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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
建国前,本县虽然土地总面积很大,但耕地面积很少,而且时增时减。据旧志记载,明朝万历八年(公元1580年),清丈官民田地,全县有金银铜三则田地折实为206551.6亩。明末清初,因连年天灾、兵燹,熟地减少到86271亩。自顺治十一年(公元1654年)冬,始鼓励农民垦殖荒田,到乾隆十八年(公元1753年),共开垦熟田地43578亩。当时,全县实有熟田地109857亩。清朝后期,又因清军残酷地镇压太平军和捻军,加上天灾,人死数万,劳动力奇缺,田皆不耕。同治四年(公元1865年)全县荒田44700亩,不得不从河南光山、固始及湖北黄岗等地招来农民垦种。
民国期间,由于军阀混战,民不聊生,前期〔民国17年(1928)前〕,耕地也很少。据国民党陆军参谋本部及安徽省陆地测量局查明,当时全县总面积3234.3平方公里,换算为526.4万亩,其中耕地仅有127万亩,而且近三分之一抛荒。大顾店保原有耕地2150亩,因天灾、战乱,大多数农民破产,外出逃荒要饭,田地荒芜600多亩。民国18年(1929)以后,耕地开始增加,但进展缓慢。30年代开始,本县设立垦荒局,除鼓励农民开垦荒地外,还着手开垦东、西湖地,分段编号,招佃承垦。民国30年(1941),安徽省农业巡回指导队在霍邱调查,当时全县有耕地147万亩,人均2.8亩。13年增加20万亩。到民国37年(1948),全县耕地增加到291万亩(包括湖地),其中水田161万亩,旱地130万亩。
建国初,共产党和人民政府一方面领导人民开展反对地主阶级黑瞒田的斗争,贯彻合理负担政策;另一方面则鼓励和支持农民开垦荒地,发展生产。随后又于1951年秋实行土地改革,到1952年完成土地改革后,全县耕地猛增到312万亩,平均每户占有耕地18.3亩,每人占有耕地4.3亩。1954年,本县发生了特大洪水灾害,为了弥补损失,非灾区人民开荒扩种。当年全县共开垦荒地15.7万亩,总耕地面积仍有293.7万亩,户均16.8亩,人均4亩。1957年以后,随着建设事业的发展,人口失控,总耕地面积和人均占有耕地面积则呈逐年减少的趋势。从1952年到1987年,耕地减少106万亩,人口增加65万人。人均占有耕地由4.3亩,下降到1.5亩(如表3-5)。
表3-5建国后几个代表年份耕地变化表

另据1981~1985年霍邱县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结果,全县总面积为570万亩,其中耕地352.2万亩(比1985年统计上报耕地207万亩,多出145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61.74%,人均占有耕地2.6亩(如表3-6)。
表3-6各类土地构成表
单位:亩


附:霍邱县土地利用现状综合农业区划图。
二、劳动力
建国前,本县因战乱频繁,灾害多,人民流离失所,劳动力奇缺。据道光县志记载,明末清初,全县仅剩人丁3.6万丁。顺治五年(公元1648年),因天灾、战乱,全县逃亡人丁1.86万丁。民国期间,人口、劳动力增长也很缓慢。民国21年(1932),全县人口仅有36万人,劳动力不足10万个。
建国后,经济有很大发展,人民生活安定,医疗保健条件提高,人口和劳动力猛增。1949年,全县总人口达68万人,劳动力为28.6万个。到1959年,人口增加到82.6万人,劳动力增加到37.5万个,平均每年增加劳动力8893个。“三年困难时期”人口非正常死亡,1960年人口减少到68.4万人,劳动力减少到30.2万个。为了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共产党和人民政府不得不动员大批城镇居民和职工下放农村,增加农业第一线的劳动力。仅1961年,全县就精简下放职工和城镇居民1万多人到农村。随后,劳动力又逐年增加。到1978年,全县劳动力增加到35.6万个。