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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木、竹器
县境民间家用的桌、椅、柜、床、箱、盆、桶、筲箕、团箕、粪箕、筛子、淘米箩等木竹器,从清末至50年代初期,基本上是山区农民自产自销和民间匠人购料加工出售。1956年,供销社开始经营箱、桶、篾器等小型用具,货源主要来自手工业合作社及个体匠人。60年代后,经营床、桌、椅等家具,轻工业局下属厂、社等单位经营成套家具,质量档次渐高,花色品种不断更新,但由于木材限量和价格较贵,多为外县及机关单位购买。从70年代起,个别品种如盆、桶、筲箕、淘米箩等逐渐被金属和塑料制品所代替,竹蔑器品种数量也有限。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经营木竹器的不仅有供销社和轻工门市部,不少乡镇企业、个体工匠也自加工自销售。有的还生产装饰品和工艺品,销路很好。
二、铁器
铁锅、井罐、吊罐、铁壶、勺、桶及其他金属日用具,解放前和解放初期,均由私营商店和流动商贩经营,后逐渐由供销社取代。货源除铁锅等少数品种由县内自产外,其他均从安庆、繁昌等地调进。1958年大办食堂和大炼钢铁,造成1959年至1960年一度铁器货源奇缺,市场铁器断供。60年代似后逐渐好转。70年代开始,许多品种又逐渐为塑料产品所代替,同时由于许多地方改烧柴为烧煤,井罐、吊罐的销量下降。80年代以后,铝、钢制锅、勺又为之换代,电饭煲、高压锅、电炒锅等换代品种,正在城镇居民中普及,农村富裕农民也开始使用,使一些小铁器渐被淘汰。
三、陶瓷器
民用的碗、盘、杯、碟、炉、、壶、罐等陶器,历来都是由私商与流动货担经营。解放后,由供销社经营,货源主要来自景德镇、宜兴、安庆等地。1958年大办食堂,次年下半年又取消食堂,造成市场上碗、杯、碟、盘等陶器供应紧张。60年代虽有好转,但货源靠外地调进,仍不能满足市场需求。1980年以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一些低、中档成套餐具、酒具、茶具也逐渐成为家用必备品,往往供不应求。1985年,昭潭区兴办瓷厂后,县内陶器代应,渐趋缓和。
四、酱醋糕糖
解放前,由私商经营。1950年,供销社设立零售门市部,经营此类商品。合作化以后,则由供销社统一经营。县糖业烟酒专卖公司成立后,食糖、糕点等货源由其统一组织调进,向基层供销社批发。酱醋类前期由土产公司经营,县副食品公司成立后,两家共同经营。解放以来,酱醋类经营一直正常,只是糖类有时紧缺。在三年困难期间(1959—1961)食糖奇缺。“文化大革命”期间一度供应紧张。1978年后,供应日趋正常。1987年底,因食糖进货渠道变动和产区货源不足,又试行计划调配,凭票供应。次年取消票证,敞开供应。
五、其他
民用其他小型日杂品,如瓢、筷、钳、伞、草帽、凉鞋、土纸、卫生纸等,历来多由小商贩经营。50年代,以供销社经营为主,国营公司、合作店(组)以及代销店,也同时经营。70年代以后,塑料产品逐步代替传统质料产品,且数量充足,档次渐高。80年代,国营商业、供销社、合作店(组)和个体摊贩都经营日杂小商品,市场越来越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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