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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货源渠道
民国期间,各商号的农副产品和以农副产品为原料的商品以及铁、木、竹器等手工业商品,由各商号自行到芜湖、南京、上海、蚌埠等大中城市和江苏、江西等省采购。如“五洋”商品,由商人到英、美、日等国在芜湖开设的洋行批发。建国以后,国营商业实行经济核算制,原来的贸易金库制度改为银行信贷办法,国家计划商品由上级公司统一分配购进,其余大部分商品由合肥、芜湖二级站供给。1978年后,自行车、缝纫机、电视机、电冰箱中的名牌产品仍由上级公司分配计划,多数商品可由省内二级批发部门供给,也可到生产厂家直接采购。尤其是服装,一般都从上海购进。集体商业、私营商业的商品可以由本县各公司和供销社供给,也可直接到生产厂家和各地批发站进货。进口商品有小汽车、彩电、电冰箱、空调机、放像机、化肥、纤维板、香烟、咖啡、磁带、原木等,来自日本、美国、苏联、朝鲜、菲律宾等国家,其中小汽车、彩电、电冰箱以日本国产品为多。
二、主要农副产品收购
建国前,本地农副产品由私商自由收购。建国后,粮油等农副产品逐步由国家统一收购。供销社建立后,对棉、麻、茶等农副产品积极开展了收购。1952年和1953年两年收购了916.63万元的农副产品。1954年救灾,全县设立6个收购点,按“重灾区尽量收购,轻大区酌情收购”的原则,今县收购了641.24万元的农副产品,帮助部分灾民解决了生活困难。
1955年,开展了对小土特产品、畜产品和废旧物品的收购。1957年,全县先后设立26个固定收购点和7个流动收购组,大量收购棉、麻、茶等大宗农副产品。
1962年,对其他土副产品也展开了议价收购。1963年,以收购棉、麻为签订了包购合同,全县发放棉麻预购定金32.1万元。秋季设立51个收购点,其中棉花16个、苎麻11个、茶叶3个、畜产品21个。1965年,各级供销社与5797个生产队签订了棉、麻、茶合同3707份,投放预购定金97.7万元。到年底,收购皮棉13.5万担,占计划133.11%,达历史最高水平;收购苎麻9763担,占计划96%;收购畜产品、土特产和废旧物资总值32.6万元,其中收购畜产品总值26万元。
建国后主要农副产品收购情况一览表

1979年,全县农副土特产品收购总值846万元,比1978年1162万元减少316万元。1933年农副产品收购总值2007万元,是1949年的43倍。1985年,购进农副产品1975万元。
三、生产资料供应
(一)农业生产资料供应
1950~1953年,供应大小铁木具、农具4.23万件(价值1.32万元),毛竹742.89万斤,钢铁16.75万斤,各种种子51万斤,饼肥573.4万斤,试销化肥和石膏27.86万斤。1954年,销售饼、杂、化肥及石膏48.68万斤,供应各种种子37.25万斤,大小农具5.59万件,农药658斤,药械37件,饲料689.55万斤,总值98万元。1955年,为了配合生产救灾,解决农民灾后耕畜缺乏的困难,全县供销社组织供应耕牛181头,贷放耕牛381头。1962年,在货源上采取了抓计划调拨和抓地方生产同时并举的方法,使货源增多,质量提高,价格下降。除化肥外,各种商品敞开供应。1965年,把支援粮棉产区放在首位,全县供应点增加到50个。
1978年,根据农业需要,生资公司和供销社一面抓计划调拨,一面抓计划外采购,组织化肥供应。1979~1982年,四年的生产资料供应总值达5636万元,是1975到1978年的1.3倍;其中化肥19.89万斤,中、小农具127.4万件,农机械6892台,农药械4.18万架,农用薄膜301吨,柴油3700吨,草袋115万条。
几个年份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统计表

