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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人团体
(一)苏区工会民国19年(1930年)春,混合工会在城关成立,主席李霞祖(成衣工人),同时在黑石渡设两个支会(多为篾业工人),会员50余人;4月,主要是放排和挑运工人的市镇苦力工会成立,会员约百人,主席李开钧。20年5月,苏区总工会成立,委员长郑长青,各区成立工会委员会。手工业工人较集中的七区(诸佛庵)工会有会员70余人;11月,工会组织在肃反中遭到严重破坏。21年3月,五星县总工会在燕子河成立,委员长张贻南。10月,红四方面军西进后,工会组织解体。
(二)民国期间工会民国24年,成立茶商工会。25年,成立总工会和各业工会,32年,有县工会1个。33年3月,有总工会1个,职业工会15个,县教育会1个,区教育会3个,工会会员3266人,其中强制入会53人。36年,县政府下文给县总工会征筏、征伕急运军粮。11月,县总工会在给县长的回文中称:“征筏八只,已装运起载”。
(三)工人抗敌协会抗日战争前期成立,全县13个行业工会的大部分青年工人报名参加。负责人为中共党员刘茂扬。
(四)总工会:1950年9月,县总工会筹备委员会成立,冬,以搬运工人为主成立了中国搬运工会霍山县委员会,辖诸佛庵、黑石渡两个分会,会员173人。1951年,建筑、店员、手工、教育、海员、食品等7个基层工会筹委会相继成立,辖20个分会,121个小组,会员600余人。1953年6月,县首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召开,正式成立县总工会,会员1798人,占职工总数3372人的53%。10月,县总工会改名“县工会联合会”,1961年6月,恢复县总工会。到1965年底,全县共有53个基层工会,会员3235人,占职工总数4104人的78%。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工会组织瘫痪。1968年8月,县召开革命职工代表大会,取代总工会。1973年8月,恢复总工会,同时恢复基层工会组织64个,会员5938人。1984年,总工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2人,设组织、宣传、财务、生产生活4部和办公室,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工人文化宫。全县工交、农林水、财贸、文教卫等系统及省属企业共建142个基层工会和45个职代会,配72名专职干部,会员15075人。工会组织在加强职工的政治思想、文化、技术教育,开展技术革新、增产节约和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推进企业的民主管理,保障职工生活福利,开展多种文、体活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解放以来,全县由省级机关命名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省劳模89个(人),受国家机关表彰的先进集体有磨子潭水电站、茅山林场(1958年度),全国劳模、先进工作者有1958年陈宝林、1959年王子恒、李毕云、李健飞、1979年桑世英、王雅君、成建新,1985年胡前昌、陈芝文、陈远来、蒋志甫、席仪生、李发俊、叶厚宏。
县总工会历次代表大会简况
省级及省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简表

出席1956年安徽省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第一次大会积极分子名单

出席1959年安徽省工业,交通社会义积极分子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二农民团体
