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新中国建立后,水利投资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基本建设投资;二是农田水利补助费;三是江堤修防费。对规模大、工期长的重点工程,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编制设计文件(如工程计划任务书、扩大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逐级报批,按批准的规模、标准施工,竣工后报送工程决算、竣工图纸、工作总结等。是项经费由建设银行监督使用。
农田水利补助费,以安排农田水利工程为主,使用原则是贯彻“小型为主、社队自办为主,配套为主”的方针。这类工程须报工程说明书、施工图和预算表,施工期间,按进度拨款,由农业银行监督使用。
江堤修防费主要用于长江干堤的加高培厚土方工程,保坍护岸的石方工程、涵闸工程、绿化工程及钻探灌浆等除险工程,经费由省长江修防局批准下拨,县长江修防所组织管理。
上述三类工程经费,由省、地水利部门下达年度计划,水利行政部门管理。1986年后,农水经费改为切块按排,每年由县财政局下达指标。
1988年,省下达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共175万元。
建国后历年使用水利经费和完成土石方数量表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