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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私营商业
清末民初,本县有以蓉城、木镇、庙前、陵阳4集镇为主的商业中心,九华山香客生意也较兴隆。民国16年(1927),全县座商登记为305户。抗日战争前夕,上述4集镇商业、饮食、服务业405户,从业人员2800余人,经营范围有绸缎、棉布、京广百货、南北杂货、糟坊、糕坊、水作坊、铁锅、瓷器、国药、染坊、照像、旅栈、酒馆及米、丝、茧、皮毛、竹、木、柴、炭等行栈,在蓉城有益大盐旗、源和(石)油栈等专营商号。
民国27年7月,蓉城、木镇、庙前多次遭日机轰炸,工商业损失惨重。然而,此时陵阳成为后方,居民生产、生活如常,兼之有4个师的驻军,商业反比以往更为兴隆。至民国29年3月18日敌机轰炸及4月26日日军进犯,陵阳镇房屋十有九毁,商店全部倒闭。抗日战争期间,一些实力雄厚的商家,纷纷迁至朱备店(当时县政府所在地)、江村、百架桥、杨田埂、东堡墩、所村、南阳湾、杨梅村、谢家村、杜村桥、宗文罗、董村、石安桥、黄山桥等较安全地带继续营业。民国32年,以陈家大山、元桥、何家青山为界,敌我形成对峙局面,我方境内相对平静,部份商贩陆续返回县城和集镇建房开业,从事小本经营。至民国33年,全县商户由民国30年237户,从业人员547人,增至397户,从业人员近千人。然而,当时交通不畅,货源匮乏,时局不稳,行情多变,行商走贩外恐日伪军袭击,内惧国民党军警敲诈勒索,只得冒险谋生。抗日战争胜利后,流离在外的商家络绎返回,重操旧业,然元气大伤,加之恶性通货膨胀,捐税多如牛毛,市场萧条,业务经营每况愈下。解放前夕,全县虽有商业、饮食服务业600余户,从业人员1700余人,但多数处于入不敷出的困境。
建国后,县人民政府及时贯彻“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经济方针,扶持处于困境的私营商业,调动其经营积极性,以繁荣市场,稳定经济。但是,少数商人却趁机进行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偷税漏税、投机倒把等活动。1952年底,国家对私营商业实行“利用、限制、改造”政策,翌年全县私商达1105户,从业人员1874人。1954年9月,实行棉花统购和棉布统销后,部分商业人员转向农业或手工业。是年底全县私营商业524户,从业人员869人,比上年明显减少。人民公社化后,私营商业基本消失。
1980年,改革流通体制,私营商业始得恢复和发展。1988年,全县评选“信得过”个体户4名;征集74户个体工商户参加省《名录》编纂;选出个体户产品21件,参加省工商局举办的个体户名优特新产品展评会,以提高其知名度。至1989年底,全县私营商业已增至1768户,从业人员达2038人,资金由1980年19万元增至226万元。
二、合作商业
本县组建合作商店与合作小组始于50年代中期对私营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1955年4月,对城乡私营商业进行全面登记、发证。自是年5月1日起,实行凭证按计划向指定批发点进货。翌年2月,全县掀起私营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高潮,6月底,已纳入各种改造形式的私营商业占总户数96%,从业人员占总数97%,资金占975%。至是年底,除蓉城棉布业及蓉城、木镇、庙前国药业4家公私合营,全县建立各类合作商店40个,合作小组28个,计1001户,从业人员1380人,资金18万元。此外,还有直接过渡到国营1户,组织代销25户。各合作商店均以店为单位,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合作小组仍分散经营,各负盈亏。根据国家商业与供销合作社的分工原则,县城的合作店、组,由国营商业归口领导;县以下由供销合作社归口管理。1957年,全县合作店、组盈余54万元,比上年增加65%。从是年起,各合作店、组,在开展正常业务的同时,大搞店外生产,全县抽出专业生产人员161人,业余生产人员306人,新建农牧场7个,计开荒种粮204亩,养猪435头,养兔71只。1958年,又从合作店、组抽调217人参加大炼钢铁。经过不断调整,至是年底,合作店、组为197个,从业人员791人。