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实行一套“左”的路线和政策,强调劳动力归田,对从事工、商和其他各业人员,一律视为“不务正业”,甚至被扣上“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帽子,致使95%以上的劳动力只能从事单一的农业生产,造成劳动力的极大浪费,劳动生产率很低。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实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解放了生产力,农村大批剩余劳力才得以脱离农田,从事工业、商业、交通运输和其他产业,劳动生产率逐年提高(表3-7)。
表3-7几个代表年份劳动生产率简表

被解放出来的农村大批剩余劳动力主要就地消化,离土不离乡,分别从事种植业以外的其他产业。以1987年为例,农村剩余劳动力16.5万多人,转入乡村工业的3.7万人,占剩余劳力总数的22.7%;参加建筑业的1.2万人,占7.6%;从事商业的2.6万人,占15.7%;从事其他产业和外出做工的3.1万人,占18.8%;从事家庭养殖业的5.8万人,占35.2%。这些从事其他产业的劳动力,他们在各条战线上创造出更高的劳动价值。以建筑业为例,1987年,农村建筑业总产值2432万元,人均产值达1340元。
本县农村劳动力文化低、技术差,文盲居多。从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资料分析,每千人中,具有小学以上文化程度的434.4人;其中大学0.83人,高中22.5人,初中127人。
三、农具农机
(一)农具
建国前,本县农村使用的都是铁木结构的农具。耕作用的是犁、耙、耖;播种大都是手播和少量的耧播;田间管理用的是锹、锄、刮刀;收割用的是镰刀和少数钐;脱粒用的是石磙和链枷;运输多数用扁担(尖担),少数用独轮手推车、牛车、木船;加工用碾、磨、砻、臼;排灌用水车和戽斗。这些工具曾经延续使用几千年,有的至今还在继续使用。由于工具落后,劳动强度大,工效极低。一个强壮的劳动力,也只能负耕10亩田,而且还要起早睡晚,终年不歇。
建国后,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对旧式农具的改革和推广新式农具。1952年,曾引进推广七寸、八寸、十寸步犁、双轮双铧犁并培训农具手;但因农村畜力不足,除国营农场和湖湾地区少数农业社使用外,基本上未推开。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迅速在农村开展农具改革运动的指示》后,成立了“中共霍邱县委工具改革试验厂”,1960年更名为“霍邱县农机研究所”。先研制轻便步犁和风力车,风力车失败,轻便步犁于1961年通过省农业厅鉴定,确定为定型产品,投入批量生产,在本县农村部分社队推广使用。在这时期,县农机研究所还先后研制成功“宽幅条播器”和山芋切片机。宽幅条播器因本县土地不平坦、土质粘重未能推广使用,山芋切片机则深受群众赞扬。该机用脚踏带动,轻巧、方便,工效是人工10倍,60年代普及全县。
在研究改革旧式农具的同时,本县还从外地调进大量的脚踏式脱粒机和人拉胶轮板车。用于小麦、水稻脱粒和代替肩担、手推车运输,现已在全县普遍使用。
(二)农机
本县农业机械化事业始于1952年,初在农业排灌上使用柴油动力机械。1953年开始试用拖拉机耕地。当时,县农场曾分别从正阳农场、六安拖拉机站借来一台福特-20拖拉机和一台乌尔苏-45拖拉机及配套犁耙,在农场作耕耙地表演,参观的群众人山人海。1957年,为支援姜家湖秋种,从六安拖拉机站调来三台拖拉机及配套机引犁、耙,随机来了8名驾驶员,当年耕地5000余亩。1958年春,经地区批准,霍邱县农业机器拖拉机站正式成立;从此奠定了本县农业机械广泛运用的基础。