(二)计划物资供应
1.三大类物资供应
1949年,物资供应由商业部门兼管。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化工建材三大类物资由国家统一分配,各级计划委员会统一管理。供应对象以县属工矿企业为主,供应的水泥、钢材、电线、纯碱、煤炭等不到200个品种,销售额不足3万元。到60年代末、70年代初,经营的品种上千个,销售额50多万元。1978年后,物资供应由原来的“计划为主,市场调节为辅”逐渐改为以市场调节为主。供应对象由原来的工矿企业、单位为主扩大到满足群众需要。经营的品种有2000多个,销售额达254万元。1978年,市场调节物资总额为86.5万元,占全年销售额的35.5%。其中机电产品总额为59.7万元,包括变压器、电动机、套线、轴承等;金属材料总额为11.93万元,包括钢材148吨;化工建材总额为12.6万元,包括轮胎、水泥、玻璃等。到了1979年,除部分钢材以及其它少数物资由国家统配按计划供应外,大部分物资敞开供应,废止了购货卡和某些产品交旧买新的手续。1984年,销售品种达3000个,金额为460万元,其中计划物资销售钢材700吨、玻璃3637.4标箱、汽车23辆、水泥241吨、纯碱60吨,总金额达165万元。
1969~1984年物资销售简明表

2.煤炭供应
1950年,巢县建立煤炭供应小组,属裕溪口华东煤炭供应站领导,当年销售原煤1276吨。1951年,将煤炭小组改为巢县煤炭经销处。1955年5月,将煤炭经销处改为巢县煤炭公司,业务直属省煤炭公司,当年的销售量为1.97万吨。
1958年3月,煤炭公司归属县商业局。当年大办钢铁,使煤炭销售量急剧增加,年销售量突破10万吨。60年代初期,煤炭销售量每年在5万吨左右。“文化大革命”中,煤炭供应量有所减少,生产用煤受到影响,年销售量在4万吨左右。1978年后,全县的生产和建设逐步发展,煤炭的需要量也随之增加,1979年煤炭销售量为8.17万吨。
1978年,乡镇企业和个体经济兴起,煤炭需要量增加,燃料公司采取多渠道采购、积极组织计划外煤炭以弥补计划用煤的不足。1984年,全年计划煤6.09万吨、实际销售10.3万吨。采购计划外煤炭3.95万吨。
四、日用工业品供应
建国前,日常生活用品由私商经营。商人以获利为目的,销售方式灵活,大宗业务能送货上门,比较讲究商业信誉。但是他们常常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利用市场商品紧缺,牟取暴利。
建国初期,一切商品敞开供应,经营范围小、品种少。1954年,有计划地组织城乡物资交流,商品种类由原来的200种,增加到2000种。1956年,供应棉布8.8万匹、食盐311.1万担、煤油688桶、肥皂14万条。1958年后,副食品、日用工业品等日常生活资料供应日趋紧俏,棉布、棉花、烟、酒、糖、猪肉样样都要凭累供区。凭票供应的商品有50余种,凭证供应的商品有棉线、鞋帽、火柴、食盐等20多种。1962年,票证供应的商品范围缩小,一般生活用品和土特产品的供应大大增加,经营品种由76种增加到508种,一些名牌产品(如旧县的铁锅、景德镇的陶瓷)也能敞开供应。全年供应日用工业品金额达948万元。
1964年,大力组织工业品下乡,满足农村市场需要,全年供应总值为965.1万元,销售棉布147万米、胶鞋8万双、肥皂29万条、香烟76.6万条、日用陶瓷器113万件。1965年经营品种扩大,工业品由1964年的1400种猛增到2300多种。
1979年工业销售总值比1978年上升10%;一些主要日用工业品,如食糖、糕点、棉布、酒、肥皂等增长幅度较大。到1980年,除粮油和名牌商品凭票外,其余商品一律取消票证。1981年,销售工业品2448万元,主要商品如电视机销售100多台、收音机1.15万台、各种化纤布83万米、成衣3.5万件,缝纫机、自行车2600台(辆)。1982~1984年,在“开放搞活”方针指引下,市场繁荣。1984年,生活资料供应总值为2739.5万元。1985年,高档家用电器中彩电、电冰箱凭票供应,购者踊跃。
巢湖市商业局系统日用工业品零售额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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