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一、民垦
城西湖西部、南部和西北部,原有许多湖汊湾地,早有群众垦殖,以后湖内蓄水增多,民垦没有多大扩展。民国8年(1919)西湖堤建成后,湖内水位下降,沿湖退出部分荒地,大都由地主、豪强招佃开垦,据为己有。民国30年,霍邱县荒地整理局《为呈明东西湖荒地与普通土地有别,请知照省田粮处令饬县处,暂缓办理陈报》的代电内载:“西湖原多蓄水,仅沿边少数耕地。兴建西湖长堤160里后,地始增加”。这期民垦荒地约20万亩,多在周围地势较高处。民国25年(1636),官垦失败后,当地群众仍向地势较低处延伸开垦。到解放初期耕地已达19.5~20米高程线。虽有淹涝,但淹没后耕地挂淤复壮,一年可收二年或二年可收三年的粮食。
二、官垦
城西湖官垦开始于民国25年(1936),当时韦立人任垦务专员(兼县长)。查出城西湖内荒地16万亩,作为公有,对这部分荒地,一是由个人备价领种(多为地主);一是招佃承耕(主要是农民),公家占有主权,收取租稞。安徽大学农学院价领湖区18米高程左右低洼区10万亩,自营农场2万亩,招佃耕种8万亩。韦立人试办合作农场(属县政府),征集民工开挖河道(沣河湖内故道),修筑湖内圩堤,兴建泄水闸。购置发电机、抽水机、脚踏脱粒机、碾米机等机械设备。合作农场开始播种水稻,当年秋稻子刚成熟,淮堤四百丈段溃决,万户闸冲毁,西湖水涨,虽向各乡征集民工抢收,约收稻谷1100万斤,但损失很大,韦立人也以办理失宜被撤职。
民国26年(1937)抗日战争爆发,官垦停止,业务交县接管,历年省、县会勘收租,垦耕搁置。民国30年(1941)10月,复设霍邱县东西湖荒地整理局,进行清理,办理水利:规划垦殖(民国35年(1946)5月《安徽省战时财政概况》第七章第一节《清理东西湖荒地》)。
荒地整理局成立后,对荒地进行清理登记,共查出4.04万亩,比战前少2.28万亩,招佃承耕。
民国31年,(1942),设霍邱县农垦局,重新提出对西湖进行开垦。由工程技术员洪仲周草拟《霍邱县东西湖农田垦殖水利计划书》,全书为分绪言、湖水源流、浚河筑堤、建筑工程五大部分。其主要内容(西湖部分):首先开挖西湖西岸、东岸两大干河。西干河由薛家嘴经高塘集至沣河桥,全长60里,河底宽60丈,高度随地势。东干河由河口集经张集、王家嘴、夹洲子至沣河桥汇西干河后,再经县城西门外,北至七里锥、莫家店,由姜家湖新河口入淮,全长130里,河底宽100丈,高度随地势。沿岗与两干河之间,依地势开挖支河、沟渠、围濠,各沟口建涵闸,使岗阜之水纳入干河。城西门外最洼处,留出较大地方,积蓄内水。其次,把湖内荒地划成100—1000亩块段,再以若干块段为一大区,开沟筑堤,以便防洪抽排。并指出湖区垦殖,有赖疏导淮河,才能有保证不受淮水泛滥的灾害。
新中国建立后,1955年春,省劳改支队在双台子一带围垦。1956年大涝后撤走。
三、军垦
1962年冬,中国人民解放军济南军区部队在城西湖围垦3.9万亩,因1963年,1964年两年涝灾,被迫于1965年冬撤出。60年代中期,全国农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粮为纲”,提出“向高山要粮”、“向湖水要粮”的口号,“围湖造田”,被列为解决粮食不足途径之一。
1966年1月,南京军区为了贯彻毛主席“备战、备荒、为人民”的指示,准备在城西湖建设一个10万亩耕地的大型农场。从1月到4月,南京军区、省、地、县,经多次会商和实地勘察,商定“根治西湖、统一规划、军民两利、平战结合、勤俭办场”的方案,上报中央军委。5月15日,中央正式公布毛主席“五·七”指示。南京军区党委根据“五·七”指示精神,决定围垦城西湖,建城西湖农场。6月份城西湖围垦指挥部成立,南京军区派来2个师的部队,本县动员民工10万人,军民合作,从9月份开始到1972年11月全部完成,共围垦造田17.8万亩,其中军圩12.5万亩,民圩5.3万亩。军垦农场隔沿岗河南与邵岗、五塔两乡毗邻,西面和北面以军民圩格堤与高塘、陈郢、陈嘴等民圩相接,东面有反修大桥、工农兵大桥跨沿岗河与陈埠乡、牌坊乡和城关镇相通。围垦区系城西湖常年蓄水区,也是民国25年(1936)官垦和安徽大学价领区。
军垦农场始设5个分场,后整编为3个分场、20个生产连队,及为农场服务的运输、修配、卫生等分队。1981年再次整编为15个生产连队。全部耕地为纪念“五·七”指示,划分为57个耕作区。
