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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物
扁担岗遗址位于县城东北方向陈埠乡桥堂村三桥队,霍邱至寿县公路7公里处,路北。在平地上形成一条长189米、宽89米扁担状岗嘴,文化层厚2米,现岗嘴已被公路切断。
1983年,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实习生和安徽省博物馆考古人员来此考察,采集到圆锥状夹砂红陶鼎足、石器等,初步认定为新石器时代遗址,距今约6000年。
1984年8月1日,县文物组在文物普查中实测、绘图、记录、采集标本69件,其中石斧2件、陶罐3件、陶鼎足3件、陶鬲足18件、残陶片、陶豆残片2件、其他陶片41件。陶片质有夹砂红陶、泥质红陶、夹砂黑陶、黑釉陶、灰陶等。
绣鞋墩古遗址位于县城东北5公里陈埠乡桥堂村三桥队,霍邱至寿县公路7公里处,路南。遗址长71米,宽46米,高8米,文化层4米。
1983年,考察扁担岗的考古人员,同时对此处考察,发现有连档鬲、豆残片,有西周早期夹砂红陶,鉴定为西周时期古文化遗址。由于明代以前此处曾建过华严寺,故又称华严寺旧址。
1959年和1984年,县文教局和县文物组先后两次普查、实测、记录、绘图,采集标本35件,其中石凿1件、铜锛1件、陶片(陶鼎足、陶鬲足、陶豆残片)29件、贝壳、兽骨、鹿角等化石4件。
城东岗遗址位于姚李镇大湖村东北台形地,北靠曹家湖(旧称新罗沟河),西北距叶集至姚李公路2.5公里。遗址南北长191米,东西宽119米,北高南低,呈螺丝形。东北螺头高于农田14米,西南螺尾高于农田5米。遗址上是桃园和旱地,间有坟墓,尾处有民房。北大历史系师生和省文物工作队考察,发现地表封土不足1米,文化层厚9米。表土暴露有红土及灰土,散落有陶残片、鬲足、鼎足、鹿角化石。1983年11月,县文物组又进行复查、绘图、记录,采集标本37件,其中鼎足17件、鬲足12件、豆残片4件、鬲片7件、陶残片15件、鹿角化石1件、青石残斧1件。陶片质有夹砂红陶、泥质红陶、泥质黑陶、泥质灰陶。初步鉴定为新石器晚期古文化遗址。
红墩寺古遗址位于姚李镇东北3公里处红墩寺村。
1987年9月23日,省考古研究所考古队主任杨德标带领队员5人对该遗址进行发掘,11月底基本结束。共挖100m×l00m探方3个。发掘出新石器时期至西周的文物300余件,有生产工具石斧、石锛、石凿、石镞、陶纺轮;生活用具陶鼎、陶豆、陶鬲、陶甑、石琮;装饰品有石耳坠、玉环、玉璜等。罕见的是4000多年前的古乐器陶损2件,一为单孔牛角状,一为多孔球状。珍贵的有外撇形釜形鼎和原始雕塑品马蹄形器足。发掘出1座完整的夏商时期双火道陶窑址,对研究淮夷文化和我国吹奏乐器的发展,提供历史依据;还可研究沿淮和皖西地区从新石器时期到西周,由母系氏族社会到奴隶社会的文化发展,填补有关淮夷文化考古空白。
陈大庄汉墓群俗称杨老坟,位于县城南46公里的吴阳乡陈大庄村,吴阳集街西北1公里。墓群呈正方形古堆状,中部高,四周低,高出农田约1米,面积1900平方米。60年代,部分墓葬被挖掘破坏,出土随葬品有石磨、金龙、铜镜、铜钱、汉砖等,已大部分散佚。
1954年,省文物工作队曾探掘过。1959年2月,县文物组组织文物普查时,作了调查。1983年12月,县文物组又进行复查,鉴定为汉代墓葬群。
皋陶墓位于县城东北5公里陈埠乡桥堂村三桥队、霍邱至寿县公路7公里处,路南,与绣鞋墩并列,中夹一坡地。墓为圆土家,周长252米,高6米。历代《霍邱县志》均有记载,因六安县境内也称有皋陶墓,故未作定论。