(一)苏区农民协会民国10年(1921年),沈子修在六安县发起组织六安农会,本县成立分会。16年冬,东北乡和西镇成立农民协会。规定3—9人成立分会,3个分会以上成立乡农会,3个乡农会以上成立区农会。凡贫、雇、佃农,农村手工业者及在农村的体力劳动者,不论男女,年满16岁,履行入会手续,即可为会员。17年1月,全县有2000多会员,10月,有20个乡农会。18年9月,全县有3091名会员。19年春,东北乡有3个区农会,4000名会员,西乡有1400多名会员。西镇在暴动前有500名会员,暴动后成立了区农会,南乡有1个区农会300名会员,城郊有会员200人。全县有5个区农会1.4万多会员,各区、乡农会的负责人多为共产党员。19年4月,县农民协会成立,主席由县苏维埃执行委员兼任,第一任主席曹恩宏。次年5月,县农民协会改称雇农工会,委员长由县苏维埃执行委员兼任。在肃反扩大化中,农会组织遭严重破坏,仅存乡、村贫协小组。21年3月,五星县农民协会成立,主席刘锡英,辖4个区农会,9月解体。10月,红四方面军西进后,县农会解体。33年9月,有县农会1个,乡农会16个,会员3491人。
(二)农民协会民国38年初,各区、乡建农民协会,配基层农会干部,6月,县农民协会成立,在中共领导下,县农会组织发动全县贫苦农民投入反匪反霸和土地改革运动,走互助合作道路。1954年7月,县委农村工作部成立,县农协及其基层组织消失。
(三)贫下中农代表大会1968年12月,首次县贫下中农代表大会在城关召开,选举产生县贫下中农代表大会委员会(简称贫代会)。1973年3月,各区成立贫代会。11月20日,第二次全县贫下中农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县贫下中农协会委员会(简称贫协会),县贫代会撤销。区贫代会同时改为贫协会。1981年4月,县贫协会及其下属组织撤消。
三妇女团体
(一)妇女协会清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霍山军政府分府成立,内设妇女协会。民国16年,进步女学生吴兆瑾任国民党霍山县党务指导委员会民训员和县政府妇女协会主席。妇协会的主要活动是宣传妇女放足,男女平等,反对封建礼教和买卖婚姻。
(二)妇女运动委员会民国18年9月,中共霍山县委设妇女运动委员会。西镇暴动后,三、四、五、六4个区苏维埃政府设妇女委员会。19年4月,县苏维埃政府设妇女运动委员会,主席易凤英,常委5人。20年,县委设妇女委员会,书记杨易之,委员7人,各区妇委会相继成立。
(三)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民国20年5月,县第二届苏维埃政府设妇女部,部长江宝华,各区苏维埃政府设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11月肃反,妇女组织受破坏,江宝华等一大批妇女干部被杀。21年10月,红四方面军西进,妇女组织解体,少数妇女干部转入地下活动。27年6月,中共霍山县工作委员会成立,喻本芳任妇女组长,负责妇运工作。37年1月,太平县成立,设妇女运动委员会,主任杜玉梅。妇女组织的工作主要是倡导妇女解放,反对封建迷信,实行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动员亲属参军参战,参加生产;做衣做鞋,运送粮食,传递情报,救护伤员,支援前线,保卫后方。
(四)民主妇女联合会民国38年6月,县民主妇女联合会成立,配正、副主任,设组织、宣传两部,各区设民主妇联会,有工作人员1—2名;乡有妇代会,委员5—7人。1950年10月,召开首次妇女代表会议。1957年10月,县民主妇联会改称县妇女联合委员会,配正、副主任,设组织、宣传、生产、福利4部。各区民主妇联会也改为妇联会,乡成立妇女代表联合会。1958年,乡妇代会改为人民公社妇女代表联合会,大队有妇女组织,生产队设妇女队长。1966—1973年,妇联消失。县革委会政工组群工小组负责妇女工作。1973年6月,恢复县妇联会,1979年,设组织、少儿、维护妇女合法权益3部和办公室。
解放后,妇联组织围绕中心任务开展妇女工作。号召妇女参加生产,读书识字,学习技术,争取婚姻自由,实行男女平等,宣传妇幼卫生,为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做了大量工作。解放初期,妇女积极参加反霸斗争和土改运动。1954年,全县有女劳力2105人参加生产。1958—1960年,全县参加集体生产劳动的妇女达29286人。1980年,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后,妇女成了多种经营和家庭副业的骨干,一部份在手工业、商业、文教、卫生等行业中工作。1958年,全县女职工仅有800人,1985年有5060人,占职工总数的36.3%。广大妇女在参加生产的同时,政治地位也有了很大提高,第一次普选(1954年12月—1956年12月),当选为县级人民代表的有116人,被选为正、副乡长的有16人。