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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置区域
霍邱县位于安徽省西部,地处大别山北麓、淮河南岸,跨东经115°50′20″至116°32′31″和北纬31°44′51″至32°36′31″之间。东以淠河与寿县交界,东南与六安县接壤,南与金寨县毗连,西与河南省固始县相接,北依淮河与阜南、颍上两县隔水相望。东起孟集区冯瓴乡柳台村,西到石店区张井乡白大山(安阳山),宽65.8公里(经距、下同),北起周集区朱港乡迎水寺村,南到姚李区大顾店乡下骆山村,长95.2公里。总面积3802.86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2.72%。
辖区以县城为中心,东至沈台乡柳台村与寿县迎河镇交界25公里,自界至寿县县城41公里;东南至夏店乡三口塘村与六安县固镇交界32公里,自界至六安县城37公里;南至大顾店乡下骆山村与金寨县交界67公里,自界至金寨县梅山镇23公里;西至白庙乡梓树村与河南省固始县交界34公里,自界至固始县城27公里;北至姜家湖乡上姜台村与颍上县庙台、垂岗交界20公里,自界至颍上县城12公里。
明万历《霍邱县志》、清乾隆《霍邱县志》载:县境东西广一百四十五里,南北袤二百五十四里。东至安丰旧县界东河边六十里,西抵固始县治一百四十里,南至六安州界车轴岭二百里,抵六安州治二百八十里;北至颍上县界淮河四十五里,抵颍上县治七十里;东南至六安州一百七十里,西南至固始县路家畈一百十里;东北抵寿州一百三十里;西北抵颍州府一百九十里。到南京陆路六百三十里,水路一千二百四十五里;到北京陆路二千三百九十八里,水路三千九百三十里。
清同治《霍邱县志》载:县境东西广一百四十五里,南北袤二百五十四里。东至隐贤集七十里与寿州界;西至茶庵店九十里与河南固始县界;南至外霍岭二百里与六安州界;北至淮河岸刘家渡四十五里与颍上县界;西南至戚家畈一百六十里与商城县界;西北至三河尖九十里与阜阳县界;东北至三晶寺五十里与寿州之正阳关界;东南至砖洪集与六安州之钱家集界。距安庆府城陆路五百四十里,经六安至舒城为大路;水路一千九百二十里,由淮下运河出江。距江宁县城陆路六百四十里,由寿州至定远;水路一千三百一十里,沿淮下运河出江。距帝京(北京)陆路二千三百九十八里,由颍上、蒙城至凤阳临淮关;水路三千九百二十里,沿淮至清江浦渡黄入运河。
民国21年(1932),增设立煌县(今金寨)将霍邱县南四区东起下骆山,西至开顺街以南的八里滩保、开顺街保、白塔畈保共约784平方公里划归立煌县。
民国29年(1940)《安徽省统计年鉴》载:“霍邱县城位于东经116°18′,北纬32°22′。东至寿县47里,西至固始60里,南至六安县70里,北至颍上县31里;东南至六安县78里,西南至固始县93里。东北至颍上县32里,西北至阜阳县76里(里程似为公里,南界应为立煌县),面积3234.3平方公里。”以后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无变更。
1951年12月下旬与河南省固始县和淮滨办事处(县级)达成协议,把霍邱县淮河北的三河尖东镇和桂庙乡21379亩耕地划旧河南省淮滨办事处(现属固始县),把孙戚乡9368亩耕地划归河南省固始县;把固始县史河以东的花园乡和新街1094亩耕地划入霍邱县。1952年春正式交割。
二、沿革
据县城东北5公里陈家埠乡桥塘村新石器时代晚期遗址推测,距今约6000年前县境就有人类活动。
本县古属东夷(淮夷)。《尚书·禹贡》载地理位置属扬州之域。《史记·夏本纪》载:禹封皋陶之后(偃姓)于英六。《正义》:“英即蓼也”,是为虞蓼子国,殷(商)属徐州,《禹贡指南》“殷割淮南江北以益徐”。西周仍为蓼国地(蓼故都在固始县蓼城岗遗址),属扬州之域。
春秋,鲁文公五年(公元前622年),楚公子燮灭蓼设蓼邑属楚。后又分蓼邑设雩娄邑(邑治在今固始县陈淋镇附近)和鸡父邑(邑治在今金寨县开顺镇)。
秦统一中国(公元前221年)后,未设县,地属九江郡,西楚(公元前206年)属九江国。
西汉,在县境设安风县(治所在今邵岗乡许集村)、阳泉县(治所在今临水集)属淮南国九江郡。又在现霍邱固始之间设蓼县(治蓼故城)、安丰县(治所在固始县东南)、雩娄县(治所在固始县黎集附近),归属如前。武帝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封淮南康王幼子刘庆为六安王,以此五县归其辖。后又在现县城北设义城县,不久废。
东汉因之,建武十年(公元34年),六安国省,以其县属扬州刺史部庐江郡。
