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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来信来访
建国初期,人民来信来访工作由县委、县政府秘书室办理。1950年贯彻《婚姻法》,查处为婚姻问题来信来访318件。1951年查处生产救灾、复员军人安置方面来信来访14件。1952年始,县委、县政府配备专职干部办理人民来信来访工作。1953年至1956年,围绕社会主义改造和经济建设为中心,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受理、查处人民来信来访15727件。在合作化高潮中受理和查处人民来信来访2849件,其中属于强迫命令97件,打击报复30件,违法乱纪167件,违犯政策184件。肃反运动中,通过人民来信来访揭发出混在机关内部暗藏的反革命分子37人。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中,人民来信来访揭发犯有“五毒”(指行贿、偷税漏税、偷工减料、盗窃国家资财、盗窃经济情报)行为的不法商人51件。在机关内部人民来信来访揭发贪污、浪费与挪用公款案件108件,并及时进行了查处。同期,还受理违犯《婚姻法》案件201件,腐化案件103件,包庇坏人案件43件。
1957年至1965年,共受理、查处人民来信来访11595件。其中围绕精简下放的来信来访738件;1958年兴修水利,大办食堂等方面来信积案282件,已突击查结215件。1961年上半年,全县受理人民来信5266件,来访1039人次,比1959年同期增长226%,比1960年增长91%。当年县委组织3095人次,进行查处,共查结1957年以来5855件,其中属于重大案件1651件。1962年至1963年,共受理人民来信来访9814件,其中检举干部违纪的2014件,精简安置的1120件,申诉1938件,退赔181件,群众生活368件,工农业生产方面120件,财贸、文教、卫生177件,其它3896件。1964年至1965年,在“四清”运动中,人民来信来访案件列入“四清”查结。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信访机构停止了工作,直到1969年4月,才恢复信访机构,办理信访工作。自1969年4月至1976年10月,共受理来信来访18494件。据1969年12月调查,仅毛坦厂公社在清队中,被揪斗干群就达2105人。1972年统计,全县“一打三反”共揪斗8870人,造成了一大批积案。1976年共受理人民来信来访2386件,转办1419件,处理落实260件。如县水利局在“文革”中有18人被批斗,通过来信来访处理落实17人。1969年至1973年,共受理历史积案430件,其中要求复查“四清”尾期和“文革”初期错定成份等问题的较多。如原县供销社党委书记李耀武,“四清”时被定成富农成分,戴上帽子,通过来信来访于1975年复查改正,又重新走上工作岗位。“文革”期间共受理精简下放职工和居民来信656件,要求解决1961年以后精简下放不合理问题。1975年还受理上山下乡的申诉信24件,查处结果交司法部门判刑13人,拘留待查6人,交党、政部门受到党纪、行政处分的5人。1971年至1976年,受理要求落实户口和来信549件,反映“文革”期间不符合政策的“农转非”问题104户、239人,来信揭发“文革”期间干革命部违法乱纪案2701件。以对招工问题上的不正之风群众来信反映强烈,引起县委重视。1971年至1973年,群众来信要求解决生困难531件,县革委借给1.25公斤粮食解决了这个问题。1971年受理群众来信32件反映农村基层干部挪款、超支、拿双工分、生产队非生产开支过大,社员分配收入少等问题。县革委12次全委扩大会议发出号召,要求认真执行农村经济政策,走自力更生的道路。
1977年,本县重点清理了信访积案112件,解决于多年悬而未决的“老大难”问题。1978年至1979年,县共受理、查处“文革”案件4888件,其中被开除公职的184人,内有干部70人,工人114人。反右派(包括“双反”运动)中需要复查的案件740人,受理查处722件,占97.5%。反右倾中需要复查的案件738件,查处667件,占90.4%。“四清”运动中需要复查的案件2054件,查处1445件,占70.3%。历史积案需要复查的1881件,查处1107件,占58.9%。受理查处侨务方面来信4件。1980年至1982年受理冤、假、错案的来信来访1367件,其中被错误开除回乡的932人。
