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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岁时
1.过年
农历正月初一日俗称“过年”、“岁朝”,又名“元旦”,建国后定名为“春节”,为一年中最隆重的大节,时间三天。初一早晨,大人、小孩,身穿新衣,家家户户,烧香点烛,放爆叩头,拜祖祭神,门旁贴财神,迎接新年。事毕,全家围座吃饺子。初三送年,农村都在初三早饭前,烧香、点烛,拜祖祭神后,将封檐钱纸、松枝取下,送到室外场地上,燃火尽烧,鸣爆,以示送年;商家和集镇居民,多在初三傍晚送年。建国后,这个传统节日习俗,仍旧保存,但一些封建迷信的东西逐渐被废除。
2.元宵节 农历正月十五日为元宵节,又称“元夜”、“灯节”。“早过十五晚过年”,这天人们闻鸡即起,焚香、点烛、鸣爆、祭祖拜神。孩童提灯成群结队,欢闹元宵。早晨,乡间居民食以米饭、美酒佳肴,午食水饺,晚食汤圆;城镇居民早食水饺、汤圆,午食米饭,晚食面条。早餐毕,或赶会,或看灯,或赶集。晚间赛灯。灯有马灯、蝴蝶灯、狮子灯、花篮灯等,争奇斗异,式样颇多。“文化大革命”中,灯会被视为“四旧”扫除。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灯会逐渐恢复。
3.二月二
农历二月初二,旧时称为“龙抬头”日。此俗在寿地保义集盛行。每到此日,有洪、张、黄、夏、常5大姓各扎采龙两条,敲锣打鼓,鸣炮奏乐,大玩龙灯。这天,晨食水饺,名曰吃“龙耳”;午食圆形馒头,名曰吃“龙蛋”;晚食面条,名曰吃“龙须”。是日,富商开门营业;私塾开学;田家叫牛(开始使牛)。 4.清明节
谚说“冬至百六是清明”,即冬至起一百零六天是清明节。是日,祭祖扫墓、栽树、泡稻。机关干部、学校师生祭扫烈士墓。家家屋前,插挂柳枝,向日曝晒。如天气晴朗,风和日丽,柳条晒死者为佳,谚有“清明晒死柳,麦子涨破斗”之说,预兆午麦丰收;阴雨则不佳。
5.寒食节
清明前一日为寒食节,是春秋晋国大夫介之推的纪念日。这天,家家不动烟火吃冷食。抗战前此俗尚行,战后废。 6.端阳节
农历五月初五日为端阳节,又名“端午节”、“中天节”、“诗人节”,是纪念战国楚大夫屈原被奸臣陷害,投汨罗江自尽的纪念日。此节,寿地正阳关有龙舟竞渡之俗。家家吃粽子、炸油条、饮雄黄酒、贴端午符、点龙盘香。门前插艾,打扫卫生,灭菌消毒。孩童胸前佩戴当地特产香草碾成细末配以其它药料缝制的香荷包,以作驱疫免灾之用。此俗至今尚行。
7.中元节
农历七月十五日为中元节,又称“鬼节”、“七月半”。是日,家家上坟祭祖。较大的集镇和农村的富豪之家,请僧道打醮,又叫“盂兰会”、“放焰口”。通过僧道祝祷,可以化凶为吉。建国后,此俗已废,但农村中上坟有之。
8.中秋节
农历八月十五日为中秋节。是日晚,明月东升,家家鸣炮,列桌庭院,陈设香烛、月饼、西瓜、柿子、石榴,举酒赏月,庆祝丰收。晚食糖馍、芝麻馍等。食毕,青少年点燃火把,奔往田野,往来戏嬉。有的到田间摘取一二瓜果,名曰“摸秋”,以示欢庆丰收之意。
9.重阳节
农历九月初九重阳节,又名“重九”。是古时登高的节日。此节多系文人雅士,登高宴饮,作赋吟诗。农村及工商界对此无所表示。
10.腊八节 农历十二月初八为腊八节。相传此日是释迦牟尼的成道日。寿地旧时,佛寺举行诵经,并用黄米、白米、江米、小米、菱角米、栗仁、红豇豆、枣泥八种合煮为粥,名曰“腊八粥”。此俗演变至民间,均以这天中午吃“腊八粥”,寓有庆丰收及消灾之意。是日,私塾放学,女穿耳孔。建国后,此俗废。但民间仍有吃腊八粥之习。