三国为魏扬州地,属庐江郡。文帝分庐江郡设安丰郡(治安风故城),以蓼、安丰、雩娄属之。
西晋因之,改属豫州安丰郡,以阳泉属扬州庐江郡。
东晋安帝时省安丰郡,迁安丰县于原郡治所,属弋阳郡,其余县皆不见记载。《晋书·地理志》:“胡寇南下,百姓皆渡江,县多废。”
南朝·宋设安丰县,复设雩娄县属安丰郡,又分安丰郡立左边城郡。齐因之。梁大同元年(公元535年),徙旧安丰于霍邱城置安丰州,又立决口县(后改临水县治所在阳泉故城)。
自西晋以后,南北分裂,本县境域时南时北,郡县废置无常。宋明帝泰始三年(公元467年)入魏。魏文帝太和二十三年(公元499年)设安丰县属霍州安丰郡;宇楼县属霍州西边城郡。南齐曾一度归南朝。东昏侯永元三年(公元501年),复入魏。梁武帝天监五年(公元506年)入梁。大同元年置安丰州,属豫州霍邱戍。太清三年(公元549年)入东魏,安丰郡废。
隋开皇八年(公元588年),县境设安丰(治所在霍邱寿县之间,现安丰塘附近)。开皇十九年(公元599年)始设霍邱县(治现城关),属淮南郡,安丰等县均废。
唐高祖武德四年(公元621年),属淮南道,并于霍邱县置蓼州,别置松滋县于县治西40里沣河西岸高家埠。霍邱、松滋均属蓼州。武德七年(公元624年),蓼州和松滋县均废,仍属寿州。贞观初属寿春郡。神功元年(公元697年)改霍邱县为武昌县,属淮南道寿春府。景云元年(公元710年),复名霍邱县,属淮南道寿春郡。至德元年(公元756年),属淮南镇寿春郡。此后县名无变。
五代时期,先属吴,后属南唐寿州。
北宋,开宝末年(约公元976年),属淮南路寿州。熙宁中(约公元1073年),属淮南西路寿春府。
南宋,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一度归金,绍兴十二年(公元1142年),属淮南路安丰军。三十二年,属淮南西路寿春府安丰军(后改寿州)。
元,至元十年(公元1273年),属河南江北行中书省安丰路总管府,后曾置淮南行省,寻废。至正中(公元1355年前后),复置,霍邱属之。
明,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属南直隶中都临濠府(凤阳府),后属江南行省凤阳府寿州。
清,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属江南省凤颍六泗道寿州。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属安徽省凤阳府寿州。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属安徽省颍州。十三年(公元1735年),升颍州为府,霍邱县属安徽省颍州府寿州。
民国1年(1912)8月,属安徽省第四区(驻阜阳)。
民国3年(1914)6月至16年4月,属安徽省淮泗道。
民国18年(1929)12月,中国共产党在白塔畈领导农民暴动;民国20年(1931)2月成立霍邱县临时革命委员会(后称县苏维埃政府)。民国21年(1932)6月,县苏维埃代表会决议改霍邱县为红城县,属鄂豫省皖西北道区。红军撤出县境后,被国民政府恢复原县名。
民国21年(1932)10月,属安徽省第四行政督察区。27年(1938)10月,属安徽省第七行政督察区。29年(1940)4月,属安徽省第三行政督察区。
民国36年(1947)9月,晋冀鲁豫解放军第二纵队政治部决定成立南霍固县(治叶集),辖一镇四区,一个月后撤销。
民国36年(1947)10月,中共鄂豫区党委和行署决定在本县西部、南部和金寨北部及固始东北部,分置霍邱、霍固两县,属鄂豫区一分区。
民国37年(1948)6月,撤霍邱县并入霍固县,增设三河尖市(县级),同属鄂豫区一分区。
1949年1月,霍邱解放,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1949年2月1日,撤霍固县,以原霍邱县区域恢复霍邱县,归属如前。5月改属皖北行政区六安专区。
1952年皖南、皖北两行政区撤销,建安徽省,霍邱县属安徽省六安专区。1971年3月,六安专区改名六安地区,霍邱县仍属之。
三、行政区划
宋,全县辖四乡,乡下为里。
明初分在城、阜城、寿安、淮阴四乡共二十三图,图下为村,村数无载。嘉靖间增至三十七图。万历二十一年(公元1593年),知县杨其善概县境为十六区、245保,保下设甲,一年后恢复原制。崇祯末年,人口锐减。并三十七图为九图,图下仍为村。
清初,沿袭明制。乾隆十九年《霍邱县志》记载:县辖四乡,增至三十七图,共设一百二十一村。
同治八年《霍邱县志》载:同治初并三十七图为九图,四乡仍旧,村并减情况无载。
民国初年(1912),改四乡为11个区,在原村的基础上建128保。