1983年~1986年,信访工作中心是支持改革,全县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91件。1985年~1986年全县收容和帮助治疗上访精神病人39人次,受到了六安地委的表扬。
二、接待交办
(一)领导接待批办
1977年至1986年,县委常委批阅、批办各类信访案件18951件,接待群众来访3007人次。1983年至1986年复信738件,其中县委书记张家胜阅批213件。如苏埠镇煤油、食盐供应紧缺问题,张家胜同志指示县供销社给予解决。县委和县政府有3名领导分管信访工作,各部、委、办、局、群团和区(镇)、乡均建立了信访领导组和办事机构,制定了接待来信来访制度。凡是重大和复杂的信访案件,县级领导都亲自研究处理。1983年1月至7月,县清理信访积案进度缓慢,县委、县政府批转了县信访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抓紧清理积案的意见》,县委书记李德先在县三干会议上亲自布置这项工作、副书记冯继远、顾问郭自高亲自登门催办,使1982年底积案26件很快办结。1984年10月,县委书记王胜俊在木厂区双桥公社检查工作时,发现电影专业户张传奥在放电影时受到当地干部刁难、打击迫害,立即给予妥善处理并通报全县。1983年,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按分管工作地区和单位,实行分片包案制,做到少转、不转、就地办结,该年县委常委就亲自批办信访包案343件。1984年县委先后接待来访知识分子266人次,批办了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等信访案件。
(二)专业办案
1984年至1986年,全县共有专职信访干部48名,兼职信访干部(人民信访员)932人,县分别进行了培训。1985年,在全县信访工作检查评比中,县委组织部、统战部、农工部、计生委、妇联会、检察院、公安局、卫生局、水电局、商业局、人事局、农业局、林业局、粮食局等单位被评为结案快、质量好的单位。
县信访办1981年受理来信来访5205件,办结3386件。1984年,信访办周长余同志被评为省先进工作者。县信访办自1982年后,还通过信访渠道向县委、县政府提供了综合信息7件,专题报告27件,信访案件摘报6件,信息简报11件,先后被省、地信访刊物采用18件。
三、典型案例选录
1959年8月1日,挥手公社马墩大队社员董胜福被杀死,其子董其友(生产队长)状告邻居李守山、李成余为杀人犯。可是李家反咬一口,说是死者与媳妇李玉红通奸,被儿子董其友所杀,有凭有证,致使董其友夫妇被拘留坐牢,丢下不满周岁的男孩断奶饿死,李玉红在监狱里含冤吐血而死,临终前还大喊:老天打雷,把杀父凶犯打死……这一家妻死、子亡、父被杀,冤连了三代3条人命。董其友被关押4年后,取保候审,身体致残,又遭火灾,孤苦1人,住在河坎草棚里。然而,董其友仍然不断上访申诉,直至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引起各级党委重视,派专人进行调查处理,结果是:李家叔侄为报私仇杀死董父,董其友沉冤20年得到了彻底昭雪。淠东公社桂滩大队桂园小队原保管员李锡川,土改时划为中农成份。“四清”运动中怀疑他有经济问题又拿不出证据,就把他升为富农成份,又诬陷他破坏贫农李克元房屋致倒,被戴上富农分子帽子管制3年。1966年6月17日,又以多次串连亲友翻案,被判刑3年。为此案株连,被开除2人,受政纪处分2人,戴上坏分子帽子1人,其中有省、地、县及部队的干部、党员。李不服上访。1978年后,县信访办和公安局、法院联合组织调查组,查明是冤案。1980年1月,县发文纠正,对李锡川及受株连人等进行平反。
1975年,六安县工程队反革命集团新安潜伏组1案,县信访组参加了县委组织的专案调查。经过3个多月的查证,实属错案,澄清了受害者336人的问题,给予平反昭雪,恢复名誉,并分别落实了政策,在社会上影响很大。
县供销社下属单位裘革扇子厂职工张玉英,广西僮族人,其爱人陈颂虞于1958年因有堂弟侨居美国的海外关系被打成右派,张受株连,被迫退职,张不服上访。1981年8月,县委副书记冯继远接待上访后,立即召开会议,呈报地委统战部批准,为她恢复了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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