施工单位1966年秋,由省、县、部队联合组成城西湖围垦工程指挥部,总指挥邹立汉(县长),副总指挥郭旭生(省水利厅工程师)、臧勇法(某部后勤部副部长);“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增设政治委员,由刘达林(南京军区后勤部生产部长)担任。
农场领导机关1978年前为部队建制,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相应的科室及下属生产单位。1979年整编为城西湖农场,场部仍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所属部队有一分场、二分场、三分场及相应的科、股,下为生产队(连级,领导干部高配一级),并对不是为生产服务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整。1981年初,再次进行整编,农场人员由4000人减为3000人,后勤部与司令部合并(领导成员见《军事章·驻军》)。1986年退垦还湖后,部队缩编为南京军区皖西生产基地(团级)。
农场管理制度为三级管理(总场、分场、生产连队),二级核算(分场、生产连队)。生产任务由总场下达,分场、生产连队根据任务指标,分解到作业区。
围垦工程包括泄水道、军民格堤、排灌设施、桥梁等。泄水道(通称沿岗河,挖河结合筑防洪堤)、军民格堤,由县组织动员民工10万人于1966年10月施工,1967年底完成,共做土方900多万立方米。军民格堤从陈湖嘴经黑树台子至高塘乡界,全长26.5公里,堤高一般21米,有4公里为19.3米,筑堤同时开挖排水沟。泄水道从临淮岗开始经七里嘴、县城西门、沣河桥、关嘴子、高台子、高塘集。薛集至逸桥,全长56.2公里。逸桥河道底高程17.9米,逸桥至七里嘴河道比降为1/2000,七里嘴至陈湖嘴河道比降1/5000,陈湖嘴至临淮岗深孔闸比降为“0”。最大泄水量830立方米/秒。泄水道底宽:深孔闸至陈湖嘴为70米,陈湖嘴至沣河桥为60米,堤距180米;沣河桥至高塘集为50米,堤距170米;高塘集至逸桥为30米,堤距150米;堤顶宽约为5米(1970年冬,临淮岗至沣河桥段堤顶加宽至6米)。堤顶陈湖嘴至二里涧高程为25米,二里涧至沣河桥高程为25.5米,从沣河桥向西逐步抬高到逸桥为26.85米。
排灌设施工程由省水利厅规划设计,土工由县组织民工施工,安装由省水利厅建筑安装施工队施工。1960年10开工,1970年5月完工,共建成排灌站10座(如表6-2)。
表6-2城西湖垦区电力排灌站一览表

附:霍邱县城西湖军垦区图。

输变电工程由省设计院设计,省输变电工程处施工。1966年开工,当年完成。架设颍上至分水闸、颍上至临淮岗至霍邱35千伏线路2条共95公里,建临淮岗和分水闸35千伏变电所2处。1984年与县110千伏线路并网。
桥梁工程1967年到1970年共建跨泄水道的桥梁4座,工农兵、军台、高塘3座由地方兴建,反修大桥由部队兴建。工农兵大桥全长150米,宽4米,位于县城北1公里处,军民路在此与湖区水泥公路相接;军台大桥长120米,位于五塔寺乡军台,是湖区公路通往石店地区的通道;高塘大桥长120米,位于高塘北,连接高塘民圩;反修大桥长150米,位于工农兵大桥北2.5公里处,把东岸岗区与军垦农场连接起来。
农场建设包括排水沟渠、湖区道路、军圩内滞洪区格堤(以后未建)及农场各项设备安装,由部队担任。初期由原某部副军长吴仕宏、副参谋长沈毅钧全面负责,组织6761部队施工,某部3个步兵团也参加围垦。1969年11月,由江苏省军区和某部共同组建620部队及所属621、622、623、625部队(1970年1月1日至1975年7月31日改为2001部队,其所辖团队分别改为2002、2003、2004、2006部队。1975年8月1日以后改为83125部队。所辖分别改为83119、83112、83122、83108部队)接替6761部队的建场和生产任务。1970年组建成该部医院和700野战医院。截至1986年还湖时止,军圩建设:
建筑主干公路1条,东起工农兵大桥,西接军台大桥,全长18公里,水泥路面,宽4米。场内自用公路约30公里,以及机耕路等。