城区(区公所在城内)辖:城厢、五里岗、竹子村、水门塘、花家岗、三道冲、桑林铺、罗家庙、南马厂、泽沟涧、尚善村等11保。
东一区(区公所在潘集)辖:胡家埠、秦家集、白涧口、崔树村、东牛集、冯家集、孟家集、三晶寺、彭塔寺、北汪王庙、隐贤集、刘李集、鲁家集、高岗寺、陡神庙、慈佛寺、潘家集等17保。
东二区(区公所在三流集)辖:三流集、双塔寺、砖洪集、俞林店、李家桥、康王庙、马子涧、寇里庙、吴阳集、路家集、枣林塘、双桥店等12保。
南一区(区公所在河口集)辖:河口集、张家集,四十里店、卧龙集、莲花寺、长塘梢、均安店、陡岗集、牛角河、朱家塔、白莲塔等11保。
南二区(区公所在洪集)辖:洪家集、南众兴集、桥头集、姚李庙、黄土岭、茅沟集、长塔寺、邵家畈等8保。
南三区(区公所在乌龙庙)辖:扈胡集、丁塔寺、乌龙庙、大王集、李铁店、太平寺、白神庙、鲁家店、孙家岗等9保。
南四区(区公所在叶家集)辖:叶家集、郑家畈、顾家畈、傅家河、开顺街、白塔畈、八里滩、大顾店、尧岭、戚家畈、张家店等11保。
西一区(区公所在高塘集)辖:高塘集、坎山集、陈家铺、关家嘴、邵岗埠、新河洲、五塔寺、茅涧湾、官舟口、蒋兆岗、冀家畈等11保。
西二区(区公所在马店)辖:郑塔铺、储家集、石店铺、西牛集、西吴集、仇山村、白马庙、西众兴集、石庙集、龙潭寺、杭兆岗、曹家店、马鞍山等13保。
西三区(区公所在张村寺即周集)辖:朱村湾、茶湖村、呼雷岗、六庄村、朱村庙、皂沟村、双庙村、张家塘、三河尖、临水集、三塔村、李家集、陈寸村、尚义村等14保。
北一区(区公所在新店铺)辖:汪家集、龙池店、吉水湾、曹台、张台、姜台、新店铺、代冲涧、田家岗、溜子口、五庙湾等11保。
保下先为闾、邻两级,后改为旗一级,数字无载。
民国22年(1933),并11区为9区,减为100保。
一区(城内):城内、关外、吉水湾、尚善村、桑林铺、溜子口、罗家庙、竹子村、五里牌坊、花家岗、新店铺、三道冲、汪家集、任家沟、龙池店、上朝湾、黄家庙、临淮岗等18保。
二区(潘集):陡神庙、慈佛寺、彭塔寺、崔树村、白涧口、二郎庙、秦家集、西隐贤集、刘李集、孟家集、胡家埠、左王集、东牛集、冯家集等14保。
三区(三流集):南汪王庙、占碑寺、夏店子、砖洪集、双塔寺、康王庙、周店子等7保。
四区(河口集):长塘梢、陡岗集、朱家塔、牛角河、卧龙集、南四十里店、莲花寺、柏林庙、俞林店、张家集、白莲塔、坎山集等12保。
五区(西皋店):姚李庙、桥头集、洪家集、南众兴集、双桥店、吴阳集、路家集、均安店、大王集、丁塔寺、乌龙庙、扈胡集、鲁家店等12保。
六区(叶家集):太平寺、三元店、顾家畈、叶家集等5保。
七区(高塘集):冀家畈、蒋兆岗、毛涧湾、新河洲、宋店子、茶湖村、朱村湾、周集、朱村岗、北高塘、五塔寺、白马庙等12保。
八区(马店):石庙集、李家集、龙潭寺、西牛集、马鞍山、吴集、石店埠、郑塔埠、西众兴、邵岗埠、许集、关嘴等12保。
九区(三河尖):六庄村、皂沟村、陈寸村、三塔寺、呼雷岗、尚义村、临水集、张家塘等8保。
保下为旗,每旗10—15户,数字无载。
民国23年(1934),改区公所为区署,区下设联保,划原大保为小保,改旗为甲。全县共9区53联保619保6176甲。每联保10到12保。联保和保均以区为单位循环,冠以数字,区署所在地未变。一区7联保,二区7联保,三区4联保,四区6联保,五区6联保,六区6联保,七区6联保,八区6联保,九区5联保。
民国27年(1938),并九区为三区,共58联保621保6176甲。联保和保改以地名命名。
一区(城内)18联保:城内、关外、灶王庙、陈家埠、新店埠、黄家庙、汪集、潘集、孟集、左王集、冯集、花果园、刘李集、西隐贤集、马子涧、曹墩、三流集、南汪庙。
二区(西皋店)21联保:长塘梢、岔路口、张家集、白莲塔、河口镇、扈胡集、陡岗集、众兴集、西皋店、洪集、吴阳集、乌龙庙、鲁家店、叶集镇、孙岗、大顾店、太平寺、三元店、姚李庙、柳树店、尧岭。
三区(高塘集)19联保:高塘集、白马庙、西吴集、冯井子、陈郢、薛集、五塔寺、邵岗埠、石店埠、龙潭寺、西牛集、石庙集、马店、临水集、三河尖、李集、周集、王截流、傅井子。
民国28年(1939)冬,改联保为乡(镇),保甲不变,增设尚善(一区);永绥、马陈、牛角河(以上二区);枣树根、茶庵、陈村(以上三区)等7乡。全县共65乡(镇),其中甲级乡39个,乙级乡26个(甲级乡每乡11保以上不超过15保,乙级乡每乡10保以下,不少于8保);594保6552甲。区及区署未变。
民国29年(1940)12月,改一区为直属区(无区署),二区为叶集区(区署由西皋迁河口、迁乌龙,最后迁叶集),三区为高塘区(区署高塘集)。拨原一区马子涧乡归叶集区,原二区岔路口、张集及河口等3乡(镇)归直属区。