1959年,合作店、组下放到公社,合并为39个核算单位。1961年11月至翌年4月,根据国家调整商业政策的规定,将下放的合作店、组重新收回,分别由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归口领导,并进行划小划细,由原来39个核算单位划为105个,零售网点由148个增加到168个,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扩大经营,经济效益明显提高。1962、1963两年增加积累323万元,上缴联合公积金35万元,连同1959年以前上缴的联合公积金共计162万元。
1964年本县开展“四清”运动,对合作店、组本着“能维持开支,稍有盈余”的原则,人员、网点都有所压缩,至1965年底,合作店、组合并为54个核算单位,从业人员减少到657人,网点保留143个。“文革”开始后,先是停产“闹革命”,后是关门“斗批改”,1969年,合作店、组就地改为公社“人民服务站”。1968至1972年斗批改中,对合作店、组采取“缩小阵地,逐步代替”的做法,纯商业除山窑、渔菜两行业外,其余全部改经销为代销,网点撤除45个,保留98个,从业人员择优过渡到国营25人,借用29人,下放、下迁(农村)112人,店外包养94人,在岗431人中,60岁以上老人占278%。经过几番折腾,全县合作店、组合并为18个核算单位,企业公积金由“文革”前323万元减少到223万元,多数店勉强维持,少数单位资金倒挂,陵阳综合商店公积金赤字8200元,靠挪用国营商业代销铺底资金过日子。1975年,新招城镇待业青年和下放知青103人,补充了合作商店职工队伍。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对合作商店的政策逐步放宽,其职工享有国营商业职工同等的政治、经济待遇。1978年,合作商店职工实行退体制度。1979年10月,蓉城、木镇、陵阳等地合作商店相继建立了基层工会组织。1980年1月,纯商业恢复经销,并且允许多渠道进货,经营范围扩大,小商品价格放活,实行自主经营,自行管理,大多数企业恢复了生机和活力。1983年5月,城关合作商店总店更名为县商业综合公司。1984年,木镇、陵阳两地也改合作商店为商业综合公司。1986年12月,青阳县商业综合公司复改称城关集体商业管理委员会,下属有环城商业公司、豆制品厂、饮食服务部、新华旅社、蔬菜副食品商店、通源商场、理发部、照像馆、镶牙小组等9个单位。1989年,全县合作商业有3个公司和1个门市部、1个商店,固定资产计352万元,自有流动资金计661万元,年末职工312人。
三、供销合作社
民国23年5月,安徽省农村合作委员会驻本县指导员办事处成立,指导农村合作运动的开展,民国27年11月,该办事处撤销,成立县合作指导处,县长兼任处长。民国29年3月,为适应抗日战争需要,指导处改为青铜贵合作指导队,县长兼任队长,队部设所村。至此,全县各类合作社已发展151个,社员6472人,7793股,股金额15586元;区联社9个,社员94人,225股,股金额2810元。民国30年6月,青铜贵合作指导队改组,成立贵青合作指导队,贵池县长谢汝昌任队长,队部移设贵池。民国31年8月,设合作指导室,列为县府编制,并自是年1月起,着手清查,改组旧社,建立乡社、保社和专营社。至翌年底,全县除景范、石壁(即今新河、丁桥、竹阳一部分)沦陷外,余14乡均建立起乡合作社,还建立保社26个、专营社4个,变更旧社50个。同时,县政府、青阳中学、陵阳师范均办起了消费合作社。民国33年8月,合作指导室被裁减,其业务并入建设科。解放前夕,合作社所剩无几,且非名存实亡,即为绅商土豪所把持。
1949年7月1日,县合作总社成立。8月,在木镇设第一办事处,杨田乡联村供销社亦同时建成开业。1950年上半年,先后建立第二(庙前)、第三(杨田)办事处和陵阳溪田供销合作社及茅田湖、杨田埂2个榨油合作社。1951年,土地改革后,农村合作事业蓬勃发展,至是年5月,先后建立起一区(蓉城)、东堡、木镇、洛家潭、钱家桥、乔木湾、庙前镇、杜村桥、西馆、所村、梅山、南阳湾、百架桥及杨田、陵阳计15个联村供销合作社,另有溪田、树德2个村供销合作社。县合作总社所设3个办事处,随着联村供销合作社的建成而撤回。后来经过多次民主整建社,至1953年8月,全县按行政区划调整合并为蓉城、木镇、庙前、杨田、洛家潭、陵阳6个区供销合作社。
