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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西湖围垦后,沣河以南部分作为蓄水区,因此沿湖南岸湖汊洼地;兰桥湾、桥岗涧湾、范桥湾、菱角湾、刘集(大桥)湾和官塘圩、四清圩、临沣圩、朱塔圩、井庄圩、青年圩等处的19.5米至22.5米高程之间65平方公里约6万亩耕地的淹没机遇增多。围垦前仅1954年蓄洪,1956年和1963年受涝灾。湖区水位一般年份19.5米至20米之间。
城西湖流域1750平方公里的迳流,据多年治淮资料推算,年均总量约2.31亿立方米(枯水年1亿立方米,平水年1.75亿立方米,丰水年3.5亿立方米)西湖原19.5水位蓄水区为140平方公里,可蓄水1.8亿立方米,除丰水年外都可以保收。围垦后,蓄水区面积在19米水位时仅有33平方公里,蓄水0.45亿立方米,因之水位抬高,年平均水位高程21.86米,丰水年份22米至23米,最高24.57米,年均抬高1.69米。南部湖汊洼地及生产圩平均每年有10.4万亩耕地被淹,最多达15.2万亩(1982年)。
西湖流域每年夏季常出现集中暴雨,蓄水面积小,水位上涨快,因之沿岗圩区经常破堤。农民秋冬要复堤、筑堤,夏季要防洪抢险,每年要多做土方200万立方米。较低洼地区,淹了排,排了种,种了淹,一年间往往三淹四种而无收获。
由于水位抬高,抽排时间增多,临王段内耕地约10万亩,地面高程大部分在22米以上,围垦前一般可以自排入湖。围垦后蓄水区水位经常高出22米,内水需要电力抽排,每年排水都在20天/1590千瓦左右,耗电约76万千瓦,花费大量经费,降低了生产效益。
城西湖围垦前,水面广阔,水温适宜,年平均水深约1至2米,水草、水藻繁茂,蝣蜉生物众多,适宜各种鱼虾生长,且系自然繁殖,无需投入。湖区渔民4000余人赖以生活。围垦后鱼虾产量由200万公斤下降到不足50万公斤,沣虾、银鱼近于绝灭。渔民流离四散,生活极端困难。
城西湖是城关人民饮用水主要水源,围垦后城关近4万人的饮用水仅靠从沿岗河(泄水道)汲取,水面小,失去自然净化能力,水质污染严重。1982年,县卫生防疫、保健等部门在沿岗河分段设点取样检验,河水无论在丰水期或枯水期,其可见色度、浑浊度、耗氧量及各种化学物质、细菌总量、大肠杆菌群等,均不合卫生标准,各种有害细菌含量超过国家允许标准数十倍甚至上千倍。据医疗部门统计,本县的贲门、幽门、食道、直肠等癌症,发病率极高,与水质有一定关系。
由于以上原因,湖区周围群众、基层干部首先提出退垦还湖的要求。
1979年春,邵岗公社(西湖南岸)革命委员会副主任王星球给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三总部(总参、总政、总后)、《解放军报》社、南京军区写信说:“安徽省霍邱县城西湖军垦农场,自建成后,给沿湖社队带来了重重灾难……使人民群众的生活由富裕走向贫困”(《解放军报·来信摘编》第48期,1979年5月12日),要求退垦还湖。1980年以来,历届县委、县政府,根据沿湖周围的群众、干部的要求,把退垦还湖作为一个重大问题,屡次向上级领导部门反映,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多次写成提案、议案,提到本级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协会议上讨论。
1980年12月16日《安徽日报》发表了侯学煜、孙世洲、韩也良、周翰儒、吴诚和5人的《从生态学观点看发展安徽大农业问题我们的几点意见》的第三部分。1981年第二期(总11期)《环境之声》发表侯学煜《退垦还湖保持湖泊生态平衡》的文章,都是从生态学角度论证城西湖应该退垦还湖。同年3月20日《人民日报》发表《围湖造田,得不偿失》的文章。
1980年8月30日到9月10,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安徽省代表王劲草、王泽农、李敦弟、许有光4人联名提出《要求城西湖军垦农场退垦还湖以根治水旱灾害重建生态平衡》的1249号的提案。以后省、地领导多次深入湖区现场调查,专家、学者也到湖区实地考察,根据考察写出专题论述,以生态学观点,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治淮水利设施等方面指出退垦还湖利多弊少,应该肯定。
