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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勤工俭学
民国38年(公元1949年)2月,寿县民主政府接管旧政权的各级学校,校舍大都破敝。尤其是农村学校,危房甚多,极不安全。为及时恢复教学,除民主县政府拨款拨粮外,并动员群众献工献料,进行维修。各校师生,学习老解放区经验,“自力更生,勤俭办学”,一方面参加维修施工,一方面利用学校空隙地种瓜种菜,不仅改善办学条件,而且培养师生热爱劳动,关心群众的思想感情。
1954年,寿县遭受百年未有的洪涝灾害,全县345所小学校,校舍全被淹倒的有82所,大部分淹倒的有99所,共倒塌房屋2149间;岗上虽未上水,但受暴风雨持续侵袭,校舍多有损坏。水退后,党和人民政府及时拨款重建与修复校舍,号召师生开展生产自救。各校在勤工俭学中,积极开展各项副业生产,自制或修复一批校具、教具,使教学迅速恢复正常。1956年初,全县评出勤工俭学模范教师19名。
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寿县各级学校大办工厂、农场,大炼钢铁。据《寿县教育展览资料统计》记载:全县中、小学校师生共“炼焦98吨,炼铁113吨,淘铁砂1896吨,炼钢15.7吨,采集矿石1065吨,办农场试验田1.83万亩,种瓜菜9371亩,帮助社、队抢收粮食116万亩,抢种作物104万亩,积土肥590万担,养家禽1.4万只,养猪2891头。因劳动时间过多,严重地影响了教学,学生的文化知识不进反退。
“文化大革命”期间,根据毛泽东主席的“五·七”指示,寿县各中、小学校学生,积极投入学工、学农等活动。县教育局统计资料表明:全县建学农基地643.7亩,校办工厂78个。城镇各中学组织学生分班轮流去工厂学工,每人每期15—30天;农村中、小学师生在农忙季节,全体下生产队参加劳动,接受再教育。这一时期,因劳动过多,教学又一次受到严重影响,质量大幅度下降。
1978年,中国共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教育部提出“勤工俭学”,要求在提高教学质量的同时,学校办一些经济实体,以增加收入,改善办学条件。1983年,县教育局成立了勤工俭学办公室,配专职干部2人;各区(镇)教育组、各学校均确定1名领导干部负责抓好“勤工俭学”。1984年,全县已有64所中、小学校开展了“勤工俭学”活动,办起了小型工厂18个和一批服务性的商业、养殖业,创总产值38.6万元,纯收入10.7万元。因成绩显著,受到省级表彰的学校有寿县第一中学、正阳第一小学;受到地区表彰的有寿县第二中学;受到县级表彰的有正阳第二、第三小学,炎刘中学,保义初级中学,六冲初级中学,三觉农业职业中学。除此还有双桥、堰口、三觉3个区的教育组。正常、切实可行的勤工俭学,使学校受益匪浅。1987年,全县校办工厂、农场、企业增至126个,固定资产总额37.8万元,流动资金总额36.8万元,创产值128万元,获纯利27.2万元。对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师生福利和安排教职工家属、子女就业等,都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同时,让学生在课余参加适当的体力劳动,亦有利于身心健康。
二、集资办学 1.个人捐资
清光绪二十七年(公元1901)州人孙家鼐捐银1000两,筹办寿州公学;三十四年(公元1908年),在任知州赵镜源捐廉银1900两,创办寿州师范传习所。清末时,寿州共有学堂11所,发支经费银10736两,其中有绅董和实业界人士捐银5730两,占经费支出额的53%。
民国23年(公元1934年),李山乡士绅邵聘卿偕其侄冰鉴、洛西,捐资创办邵家店初级小学,其常年经费均由邵聘卿支给;30年,杨仙乡士绅涂卧庐、吴锡谱、吴耀华等捐资兴建杨仙乡中心国民学校校舍24间。
1986年以来,香港大业织造有限公司董事长沈炳麟先生(浙江省湖州市人),先后捐资外汇折合人民币52.698万元,为寿县第二中学和第一小学兴建教学大楼1幢。
1986年,建设乡南堤村农民孟宪全捐人民币1000元,砖2000块,修建南堤小学校舍。
1987年,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孙大光(寿县人),为发展家乡教育事业,捐人民币43万元,兴建堰口小学、寿县第一中学教学楼。
2.乡村筹款
1949年,乡村农民群众,捐输糙米34.3万斤,抢修小学校舍危房。
1954年,寿县大部分地区遭受特大洪灾,非灾区人民向灾区学校、学生提供工料重建校舍3911间,捐赠课本1.7万册,人民币(旧)2500万元。
1986年—1987年,张李乡人民政府筹拨款兴建、维修所属各小学校舍,其中新建30间;枸杞乡人民政府筹拨款兴建、维修各小学校舍,其中新建36间;三觉乡人民政府筹拨款4000元,维修学校危房;茶庵乡人民政府筹拨款4000元,为茶庵初级中学维修危房;双枣乡人民政府筹拨款8800元(其中村筹3000元),维修小学校舍;梨树乡人民政府集资为所属学校兴建校舍83间,添置课桌凳950套;炎刘区各乡镇人民政府集资3.33万元,为各学校改造危房。
3.有关单位捐资 1985年,寿县化肥厂、水泥厂、八公山林场、水电工程队、砖瓦厂以及八公山乡人民政府捐款兴建寿县第四中学校舍。
又,县直各单位捐款1万元,为寿县第一中学兴建教师宿舍。
又,东津乡人民政府捐款500元为东津小学修建桥梁。
1986年,堰口区区直单位捐款5000元,为堰口初级中学增建教室。
又,炎刘区区直单位与街道捐款1万元,为炎刘中学修建道路。
又,双桥区区直单位捐款1.8万元,为双桥中学兴建教室、宿舍。
1987年,全县各机关单位,共捐资77.3万元,修建县内各中、小学校舍49664平方米。
4.三结合建校
三结合建校始于1981年。所谓“三结合”,即群众集资、国家拨款、学校勤工俭学相结合。为管好这笔资金,1982年12月,县成立“三结合建校”领导组,分管文教工作的县委副书记、副县长分别兼任正副组长,县教育局局长兼任领导组办公室主任。群众集资部分,人均10元,多不限。至1987年底统计,7年间,全县开支建校费用总额为1778.63万元,其中省拨款147万元,县财政拨款73.7万元,教育经费拨款80万元,群众集资1392.28万元,学校勤工俭学收入补充33.56万元,其他方面支援52.09万元,共新建、改建校舍7633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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