第二次普选(1956年12月—1957年1月),被选为高级农业社正、副主任的有56人。第三次普选(1958年3—4月),当选为县人民代表的有76人。迎驾厂大队妇女叶登荣当选为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58年,全县有女共产党员351人,女共青团员3010人。女干部668人。占干部总数的17.5%,担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195名。1979年,有正科级干部1人,区委委员3人,公社正、副书记4人,公社党委委员19人。1985年,有县人大副主任1人,人大、政协常委4人,科局级干部12人,乡长、副乡长5人,乡党委副书记2人。1951年冬,开展冬学运动,全县有5500名妇女上冬学。1956年冬,全县开展大规模扫盲运动,有4548名妇女参加扫盲。1958年,有10899名妇女脱盲,占妇女总数的10.3%。1983年,全县有女大学毕业生181人,女大学肄业(含在校生)11人,女高中毕业生4327人,女初中毕业生14726人,女小学毕业生49677人;女科技人员2561人。
各级妇联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1951—1966年,贯彻《婚姻法》,维护妇女婚姻自主、恋爱自由的权力,并开展四期(经期、孕期、哺乳期、更年期)保护、妇科病防治和新法接生工作。1951年1月开始,宣传《婚姻法》。1952年,为未经登记结婚的188对夫妇补办手续,为要求解除婚约的1800对夫妻和要求改嫁的147名妇女解决问题,把223个童养媳送回娘家。1953年1月起,大规模群众性地宣传贯彻《婚姻法》,并确定三月为贯彻《婚姻法》运动月。1980年12月,是新婚姻法宣传月,在城乡广泛宣传新《婚姻法》。全县狠抓托幼工作,实行保教并举。1979年,县保教委员会成立。1981年,县儿童少年协调委员会成立。1952年,全县有3940个农忙托儿组,有保育员305名。1958年,全县有幼儿园248个,托儿所959个,托儿组921个,共入托孩子19879人。1960年,全县又增加幼儿园、班105个,托儿所100个,入托儿童4650人。1979年,全县有托儿所3个,入托儿童35人,婴儿室1处。另有农村托儿所20个,收托儿童312人。1985年,全县有32个幼儿园、所,163名保教人员,入托儿童1346人。1981—1985年,全县每年在“六·一”儿童节前,单位和个人为儿童捐款共31716元,玩具2000件,图书近3万册。全县开展幼儿智力竞赛22次,文艺演出113场,童画展览8期。医疗、保健部门为儿童体检8792人次。全县表彰“三好”中、小学生643名,红花少年202名,优秀幼儿教师19名。
解放后,广大妇女积极参加建设社会主义生产劳动,各条战线都涌现出先进集体和女模范。1960年2月20日,召开全县妇女建设社会主义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代表会,600名妇女代表出席。1979年12月,召开“三八红旗手”表彰大会,138名先进分子代表和12个先进集体代表出席,大会通报表彰367名“三八红旗手”,65个“三八先进集体”。1982年12月,全县评选“三八红旗手”(含集体)250名。1984年,各区、乡共表彰“三八红旗手”336名。1985年,县表彰“三八红旗手”407名,“三八红旗单位”2个。解放以来,全县受省级机关命名、表彰的妇女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共23人次,受国家命名、表彰的11人。“五好家庭”活动始于1956年。1980年10月,县妇联召开全县民主和睦家庭先进分子代表大会,150名代表出席。1983年1月,召开第二次“五好家庭”表彰大会,全县400户“五好家庭”受到奖励。1984年,县、区、乡表彰“五好家庭”236户。1985年,全县有805户获“五好家庭”称号。1982、1985年先后两次有19户被省评为“五好家庭”。
国家机关命名的妇女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县妇联历次代表会简况

四青少年团体