民国32年(1943)实施新县制,霍邱为二等县,保留1个区,建城内、关外、叶集、河口、高塘、三河尖6个镇及59个乡,共637保6282甲。改灶王庙、南汪庙、花果园、马子涧、毛沟洼、牛角河、枣树根依次为俞林店、中心店、砖洪集、夏店、永绥、西河集、五岗集等乡。
民国34年(1945),撤区,并65乡(镇)为40乡(镇),分别为:城关镇、河口镇、叶集镇、三河尖镇,以及陈家埠、砖洪、尚新、吴阳、曹墩、长路、乌龙、冯塘、俞林、张集、夏店、石牛、吴井、尧岭、孙岗、大顾店、洪集、永绥、姚李、潘集、左王、隐贤、三流、黄家庙、汪陈、薛周、蓝桥、西皋、鲁店、扈胡、白马庙、临水集、龙潭寺、马店乡,保甲无变动。第二年恢复原制。
民国36年(1947)冬,组织8个联防区,65乡(镇)未变,下设623保7437甲。
直属联防区:城内镇、关外镇及黄家庙,新店埠、尚善、陈家埠、俞林、曹墩6乡。
孟集联防区:左王、潘集、孟集、刘李、砖洪、中心店、冯集、隐贤集8乡。
岔路联防区:岔路口、长塘梢、夏店、众兴集、吴阳集、西皋店、洪家集、三流集8乡。
叶集联防区:姚李庙、大顾店、永绥、三元店、太平寺、孙家岗、尧岭、柳树店8乡及叶集镇。
河口联防区:河口镇及西河集、陡岗集、扈胡、马陈集、鲁家店、乌龙庙、张家集7乡。
马店联防区:邵岗埠、西牛集、白莲塔、龙潭寺、马店、茶庵、石庙集8乡。
高塘联防区:高塘镇及汪集、五塔寺、傅井、白马庙、吴集、五岗集、冯井7乡。
三河尖联防区:三河尖镇及王截流、陈郢、李集、周集、薛集、临水、陈村7乡。
民国36年(1947)10月,中共鄂豫一地委领导的霍邱县下辖白塔畈、洪集、河口、三元、吴阳、五岔路6区,霍固县下辖一区周集、二区吴集、三区扈胡,四区固始县陈集,县、区政府无固定地址。民国37年(1948)7月,建三河尖市(县级)。
民国38年(1949)2月1日,全县解放后,设三元(9月改为叶集)、长塘梢、河口、马店、城关、孟集、周集(由高塘、三河尖并,拨汪集乡归城关,吴集、马店两乡归马店)7个区及城关(城内关外并)、河口、叶集3个县直属镇,全县共63乡(镇)596行政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3月,原60乡划为180乡,暂归原7区辖,乡下基层组织有行政村、自然村、居民小组。城关区25乡,周集区24乡,马店区24乡,长塘区24乡,孟集区26乡,叶集区31乡,河口区27乡。9月将7区划为13区,改长塘区为岔路区。
叶集区:桥店、尧岭、竹园、太平桥、孙戚、叶南、齐王、柳树、孙岗、新桥、武昌、玉皇阁、长岗13乡及叶集镇。
三元区:西皋、新华、糖坊、粉坊、双塘、王店、大桥、长塔寺、慈善、安全、大顾店、下骆山、四祖庙、三元、姚店15乡。
洪集区:漫流河、尚善、洪集、曹庙、双桥、桥头集、甄家岗、众兴、姚李、新苗、胡店、吴阳、红石桥13乡。
岔路区:陈圩、康王庙、夏店、长塘、周店、张圩、三流集、长岗店、连塘、张楼、曹墩、杨桥、达摩寺、岔路口、马陈墩15乡。
河口区:鹰塘、李大庙、火烧店、卧龙、白莲塔、大墩、柏林,张集、双庙、丁塔、西河集、乌龙庙、陡岗、官塘14乡及河口镇。
扈胡区:桃花、马陈、云居寺、引江湖、茶庵、庙岗、扈胡、铜佛寺、朱塔、高镇、龙潭寺、石庙、洪山13乡。
石店区:韩庙、刘集、马店、孔集、牛集、溜山、郑塔、邵岗、五岗、上楼、杭庙、尚塘、谢店、张井、石店、水晶宫16乡。
高塘区:龙埂、八里棚、高塘、贯山、冯井、吴集、五塔、枣林、傅井、苏庙、白庙、代店、范桥、周店、临水15乡。
周集区:周集、茶湖、张岭、王截流、陈郢、杜母、桂庙、潘店、陈村、蒋集、薛集、迎水寺、何庙、李集14乡及三河尖镇。
城关区:城内镇、关外镇、古城、七里庙、大同、陈家埠、五里牌坊、龙泉寺、砟巴集、俞林10乡(镇)。
新店区:新店、十里井、北岔路、赵郢、任家沟、汪集、陈嘴、莫店、临淮岗、罗家庙、断塘、黄家庙12乡。
潘集区:潘集、孟集、官塘、冯集、朱郢、秦嘴、王圩、左王、唐店、胡埠、柳台、柳树、三刘郢13乡。
刘李区:刘李、花果园、中心店、陡神庙、西隐贤集、元觉寺、南汪庙、合立、彭塔、慈佛寺、竹林寺、安业、砖洪集、连塘14乡。
1952年7月,全县179乡2249行政小组。增设西湖区,由周集区拨茶湖、张岭、王截流、陈郢4乡,新店区拨汪集、陈嘴2乡,共6乡。
1952年11月至1955年3月,乡(镇)增至241个。
城关区增设八里棚乡,共9乡2镇。
新店区,拨出2乡,增曹郢、伊楼、姜家湖、梓树4乡,共14乡。
西湖区增关口、双河2乡共8乡。
周集区,拨出4乡,增大成、洪台、王岗、四里棚、侯店、芦庙6乡,共15乡。
高塘区撤龙埂乡,增腾庙、宋郢、老楼、中军楼、刘庙、何瓦庙、尚龙、瓦房8乡,共21乡。
石店区增曹店、彭桥、梓园、韩楼、许集5乡,共21乡。