11.祭灶日
农历十二月二十三为祭灶日。寿地有少数人家二十四日祭灶。民间买灶糖、请灶符、做灶面。晚餐前,在灶前点烛、焚香、烧符、鸣炮、杀鸡祭灶。建国后,此俗仍行。 12.除夕
农历十二月三十日(月小二十九日)为除夕,它是一年之终。是日,家家户户,忙碌异常。室内室外,打扫干净。多缸蓄水,积饭储肴以备3日之用。贴春联、挂年画,家室焕然一新。事毕,焚香、点烛、鸣炮、祭祖。最后,家人团聚,围桌共吃团圆饭。吃时,桌上摆着的鱼不准吃,名叫“连年有余(鱼)”;瓦东地区准吃鱼身,不许吃鱼头,名曰“岁有余头”。餐毕,晚辈给长辈辞岁,长者给钱若干,名曰“压岁钱”。接着,村居亲邻,互相走拜、道好。是夜,守岁通宵,夜近四更鸣炮接灶。建国后此俗仍行。
二、婚丧嫁娶
1.婚姻
寿地婚俗,大致有三:婚制、婚礼、嫁娶。
①婚制。寿地自古至今有童养媳、媒妁婚姻、纳妾、再嫁、自由婚姻。 △童养媳俗称“童媳妇”。凡有童养媳者均属家境贫寒,无力为子女正式举办婚嫁,将其幼小女儿送给男家抚养,及至婚龄,择日梳头,名曰“圆房”,又叫“磕头”,即与男子同居,在年龄上,男大于女者较多,有的岁龄相差很大,往往形成关系不睦;有的女子因此而自尽或者逃走。此制清末至民国年间盛行。建国后基本杜绝。 △媒妁婚姻。寿地旧时,官豪及富裕之家子弟婚姻,多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包办代替。当男女生下之后,即行“纳采”——请媒人向女家提亲。女家应诺后,男家备礼订婚。建国后废。 △纳妾。旧时,官宦豪富者,除正室(结发妻)之外,另娶妾(俗称小老婆,别称如夫人、偏房),有多至数房者,为一夫多妻制的继续。新中国诞生后,法定一夫一妻制,禁止纳妾。
△寡妇再嫁。封建社会,盛行封建礼教习俗:“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谓之“三从”。寡妇要改嫁,亲族便加阻拦,纵许嫁时,不准乘红轿;进到男家,不准入大门,只能从旁门而入,要跨火堆,以示除邪秽。此陋习现已基本革除,寡妇再嫁有自由。
△自由婚姻,民国间有之,但只限于机关、学校。至于民间,尚不通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颁布了《婚姻法》,规定了一夫一妻制,实行了婚姻自由。婚前,自找对象,见面谈心,相互了解情况,在情投意合的基础上订婚。订婚后,双方往来自由,父母不得干涉。结婚时,从当地政府登记,领取《结婚证书》,举行文明结婚。除此,还有旅行结婚,既不受礼,又不宴客,节约方便。
②婚礼。寿地婚礼,名目繁多,不可详述。通常有:定婚、求婚、出嫁、其他。 △定婚、求婚礼,即是过大小书子礼。所谓过“小书子礼”,即是男女“八字”合后,男家举行订婚礼:大红细布6尺,糖果4—8包,色布两对,将订婚书包扎起来,交给媒人,送到女家,又叫“包书子礼”;求婚礼,即是过大书子礼。所谓“大书子”即是订婚后,岁及婚年,男家要求结婚,请媒人过大书子。女家如同意女儿出嫁,即开出衣服尺寸,由男家承办。
△出嫁礼,即是女家嫁妆。嫁妆多少不等,根据家庭经济情况而定。富裕之家有10件、20件者,甚至更多;一般之家赔有8件;再次者为“巴锅挑”(两件)。上述嫁妆,均系女家备办,名曰“嫁礼”。
上述封建陋习,建国后逐渐废除。 △其他礼,始于80年代。寿地很多地方在婚姻方面出现了“五礼”,群众称之为“特殊礼”:
见面礼,即订婚前,女到男家看门头合意后,确定订婚,择日见面,需付礼钱少至百元,多至数百元;