以后,在国家的扶持下,逐步购进和使用了煤气机、柴油机、汽油机、电动机等多种动力机械和各种配套机具,从耕作、排灌、收割、脱粒、运输、农副产品加工等各个方面推广运用农业机械。30多年来,农业机械的广泛运用,曾经历了国家试办国营站、国营站下放给人民公社经营、社营收归国营、国营再次下放给社营和队营的曲折过程。到80年代,随着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普遍实行,农机的经营转变为国营、集体、农户几种形式并存。农业机械运用从建国初期的示范推广,到1987年底,全县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167874千瓦,平均每亩可耕地拥有农机动力0.08千瓦,拥有拖拉机4799台/55410千瓦(其中小型拖拉机4276台/37283千瓦),柴油机6462台/76278千瓦。全县现有农机人员达12278人,其中农机管理人员76人,具有大、中专毕业生22人,有证的拖拉机驾驶员3460人,汽车司机224人,内燃机手6980人。县、区、乡基本上都设有农机管理站,从农机的使用、管理、供应、修理、培训、安全监理、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油料分配等方面,形成了系列化服务体系。
耕作机械自1958年春县拖拉机站成立后,当年全站18台拖拉机全部出动为群众耕地39929亩。1959年开始,县拖拉机站应用洛阳第一拖拉机厂制造的首批国产链轨式拖拉机。1960年以后,国产拖拉机逐步占据主要地位。到1963年底,县拖拉机站拥有大中型拖拉机75台,当年机耕面积17.8万多亩。1968年,县拖拉机站将33台拖拉机和随车机务人员下放农场和公社。到1969年4月,有陈嘴、陈郢、左王等10个公社相继建立起拖拉机站,当年机耕面积仅9万亩。1976年,国家共投资建起46个公社拖拉机站,每个公社机站拥有2部中型轮式拖拉机和配套农机具。全县共有大中型拖拉机262台,小型拖拉机560台,当年耕地25万多亩。1978年,中共中央提出,到1980年基本上实现农业机械化。本县农用拖拉机大量增加,至年底,全县国营和集体共有大中型拖拉机384台、小型拖拉机1078台,农用机械总动力达到84483马力,年机耕面积为35.8万多亩,机耕水平达31%。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农村经济政策的放宽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兴起,农民自主地选择了小型农业机械,以增强农业生产的后劲。到1987年末,全县涌现出农机户10038户,其中小型拖拉机增至4000台,年机耕面积42万多亩,创历史最高水平。
播种机械1958年,县拖拉机站开始用大型拖拉机牵引48行谷物播种机进行机播试验,以后又使用24行谷物播种机,也仅限于国营农场使用。30多年来机播面积一直很少,到1987年,全县机播面积才达到1.5万亩。多数拖拉机跑运输,仍以牛耕为主。
栽插机械1976年,县农机局从外地购进机动插秧机进行试验,由于当时农艺水平限制,推广工作中断。
排灌机械自1952年开始使用柴油机、汽油机带动水泵抽水灌溉以来,前20多年发展缓慢。1969年开始使用电动机带动水泵抽水。1976年在少数农场和社队试用喷灌技术,到1978年底,全县拥有排灌柴油机1367台、电动机89台;农用水泵1547台。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排灌机械逐年猛增,大大增强了抗御旱涝的能力。到1987年底,全县农用排灌机械已达2123台/30217千瓦,农用水泵2178台,机灌、机排面积48.9万多亩。
收割机械1960年,县拖拉机站进口联合收割机(康拜因)进行小麦机收作业试验,自走式和牵引式两种联合收割机均具有一次完成收割、脱粒的功能。1975年初,国家投放联合收割机,也仅仅限于国营农场和沿淮平原区试用,未能推开。1987年4月,县农机局从怀远引进江淮120、130型割晒机,与手扶拖拉机和小四轮拖拉机配套使用,经多点试验效果好,适于稻、麦收割,工效每小时6~8亩。到1987年底,全县已推广使用35台,机收面积达2万多亩。