河口区拨出官塘乡,增五岔路、砖桥、李郢、窑流、王店、刘城寺6乡,共20乡1镇。
洪集区增龙生店、牌坊店、储楼、林祠堂4乡,共17乡。
三元区增唐家畈、朱家畈2乡共17乡。
叶集区增花园、新街、东郢、下楼、荷栅、石河、万佛、熊店、转盘9乡,共22乡1镇。
岔路区增双塔寺、许岗、四十里店、砖佛寺、胡桥5乡,改陈圩为横大路乡,共18乡。
刘李区增顺河、汪店、桥口、枣林、鲁店5乡,共18乡。
潘集区增老店、汪冲、牛集、陈岗、大郭郢、黄泊渡6乡,撤官塘、柳树2乡,共18乡。
扈胡区增找母河、匡楼、杨楼3乡,共16乡。
区、乡以下设选区。
1955年4月,增设俞林区,全县共15个区、242乡(镇)。
俞林区:原城关区的俞林、古城、龙泉、五里牌坊、八里棚、咋巴集、大同7乡,河口区拨官塘1乡,岔路区拨曹墩、杨桥2乡,新增卧龙乡,共11乡。
叶集区:撤孙戚、花园、转盘、东郢4乡,增设老店、新楼2乡,共21乡(镇)。
三元区:撤朱家畈乡,增设林店乡,共17乡。
岔路区:划出曹墩、三(杨)桥2乡,共18乡。
河口区:划出官塘1乡,撤王店1乡,共19乡(镇)。
城关区:原城内镇、关外镇,增设东湖、西湖2水上乡,共2镇2乡。
新店区:由城关区划入七里庙、陈家埠2乡,共11乡。
潘集区:增设唐店1乡,共19乡。
洪集、扈胡、石店、高唐、周集、西湖、刘李7个区无变动。
1956年1月至12月,对区、乡进行一次较大的撤并。撤并后,全县共设8区1镇73乡。
城关镇(城内、关外合并):东湖、西湖2水上乡。
周集区:周集、李集、迎水、茶湖、陈郢、冯井、代店、临水、高塘共9乡。
新店区:汪集、万民闸、黄家庙、陈家埠、新店、赵郢、五里牌坊、八里共8乡。
岔路区:俞林、三流、砖洪、岔路口、长集、夏店、吴阳、众兴共8乡。
河口区:河口镇、高镇、西河集、白莲塔、柏林、张集、大墩、陡岗、龙潭寺、扈胡、马陈共11乡。
石店区:石店、白马庙、马店、曹店、傅井、吴集、五塔寺、邵岗埠共8乡。
孟集区:孟集、左王、潘集、老店、王圩、冯集、中心店、刘李、隐贤集、花果园共10乡。
三元区:三元、洪集、姚李、大顾店、下骆山、唐家畈、安全、西皋、王店、乌龙庙共10乡。
叶集区:叶集镇、石龙河、熊店、孙岗、新楼、桥店、武昌共7乡。
1957年1月,升叶集镇为县直属镇,撤三元区并入叶集区,全县调整为7区2镇53乡1个水上办事处。
叶集区(含三元):撤武昌、熊店、石龙河、孙岗、安全、王店、下骆山7乡,重建尧岭乡共10乡。
岔路区:由河口区划入张集、陡岗2乡;划出俞林乡,共9乡。
河口区:划出2乡,撤西河、大墩、柏林、马陈4乡,共5乡。
石店区:8乡未变。
周集区:撤临水、代店、茶湖、高塘、陈郢5乡,增周店、冯井2乡,共6乡。
新店区:撤赵郢、五里牌坊、汪集3乡,增设任家沟乡,划入俞林乡,共7乡。
孟集区:撤老台、王圩2乡,共8乡。
二镇:城关镇、叶集镇。
水上办事处:由东湖、西湖2水上乡合并,直属县辖。
1958年10月,撤区乡,建立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全县共建五一(城关)、八一(俞林)、七一(临淮)、五四(长集)、冲锋(夏店)、红光(姚李)、红卫(三元)、飞跃(扈胡)、卫星(河口)、先锋(马店)、高锋(邵岗)、跃进(吴集)、前进(周集)、红升(孟集)、红旗(潘集)、红专(刘李)、红星(叶集)等17个公社、208营(大队),下设连(中心队)、排(小队)。1959年11月2日,孟集、刘李合并为孟集公社。29日改以地名为公社名。1960年春,改营为大队,连为中心队。排为生产队。
1961年7月,公社和大队均划小,撤中心队一级,全县有84个公社(农村81个)、723个大队、7571个小队,新公社由原老公社指导组领导。是年11月,复设11区84个公社(含3个镇公社),745个大队。城关镇、叶集镇重交区管。
叶集(区、下同):叶集(镇公社)、新楼、孙岗、柳树、长岗、平岗共6个公社。
姚李:姚李、洪集、下骆山、大顾店、唐家畈、大桥共6个公社。
三元:三元、王店、林店、乌龙、西皋共5个公社。
长集:夏店、吴阳、砖洪、长集、众兴、曹庙、岔路、周店共8个公社。
河口:河口(镇公社)、艾井、大墩、白莲、陡岗共5个公社。
扈胡:扈胡、龙潭、庙岗、马陈、云居、高镇、齐王、石庙共8个公社。
马店:马店、茶庵、牛集、石店、郑塔、邵岗、刘集、五塔共8个公社。
吴集:吴集、高塘、裕民、白庙共4个公社。
周集:周集、代店、冯井、团山、临水、蒋集、朱湾、王截流、陈郢、李集、周店共11个公社。
城关:城关(镇公社)、五一、韩龙、临淮、陈嘴、陈家埠、新店、俞林、宫塘、张集、曹墩、三流集共12个公社。
孟集:孟集、王圩、冯集、花果园、刘李、彭塔、隐贤、中心店、潘集、左王、沈台共11个公社。