1954年6月,本月召开首届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了理事会和监事会,县合作总社改名为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10月,改为县供销合作社。1955年1月,县社设供销经理部,以承担县社供应、推销、加工业务。是年11月,将供销经理部析为生产资料、日用杂品、中药材土特产3个经理部。至此,供销合作社网点遍及城乡,成为本县流通领域主渠道。1956年1月,随着行政区划调整,将杨田并入城关、洛家潭并入木镇,全县有城关、木镇、庙前、陵阳4区社。1958年,国营商业与供销社合并。1961年10月国合分家,恢复供销合作社,下设日杂农资、农副土特产品2个经理部(1965年并为上产公司)及城关、杨田、木镇、石安、庙前、陵阳6个基层供销社。
1968年4月,县供销社成立革命委员会,取代理事会。同年12月,农业生产资料业务划交生资站(即物资部门)经营。县社与土产、食品公司合并,成立土副产品购销站;集镇设城关、木镇、四新(即庙前)、陵阳4个地区商业站,其余公社设商业组。1970年10月,土副站与百货站合并,成立商业局革命委员会,设土产、百货、医药、食品、饮食服务5个公司,县以下仍为4个商品站,农业生产资料重新划归商业部门经营。
1971年11月,在陵阳、南阳、沙济进行以公社建立基层供销合作社的商业体制改革试点。翌年1月,撤销陵阳地区商业站,分别建立陵阳、南阳、沙济供销合作社。食品、医药就地合并,实行“一个头,一本帐”。1973年1月,农资业务从土产公司划出,单独成立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撤销城关、木镇、庙前3个地区商业站,除城关供销社辖城东、城西两公社外,余均以公社建立供销社,全县共建有城关、杨田、东堡、朱备、童埠、木镇、丁桥、新河、乔木、酉华、庙前、杜村、九华、陵阳、南阳、沙济16个基层供销社。后于1977年1月、1979年1月、1985年4月,分别增建竹阳、九华山、五溪3个供销社,至此,全县共19个基层供销合作社。1975年6月,基层供销社的食品、医药业务划出,分别恢复食品站、组和医药门市部,直属各专业公司核算,1976年7月1日,供销社与商业局第二次分开,恢复青阳县供销合作社,其性质仍为全民所有制。
1983年3月,供销合作社进行体制改革,改全民所有制商业为农民群众集体所有制商业,恢复50年代的“三性”,即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和经营上的灵活性。全县19个基层供销社,除九华山外,余均分期、分批进行清股分红,增股扩股,召开社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会、监事会等,是年11月体改基本结束。1984年5月,县社改名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设监事会及其办公室。1989年底,全县供销合作社社员为41万户,占全县总户数731%;社股79万股,股金额176万元,干部、职工800人。二级机构有土产、农资2个公司和采购供应站,基层有19个供销社,全县有采购、供应、饮食、服务、修理213个网点,年利润242万元。
采购供应站1961年10月,县供销社设二级贸易货栈1个,三级贸易货栈5个。1965年4月停业。1980年10月,恢复成立贸易货栈。1984年,改称贸易公司,时自有资金197万元,当年商品销售额245万元,年利润2800元,年末职工27人。1987年3月,改称采购供应站,当年商品销售额1203万元。1989年,自有资金2万元,年商品销售额146万元,年亏损27万元,年末职工21人。
土产公司1965年4月,日杂农资和农副土特产经理部合并,成立县土产公司,职工38人。至1968年末,固定资产106万元,自有流动资金194万元,当年商品销售额286万元,利润12万元。1981年1月,将茶叶、畜产品、蚕茧业务划出,另成立县茶畜茧公司。1983年10月,成立丝绸公司时,又将茶叶、畜产品划回。1984年5月,复将畜产品划交外贸部门经营。1989年,固定资产增至637万元,自有流动资金167万元,年商品销售额301万元,年利润46万元,年末职工增至50人。
