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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本县有大小50余个集镇。各集镇街道多为“一”字形,个别的为“十”字形。除河口、叶集各有两条单行铺条石路外,其余都是土路。阴雨天气,赶集下乡只能赤脚。公共建筑主要有机关、小学和露天戏台,较大的集镇才有中学。房屋建筑,除地主、富农建有砖根砖柱、砖根站柱的瓦平房或草平房,平民和贫苦农民多为土木结构的草平房。陆路主要靠步行,每天能行60~70华里。有条件骑马坐轿或坐木轮车者为数极少。水路除少数河段行驶木帆船外,堰坝、河叉靠渡船过河。
新中国成立后,集镇街道陆续进行改建和扩建。各集镇先后用上电。河口、叶集和周集等镇的单位和居民饮用自来水。集镇的各类建筑物,一般是由草平房向瓦平房过渡,也有少数机关单位和个人建了楼房。到1987年,各区镇和95%的农村小集镇都有通往县城的班车,城西湖城东湖航道,每天有小轮航行,从事客货营运。
一、区镇驻地建设
全县7区3镇69乡(镇),除城关、叶集外,区级镇分载如下。
河口镇位于城西南40公里处,在沣河与叉河汇合处的西岸。
清咸丰、同治年间,河口水路方便,商业繁荣,有较大盐粮行48家,每天往来客商2000人次,商船200余艘,日吞吐量达百万斤。古建筑有山西会馆和湖北会馆,庙宇8座,东西朱塔各一,石牌坊6座;现仅存堂子庙,余皆废。民国年间,黄淮倒灌,河床淤浅,商业日衰。
新中国成立前,河口镇私人出租房屋1500余间(2.5万平方米),街道有陡岗路、老北街、中街、西街和小北街5条,泥砂路面,宽5至6米,长1600米,全镇面积0.42平方公里。
1983年至1985年,地方集资将老北街、中街和西街拓宽,并铺设渣油路面,长1650米,宽6~7米。1985年,新辟以小北头为起点的新街,沿公路向西延伸1500米,宽8~12米。1987年,全镇面积为1.05平方公里。全镇居民5182人,外有蔬菜村农民2122人。
1949年至1955年,镇区单位建房面积4975平方米。1956年至1965年为5182平方米。1986年至1987年为13124平方米。1983年以后,居民建房1.5万平方米。到1987年,镇区共有平房7.1万平方米,楼房1.2万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10平方米。
清乾隆47年(1782年),镇内上、中、下渡口有东济、南济和利济3桥,今皆废。唯南、北街的2个石砌单拱桥和小北街的三步两桥尚存。1972年建起钢筋混旋土结构的三孔连拱大桥,长100米,宽8米。桥面水泥栏杆202根,载重负荷30吨,座落于北渡口,是沟通镇东西交通的要道。1676年在上渡口建起石砌两孔连拱大桥,长50米,宽6米,是沟通镇南北交通的要道。
1984年以前,镇机关单位和少数人家由工厂生产照明用电的余电照明,经常停电,很不正常。以后,由长集变电所架设10千伏线路送电到扈胡,河口镇集资5万元,由该线路T接,安装变压器,架设低压线路,自此,河口人民正式用上了电。
周集镇位于县城西北52公里处,北临淮河与颍上县相邻。
民国年间,镇内仅有一条宽4米,长350米的泥土街道。居民只几十户,除少数地主有砖瓦房20余间外,平民仅有200余间草房、共3000平方米。镇内除几家个体作坊和商店外,公共建筑几为空白。
新中国成立后,区公所设于此。1984年,升为区级镇,成为本县西北部的重镇。
1958年至1987年,兴建和改建老街、新建街、中心路和开发街四条,长2000米,宽8米—12米—26米,其中中心路为渣油路面,余皆砂石路。此外尚有宽4米—8米,长2600米,砂石路面的环镇路。到1987年,镇面积扩展为2.56平方公里,居民8705人。
表10-4霍邱县区驻地集镇房屋、道路建筑状况表

10-5霍邱县1950年~1987年基建投资情况一览表
单位:万元

1949年至1978年,镇、区共建房2.15万平方米。1978年至1987年建砖瓦平房和少量楼房4.56万平方米。镇区共有房屋达7万平方米,人均住房9平方米。
周集汽车站位于长周公路的终点,除通往六安、霍邱的班车外,尚向北延伸到淮河边迎水寺,过轮渡,乘汽车,可达阜阳。每天过往班车13次,日客流量500人次(如表10-4、表10-5)。
二、农村住房建设
建国前,农房系土墙草顶。墙基以块石和铁锹捶击,稍平即可。无登台。墙身以土或坯垒起,木梁柱,木、竹桁条,竹棍和高粱秸作笆,草顶,泥脊。4米~5米跨度,3米~3.5米的桁条,2米~2.5米的檐高,30厘米~40厘米的挑檐,40厘米~50厘米的墙宽。建成后,立面墙一方有门窗,墙内外以麦糠拌泥土粉饰,土地坪。房舍格局是“明一暗一”、“明三暗五”或“三间两房头”,无院落。79公里长的沿淮行蓄洪地区人民,年年防大水垫庄台,搭些矮小的庵棚。由于农房简陋,每年秋收完毕,家家得修房过冬。地主富农人家的房舍系砖墙或里生外熟的砖面墙,房架系砖根砖柱或砖根站柱之上架木梁,以茴草、麦秸草或小瓦作顶,跨度5米~7米,桁条3米~4米,檐高2.3~3米,立挑檐站柱,有0.8~1.2米宽的走廊,屋内白灰粉墙,砖石地坪。房舍布局是前后1~3进的院落,两旁建对称厢房,四周建围墙和围沟,这类房屋一般可用10~20年,甚至更长时间,较之农房要经久耐用的多。
