩送葬,都要戴孝手巾,以示对死者的敬意,城市一般送到城门返回。丧家眷属,望城而返。农村一般送出村口,也有送至坟地的。出殡时,棺材停放门前,名为“发引”。民间只用山人送煞,不举祭祀仪式,山人于棺柩前念念有词,拿起菜刀戮杀备用的公鸡,再用染血的菜刀将事先摆在棺材盖上饭碗砸烂,这叫“破煞”。“破煞”以后,发引人鸣放鞭炮,死者家属“嚎丧”痛哭,抬棺众人一声吆呼,将棺柩抬上肩头,奔向坟地殡葬。棺柩在路上不得落地,抬棺众人如需休息,只得用撑杆撑住“龙杠”。
殡葬时,帮助殡葬的人,等孝子在选定的地上挖三锹土以后,一齐打“井”(坑)。打好井,孝子要在“井堂”内睡一下,这叫“孵坑”,表示孝子尽孝。落棺以后,拢成坟堆。三日后,居孝子孙亲眷都要上坟祭祀,叫“复山”。
除灵(即将以芦柴扎架用纸糊成的灵屋焚化),一般在棺柩殡葬后进行,也有的在“六七”或“尽七”进行。
当地习俗,丧事为黑白喜事:其家居丧,以素为本。孝期,家人服装市着黑青蓝素服,装饰均以白色为主,禁忌朱红。门联用蓝色或黄色纸张。
建国以后,移风易俗,破除迷信,除民间仍承部分旧俗,机关干部职工死后,由单位主持追悼会,并安慰和安置遗属,以表关怀。关系较好的同志,敬献花圈或丧帐,以表情谊。从70年代开始提倡火葬,一般丧事从简,又在火化前进行遗体告别。
(二)祭祀
祭神,除年节祭灶神、奉门神、请财神外;还有以庙会为祭期,如二月二的“土地会”,二月初八的“辞寒会”,三月的“清明会”,二月十九、六月十九、九月十九(即生日、忌日、出家日)的“观音会。”以及六月初六的“关帝会”等。祭祀活动,一般风俗都以礼神拜佛、烧香还愿为主要内容。庙会活动都以集市贸易为主,祭神次之。
本市在清朝、民国期间庙会活动比较活跃的有“一殿”、“一山”、“一城”、“一镇”。
一殿,即辞寒殿。依山傍湖,交通便利,年年农历二月初八唱庙戏、买卖农副产品。
一山,即浮槎山。过去誉为“北九华”,风光一时,称为“佛国仙境”。年年农历正月定为朝圣月。两个庙会广场,香客云集,游人不绝,商贩赶场,顿成闹市,会场周围临时搭盖铺棚,进行买卖,饭桌、酒摊星罗棋布。辞寒殿广场边缘搭台唱戏,乐声人声相互嘈杂,扮演角色粉墨登场,观戏人流随波逐浪。
巢城和柘皋镇的“城隍会”会期不定,一般由于当地流行瘟疫或水旱灾情严重,地方不够安宁,由地方绅士牵头捐资,组织香会活动。城镇两地活动大同小异,出会时,以街坊为单位,抬着牌楼、平台、香亭,演出各种民间文艺节目,热闹非凡。家家门前张灯摆香案接驾。
祭祖。除夕晚上必须祭祖以后才能吃“年饭”。吃年饭前摆设香案,点燃香烛,敬酒、焚纸钱等。大户人家,祭品还用公鸡、鲤鱼、猪头“三牲”。除夕祭祖以外,“清明”、“冬至”两个时节也有祭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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