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一、社会福利事业
(一)教养院
1950年,巢县成立教养院,院址在柘皋镇。1951年迁至巢城南望城乡。教养院收养孤残人和城镇无业游民60余人,其中有劳动力的从事纺纱、织布等手工劳动。1952年,巢县教养院与无为教养院合并,归属无为县。1956年分院,回县人员均安排力所能及的劳动。教养院不复设立。
(二)儿童福利院
1959年,巢县弃婴数量较多,故设立儿童福利院,院址在巢城大西门外李家大楼,收养孤儿400余名。院内配院长、指导员、管理员、事务长、妇女干部各1人,医、护人员各1人,服务员30人。院内办幼儿学校,配教师6名。1963年,院址迁城北金庭洞。1970年以后,孤儿成人,除残废者外,大部分下放到农村从事农业生产。
(三)烈属养老院
1959年设立,收养孤老烈属14人。院址在儿童福利院。1960年迁至半汤公社汤山大队小刘村,后迁至半汤公社牯牛石村。1962年迁回巢城城河街民政科院内。1963年与儿童福利院合并,更名巢县社会福利院,院内设光荣间。迁至金庭洞。
(四)社会福利院
1963年,儿童福利院与烈属养老院合并,成立巢县社会福利院,收养孤儿和城镇三无户中孤老。截至1985年止,共收养孤儿750余名,残老51名,烈属、荣复军人40名。孤儿、残老生活标准1985年为月15元;烈属、荣复军人生活标准1985年为28元。福利院组织工作人员和院民开展农副业生产,养猪、养鸡、种菜,以改善生活。
(五)农村敬老院
1983年,东方红乡办起巢县第一所农村敬老院,供养五保老7人。1984年,黄山区青岗乡兴办敬老院,供养五保户15人。1985年,栏杆、赵集、司集等乡相继办了敬老院,供养五保户47人。被供养的五保户的基本生活,由乡、镇统筹,每人每年350~450元不等,有的达550元。政府年补助各敬老院1000~2000元不等。
二、社会福利生产
巢县社会福利生产自1958年开始兴办。县办麻袋厂招工480余名;并支持城关镇、柘皋镇分别兴办了社会福利综合厂,招收工人400余名。其中残疾人约占37.5%,余者是荣、复、退伍军人和城镇困难户、无业人员。产品有麻袋、服装、草包、毛刷、鞋袜、手套等数十种。1962年,城关镇、柘皋镇综合厂并入麻袋厂,工人大部分下放。1975年改为纸箱厂。1977年划归县工业局。
上一篇:第三节 安置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