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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物价检查
1980年后,本县逐渐加强了对物价工作的检查监督,自1981年始,每年元旦、春节、“五一”节、国庆节前后在工商、计量等部门配合下进行物价检查,平时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981年8月,县物委与工商局配合到县贸易货栈进行抽查,检查出该货栈擅自提高“奔马”牌自行车价格,后没收其非法收入693元,并通报全县。
1982年7月,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开展物价检查的通知》,重点检查自行提价、变相涨价、擅自扩大议购议销范围、乱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等违反物价政策和物价纪律的问题。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县物委于8月20日召开单位物价员会议进行情况汇总和重点抽查。1983年8月,县商业局组织所属各公司在进行物价自查的基础上,进行了重点抽查。
1984年4月,县物委根据物价检查的需要,专门组织力量搜集整理了本县《饮食业的质量、规格、价格》、《蔬菜副食品价格》、《烟酒价格》、《药品价格》、《中小学学杂费收费标准》、《卫生、医疗收费标准》、《旅馆收费标准》等现行价格资料。是年7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商业、供销、经计委、工商、计量等部门聘请义务物价检查员共20人,并颁发了《物价检查证》。1981年至1985年,物价部门共查处违反物价纪律事件12起,查出非法收入32415.37元,其中,罚没收缴国库15780元,其余款额当年未作出处理决定。
1981年8月,县物委与工商局配合到县贸易货栈进行抽查,检查出该货栈擅自提高“奔马”牌自行车价格,后没收其非法收入693元,并通报全县。
1982年7月,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开展物价检查的通知》,重点检查自行提价、变相涨价、擅自扩大议购议销范围、乱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等违反物价政策和物价纪律的问题。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县物委于8月20日召开单位物价员会议进行情况汇总和重点抽查。1983年8月,县商业局组织所属各公司在进行物价自查的基础上,进行了重点抽查。
1984年4月,县物委根据物价检查的需要,专门组织力量搜集整理了本县《饮食业的质量、规格、价格》、《蔬菜副食品价格》、《烟酒价格》、《药品价格》、《中小学学杂费收费标准》、《卫生、医疗收费标准》、《旅馆收费标准》等现行价格资料。是年7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商业、供销、经计委、工商、计量等部门聘请义务物价检查员共20人,并颁发了《物价检查证》。1981年至1985年,物价部门共查处违反物价纪律事件12起,查出非法收入32415.37元,其中,罚没收缴国库15780元,其余款额当年未作出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