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光绪三十四年(1908),本县设巡警公所。
民国建立后,巡警公所改为警察局,址设广阳镇中街关帝庙。内设局长1人(由省警察厅委派)、警佐2人(由警察局长委任)、巡官1人、警察10余人。民国16年(1927)4月,县警察局易名为公安局,设局长1人,警佐、警长若干人。民国21年,县公安局撤销,其任务由县政府第一科担当。民国30年改设警佐室,配有警佐、警长若干人。民国35年复建警察局,设局长1人,警佐、巡官、警长若干人。
抗日战争爆发以前,县内未设基层警察机构。抗战初期,在一区、二区配有警长、巡官。在三区区署所在地横渡设有警察分局,直至民国38年4月24日石埭解放止。
解放后,成立石埭县人民政府公安局。各区设公安员,村设治保委员。民国38年6月,组建县公安队,是年9月,设看守所,1952年10月始,县公安队改属军事建制,属县武装部领导。1953年,区公安员易名公安特派员。1955年8月,县公安队复为地方建制,易名为中国人民警察石埭县队部,隶属县公安局领导。1958年,人民公社内设政法部。
1959年3月,本县撤销,所属各组织机构均并入太平县。1965年12月,设石台县公安局,翌年6月建立广阳公安派出所,8月设县公安局看守所。
“文化大革命”中公安机关被“砸烂”。1968年3月22日,对公安机关实行军事管制,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石台县公检法军事管制小组”(1970年撤销),是年8月建立石台县革命委员会人民保卫组(1976年撤销)。
1973年4月,恢复县公安局,同时成立城关派出所和七都派出所。1974年4月,建立公安消防中队,1976年县公安中队由人武部移交县公安局领导,1983年,改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石台县中队。1982年3月增设丁香林业派出所和六都林业派出所。是年4月,增设占大公安派出所、小河公安派出所。1985年8月,县公安局内增设森林保卫股,同时成立七里公安派出所和蓬莱仙洞公安派出所。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二)治安管理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