1962年11月撤三元、河口、吴集3区分别并入叶集、扈胡、石店3区(河口区大墩公社划归长集区,改马店为石店)。全县共8区3镇81个农村人民公社741个大队。1964年4月,叶集区的乌龙划归扈胡区。西皋公社划归长集区。城关、叶集两镇降为区辖。
1966年1月,城关、河口、叶集3镇复升为县辖镇。同年,叶集区平岗公社划为平岗,尧岭2个公社。1967年,全县有8区3镇83个公社。
1968年10月撤区。全县设城关、叶集、河口3个镇,26个人民公社。林店、王店、三元并为三元公社,平岗、尧岭、柳树并为平岗公社,孙岗、长岗、新楼并为孙岗公社,姚李、下骆山、大顾店并为姚李公社,大桥、洪集、唐家畈并为大桥公社,五四、大墩、岔路、周店并为五四公社,夏店、砖洪、吴阳并为夏店公社,西皋、众兴、曹庙并为西皋公社,齐王、高镇及石庙、云居的部分大队并为扈胡公社,乌龙、陡岗并为乌龙公社,龙潭、庙岗及白莲的部分大队并为龙潭公社,吴集、高塘、裕民、五塔并为吴集公社,临水、蒋集、朱港并为黄岗公社,牛集、石店并为牛集公社,马店、茶庵并为马店公社,邵岗、刘集、郑塔并为邵岗公社,团山、白庙、冯井并为冯井公社,周集、代店并为代店公社,王截流、陈郢并为陈郢公社,五一、韩龙、陈家埠并为五一公社,俞林、官塘、张集、曹墩、三流并为宋店公社,临淮、陈嘴、新店并为新店公社,潘集、左王、沈台、冯集并为潘集公社,孟集、王圩、中心店、隐贤并为孟集公社,刘李、彭塔、花果园并为刘李公社。
大队基本未变动,生产队扩大,由原3至4个生产队并为l个生产队。
1972年1月到12月,恢复区委建制,实行党委一元化领导(不设区政府),改城关、马店分别为城郊、石店区。全县共设8区3镇41个公社,生产队规模复原。
城郊区4社:宋店、五一、新店、姜家湖。
周集区6社:黄岗、冯井、陈嘴、范桥、陈郢、周集。
石店区7社:石店、高塘、邵岗、刘集、牛集、马店、白庙。
扈胡区6社:扈胡、艾井、乌龙、高镇、龙潭、石庙。
姚李区4社:姚李、大顾店、洪集、大桥。
叶集区4社:平岗、孙岗、桥店、三元。
长集区4社:五四、西皋、夏店、岔路。
孟集区6社:孟集、潘集、冯集、沈台、刘李、隐彭。
3镇:城关、叶集、河口。
1973年1月,叶集区增设王店、柳树2公社,建立县直辖水上公社(1979年改为渔业公社,归属城郊区),各区大公社相继分开,恢复原小公社。长集区有周店、砖洪、众兴、吴阳、曹庙5社,扈胡区有陡岗、马陈2社,石店区有五塔、吴集、茶庵、白莲4社,周集区有李集、王截流、临水、代店4社;改黄岗为朱港,划陈嘴归城郊区;城郊区有三流、曹墩、俞林、陈埠、临淮5社,孟集区有左王、王圩、花果园、中心4社。1979年分隐彭为彭塔、隐贤2社。至1983年初,全县共8区3镇69个公社。
1983年3月人民公社体制改革,政社分开。5月13日,长集区第一批建立区公所、乡人民政府。11月25日全县各区均建立区公所;公社改为乡,设乡人民政府;大队改为村,设村民委员会;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各镇设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和居民小组三级。渔业公社改为水上乡。周集区增周集镇(乡级)。全县共8区3镇70个乡(镇)。
是年5月15日,六安地区行署批复同意更改8个公社名称:五四为长集、众兴为众兴集、刘集为坎山、中心为中心店、冯集为冯瓴、茶庵为张井、隐贤为西隐贤集、五一为牌坊。
1984年10月撤叶集区,原辖各乡隶属叶集镇,并建立南街、北街办事处;扈胡区艾井乡归属河口镇,城郊区牌坊、水上2乡归属城关镇。周集镇升为县辖镇。新店、姚李、长集、扈胡、马店、石店、孟集7乡改为乡级镇。全县共7区、4个县辖镇、7个乡级镇、62个乡、751个村、9191村民小组、8个街道办事处、16个居民委员会(含7个蔬菜村)、57个居民小组。
1986年以后无变化。1987年,各乡(镇)简况如表1-1:
表1-1霍邱县(乡、镇)概况

四、县城
据旧志载:隋开皇十九年(公元599年)建霍邱县,县治在现城关镇址,沿至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中共县委、县政府驻地。城关镇位于本县北部,城西湖东岸,湖边有新河(沿岗河)沟通淮河。地处东经116°18′、北纬32°22′。据明·万历《霍邱县志》记载:南朝梁大同元年在此建霍邱戌。
