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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学及管理
从清末到建国初期,本地初等小学招生均为免试入学;高等小学则实行考试入学制度,由各高等小学自行招考,考生自愿报考,学校择优录取。50年代后期,为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减轻学生经济负担,小学实行划片招生,即按学生户籍划分学区招生。普通中学在全市范围内招生;市一中、黄麓师范在全地区范围内招生。“文革”期间,教育秩序被打乱。1968年后,普通中学招生采取推荐入学的方法,学生入学后,不问学习成绩如何,按时升级,期满毕业。1970年高等学校开始招生,实行以推荐为主,附之以文化考查的招生制度。表面上要求从有两年以上实践经验的工农兵中选拔学生,“自愿报名,群众推荐,领导批准,学校复审”,实际上是层层搞关系,上学“走后门”。
1977年恢复考试制度后,市一中初中在全城、高中重点班在全地区招生。黄麓师范在全地区招生。余者按学区招生。通过考试,择优入学。
清末,学生入学各项费用均自理。民国时期,除黄麓乡村简易师范学生由学校提供膳宿费用外,普通中小学生入学费用仍由学生自理。当时学费较高,且时有附加。如抗日战争时期,学生除交学费、杂费外,还交“尊师米”,每人每学期三至五斗。
建国初,党和政府为照顾工农子弟上学读书,实行人民助学金制。粉碎“四人帮”后,有人主张改助学金制为奖学金制。黄麓高中在华侨徐经芳捐助下,设奖学金,其他学校每学期给予“三好学生”、成绩前3名(有的学校前5名)者有不同程度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学生入学后需要经过各种考试。民国元年以后,各学年半年举行一次考试,成绩不及格者留级,成绩劣等者降级。各级毕业生需要参加毕业考试。成绩及格者准予毕业,不及格的学科次年补考;补考及格,发给毕业证书,不及格学科超过规定,发给修业证明书。建国后,各级各类学校每学期举行期中、期末两次考试,两学期成绩合并计算及格者,准予升级;不及格者在第二学年开学前补考,补考及格,准予升级,不及格学科超过规定者留级。毕业生必须经过毕业考试,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发给毕业文凭;补考后不及格学科超过规定者,发给肄业证明书。
1983年,为了加强学籍管理,制定了《巢县全日制中学学籍管理的暂行规定》,对升入初高中的学生统一篇号,建立档案。学生在校各学期的各科成绩、操行评语、奖惩情况等均载人本人档案,以备查考。
民国元年(1912)前后,对学生的生活管理十分刻板。学校把学生束缚在学校闭门读书,不准学生私自走出校门,否则即受纪律制裁。建国后,对学生的生活管理讲究科学方法。各中小学校依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守则”制定学生的学习、生活等项制度。班级设班主任,小学设少先队大队、中队辅导员,中学设团委(总支、支部)、学生会,班级设班委会,负责学生的学习、生活管理事宜。在师生中提倡“尊师爱生”、“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团结友爱”等共产主义道德风尚。学校除开设体育课外,普遍做广播体操和眼睛保健操,举办各种体育、文娱活动。学校和各级教研部门经常组织学生开展智力竞赛,组织学生春游,到工厂、农村、部队去参观、访问,进行社会调查。
在思想教育方面,清末,谕令学生“尊孔读经”。民国时期,以“忠孝仁爱信义和平”作为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中心,抗日战争时期,全国中小学一律以“礼义廉耻”为校训。建国后,加强了对学生的共产主义思想品德教育。建国初期,在小学生中进行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劳动、爱护公共财物的“五爱”教育。70年代后期,教育部又规定在小学中开设思想品德课,教育小学生要做到“爱祖国、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爱劳动、爱科学、热爱社会主义,勤奋学习,热爱集体,遵守纪律,文明礼貌,诚实谦虚,勇敢活泼,艰苦朴素”等。
对中学生(包括中师生)提倡和鼓励他们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跟共产党走革命道路,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50年代在中学生中开展“五爱”教育、劳动教育、纪律教育。60年代初,在中学广泛开展了学习雷锋的活动,学王杰,学焦裕禄,学邢燕子等,对提高学生的社会主义觉悟收到了较好效果。粉碎“四人帮”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着重在中学生中开展革命理想和革命秩序教育;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教育和法制教育,以及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决议精神的教育。还普遍开展了“学雷锋,创三好,树新风”和“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
二、毕业和出路
民国7年冬,巢城、柘皋、烔炀三所高等小学校的毕业生仅37名。由于当时县内未办中学,小学毕业生除极少数负笈外地深造外,绝大部分无法升学。自民国18年起,县立初级中学和省立黄麓乡村筒易师范学校先后创立,县内小学毕业生继续升学者较以往稍多,但截止民国26年抗日战争爆发时止,本县初中毕业生尚不满400人,黄麓简师和中师毕业生只不过百余人。抗战胜利后,民国35~37年的三年中,巢县初中仅毕业313人,黄麓简师和中师班仅毕业332人、
这些中小学毕业生,除极少数家庭富裕或学业优异的能到外地考入高一级学校深造外,绝大多数都难免中途辍学。当时,即使有幸而读完大学本科或专科的毕业生,毕业之后亦须自谋职业;倘亲友中找不到有力的外援,往往一个大学生,欲谋一小学教师职也很难。连师范毕业生也须凭借关系,方能找到工作。
建国以后,从1949~1984年,本市共有小学毕业生24.59万人,初中毕业生9.07万人,高中毕业生3.05万人,师范毕业生(包括中、简师)4246人,农业中学及其他学校毕业生5221人。对这些毕业生的出路,党和人民政府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情况作了适当安排。
上述24万多小学毕业生,在城市的绝大部分升人高一级学校就读;在农村的也有百分之五十左右升学,余则务农。
9万多初中毕业生和3万多高中毕业生,凡考入大学或中等专业学校者,毕业后均由国家统一分配。未考入高一级学校者,城镇户口的可以通过参军、招干、国家或集体企业招工解决就业问题;农村户口的,有的参军,有的当上基层行政干部,有的担任会计员、卫生员或民办教师,也有自愿在农村种田。自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至1985年,初中毕业生考入中等专业学校的有2048人;高中毕业生考入大学本科和专科的有3717人。
80年代,随着城乡经济体制改革,集体和个体户企业的出现和发展,又为待业知识青年开辟了一条新的就业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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