农资公司1973年1月,将土产公司经营的农业生产资料业务划出,成立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固定资产6万元,自有流动资金105万元,当年商品销售额2093万元,年利润18万元,年末职工19人。至1989年,固定资产增至229万元,自有流动资金272万元,年商品销售额922.6万元,年利润135万元,年末职工43人。
四、国营商业
1949年6月,本县建立国营商业机构。后经撤、转、分、合多次整顿调整,逐步建立健全经营机构。至1989年全县商业(不含饮食服务)、专卖和物资等系统共有国营公司13个。
百货公司1949年6月,皖南贸易公司大通分公司在本县设立支公司及木镇贸易小组。翌年4月,支公司改组分别成立百货、土产、粮食3个办事处。1955年2月,百货办事处改称中国百货公司青阳县公司,下设批发、零售门市部各一,并设木镇、庙前、陵阳分销处,职工由1949年10人增至44人。是年3月,成立花纱布公司,1957年并入百货公司。1958年6月,国营商业与供销合作社合并,县百货公司改为工业品经理部,其下属分销处改为国营商店。1960年4月,增设杨田、石安两个国营商店。1961年11月,因国,合分开,恢复成立百货公司和城关、木镇、庙前、陵阳4个百货分销处,杨田、石安国营商店改为基层供销社。1962年8月,百货分销处撤销,其业务由当地供销社代管。1968年11月,商业局与百货、专卖公司合并,成立百货采购供应站。1970年10月,恢复百货公司。1989年,全公司固定资产801万元,自有流动资金40万元,年销售额10058万元,年利润194万元,年末固定职工158人,临时工24人。
盐业公司青阳县公司1951年4月,中国盐业公司大通支公司在本县设城厢盐业小组。1961年,县食品公司内设食盐经营处,县以下食盐业务由供销社经营。1965年前后,曾于陵阳、曹家湾、木镇黄土山、城东杨家山嘴、庙前十字路、蓉城西门等处建立备战盐库。1976年10月,成立盐业蔬菜公司。析城西公社城西生产大队4个生产队,成立蔬菜生产大队,有土地140亩。公司与蔬菜大队实行统购包销,县财政每年给予定额补贴15万元。1983年后,每年从南京、和县、繁昌等地调进蔬菜40至50万公斤,以调剂市场,平抑物价。1985年10月,公司与南街门市部、酱制品厂、蔬菜副食品商店和庙前分销处签订合同,实行国家所有,集体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体制。1987年9月,经省盐业公司批准,更名为安徽省盐业公司青阳县公司。1989年,全公司固定资产238万元,自有流动资金134万元,年商品销售额2303万元,年利润28万元,年末固定职工49人,临时工7人。
糟业烟酒公司1951年9月,成立池州专区青阳县专卖事业分处,下设木镇分销处,专营卷烟和白酒。1953年,划归大通批发部,称中国专卖事业公司青阳批发处。翌年底,成立中国专卖事业公司安徽省青阳公司及青阳县专卖管理处,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并增设庙前、陵阳、杨田、洛家潭分销处。1963年,百货公司划出食糖业务归其经营,故称糖业烟酒公司。1968年11月,并入百货采购供应站。1970年10月,下属分销处并入基层供销社。1979年1月,恢复糖业烟酒公司。4月,于九华山、县城东门各增一门市部。1982年1月,卷烟业务划交新成立的烟草公司经营。1985年,推行经济体制改革,东门酒库实行仓批(仓库和批发部)合一,单独核算,并增设西街批零合一门市部。1989年,全公司固定资产493万元,自有流动资金28。8万元,年商品销售额6323万元,年利润91万元,年末固定职工62人,临时工8人。