宋始建土城墙,明成化间知县高升培土维修,周围6里272步,有城无濠。弘治五年(公元1492年)知县王启挖城濠,土墙盖瓦。正德七年(公元1512年),都御史丛兰令知县孙诚,将土墙改为砖石,次年完工,城高一丈八尺,厚二丈。有四门:东叫阜城(后改寅宾),西叫镇淮,南叫来薰,北叫拱辰;城内,东西稍狭,南北略长,总面积约1.07平方公里,共四街六巷。万历二十三年(公元1595年),知县杨其善重修。崇祯间,张献忠等农民起义军数次攻入县城,大部城墙毁于兵火。清康熙七年(公元1668年),知县姬之簋重修城堞,添置更楼,以后城区向南发展,与大同集相接,是为关外,面积略等于城内,为商业市场。同治五年(公元1866年),知县陆鼎筑关外土城(现已毁),西宽230丈,南宽75丈,东宽210丈,北靠城河。民国21年(1932)7月,红二十五军保卫县城,与国民党右路军徐庭瑶部激战7日,加之飞机轰炸,城垣多处崩塌,以后未加修理。民国28年(1939)3月,县长陈应行将其拆除。
现城关镇市区,东达烈士塔,西隔沿岗河与西湖相望,宽1.4公里,南到五里岗,北抵工农兵大桥,长3.5公里;总面积5.65平方公里(不含水上、牌坊2乡)。辖城内、南门、关外、北关4个办事处、9个居民委员会、19居民小组、4个蔬菜村及29蔬菜组。1987年统计,城关镇共有14026户39822人,其中农业户116户3983人,菜农301户918人。
五、集镇
叶集镇位于东经115°55′,北纬31°50′,地处霍邱、金寨和河南省固始三县交界处,为豫皖两省公路交通站,本县第二大镇,距县城68公里。
叶集镇形成于明弘治至万历年间(约公元1500年至1600年),初名叶家店。繁荣于清乾隆到道光年间(公元1736年至1850年),定名叶家集(叶集《台氏家谱》)。曾于此设巡检司、营汛、税卡及区、镇等政权机关,为县南经济、文化、交通中心。
叶集镇是淮北平原进入大别山腹地的咽喉,大别山区的竹、木、丝、麻、茶叶、生漆、桐油等土特产,淮北平原区的粮食、禽畜、油盐、布等农产品和工业品,多以此为集散中心运往各地。当年盛时,在长达2.5公里的南北街道及各巷口,分布着六家会馆及600余家货行、商店、手工作坊,常住人口3000余人。清咸丰、同治以后(公元1850年至1870年),日渐衰落。民国纪元,兵祸连年,又经天灾(大水)、匪扰(李老末),抗日战争时,日军两次火焚。至解放前夕,叶集古镇已奄奄一息,凋蔽不堪。
1949年以来,叶集是区、镇、(社)政府所在地。1984年,区镇合一,兼辖郊区6乡,成为县西南重镇,又是与邻省、县交往的纽带,联合国粮农组织及丹麦、英国、日本等国友人曾到此(观山村)参观访问。
1978年以后,叶集镇有较大发展。1987年兴建东西大衔和民强路。全镇街道总长3.37公里,总面积2.04平方公里,主街道宽28米。镇辖南街、北街2个办事处、3个居民委员会、13个居民小组,常住人口3270户8222人。
镇政府在主街中心。全镇分布有工交、房地产管理单位3个,工业、交通、建筑单位177个,银行、信用社、邮电局、粮站、变电站、农机修配、汽车站、文化站、皖西宾馆等单位10余个。
叶集镇现有国营商业12个,集体商业93个,个体工商户1058户;2672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大型农贸市场——皖西商场位于南街浦信公路一侧;镇与省商业厅合资经营的供销大厦座落在民强路中心;经营出口工艺的草编工艺厂设在老街;合肥、镇江、六安、金寨等地单位、个人来镇独办或与叶集联办的企业分布在全镇各街巷;每日出进集镇参与贸易的有数万人。
叶集镇除有浦信公路(312线)过境外,还可通过江(店)叶、众(兴)叶(105线一段)、固(始)叶、叶商(城)等支线连接省内外各地。车辆日往返百余辆次,客流总量达千余人。史河丰水期,竹筏上溯可达金寨县梅山,下行可直达淮河。
叶集镇有完全中学1所,小学3所及幼儿园,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5%以上。
河口镇位于霍邱县中部,沣河西岸,东经116°05′,北纬32°08′,是个古老集镇,形成期无考,河口集碑记载称清河集,明万历《霍邱县志》称两河口,清乾隆、道光前后始称河口集。清咸丰、同治之际开始繁荣,当时水运方便,上行可达旅思桥,下行可达蚌埠。霍邱中、南部大米,金寨等地山货,蚌埠等地食盐多在此集散。极盛时有盐、粮行40余家,每天来往商船200余艘。街市喧闹,声闻数里,街灯渔火彻夜通明。民国年间日趋萧条。黄淮屡次倒灌,河流淤浅(1970年,河口建大桥时钻桥墩及开新河道,挖深5~7米,尚是淤积的烂泥),枯水季节,船行困难。40年代,兵荒马乱,人祸天灾,市场逐渐衰落,经济凋蔽。
建国以后,成为区乡(社)镇政府机关驻地。1949年初,中粮公司、中百公司、中盐公司县级分公司设于河口镇,商业复苏。1953年,修筑圈堤,使肖堰头深水码头(习惯称船塘子)与河隔绝,较大吨位的船只无法停泊,所挖新河过浅,船只无法上行。1954年和1968年两次特大水灾,淹毁街房过半。“大跃进”及“文化大革命”时期,街市居民大部分下放农村。因此,始终未能恢复原貌。