新中国成立初,农民住房有了增加,其结构没有变化。1960年“共产风”,强迫农民搬迁搞“新农庄”,农民房舍遭到破坏。1970年前后,“农业学大寨”,进行农房规划,但脱离实际,没有实行。1978年以后,在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出现了“建房热”。1949年至1980年,全县兴建农房38万间,面积为570万平方米,平均每户建房1.5间(30平方米)。到1987年,新建农房总面积达2990万平方米,1981年至1987年建房1100万平方米占建筑面积的37%;其中砖瓦房25819间,计447464平方米,人均用房21平方米。全县农村兴建砖瓦房屋按面积计算,50%以上的是城关的牌坊乡、叶集的柳树乡和河口的艾井乡。
1978年以来农房建筑,不仅数量增加,且结构也有明显变化。原土墙草顶的房屋多改为砖墙瓦顶或砖根砖柱草顶或瓦顶的房屋。墙基为30厘米~45厘米深的三、七灰土,其上筑20厘米~30厘米的登台。采用6米~8米跨度的木制、铁制或预制水泥的房架,3米~3.5米的预制桁条。檐高2米~2.5米。屋顶以木、竹作笆,铺油毡,盖平瓦,前后墙有100厘米×90厘米或150厘米×90厘米的双开或三开玻璃窗。明间走廊深到1米~1.5米。室内白灰粉墙,水泥或三合土的地坪。外墙四周筑有下水道或防水坡。布局为庭院式。
随着水利的兴修,淮河大坝的高筑加固,沿淮人民有50%的房屋属砖石瓦结构平房,基本上拆除数千年沿袭的稻草庵棚。
三、观山新村
霍邱县柳树乡观山村,位于大别山脚下、史河岸边、淠史杭灌区的丘陵地带。
建国前,观山村是个穷山沟,可耕地500亩,百十户人家居住分散,房舍均为土墙茅棚。
建国后,1950年到1960年的观山村,大片土地仍是土丘、坟滩、水塘。1965年,观山村有200户、1100多人,可耕地700余亩,建土木结构的草房2163平方米。
1971年至1980年,观山人填平废塘48口,迁坟100多座,集中居民住房,修筑8条机耕路和一座占地50亩的水库。1981年以来,观山村新建敬老院、广播室、卫生室、图书室、幼儿园、电影院和水上公园等公共设施,建筑面积为1500平方米。同时自费架设高压电线1500多米,供全村275户居民用电,通电率占住户的85%。全村居民都自建压水井,饮用地下水。
1984年,观山村采取群众自筹和村委会补助相结合的办法,投资60万元,新建一条长1000米、宽30米砂石路面的马道街。
1985年至1986年,在马道街两旁新建砖瓦平房500间、12500平方米。部分人家迁到新村,人均住房12平方米。
为了发展商品生产,1982年,该村投资5万元建预制厂,职工8人,年产10万元,纯利2万元,上缴4000元。采石厂有职工161人,其中技工52人,年产27万元,纯利15万元,上缴3万元。1986年,村投资1万元建立货栈,年成交30万元,纯利5000元,上缴1000元。为了高产稳产、旱涝保收,村民建造6个方块田、518亩(其中填小河挖岗丘294亩),实行路、林、渠配套治理;共修8条机耕路,长4600米,路旁植树1.3万多棵;修路旁渠6条,长3000米;修引水渠一条,长3000米;植树近6万棵;建大小闸门11座,实现了“路、林、渠”配套和农田自流灌溉。为了提高居民的文化素质,1982年以来,村投资30万元建中、小学、幼儿园各一所。国家教师浮动一级工资,民师增加30%的补助,学生入学免收学杂费。1984、1985年,省、地报纸做了报导。为了移风易俗促进社会风气的好转,1987年10月1日,村里为14对青年男女举办集体婚礼;同年全村评出32户“五好家庭”、18名“三八红旗手”、11个“文明户”。为了繁荣市场,马道街两旁辟有国营、集体、个体100多个商店和摊点,从业人员300多人,日上市1000多人次,日贸易额达万元左右,成为竹、木、石集散地。由于马道街是通往大别山的必经之路,日客运班车达10余次,货车200多台次。
观山村建成区有5个居民组,总面积2044亩,其中,可耕地1090亩,人口318户、1460人、718个劳力,人均耕地7分。1978年,人均纯收入200元。1981年为290元。1985年为538元。1986年为600元。1987年为638元,比1978年增加2倍。
1979年,联合国粮农组织派15国水利专家到观山村考察。1980年获安徽省人民政府的嘉奖令。1985年,安徽省电视台播放《观山新貌》,赞誉为中国新式农村的雏型,皖西一颗璀灿的明珠。1986、1987、1988年三年先后被县人民政府、六安地区行署、省人民政府命名为“文明村”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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