1985年,城西湖围垦效益和综合治理学术讨论会上,经过有关专家的论证,结果提出了“圩区续垦,水利配套”、“洼地退垦还湖”和“枯(冬)垦丰(夏)蓄”三个方案。一致认为第二个方案比较切实可行,投资小、生效快。
1986年4月16日,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发表记者宣奉华关于《围垦霍邱城西湖给20多万农民带来灾难,安徽省有关干部群众强烈要求退垦还湖》的稿件,受到中央领导重视。国务院副总理万里“特为民请命”,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批示“围垦部队应尽速撤出”。
中央批示传达后,军地双方进行多次协商和会议讨论。6月21日,南京军区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共同起草了给中央军委和国务院《关于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对城西湖退垦还湖问题的重要批示的情况报告》(南京军区[1986]南后字第00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1986]46号文件)。9月25日,南京军区与安徽省人民政府在霍邱驻军招待所举行了城西湖军垦农场的交接仪式,南京军区后勤部副部长夏玉成和安徽省副省长孟富林分别在交接协议书上签字。9月28日,围垦部队按照规定将城西湖农场及其湖下不动财产移交给地方,并陆续从城两湖撤走。
1987年7月13日,国务院下达国函(1987)118号文件,内载:“1.认真按原协议办,在今年内做好放水还湖的准备;2.切实做好清障工作,在大水来时蓄洪滞洪,不得贻误防洪大局;3.部队已提前撤出,地方应抓紧放水还湖,军垦退出的耕地也不宜再围圩耕种。”
7月20日至21日,省人民政府向县作了传达。7月22日,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向县“六大班子”、县直属各单位及沿湖各区负责人进行传达,统一认识。7月24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负责人带领工程技术人员勘察选定放水口位置,在沣河桥西2公里沿岗河堤上,动员城关镇牌坊乡、水上乡的民工670人,于7月27日挖成宽116米、底高程20米的放水口门,到7月底军圩内已经有6.3万亩蓄水还湖。同时组织动员陈嘴、陈郢、高塘、范桥、五塔寺等5乡的民工3.19万人,加高加固26.5公里民圩格堤。
至此,城西湖已完全放水还湖。为了把城西湖治理、开发、利用好,县委、县政府在1986年6月20日即批准成立了霍邱县城西湖综合治理指挥部(以下称西湖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及工程、生产、保卫3科。8月20日建立沿西湖各区(镇)城西湖综合治理指挥所及乡工作组。
同年9月28日,湖下土地及不动产正式移交给指挥部。由于正值枯水季节。无水还湖。应农民要求,将军垦土地暂借给农民种一季庄稼,同时对湖下财产严加保护。
同年11月6日,西湖指挥部拟出1986~1987年,城西湖还湖工程治理方案。按照“退垦还湖”的要求,主要工程为:加高加固民圩格堤,该堤全长26.5公里,位于军圩以北,高程一般21米(其中有4.1公里为19.3米)。军圩还湖后,使内水在22米高程时民圩不受淹没,按15~2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计,确定高程为24米,
开挖自排干沟,建排涝闸从黑树台子向南沿高塘圩边界到沿岗河开一条排水干沟,长4.1公里,设计流量70立方米/秒,沟底高程16米。底宽20米。在出口处和高塘站建排涝闸各一座,设计流量52立方米/秒和24立方米/秒,以增强陈郢、曾台、高塘3个排灌区自排能力。
