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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幼林抚育
本县林区历来多采用“以种代抚”的方法进行幼林抚育。主要做法是:在新造尚未郁闭的林地上,前三年种粮油作物,通过对间种作物的锄草、施肥、松土,促进林木发育成长,同时获得间种收入,称之“以短养长,长短结合”,此后,每间隔1年进行1次“刀抚”(砍草灌),直至林分郁闭。
1982年始,本县对1973年至1980年之间营造的林木,凡已荒芜的林分普遍进行了“刀抚”或“垦抚”,每片林先后抚育3次。并且实行营林验收,合乎标准的,给予经济补助。1966年至1985年,全县幼林抚育面积为598532亩。
2.成林抚育间伐
1973年始,国营林场进行小面积杉木林间伐。1982年始,对60年代及70年代初、中期集体营造的杉木林进行了大面积的抚育间伐。据不完全统计,1973年至985年,全县成林抚育间伐面积为96604亩。
3.次生林抚育改造
1967年开始,对针阔叶树混交的天然次生林经过勘察后,明确保留树种,采取砍密留稀、砍弯留直的方法进行抚育改造,1967年以来,本县次生林改造面积为259286亩。
凡林木采伐迹地,均采用迹地更新和人工补植相结合方法更新还林。1974年至1985年,全县迹地更新面积17355亩,补植面积64902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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