年节礼,即订婚后,未婚前,每年3节(春节、端午、中秋),女到男家过节,每次1套衣服和节礼钱最少百元;
进村礼,即是女子出嫁,进入男村,需付礼钱,少至百元,多则不限;
抱树礼,即女方进村,迟不入门,抱树而立,待付礼钱后方入男家。 上述“五礼”,见于农村和集镇,机关、学校、工厂等甚少。
③嫁娶。吉期择定,由男家备红轿一顶,迎娶新妇。迎娶时,会同媒人、迎亲人或骑马、或坐轿,当日来到女家,中午设宴招待。下午女子出嫁时,举行仪式,拜别祖先、父母后,由姊妹搀扶上轿。女方派一送亲人(称上客),乘轿随往。待天黑后,花轿抬到婆家,由执礼者将新妇扶出轿门,挺身站立,继由专人手持秤杆,口唱挑《盖头词》,挑去盖头,把新娘引入堂门先向门外叩拜,名曰“拜天”;次向门里叩拜,名曰“拜祖”。拜毕,入洞房。须臾,上客(送亲人)入房,新郎递过3遍烟茶后,上客对新人嘱咐一番离去。接着送房。送房毕,客人散去。次日,新郎、新娘上祖坟,拜识家人、亲戚,介绍称谓。婚后,3日、6日、9日有“单回门”、“双回门”之俗。1个月时,新娘回娘家,休房1个月。
建国后。此俗已废,实行新式结婚典礼:1949—1980年,夫妻结婚到当地政府领取《结婚证书》,邀请亲友参加,以茶话会形式,宣布结婚仪式,由主婚人宣读《结婚证书》;由证婚人讲话;由介绍人介绍情况;新郎、新娘介绍恋爱经过,礼成。1981年—1987年,嫁娶形式有所演变,机关、学校、工厂等单位的职工嫁娶,多用包车接送,设筵受礼,浪费甚巨;农村婚嫁亦用汽车接送,受礼、设宴,浪费惊人。1987年秋,寿县人民政府为制止婚嫁铺张浪费,移风易俗,在江黄乡推行集体结婚新俗,举行文明仪式,节约简便,颇受欢迎。
2.丧葬
寿地丧葬,习俗很多,其常行之俗有五:丧期、丧祭、殡葬、守孝、卜茔。
①丧期。时间长短,按其家庭经济情况好坏与社会地位高低而定。期有六等:1日、3日、5日、7日、半月、49日。凡1日者,皆属婴童和不及冠者;3日者乃一般之家;7日者多属小康;半月以上者均系富豪官宦之家。
②丧祭。形式有五:家祭、族祭、祠祭、点主祭、追悼会祭。家祭较简单,是一般祭奠,俗行颇广;族祭,凡村坊长辈,素有威望,祭在族祠;点主祭多系富豪官宦之家,为使阔气,荣宗耀主,举行此祭。祭前先用枣木做成灵牌,写就死者行第,名号之“神王”(“主”字头上一点不点),请名望素著者为“点主官”,请文人墨客为襄礼,名曰“礼生、礼宾”。由点主官用墨笔在“王”字头上加一黑点,后用朱笔在“主”字的黑点上加朱砂点。以上4俗建国后废。追悼会祭,始于辛亥革命后,此俗当时在民间行之甚少,多用于军政机关单位因公殉职者。建国后,移风易俗,民间从1966年至今颇行此俗。 ③殡葬。寿地习俗有二:土葬、火葬。土葬,即把棺木埋入土中。回族用棺罩将尸匣抬往茔地,埋时将活底抽去,尸体落土即葬。坟呈长形,脚南头北;火葬始于1975年,寿县人民政府在县城之北八公山麓建立火葬场,实行火葬。但民间不习惯,大多用于土葬。
④守孝。寿地旧时,父母死后,孝子守孝3年。守孝期间有“三不准”:不准穿红着绿,要以素衣缟服;不准弹琴作乐;不准理发整容。民国时期,此俗由严到宽,守孝期为1年,烧过“五七”后即可理发。当年春节,门贴绿纸孝联,孝子免到人家贺年。守孝间,孝子头年穿白鞋,次年穿灰鞋,三年换黑鞋。回族,子女穿孝40天,每天3次上坟,请阿訇诵经。对死者有7日、40日、百日、3年之祭。建国后,此俗由繁到简。人死之后,多戴黑纱。民间仍有穿孝服、白鞋之俗。
⑤卜茔。在寿地较为重视,尤其富豪之家突出。一般之家,人死之后,也要卜茔。有的因一时选不出茔地,灵柩临时停放在地面上不葬,周围用土坯围砌,上铺笆草,名曰“柩房”。待择好茔地,节次大寒,选期落葬,名曰“落柩”。此俗至今民间仍行。