阳泉县故址位于县城西39.5公里的临水镇,东经115°55′北纬32°30′临水山北坡下,泉河东岸。城址南至前店子(今属侯郢村),北至地藏寺,东至吴老店(今属李郢村),西至泉河沿。面积约1平方公里,呈长方形,城已废。清《同治县志》载:“阳泉水即今县西之泉河,其水从西南来北入决(今史河),城在古泉水之南故名阳泉”。又载:“汉置十县,其一阳泉”。《中国古今地名大辞典》载:“阳泉县汉置,南朝宋废”。清乾隆《霍邱县志》载:“阳泉,汉属六安国,后汉属庐江郡,晋为庐江郡治”。《太平寰宇记》载:梁普通七年(公元526年),改为临水县。
今存有原镶嵌在城门上刻有“阳泉”字样残碑一块。故城之地,原有一坊三阁九庙八景等古迹,今圆觉寺尚存。
安风郡故城址位于县城西南10公里许集(旧称陈家铺),过去为固始经霍邱至南京主要驿道,东和北方临城西湖。该处地面碎砖破片很多,水井10多面,较大庙宇废址数处。
据北京大学历史考古专家和安徽省考古队考察鉴定为汉代安风郡故城址。
大业陂大业陂今名水门塘,位于县城东北4公里处,霍邱至寿县公路西侧,距陈家埠0.5公里。据历代《霍邱县志》载:“为楚令尹孙叔敖修”。《华夷对镜图》记“……与阳泉大业陂并叔敖所作”。霍邱古时曾名阳泉。
民国《安徽通志·水工稿·淮系水工》所记“大业中修陂溉田名大业陂”,条下引乾隆《江南通志》载:“大业陂在霍邱县东北十五里,隋大业年间修”。
文庙原名孔庙,又名学宫、圣宫,习惯称黉学,是本县现存最古的建筑物,位于城内东北角,面南背北与县政府隔街相望。
元至顺二年(公元1331年),令尹怯列幸初建,后经明清各代30多次重修、增修、改建、扩建,逐步形成。极盛时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东至老城墙脚(现东环市场),西、南各至大街,北至今教育局后院,拥有殿、堂、阁、祠、厅、署、馆等各种砖木结构房屋200余间,另外有门、壁、池、沟、桥、坊、亭等附属建筑物。整个建筑群为一个总宅分三个院落,中为圣庙,东为儒学,西为教育署。东部原建有敬一亭,忠义、名宦、启圣3饲,房屋全毁。即现在县剧团宿舍地址。西部原建有志馆、乡贤祠、吏房、训导衙署,房屋全毁,即现在县人民武装部等单位地址。
中部圣庙是保存较好的部分。第一道门叫棂星门,为牌坊式,并列三门,中间略高。门额中题“棂星门”,东题“金声”,西题“玉振”;门内是半月形泮池,池上架状元桥,现已池平桥毁,痕迹无存,“棂星门”重建为牌坊式门楼。过桥后第二道门叫大成门又叫朝门。正中三间为三座门,两头两间叫官厅,为祭祝日文武官员住宿之所,今存,为县文化馆、图书馆职工宿舍。再进为大成殿,是供奉和把孔之所,今存5间,为县文物组文物陈列馆。殿前两旁为东庑西庑,供奉先贤、先儒,今存16间为文化馆等单位活动室。再进为明伦堂五间,今存,为图书馆。最后为两层瓦房叫尊经阁上下共10间是藏书之地,今存,为广播站宿舍。
大成殿是整个建筑群的中心建筑,始建于明洪武五年(公元1372年),规模高大宏伟,为宫殿式结构,雕梁画栋,飞檐翘角,工艺精美为县内庙宇之首。5间大成殿全长22米,宽16米,檐高10米。从脊顶到殿基为16.8米,殿基高出地面1.6米。正面露台宽3米,两侧月台宽2米,前面拜台长13米,宽8米,高1.6米与殿基平。殿中有10米高3米粗木柱子34根,殿顶是灰色圆筒瓦,殿脊中竖有1米高铁铸三体雕,一边是麒麟,一边是仙鹤,“寿”字居中,4个殿角如弯月上翘,悬挂4个铜铃,明柱和扯梁仿上都有龙、虎、狮、象、鳌、鱼等粉彩浮雕。房饰、浮雕在“文化大革命”中统被砸毁。1984年省文化局拨款4万元、县财政拨款1万元复修,尚未完全复原。