(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共青团)民国16年(1927年),在合肥读书的共产党员喻石泉(又名本立)回到家乡,在南乡和学校中建立党、团组织。17年春,徐狩西、徐育三先后在西镇狮山中学、燕子河小学和闻家店小学以教书为名,在师生和学校附近的农民中发展党、团员。18年11月19日,西镇暴动前,共青团霍山特别区委成立。12月,县农会内设团委会。19年2月,六区(闻家店)共青团委员会成立,负责人熊延枝,陶善初。4月,县设共青团特委,下辖南乡,西乡3个团支部,团员30余人,同年春,林岩任团特委代理书记,团员六七十人。20年1月,共青团皖西北分特临委成立(5月改为少共皖西北特委)。不久共青团皖西北六霍特区委和霍山县委员会先后成立,团县委书记兼宣传部长葛海峰,委员13人,机关驻诸佛庵,辖东乡、西乡、西镇、南乡4个团支部。9月,共青团六霍特区委改为共青团六霍县委。21年,少共青年团五星县委成立,书记汪传德,机关驻燕子河,10月随红四方面军西进。团组织被迫转入地下活动。24年,共青团改名为“青年抗日救国会”,在国民党掀起反共高潮时解体。38年6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霍山县工作委员会”成立,各区相继成立团工委。到1953年初,基层团组织发展到120个,团员3261人。3月22日,县第一次团代会召开,县团工委改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霍山县委员会”。1957年7月2日,更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霍山县委员会”,1966年瘫痪。1971年6月,县第六次团代会召开,重建团县委,27个基层团委,375个团支部同时恢复活动,有团员11769人。1985年,全县基层团委72个,团总支16个,团支部708个,团员16115人。解放初期,动员青年参军参干,参加剿匪、镇反、土改、抗美援朝和爱国生产等政治运动,宣传、贯彻《婚姻法》。1955年11月,县召开青年文化活动积极分子大会,奖励了20个模范单位和18个模范工作者。1956年12月,召开第二次青年建设社会主义积极分子大会,表彰了15个先进单位和54名积极分子。1961年,全县开展“五好”青年活动。1962—1965年开展“四好”(思想政治工作好、“三好”活动好、组织生活健全好、联系群众作风好)团支部活动。1979年后,开展“争当新长征突击手(队)活动”。同年江北机械厂的成建新出席全国新长征突击手表彰大会。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组织团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雷锋等先进人物,对青少年进行共产主义、爱国主义教育,广泛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鼓励青少年做好人好事。
历次团代会情况表

团基层组织概况表
单位:个、人

(二)青年联合会民国38年初,霍山县青年联合会成立,会员30余人,负责人新民主主义青年团霍山县委书记王保文兼任,会址在县文化馆内。会员主要是学校的青年教师和社会青年,会员们边学习时事政治,边开展多种文艺宣传活动,教群众唱革命歌曲、排演革命现代戏《兄妹开荒》、《大榆林》、《白毛女》、《血泪仇》等,自编自演的有小合唱《积极支前》等,先后在城关、大河厂、俞家畈、上土市等地演出,受到群众欢迎。除文艺演出外,还成立了“新青”篮球队,举办首届乒乓球赛,1950年春解散。
(三)少年组织儿童团(童子团)民国19年,本县各乡村、集镇建立劳动童子团,各区设团部,团员数量不等,规定“凡劳动者之子弟均得加入”,任务是站岗放哨,破除迷信,搜查不法分子,干涉抽大烟等。21年10月,红军主力西进,儿童团组织解体,儿童团员或随军西去或留下打游击。少年先锋队民国19年底,本县除第九区外,各区均建立90人左右的少年先锋大队,五区(道士冲)最先成立少先大队,辖两个小队,队员30余人。20年,县少年先锋大队成立,项正、袁大跃先后任大队指挥。少先队员除站岗放哨外,还经常配合赤卫队打游击。少年儿童队解放后,青年团负责组织,1953年,改为中国少年先锋队(“少先队”),入队年龄7—12岁。1955年,全县有队员6894人,辅导员100人,1974年,被“红小兵”取代。1978年,恢复少先队,有队员25043人,辅导员665人。1985年,队员45116人,辅导员1134人。童子军解放前,中(初中)、小学的少年儿童组织。学校设教官负责童子军的训练,每周有军训课1—2节,学生穿统一式样的童军服,持童军棍,民国37年后停止活动。
