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民国元年(1912年),县政府设第二科,办理赋税及财务事宜。民国22年设财务委员会,负责财政收支工作。民国28年赋税移交税务部门,第二科专办财务行政。民国33年起,成立财建科。财政部门在年终将所有收支项目,分清造册,提交县参议会审核。民国26年后,省会计处在本县派驻会计室,县内一切经费支付均需会计室审核后方可动支。民国31年8月。安徽省颁布的各县预算执行办法明确规定,“遇有紧急处置或重大灾变,属于一次时性质,其势迫切,不及请示而用款在一千元以内者,经会计室及财委会核签后得先动支预备金,并于三日内补具计划及预算呈核。用款在一千元以上者,仍先行电请,核准后再行动支。”这种监督制度一直沿用到民国38年(1949年)。
建国后,县设立财政科,后为财政局,管理全县的财务,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医院等各基层单位有财政监督权,检查其执行财政政策、法令、制度的情况;同时,受理破坏财政制度,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每年,组织力量对各单位进行财务互查,做好全县财政预决算,向上级财政部门和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1984年建市后,改为市财政局,监督业务同县财政局。
1952年,财政科配监察员1名,开展财务督察工作。1952年“三反”运动开始,财务监察工作配合运动,对违反财经纪律和贪污的行为进行大清查,严厉打击贪污分子,称为“打老虎”,从此整顿和健全了财务制度,严肃了财经纪律。1964年,“四清”运动中,对多吃多占、挪用公款、贪污盗窃等进行清查;根据国民经济调整的要求,对基本建设单位,关、停、并、转的企业财务进行检查。70年代财政检查主要内容是:控制计划外的基本建设,停建楼、堂、馆、所;控制社会集团的商品购买;清查“小金库”。1979年,县财政局对8个区镇、9个公社1977、1978两年农业税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查出贪污公款538.17元、挪用公款6106.41元,及时进行了处理。同年下半年,成立了财经纪律检查领导组,组成6个检查小组对14个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根据31个国营企业检查统计,查出无计划、超计划基建8.0302万元、自行购置设备家俱3.0195万元、赊销预付款8.1685万元、抽调企业资金3万元、招待费5209元、私招乱雇合同工130人。1980年,财政局设立财政监察股。在检查核实1979年的财政收支工作中,检查了110个单位,查补截留挪用财政资金11.5577万元,单位按规定留用1.7667万元,县分成5.9331万元,上交3.8578万元,调整了1979年的财政预算。1981年下半年,成立“财经纪律检查办公室”、“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办公室”,两室合并办公。组织488人,编成60个检查组,自查340个单位,互查181个单位,重点抽查69个单位,查出各种违反财经纪律(包括偷漏税、截留利税、控财政收入等19项)金额227.3899万元,处理32起案件。同期开展干部、职工挪借公款的清查工作。全县挪借公款的职工有 1.3万人,挪借公款204.87万元。其中:借款500元以下的1.26万人,500~1000元的479人,1000元以上的169人,最多的1人欠6000多元。县委、县政府作出决定,限期收回公款,有能力还款的,要破产归还;个别确因天灾人祸,生活困难的,也应订出还款计划。1983年,成立了审计局,财政局监察股并入审计局,负责全县各单位的财务审查并负责对财政局的预决算进行监督审查。
上一篇:第三节 预算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