圆觉寺又名西大寺,明代洪武年间建。
圆觉寺房屋今多倒塌,只存天王殿3间(长14米,宽10米)、大佛殿5间(长22米宽17米)、僧舍3间(长14米宽6米)共11间。全部旧址南北60米、东西36米,占地约3.15亩,现为临水粮站仓库和宿舍。1985年8月17日,县人民政府公布该寺为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圆觉寺院内有一株远近闻名的“临水古银杏树”,明洪武年间该寺竣工时由寺僧栽种,距今590多年。今树围4.1米,高10余米,枝叶繁茂,挺拔苍翠,尚可挂果,是本县已发现的最大一棵古树。
李氏地主庄园即李梦庚圩寨,位于县城西40公里,马店镇西北,县人通俗称李家北圩。
1961年,安徽省人民委员会129号文件公布该圩为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化大革命”中管理措施失误,房屋倒塌拆毁,现仅存39间。1975年,县委、地委报告,要求建立阶级教育展览馆,1978年,省委同意并拨款4.5万元进行维修。1980年8月,省政府批转省文物局[80]130号文件,同意撤销阶级教育展览馆。1981年8月8日,省政府下文,再次公布为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立有大理石碑记为保护标志,拨款继续维修。
淮河古象化石1955年夏,周集区陈郢乡南滩村淮河破堤,洪水冲出一批古象、古野牛、古鹿化石,当地农民运往外地出售,被县文化馆发现收回,10余件(块)送安徽省博物馆收藏。县文物组共保存淮河古象化石21块(内有象牙化石5块)、古野牛化石2块、鹿角化石5块,经鉴定多为30~50万年前古生物化石,对研究淮河流域的生物进化、地层变迁以及社会文化等方面,有一定价值。
1968年,在南滩西北8.5公里、距王截流2公里处建城西湖进洪闸,挖掘闸前回水池,约挖至10米深发现一具较完整的淮河古象化石(当地民工认为是龙骨),当时正在“文化大革命”时期,没人敢言保护,化石损毁。
有孔石斧1979年7月,姚李区干部毕世瑞交献有孔石斧3件,一为长舌形,略斜顶,双面弧刃,刃口缺一角,通体磨光,石质坚硬,长13.5厘米,上宽7.5厘米,刃宽8.5厘米,厚一厘米。一为宽扁形,平顶,一角高出0.3厘米,双面弧刃,扁薄锋利,刃口中部缺一小块,通体磨光,形体规整。斧长10.5厘米,上宽8.8厘米,刃宽9厘米,厚1.5厘米。斧身上部中间,有管形对钻圆孔,直径3厘米。一为圆舌形,平预宽体扁薄,双面弧刃,通体磨光,石质细腻,造形美观。斧长12厘米,上宽9.5厘米,刃宽9.6厘米,厚0.8厘米。斧身上部中间有管形对钻圆孔,直径2厘米,完好无缺,经鉴定这3件石斧为新石器时期购劳动工具。
陶狗1975年5月,石店区坎山乡,南三里冢古墓出土陶狗1件,狗身通高26.4厘米,长19厘米,宽11厘米,腿长7厘米,头高14厘米。尾上卷,盘身,腹空,劲间有系,鼻、嘴、眼雕刻精细逼真,经鉴定为东汉灰陶陪葬品。
瓷洗1975年5月,坎山乡挖引水渠时,从三里家古砖墓中出土。造形如盆,扁圆形,敛口、平底,青瓷,内外有釉,口沿下有弦纹一道,口部残一小块,经鉴定为汉代洗具或盛器。
三足炉1983年5月,坎山乡焦桥村一农民挖墓坑时挖出3个同样的三足炉,献出1个。圆口、平顶、圆筒形。外壁上有双道凸弦纹,下有单道凸弦纹,中有经枝贴花纹。下部有蹄形足3个。青瓷炉壁,内外有釉,底无釉,色调柔和光滑,造形大方,炉身通高10.6厘米,口径14.3厘米,足高3.4厘米。口外沿残一小块。经鉴定为元代盛器或烧香祭祀用具。
