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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工造林
民国14年(1925)始,每年3月12日组织营造“中山纪念林”。民国31年,全县营造油茶、油桐、杉、马尾松等100亩左右,约2.30万株。民国36年,县政府制定公路绿化方案,发动农民在省屯公路石埭路段植树。当年,全县栽植松、杉、栎、乌桕、枫香等70余亩。
建国后,人民政府重视荒山、路旁绿化,鼓励乡村植树造林。实行“谁造谁有,村造村有”的政策,提倡互助造林和公私合作造林。至1957年,全县共造林47396亩,1958年,虚报造林面积124265亩。1966年始,杉木造林改无性扦插为有性实生苗栽植。油桐、油茶多为直播造林。1971年,全县造林2.65万亩,其中用材林18121亩,经济林8379亩。1972年始,本县开展杉木林基地建设。至1976年,全县共建立杉木林基地118个,其中万亩以上的有中龙山林场;千亩以上的有仙寓山、黄沙坑两个国营林场及24个社(乡、镇)队(村)林场;百亩以上的有91个社队林场。是年全县造林46780亩,其中用材林36973亩,经济林9807亩。
1980年始,为确保乡村造林质量,县林业部门每年派员进行技术指导,因地制宜选择树种造林,并实行检查验收制度,凡符合质量要求则给予经济补助。1983年始,实行荒山承包造林,至1985年,全县共承包荒山造林8.56万亩,已造林3.35万亩。七井乡卫生院医生胡参文,1984年经县政府批准,回贡溪乡高宝村承包荒山1.50万亩,招请临时170余人,两年内已造林1100余亩。
1984年5月,根据国家林业部指示,本县全面进行造林勘察设计工作,由130名林技人员(本县林技人员34人、合肥林校毕业实习生96人)历时20余天调查。规划出全县速生丰产林基地面积12.46万亩,其中荒山面积6.65万亩,疏林地面积7900亩,灌丛地面积4.82万亩,其他9000亩。至1985年,全县在丰产林基地上造林8462亩,占基地总面积的6.8%。其中河口乡285亩,兰关乡768亩,珂田乡1118亩,大演乡2771亩,七里乡323亩,矶滩乡764亩,七都镇99亩,占大镇2334亩。据统计,1951年至1985年,全县累计人工造林面积750733亩,其中,1965年至1985年,造林面积527968亩。在造林总面积中,国营林场造林62089亩,占8.27%;乡村造林688644亩,占91.73%。根据森林资源清查,1980年前全县造林保存率为51.7%,1981年至1985年,保存率为73.6%。
2.飞机播种造林
1969年始,县林业部门先后组织人员,对小河、珂田、丁香、矶滩、七里、珂田、七井等乡镇宜林荒山荒地进行调查,规划出13片,计31160亩面积,以飞机播种(简称“飞播”)造林。其中,小河镇3片,3500亩(来龙山1100亩,龙洞山1700亩,瓦屋背后山700亩),珂田乡2片,6000亩(东庄背后山5600亩,莘田对面山400亩);丁香镇3片,5960亩(龙泉背后山1860亩,张家潭900亩,禾茂山3200亩);珂田乡3片,4700亩(紫坊坞考坑水库上边、冯家背后山),七井乡2片,1.10万亩(新建和洪宕山场)。此后,分别于1971年、1981年两年进行了飞播造林。1983年7月,经县林业局组织对珂田、七井两播区调查,终因播区植被复盖度过大(0.8以上)和管理不严,成效甚微。
3.义务植树与四旁植树本县义务植树始于民国14年(1925年)3月12日,是日,崇实初级中学师生栽植“中山纪念林”松、柏50余株。民国32年3月城区各机关团体及龙岩区署发动义务植树,因只栽不护,收效甚微。
1951年,县人民政府布置春节期间植树,全县义务植树37675株、四旁植树1200株。以后每年春季均开展一次植树活动。1956年,全县义务植树栽植松、杉、柏等231175株,四旁植树26246株。
1966年,中共石台县委、县人委作出绿化县城规划,后因“文化大革命”开始,未得完全实施。是年,全县义务植树5060株,四旁植树291586株。1979年,国家确定每年3日12日为植树节后,各乡村、机关、团体、学校、厂矿、部队均于植树节开展植树造林活动。1980年,全县义务植树(含四旁植树)9.69万株。1984年植树节,县人民政府组织发动县城机关单位职工和居民在七里乡垅上村植杉5万余株。根据林业部门统计,自1979年至1985年,全县累计义务植树727069株,四旁植树135102株。
附:林场简介
民国17年(1928)5月,广阳镇设有省立第十九农林场,翌年交本县经营管理,至民国21年4月,改为第三区造林场分场,民国26年停办。民国35年,在原场址上设立石埭县农林试验场。
国营林场建国后,本县于1958年3月建设国营安凌林场(翌年3月划属祁门县)。至1985年,全县有中龙山、仙寓山、黄沙坑三个国营林场,计有职工220人,总经营面积117140亩,其中林业用地116175亩。在林业用地中,有林地74750亩,活立木蓄积477373立方米。建场以来,累计总投资10853511元;人工造林62089亩;生产木材17387立方米。1985年产值162.56万元,纯收入90.80万元,职工人均产值7456.88元。
中龙山林场建于1959年,场址设七都镇二家垄。山场跨六都、七井、河口、七都4个乡镇。场部设6个林管区,1个非规材加工厂,拥有房屋面积4292平方米,汽车1辆,带锯1台,大型望台1座。
仙寓山林场建于1960年,场址设珂田乡台山村杨村生产队。山场穿插于珂田乡与占大镇山场之间,设有占大、双坑、仙寓山及场部4个营林区,拥有房屋面积2153平方米,有汽车1辆,粉碎机、碾米机各1套。
黄沙坑林场建于1973年,场址设小河镇九里岗,山场跨小河、丁香、贡溪、横渡4个乡镇,设有黄沙坑、金竺山、黄梅岭、杉山及场部5个作业区。拥有茶园192亩,房屋面积3435平方米,制茶机、带锯各1套,现有护林员24人,设防火道6.5公里。
乡村林场始于1958年六都公社的社办林场。1971年全县有乡村林场4个,总经营面积3000亩,1973年发展到116个,其中乡村联办场4个,总经营面积19.15万亩,其中有林地21915亩,宜林地132650亩。1977年,全县有乡村林场123个,总经营山场面积223425亩,计有劳力1347人,其中办得好的场40个,较好的场57个,比较差的场26个。
1977年以后,乡村林场逐年减少,至1984年,全县有乡村林场61个,在场职工494人,经营山场64942亩,其中有林地38627亩,当年造林2367亩。
1985年国营林场状况一览表
单位:亩、立方米、元

若干年份全县人工造林面积统计表
单位: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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