1978年以后,在党的“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方针指引下,到1985年,修整3条主要街道,铺设油渣路面,总长1650米,宽5~7米。新辟的小北头至镇西街道,全长1500米,两旁瓦房楼房,整齐排列。新建的农贸市场总面积300余平方米。1987年,全镇总面积1.05平方公里,设1个街道办事处、2个居民委员会、18个居民小组,居民1192户5182人(不含自理口粮户);另有肖堰、河口2个蔬菜村、22个村民小组,村民642户2122人。
镇政府设在北街。南街有邮电局、医院。西街有银行、供销社、百货分销处、五金交电分公司、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新华书店、文化馆、电影院、第一小学、幼儿园等。北街有运输公司、汽车修配厂、煤厂、镇中学、第二小学、税务所等。小北街有粮站、米厂、农机厂、农具厂、轧花厂、食油加工厂、河口中学勤工俭学工厂、食品站、镇财政所、职业培训中心等。
河口镇交通比较方便,长(集)周(集)路(105线一段)通过镇北,沣河在一般水位,船只可直达城关,下行入淮。1978年以后,农村市场开放,联办和个体工商业户增至近1000户,每日公私成交额可达30余万元。
河口镇在革命历史上也有其光荣的一页,民国19年(1930)春在此建立了中共河口区委,领导周围农民斗争;民国27年(1938)6月,建立中共霍邱县委,并受省委委托开办干部训练班,成为全县中共党的地下工作开展最活跃的地区。民国37年(1948),人民解放军鄂豫军分区曾一度驻此。1949年,霍邱县支前指挥部设此。
周集镇原名周家集,亦称周集,位于县西北,东经116°02′,北纬32°30′,距县城32公里。北面隔淮河与颍上县相邻。
周集设镇较晚。民国《霍邱县志》记载名张村寺,曾设西三区区公所于此。30代年中期,区公所迁三河尖,设立乡公所,始称周集乡。是一个农村小店,仅有一条长不足300米的小街,居住不到百户半农半商人家,经营粮食及杂货生意。民国36年(1947)秋,中共霍固县委曾设周集区。解放以后,区乡政府设于此地,才逐步发展起来,形成县西北的政治经济中心。1984年,升为区级镇。
1987年,周集镇总面积5.25平方公里(包括周围农业区),略呈方形;有中心路、新建街、开发街三条主街道,总长1400米,宽8~12~26米,为油渣或石子路面。全镇设2个街道居民委员会,8个居民小组;四郊设2个村民委员会,30个村民小组。1987年,有居民2575户8705人;其中农民2333户8287人。
周集镇为本县铁矿蕴藏丰富地区之一,经安徽省地质矿产局337地质队(以下简称337地质队)探明储量10亿吨以上。1987年,全镇有供销社、食品站、粮站、面粉厂、银行、信用社、邮电局、农机厂、汽车站、交通管理站、医院、中学、小学、文化站、影剧院等10余个单位,集体个体工商业户以及行商、摊贩近百家。区公所驻中心街北侧,镇政府在中心街南侧地质巷西,337地质队位于镇西南部。
周集汽车站为长(集)周(集)公路终点站。公路向北延伸到淮河边的迎水寺,过轮渡可达阜阳等地。每天县内、县际班车13次,驻点客车4辆,日过往集体、个体客车10次,日客流量400到500人次。
其他集镇霍邱县乡村集镇较多,有“十里一集,五里一店”之称。据明·万历《霍邱县志》记载,除城关所设果市、米市、鱼市、柴市、菜市外,乡村尚有集市37处。同治《霍邱县志》记载集市60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随着区乡政权机关、地理环境、交通情况等变化,乡村集镇有兴有废,据1987年终统计,全县乡村集镇情况是:东湖沿汲河以东有孟集(区驻地)、左王集、潘集、冯瓴、西隐贤集、刘李集、花果园(以上乡驻地),西湖沿沣河以西有刘集、李集、王截流、临水集、陈大郢、冯井子、西周店、邵岗埠、高塘集、白马庙、吴集、五塔寺、马店、张井子、牛集、白莲塔、龙潭寺、石庙集、陡岗集、高镇、马陈集、乌龙庙(以上乡驻地)、周集、石店埠、扈胡集(以上区驻地)。县城以南、两湖两河之间有俞林店、宋店、曹墩、新三流集、岔路口、曹家庙、周店、砖洪集、夏店、众兴集、吴阳集、西皋店、桥头集、三元店、四方塘、桥店、新洪集、大顾店(以上乡驻地)、长集、姚李庙(以上区驻地)、叶集、河口(以上镇驻地)、老三流集、老洪集、观山、张集(以上村驻地)。县城以北有临淮岗、黄家庙、新店埠、陈家埠、汪集、陈嘴(以上乡驻地),共6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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