(四)中国三民主义青年团(三青团)民国32年,刘业清到省政府受训,回县后任县团书记,县长兼任团主任,成立三青团筹备委员会。33年秋,三青团安徽支团霍山分团正式成立,设主任、书记、秘书、干事。辖区队和分队,分队7—15人,不足7人为小组。全县有5个区队,37个分队,479个团员。36年,党团合并,由县党部书记长兼任团主任、副书记长兼任团书记。“三青团”主要以青年学生和青年知识分子为发展对象,在机关、学校中采取集体和个别相结合的方式发展团员,37年底解体。
五工商业团体
(一)商会、同业公会民国《霍山县志》(初稿)记:“县商会,清光绪三十四年创立”。是商人为维护自身利益,自发建立的行会组织,主持调解本地工商纠纷并同外界交涉事宜,会址在老城中大街,会长、副会长由工商界头面人物担任。会员定期上交会费。商会成立后,商界为维护自身利益,按行业成立同行业公会或行会,县商会下属京广货业、杂货业、布业、米行业、国药业、牙行业、排业、泥水业、酒馆业、丝棉业、木业、竹业、雨伞业、爆竹业、笔业、茶行业、盐业、铁业18个同业公会,各公会在本行业中推选1人任理事长。行会组织多以“会馆”形式出现,主要有凤庐会馆(凤阳合肥籍商户组成)、山陕会馆(山西、陕西籍商户组成),另有湖北会馆、新安会馆等。民国32年有县商会1个,同业行会15个。县商会在民国38年消失。
(二)工商业联合会(工商联)1953年2月18日,成立工商联筹备处,3月18日,县召开第一次工商界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第一届工商联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各1人,实行代表会议制度,委员由代表民主选举产生,每界任期3年,内设宣教、业务两股和办公室。辖诸佛庵、佛子岭两个分会,漫水河办事处,黑石渡、落儿岭、下符桥、大化坪、磨子潭、汪家冲、石河、山王河8个工商小组和城关各行业同业公会。经费由国营商业和集体、合营、私营商业各分担一半。工商联成立后,组织个体工商户学习时事政治,向他们宣传中共的方针、政策,帮助他们主动改进经营作风,按章纳税,引导他们逐步走上合作道路。1968年7月消失。
(三)个体劳动者协会(个协)1983年10月25—26日,县召开个体劳动者协会首次代表会,选举产生县个体劳动者协会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15人。讨论通过了县“个协”章程,“会员守则”、“服务公约”。各区(镇)设分会,分会对县“个协”负责,并定期报告工作。各分会报县“个协”批准可以聘用工作人员。分会以下按行业成立若干小组。凡经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的城乡个体劳动者,都可以申请参加,并由“个协”发给会员证。1985年底,全县建区、镇个体劳动者分会8个,会员5054人。
六其它团体
(一)中苏友好协会1952年2月14日,中苏友好协会霍山分会成立。区称工作委员会,乡称支会。12月,全县有支会100个,会员27272人。1953年3月,全县建10个区工作委员会,89个乡支会,17个机关支会,2个学校支会,1个工厂支会,8个群团支会。县分会由中共县委宣传部长兼任会长,配专人办公。1952年7月,县“友协”制定工作计划纲要(草案),10月,制定”中苏友好月”宣传活动计划,11月,制定”中苏友好月”宣传工作实施计划(草案),并成立了县宣传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12月,县首次友协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到会代表186人。此后很少活动,直至自行消失。
(二)抗美援朝分会1951年春,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霍山分会成立。6月18日,召开分会常委扩大会议,提出,积极推行爱国公约,动员干部、群众捐献飞机、大炮;组织优待烈、军属。抗美援朝分会第二次代表会11月20日召开。1951年”五·一”劳动节,本县大化坪区大化坪乡举行隆重庆祝大会,到会5567人,并举行反美爱国示威大游行,会上有4700人签名投票反对美帝侵略朝鲜。此后很少活动,朝鲜停战后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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