二、衣食住行
1.服制
寿地服制甚繁,旧时民间服制,富豪之家,男用绸缎长衫、长袍、卧龙带、马褂等;女用丝绸褂、裤、裙、袄;一般之家,多用布袍、大褂、棉袄、棉裤,女用布质褂裤。辛亥革命后,服制稍改,官绅学界多用中山服和西式服装。民间服制,仍用旧式。女虽有裙,而不常用,若遇结婚、节日喜庆用之。建国后至今,服制大改,花样翻新。长袍、马褂等旧时服装,基本废除。民间男性,习用中山装、青年服、卫生衫裤、毛线衣、便衣、大衣、工人服、猎服、牛仔裤、滑雪衫等,近年着西装者渐多。女服,除少数老人穿大襟衣外,年青妇女多以新式对襟女服和各种裙衣。质有涤纶、的确凉、涤丝、中长纤维、毛呢等。
2.饮食
寿地区域广阔,生活习惯不一,以食粮而言,大体有三:县之西北滨淮,主产麦、豆、山芋,故习食杂粮;县南境介于合肥、六安,主产水稻,习食大米;县之中部,稻、麦、杂粮均有,当地居民既习食大米,又习食杂粮。建国后,寿地种植,日益改革,杂粮种植除湾区外,大多地区种植水稻,居民食粮以大米为主,杂粮为辅。食肉方面,汉族除信佛者不食肉类外,其余皆食;回族不食猪、驴、狗肉,习食牛、羊、鸡、鸭肉,但不经阿訇宰杀,或因病死者不食。
3.居住
寿地自古至今,居住房屋,因等级不同,故住房亦不同。房屋等级有五:古式楼房、瓦房、草房、新式楼房、平顶房。古式楼房、瓦房多在县城和较大集镇以及农村封建地主、官僚之家;草房多是中等之家。住房门多向阳,有因“风水不利”者,改为他向。本世纪80年代,新式楼房、平顶房较多,乡间逐渐普及。
4.行具
寿地古至今日,行具颇多,有轿、车、船、驴。轿有二种:官轿(四人抬)、小轿(双人抬)。女子出嫁,富贵家坐官轿,常人家乘小轿,皆披红色锦(布)幔,谓之“喜轿”。建国后,坐轿废。车有多种:红车、独毂牛车、黄包车、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轿车、吉普、面包车等。前3种车多在民国年间实用,后者乃今日盛行。毛驴代步,自古有之,清末民国,交通不畅,工具不多,多以毛驴代步,建国后废。船有轮船、木船。寿地水路多用船运。
四、寿诞
寿诞含生日、三朝洗儿、抓周、庆寿。
1.生日
寿地旧时,富豪之家,尤重生日。贫寒之家,对生日视有若无,旧有“穷无生,富无年”之说。庆生日者,身着新衣,举办酒席。如属老者诞辰,晚辈为之拜寿,以表孝意。建国后,此俗渐消。虽有少数过生日者,但也简单从事,只是煮若干荷包蛋而已。
2.三朝洗儿
孩子生后,三天时洗澡俗称“洗三”。届时,请接生员给小儿洗浴。焚香、点烛、鸣炮。中午设筵,食以面条加荷包蛋,名曰“洗三面”。此俗至今仍行。 3.抓周
每当婴儿满周岁时,家庭举行“抓周式”。堂上焚香、点烛,案头摆列物品有文房四宝、吃物、算盘等。将小儿抱伏案边,视其先抓何物品,如抓文房四宝和算盘者,认为将来能成大器。 4.庆寿 寿地旧时,富豪之家的家族长辈,凡年逾半百者,均要庆寿。庆寿,10年一庆,70岁以上者谓“庆大寿”。庆寿较隆重,下请帖,邀亲朋,设筵席,宴宾客,设寿堂,行仪式。凡参加庆寿者,有献寿幛,有送寿匾,有赠寿联,作寿序,馈寿酒,献果品等。寿宴开始,行祝寿礼,晚辈进行祝拜,亲朋宾客,吉语祝颂。寿县城关老人做寿,邻里亲朋在寿辰前一日晚去“暖寿”,当天早晨“拜寿”。建国后,此俗破除。
五、农事习俗
1.试牛
试牛又名“叫牛”。即是新春之后,春耕开始,首次使牛。时间不一。县之北部沿淮,种植以麦豆为主,又因气候较县之南部偏低,故试牛较县南迟,一般都在农历二月二日开始试牛;县南部,种植以水稻为主,稻收之后,田不能种菜者,均系冷浸空田,多栽早秧,试牛都在农历正月初六。试牛时,焚香1柱,插于田头,鸣炮、扬鞭,以示新岁之后,牛耕开始,稍行即罢。试后即正常使用。此俗于建国后50年代初废除。