开挖城南站至工农兵大站底宽20米,长13公里,南北向排水干渠1条;城南站至关嘴子,底宽10米,东西向排水干沟1条;雷李至新河涵干沟1条;南北向中沟6条及灌溉渠道80公里。配合沟渠工程,建陈嘴子枢纽进洪闸和枢纽排涝闸各1座,分场间主涵闸2座,其他沟渠、道路间涵闸、涵洞215处。
军圩内共安装变压器24台,186804千伏安(含临淮岗变电站2台1120千伏安,城北变电站1台2400千伏安),输电线路97公里(其中35千伏线路59公里)。另外架设电讯线路36公里(农场专用)。
农场共购置农业机械501台(其中拖拉机67混合台),总动力3400马力及配套农机具、贮油、修理和保养设备;购置大货车22辆,运油车5辆,拖拉机45辆。
建筑生产用房屋18079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生活用房屋28376平方米,机械库1950平方米。仓库1000平方米。
兴建面粉加工厂1座,年加工面粉2000万斤;饲料加工厂1座,年加工饲料1000万斤;榨油厂1座,年加工黄豆2400万斤,菜籽2800万斤;木材加工厂1座,年加工木材500至700立方米。
1971年,农场开始使用飞机作业(直播水稻、喷施农药、施肥等),在军垦圩内建飞机场1处,修有水泥跑道、仓库及供水等设施,总面积约15万平方米。飞机系临时向省民航局、飞行24大队借调。
原规划在军圩内的东南部、沣河桥迎湖面建成滞洪区,面积47平方公里,筑3道格堤,以便逐块滞洪,减轻湖南部湖汊和民圩涝灾。后来因其他原因未建。
城西湖围垦20年来(1966年至1986年),总投资4300多万元,其中地方2400多万元,部队1900多万元。
效益城西湖军垦农场12.5万亩耕地,原系未垦殖的19米高程以下(含19米)的蓄水区,围垦后,1967年即收获小麦、豆类2700余万斤。1968年秋季蓄洪,午季仍收小麦3660余万斤。农场在1979年前以33%的耕地种植水稻,67%的耕地种植旱粮。1980年后,全部改种旱粮。历年粮食平均单产:水稻400斤,小麦(含大麦)225斤,豆类93斤,高粱220斤;年均总产量3500万斤,年均总产值(含工副业)1500万元,纯收入400万元左右,1981年最高纯收入达469万元。1969年和1971年分别亏损140万元和137万元外,其余年份均有盈余。
城西湖军垦农场自建场至1981年,共收获粮食6.37亿斤(1982年至1986年未统计进去),其中上交国家(实际也是安徽省地方)4.87亿斤,占总收获量76.45%;卖给地方0.49亿斤,占总收获量7.7%;军内上调0.46亿斤,占7.22%;部队本身补助0.28亿斤,占总收获量4.40%;其他(饲料、灾区救济等)0.27亿斤,占总收获量4.23%。
城西湖军垦农场,粮食年产量差距很大,最高达6836万斤(1974年),最低仅1126万斤(1969年),最高年份为最低年份的6.07倍(表6-3、表6-4)。
表6-3城西湖农场1967~1981年产量统计表

农场建成以后,发挥了社会效益,围垦区范围内的陈嘴、陈郢、王截流、莫店、临淮等11个民圩的耕地提高了保收系数。北部的陈郢乡,1963年和1964年年均降水1204毫米,两年都因内涝减产,年均只收获粮食145万斤。1982年,降水1208毫米,则收获粮食1270万斤。其他几个乡都有类似情况。其次根治了蝗患,围垦20年来没有再发生蝗灾,每年节省灭蝗经费10万元。改善了交通,围垦时修建了临淮岗船闸,内湖外河船只可以直达,年节省翻坝费28.8万元。由于挖深了泄水道,河底高程15米,比湖内最洼处还低3米,因之延长航线40公里,湖下修了公路,城关通往石店、周集等10多个乡,不需要绕道长集、河口,缩短路程30至40公里。农场在军民之间开展协作医疗,多年来派出医疗队693人次,为群众治病91460人次,并为地方培养医务人员262人。另外,部队向周围41432户群众支援6357万个劳动日;提供汽车1940台次运送物资112226吨;机械350台次;机修12963台件;化肥64535吨;训练民兵11085人;培训学生4435人;培养农技人员128人;飞机灭蝗25架次,123680亩次;抢险71次,抢救出遇险群众650人次;免、减电费,排涝、排洪费,借贷等项款共达654890元。
表6-4城西湖农场1967~1981年盈余及斤粮成本统记表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