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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山下乡
1966年以前,城镇户口的初中、高中毕业生,或可继续升学,或可安排就业。“文化大革命”期间,城镇知识青年(简称知青)一律下放农村“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1968年县设大中专毕业生分配接受安置办公室,翌年改为上山下乡安置办公室,1970年易名为“五·七”办公室。1973年改为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至1981年并入县劳动局。
自1968年12月至1977年,本县先后接受安置于农村的知青共3676人,其中本县城镇知青360人,合肥知青(首批1968年抵县)273人,上海知青(首批1969年抵县)2387人,铜陵、芜湖、池州等地区知青656人。其安置形式:一是设知青点,编插队小组;二是安排在县、社办茶、林场。
上山下乡知青插队、插场人数统计表

2.安置经费
1968年每名知青安置经费为200元,主要用于建房和购置生产、生活用具。1973年增至480元,其中生活补助费160元。自1969年至1981年,为安置大批知青上山下乡,国家共拨专项经费1581053元,下拨木材392立方米。此外,农村社队支援了大量劳力和建筑材料,为知青建房共2084间。
3.就业安排
1969年至1978年,劳动部门采取“由生产队推荐,公社(镇)审核,主管部门批准”的方法,分期分批地安排上山下乡知青就业工作(其中部分知青入学、参军)。详见下表:1978年始,城镇知青上山下乡逐步改为城镇待业安置,至1979年底待业知青人数为440人。自1980年至1985年,城镇待业知青安置任务数累计3074名,县劳动部月根据国家关于“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的方针,先后安置知青2711人,其中介绍就业1295人,组织起来就业493人,自谋职业77人,临时安置84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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