铜鉴1975年5月,坎山乡农民在三里家挖水渠时发现。铜鉴形似大瓷碗,呈圆形,通高12.5厘米,沿口双边重叠,口面直径25.3厘米。腹围74厘米,高2厘米。经鉴定为春秋战国时期青铜器,盛水照面用。
铜壶1980年5月,石店区邵岗乡新河村农民挖墓坑,挖出铜壶1件,壶通高17厘米,圆口直径8.5厘米,足高5.5厘米,鼓腹直径17厘米,腹深11厘米,柄长4厘米,流长6.3厘米,器身为壶形,盖有合叶,流口也有盖(遗失),下有3个蹄形足,长柄方形中空。经鉴定为西晋铜锥壶。
十仙龙兽宫灯1975年5月,石店区邵岗乡许集村出土。通高32厘米,臂宽53厘米,灯座直径31厘米。宫灯由十仙和圆形盘龙灯座组成,中部是一高大武士,头戴盔甲,盔顶有灯座,上身赤裸,腰系飘带,两臂左右平伸,双手擎带插销灯座,插头连接麦穗纹的“~”形长臂,臂头灯座,脚踩麒麟。座由三龙首尾衔接成圆形,每龙四足,六外足做灯足,内六足与麒麟四足相连。龙首高昂,两龙首接武士双臂,一龙首接武士脊背。盘龙灯座上,每龙身各坐一仙,每龙颈各坐一仙,麦穗上各坐两仙。十仙坐姿各异,精巧玲珑、神志风趣,铸工精细,巧夺天工。鉴定为汉代青铜铸器。
蚁鼻钱1984年5月,县文物组普查时在孟集区王圩乡桃园村纣王城古文化遗址上拣得1枚:贝长1.8厘米,宽1厘米,重3.2克,背平面凸,凸面铭文咒,嘴为通孔,加上外缘,酷似鬼脸(故又称鬼脸钱)。经鉴定为楚国青铜铸市中哭子贝。
铙1985年8月,县废品收购公司拣选1件青铜制品,由口身等部构成,通高37厘米。口横20.2厘米,口纵5.9厘米,身扁形,高24厘米,近口处缺1块,旁边铸有“宜长乐”3个篆体字。饶身两面有乳纹36个,对称分为4组12行。底横17.5厘米,纵7厘米,柄圆筒形,高12.5厘米,直径2.3厘米,外中部有突轮一道。经鉴定为西周古击乐器。
以上文物,均藏于县文物组。其中有孔石斧、瓷洗、三足炉、铜鉴、铜壶、铙等6件,1985年11月曾被省、地选出,参加“安徽省文物普查和文物珍品展览”。 霍邱县苏维埃旧址在姚李区大顾店乡胡家东畈,距大顾店集1公里。民国18年(1929)霍邱县的白大畈农民暴动胜利后,于当年12月在白大畈成立霍邱县临时革命委员会。民国20年(1931)春,中共霍邱县委在大顾店召开工农兵代表大会,宣布成立霍邱县苏维埃政府。政府机关由白大畈迁至大顾店,设在胡家东畈。造枪局、赤卫军指挥部设在刘家新楼,保卫局、《红光日报》社设在胡新楼。当时房屋较多,后历经战火,大部分毁坏,现仅存瓦房3间。
红军第二十五军部旧址在县城内北关街道,西湖路西侧现北关粮站院内,现存砖木结构瓦房4间。民国21年(1932)5月,旷继勋军长率领红二十五军解放霍邱县城,军部驻此达2个月。
中共霍邱中心县委旧址在长集区长集镇七里棚村甄家油坊,由长集至周集公路南侧约200米处。民国28年(1939)9月,六安中心县委改为霍邱中心县委,机关迁至此地。主要负责人王光、张维成以小学教员身份住此领导工作。次年4月,中心县委接指示撤销。今尚存草房3间,由农民居住。
中共皖西省委旧址在姚李区洪集乡西北刘家仓房。民国29年(1940)2月,成立中共皖西省委。3月由立煌(现金寨县)新四军办事处迁至此处,同年5月撤销。
革命烈士纪念塔霍邱县革命烈士纪念塔位于县城东1.5公里处,东湖商场东端,占地17亩。塔底周长49米,塔高21米,座落在高66厘米,平面160平方米的塔基上。塔身正面有刘伯承元帅亲笔题词“人民英雄,永垂不朽”8个大字。塔顶为五角红星,塔旁松柏环绕。北有平房6间。四周建有围墙。大门入口处4个方形水泥柱上,立有4面旗状柱饰,嵌着4颗五角星。