食品公司50年代初期,本县食品商业由供销社经营。1956年6月,成立中国食品公司安徽省青阳县公司,并先后设木镇、庙前、陵阳收购站,杜村、杨田、百架桥、洛家潭、乔木收购组及城关门市部。1957年,加强生猪派购工作,全县除有城关、木镇、庙前、陵阳4个食品站外,另有7个收购点。翌年6月,食品公司机构撤销,成立商业副食品经理部,生猪、鲜蛋由6个基层国营商店收购,后并入基层供销社。1961年底,恢复食品公司,职工27人。1968年11月,食品公司并入土副产品购销站,基层食品、水产并入商业站。1970年10月,再次恢复食品公司。1975年6月,基层食品业务从供销社划出,恢复城关、木镇、庙前、陵阳食品站及下属13个食品组。1976年,划出水产和食盐蔬菜业务,相应另成立专业公司。1989年,全公司固定资产901万元,自有流动资金103万元,年商品销售额388万元,年利润24万元,年末固定职工93人,临时工14人。
石油公司1973年,成立县石油煤建公司。1980年7月,划出煤建,成立县石油公司,职工34人。1985年,改称安徽省石油公司青阳支公司。石油煤建公司初建时,储油设备仅有80平方米简易油棚和200余只油桶,经过1974年、1980年、1987年三次扩建,已有标准储油罐1400立方米。其间,1976年,购置3吨油罐车2部,解决了进油自运问题。1983年,建成自动加油站一座,年吞吐量4000吨。1989年,全公司固定资产1151万元,自有流动资金193万元,年商品销售额7702万元,年利润323万元,年末固定职工64人,临时工3人。
五交化公司1980年1月,县百货公司划出五金、交电、化工业务,成立县五交化公司,下设1个批发部和2个零售门市部,门市部为国家所有,集体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体制。该公司主要经营品种有自行车、收音机、电视机、洗衣机、电扇、电冰箱及农用五金、建筑五金、电工器材、化工原料等2000多个品种。1989年,全公司固定资产292万元,自有流动资金9万元,年商品销售额651.1万元,年利润16.4万元,年末固定职工72人,临时工9人。
商业贸易中心1980年秋始建,1985年6月开业,内设14个零售柜组,1个批发部,经营商品5000多种,当年职工74人。1989年固定资产782万元,自有流动资金16万元,年商品销售额5008万元,年利润7万元,年末固定职工62人,临时工28人。
丝绸公司1981年,土产公司的茶、畜、茧业务被划出,成立县茶畜茧公司,时固定资产176万元,自有流动资金108万元,年商品销售额3792万元,年利润121万元,年末职工25人。1983年10月,改建县丝绸公司,茶、畜业务仍由土产公司经营。1989年,全公司固定资产1364万元,自有流动资金303万元,年商品销售额18847万元,年利润933万元,年末固定职工31人,公司下设6个中心茧站,14个烘站。
烟草公司1982年1月成立,统管全县卷烟业务,当年职工15人,利润177万元。1989年,固定资产40万元,自有流动资金75万元,年利润267万元,年末职工19人。
燃料公司建国后,煤炭、石油由县百货公司经营。1968年11月,由县生产资料供应站经营。1973年5月成立县石油煤建公司。1980年7月,划出石油,成立县燃料公司,专营煤炭,提供全县企业生产用煤和居民生活用煤。石油煤建公司初建时,仅有1台单头蜂窝煤球机和50平方米简陋厂房。1982年,投资4万元,建成年产蜂窝煤5000吨加工厂1所,装有7071型蜂球机2台、强压蛋球机1台、皮带运输机4台,形成一条小型生产线。1983年,省燃料公司投资15万元,自筹60万元,征用土地137亩,安装30吨地磅1台。1986年,开始筹建年产15000吨的煤球加工厂,占地1300平方米。1989年,固定资产721万元,自有流动资金84万元,年商品销售额3667万元,年利润96万元,年末固定职工187人。
金属机电公司化轻建材公司生产资料服务公司1985年12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将县物资综合供应公司进行政企分开,公司为管理机构,下设金属机电供应站、化轻建材供应站、生产资料服务站。1987年,上述3站分别改称公司,1989年的基本情况如下表:

附:部门商业
1980年,本县流通领域实行多种经济成份、多种流通渠道、多种经营方式的流通改革,出现各个部门纷纷开店经商的情况。至1989年底,全县各部门共办商店39个,从业人员163人,资金514500元,兹分类列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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