脱粒机械60年代初,本县农村开始使用机械脱粒,当时仅限于国营农场和少数社队试用,主要有1100型、700型、450型脱粒机,配套动力为12马力、20马力手扶拖拉机和柴油机。70年代以后,才广泛使用多种形式筒式脱粒机,每年脱粒量在5万吨左右。1980年以后,农村小型拖拉机大增,收获季节除用机动脱粒机脱粒外,还有许多农户直接用拖拉机带碌碡或空压脱粒。1987年,机动脱粒量达45万吨。
表3-8几个年份农业机械情况

加工机械使用机械加工始于1951年,当时县米电厂利用动力机械加工大米,年加工量4000至5000吨。1959年,县农业机械厂生产柴油机、电动机等动力机械及小钢磨,在部分经济条件较好的社队使用。70年代中后期,碾米、磨面、饲料粉碎、轧花、弹花、榨油等,已普遍使用机械,基本上取代了人、畜力加工工具。到1987年底,全县农村共拥有农副产品加工动力柴油机3850台,电动机1237台,碾米机3310部,磨面机2813部,饲料粉碎机127部,榨油机438台,轧花机287台,淀粉加工机39台;在农副产品加工方面基本上实现了机械化。
运输机械本县农业运输机械使用始于1958年。当时县拖拉机站在农闲季节利用拖拉机带拖斗,进行农业运输。20多年来,农业机械化运输发展很缓慢。1980年以后,出现农户和联户大量购置手扶拖拉机、小四轮及农用汽车、机动船,不仅农业机械化运输普及,而且日益成为发展农业生产、活跃农村经济的重要手段。到1987年末,全县已有各种拖拉机带拖斗1820部,农用汽车226部,机动运输船544艘,年运输作业量1000万吨公里。
植保机械1952年,开始使用手摇喷粉器和丙55型压缩式喷雾器,防治蝗虫和棉花害虫。60年代以后,农村普遍推广使用工农16型背负式喷雾器。到1976年,才在国营农场和部分社队使用东方红18型机动喷雾器,当年仅有12部。1980年以后,随着农村植保专业队和植保专业户的出现,机动喷雾器才逐年增加。到1987年,全县已有机动喷雾器530部(见表3-8)。
四、畜力
建国前,本县农村犁、耙田地主要靠耕牛,中南部产稻区以水牛为主要役用牛,北部沿淮地区以黄牛为主要役用牛。当时农村畜力严重不足,大多数田地每年只能犁耙一交,农民称之为“一翻脸就播种”。还有些农户无畜力,只得用人拉犁耙,或用锹挖翻,甚至板茬播种。
1949年,全县仅有耕牛3.63万头,按当时总耕地278万亩平均计算,除去幼牛,平均每头役牛负耕田地90亩。建国后,1951年农村实行土地改革,没收地主的耕畜分给农民,广大农民象爱护孩子一样精心养护,加上人民政府每年拨款和银行贷款从外地购进一批耕畜,到1957年,全县有耕牛4.87万头,比1949年增长34.3%,平均每年净增耕牛1558头,每头役牛负耕土地减轻到62亩。
1958年实现人民公社化后,由于“五风”的影响,畜力受到严重破坏。到1960年,全县耕牛下降到4.2万头,每头役牛负耕土地上升到67亩。1961年以后,耕牛由生产队确定专人养用,同时实行繁殖小牛奖励政策,畜力又得到恢复。到1966年,耕牛发展到5.74万头,每头役牛负耕土地减轻到46亩。“文化大革命”期间,把奖励视为搞修正主义“物质刺激”,取消这一政策,耕牛发展缓慢。到1976年,10年间,全县仅增加耕牛2284头。
1980年,农村实行联产承包制,将耕牛作价交给农户饲养、使用,很多农民不仅把耕牛作为畜力,而且作为发展商品生产的一项重要门路。邵岗乡关嘴村利用湖滩草多的资源优势,发展养牛业。1982年,全村共养牛454头,比1981年增加145头,其中养牛3头以上的有9户。龙王生产队韩国富一户养牛5头。此期全县耕牛增长较快,到1987年,全县有牛9.9万头,其中1984~1987年共繁殖小牛1.62万头,每头役牛负耕土地减轻到23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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