2.秧包饭
寿地旧时,富裕农家开始拔秧,鸣炮下田,以示邻人:“开始拔秧”。邻人闻鸣炮声,不约而来,下田帮助拔秧。秧田中心,原在下秧时,插标一行,名曰“秧标”。拔时人皆竞赛,谁先拔到秧标,谁是中午的座上客。助拔者,中午均在秧主人家吃饭,瓦西地区名叫“秧包饭”;瓦东名叫“发黄米”。
3.下昼饭
吃下昼饭者多在大忙季节。农家或因抢水救秧,或因突击抢种,因夏日冗长,劳累过甚,故在下午4时许,做些鸡蛋、凉面等可口食物食之,名叫“下昼饭”。
4.建厨、砌灶
寿地建造厨房习惯于住房的东侧,单独立舍,四不接房,以防失火波及住房;砌灶,又叫“支锅”。寿地民间砌灶,先择吉日。灶口方向有二:一是口西烧东;一是口北烧南。谚有“烧南不烧北,烧东不烧西”。“烧南福寿双全;烧东万事亨通”之俗。今之民间仍行此俗。
5.扫尘
寿地扫尘有二:一是在农历十二月十八、十九日;二是祭灶节。炎刘地区习俗于祭灶节,其余地方均在十八、十九日。谚有“要想发扫十八;要想有扫十九”之说。
6.剃年头
每年春节前,民间男性不论大人、小孩,规定都要“剃年头”。谚有:“有钱无钱,剃个光头过年”之说。
7.洗年脚
寿地民间每逢新年之前,不论男女老少都要洗年脚。以农历十二月二十七、二十八日洗脚为好。谚有“二十七洗惊气,二十八洗邋遢,二十九洗黄狗,年三十洗驴蹄”,主要是对孩子而言。农村有些孩子怕冷不愿洗脚,通过启发、激励,使之早日洗脚。
8.除夕牛饭
每年除夕之夜,农家用米饭喂牛。谚有“打一千,骂一万,除夕晚上一顿饭”之俗。
六、社会新风
1.“五爱”
1949年颁布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其42条规定,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的“五爱”公德。寿地首先在教育界中开展了宣传发动,继而普及社会。学生在校操行等级均以此为衡尺;毕业政治审查也以此为标准;考核干部以此为据。从1949年—1962年,通过“五爱”公德教育后,涌现出很多英模、“五好”学生、干部等。文明礼貌、舍己救人、一心为公、拾金不昧等好人好事层出不穷。
2.学雷锋
1963年3月5日毛泽东主席号召“向雷锋同志学习”,寿县男女老幼尤其是青少年一代,学习雷锋不为名,不为利,不怕苦,不怕死,全心全意为人民的精神。通过学习,全县涌现出很多好人好事。
3.“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 “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始于1981年3月。“五讲”: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四美”: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三热爱”: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寿地自开展活动以来,全县涌现文明村181个,文明单位15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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