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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区耕作机具主要是指农民从事农田作业整地和田间管理过程中所使用的木、铁兼制的农具。传统的农具有犁、耙、耖、锄头、锹、钉耙、耥、铲等。1950年,青阳县农户就拥有犁3.3万部、耙2.8万部、耖2.2万部等。农具使用历史悠久。解放前,犁属主耕作农具,以役牛牵引,犁身及扶手为木制,犁座前装有三角形铁锛犁头,起翻土作用,人操犁扶手掌握犁度深浅,一人一牛日可耕地2—3亩。耙轧滚碎土、能平整水田、旱地,山区使用“耧车”,亦用于水田作业,上有木质坐凳,以车身人体之重压碎士。耖只用于整水田。解放后,1952年,开始部分改用新式步犁,1956年,推广双轮铧犁,1959年贵池县先后购进国外大型拖拉机13台390千瓦。其中,狄特—413型7台257千瓦,热特(Z)—35P型3台、热特(Z)—25A型1台、热特(Z)—25K型2台和各机引犁、机引耙,分别在殷汇、铜山、乌沙三个公社建立拖拉机站作耕作示范,年机耕面积2000亩。1961年,国家发给贵池县国产“铁牛—40”拖拉机2台,并建立县拖拉机站。至此,本区始有现代化耕作机械,并以实现“耕地不用牛”的理想,60年代后期,农村普遍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大中型拖拉机逐年增加,耕作机械化水平亦逐年提高,至1974年,全区拥有农用拖拉机250台,手扶拖拉机1466台。至1993年底,全区拥有用于耕作大中型拖拉机214台/7637千瓦和其配套机具185部、小型拖拉机13427台/90550千瓦和其配套机具17344部,年总机耕作业面积达146.45万亩。但农村使用役牛耕田犁地的现象仍村村可见。小型拖拉机具有工效高、耕作质量好,能缓解水稻区“双抢”阶段劳力、畜力紧张矛盾等优点,深受农民欢迎。锄头种类繁多,有挖锄、耨草锄,样式各异,锄口宽窄尺寸不一,分别用于挖地、中耕、除草作沟、整地、打宕等作业。耘草耙为木制,装有铁齿,用于水稻田间除草、松土;刀具则有砍刀、半砍刀、草刀三种,多用于山区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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