建进洪闸(或滚水坝、坝顶高程20米)一座,设计流量500立方米/秒,使沿岗河水超过20米高程时自动进入军圩,减轻沿岗淹涝程度。
军民隔堤和沿岗河堤的迎湖面做块石护坡56.5公里,从19米高程护至23米高程;并在堤脚200米范围内栽种芦苇、荻柴、柳树。
方案从1986年冬开始实施,到1987年3月底仅完成民圩隔堤部分土方,及确定进洪闸位置。其他工程因经费无法解决均未开工。另外军圩内有10平方公里1.3万亩土地为群众承包耕地(其中有8000亩系挖河筑堤时,挖压邵岗、五塔、水上等乡群众土地后作为补偿的土地;5000亩系部队建营房时掉换给牌坊乡4个村土地)放水后全部淹没,涉及1900多户8000多人失去耕地,是一大难题,使城西湖治理陷于困境。
1987年10月,西湖指挥部根据原还湖110平方公里方案,加以充实,制定出域西湖综合开开发利用方案。在工程治理上提出:“要立足于自力更生,量力而行,逐步实施”。民圩加固工程土方,按保护耕地面积分摊,由城郊、周集、石店三区承担。指挥部从湖下财产处理经费中拿出20万元用于建滚水坝工程。全部工程由西湖指挥部负责,水电局通力合作。湖区开发实行因地制宜,分层开发,综合治理。在浅水区(19米高程以上)栽植耐水生物;深水区蓄水养殖,实行鱼蚌蟹结合饲养。同时相应地建立鱼种场、鱼饲料厂、冷库、水产品加工厂、技术服务站等配套设施。
湖面管理划定区域实行承包、城关镇3.544万亩,城郊区3.39万亩,石店区2.67万亩,周集区1.09万亩,由指挥部办公室直接经营1.78万亩。各承包区、乡、根据西湖开发总体规划,制定具体方案及实施办法。
同年,湖下又播种一季小麦共3万亩。11月建西湖管理房,聘用湖管员15人分片管理。冬天修筑从高台子至王台桥3.4公里隔堤;接长加固隔堤上控制闸,安装闸门及启闭机;整理和维修高台排灌站机组和输电线路。
1988年3月在浅水区开挖精养鱼塘,栽种芦苇、荻柴、杞柳、柳桩、紫穗槐,种植杂交高粱、水稻、红麻,同时开始征收排灌经费。3月3日,成立霍邱县城西湖水产开发公司和霍邱县城西湖获苇开发公司,为西湖指挥部办公室下属单位,企业资金由国家支持和集资,并向社会招股(每股1000元)。
9月,成立城西湖治安巡逻队,队员10~15人,配合西湖派出所,维护湖区治安、保护湖下财产及设施。
从1987年到1988年底,西湖指挥部争取沿湖各区(镇)乡的合作,投资45万元,组织群众完成加固防洪堤、新筑中隔堤土方工程200万立方米,建成116米宽的进洪滚水堤;接长加固中隔堤控制闸;整理维修了高台排灌站机组和输变电线路。
经济开发取得初步成效。根据“全面规划,综合开发,宜种则种,宜养则养,规模经营,办成基地,逐步实施,发挥效益”的方针,完成在中隔堤的迎水坡坡脚插上防浪柳桩,中坡栽种芦苇、荻柴,上坡种上紫穗槐。共栽种芦苇、荻柴、杞柳1000亩,池杉、意杨共300亩,用生物工程加固了堤坊。浅水区种植农业经济作物3万亩(不含秋季夏种)。1988年,午季实收小麦456.75万公斤,油菜籽26.25万公斤,西瓜10万公斤;秋季夏种3万亩。实收红麻100万公斤,杂交高粱120万公斤,水稻150万公斤,豆类(黄、豇、绿豆、)247万公斤,全年总产值1000万元。组织开挖精养鱼塘200亩。另外,湖区群众在湖下喂养大量禽畜。深水区开发,全年招股180股:投资80万元,大水面放养鱼种3.5万公斤计110万尾;放流蟹苗121.3公斤计2000万只;池塘养鱼40亩220万尾,小区域开发养鱼2万亩,围网养鱼200亩。春季放养的鱼苗,年底一般长到1公斤左右,最大的鲫鱼、鲤鱼达3公斤,幼蟹个体重1.5两左右。年终社会捕捞成鱼25万公斤。其中西湖水产开发公司捕捞11.5万公斤,水上乡承包区捕捞7万公斤。
1988年8月,为解决正阳关以上淮河干流西湖防洪堤退建后移民安置问题,以及原军圩内1.45万亩群众耕地还湖后这部份农民无地耕种问题,县人民政府决定从军垦区内划出临淮岗排灌站到工农兵大桥以北的12平方公里,和军台以西至高塘圩边界15平方公里区域为移民安置及补偿群众耕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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