该塔1964年由安徽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兴建,1965年竣工。
其他革命文物革命领导人图章系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共霍邱县委书记何炳炎和解放战争时期中共霍邱县委书记李祚祯的图章,共6枚。
苏区武器有大刀3把,长矛1把。
苏区及解放区货币有鄂豫皖省苏维埃银行民国21年(1932)铸造的1元银市1枚和2角纸币9张;鄂豫皖省苏维埃银行发行的1元纸币9张,5角纸币1张;鄂豫皖省经济公社发行的代用券6张;中州农民银行发行的100元纸币10张。
二、文物保护
保护单位李家圩地主庄园为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县级保护单位22处:古遗址9处,即扁担岗、古城子、绣鞋墩、红墩子、花台寺、楼城子、中洪城子、城东岗、范家古城子;古墓葬5处,即十八罗汉古墓葬、许集古墓群、杨家老坟、双古堆和周古堆古墓;古城址3处,即松滋县城、阳泉县城、安风郡址;古建筑3处,即圆觉寺、芮家祠堂、文庙大成殿;古树1棵,即临水古银杏树;革命旧址1处,即红二十五军军部。
保护措施1959年4月,县成立文物普查组,组织3000余人进行全面普查,共查出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古化石、地面古井、革命旧址200多处,并征集一批文物和资料。1983年4月,又组织力量进行第二次普查,复查革命旧址21处,古遗址59处,古墓葬34处;新发现古遗址3处,古建筑1处,革命旧址1处,并搜集较有价值的标本700多件。到1985年累计搜集2500多件,初步摸清本县文物分布情况。
普及文物知识。建国初期,用广播、幻灯、电影等方式宣传文物知识,使水利等建设项目的施工中,一些出土文物免受损毁。1982年制成文物知识图片800多套4800多张,下发到机关、学校、街道及农村,宣传覆盖面达69个乡700多个村。1984年春节,制作、剪辑图片800多幅放在橱窗展览。1985年举办《霍邱县文物展览》,展出各种珍贵文物200多件。
建立标志、划定范围、建立档案、确定保护人,对省级和县级保护单位,建立标志,划定范围。在范围内只准种庄稼,不准挖塘、开渠、烧窑、打井等;并确定保护人进行监察保护。1985年7月,组织专业干部10人对所有馆藏文物进行分类编号、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同时制订防盗、防火、防腐等措施。
三、文物机构
建国初期,县文化馆兼做文物工作,有3间陈列室。“文化大革命”中,馆藏文物和资料几乎损失殆尽,陈列馆关闭。1978年县成立文物工作组,由县文化局一名副局长兼组长,配副组长1人、工作人员2人,与县文化馆合署办公。1983年,文物组单独办公,为文化局下属事业单位。1984年,文庙大成殿划归文物组,3间作为文物陈列室,2间作办公室。
1986年,县文物组工作人员赵以华被省授予“安徽省文物、博物馆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1987年,文物组改为文物管理所,工作人员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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