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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后,本县农业发展大体可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9年~1957年,为农业生产发展时期。通过土地改革,农业生产互助合作多种形式,逐步发展为初级社和高级社,实现农业合作化,完成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本县干部和农民,投入兴修水利、土地平整、推广良种、新式农具、药剂治虫、积肥、造肥运动,竭力推行“三改”(即:改变午收比重,改种高产作物,改进耕作方法)。1949年农业生产值4895万元(已折换为新版人民币,下同),1957年为8209万元,比1949年增长67.7%,平均每年递增6.7%。1957年主要农作物产量与1949年相比:粮食329013050公斤,增长63.8%;油料16475700公斤,增长2.23倍;麻类7814850公斤,增长2.04倍;茶叶867050公斤,增长35.4%。
第二阶段1958年~1961年,为农业生产下降时期。从1958年夏收开始,本县一些地方大放高产“卫星”,出现了浮夸风;秋收秋种时,全县各地抽调大批劳力大办钢铁,农业生产受到影响,同时,人民公社化运动,打乱了互助合作化的管理体制、劳力组织和社员生活,农业生产搞大兵团作战,大办公共食堂,否定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出现平均主义的共产风和追求高指标而推行生产改革的瞎指挥风。加之连续三年自然灾害,农民生产热情受到挫伤,农业生产降到建国后的最低水平。1958年农业产值为5527.4万元,1959年为4850.7万元,1960年为4031.6万元,1961年为3389.3万元,平均每年递减15.1%。1961年主要农作物产量与1958年相比:粮食为173066700公斤,下降24.3%;油料2095500公斤,下降81.5%;麻类2181700公斤,下降79.8%;棉花117150公斤,下降59.8%;茶叶541550公斤,下降40.3%。
第三阶段1962年~1965年,为农业生产恢复时期。1961年全县90%以上生产队推行了“责任田”(即:田间管理责任制加奖励办法),充分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对农业生产的迅速恢复起了决定性作用。1962年缩小人民公社规模,停办公共食堂,恢复“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所有制形式,重申“四固定”(即:土地、劳力、耕畜、农具)政策,纠正“一平二调”(即:穷富拉平,无偿调拨),强调生产队的自主权,并允许社员经营少量的家庭副业产品。这一系列正确措施,进一步调动农民劳动积极性,使濒于崩溃的农村经济开始回升。同时在中共中央扩大会议后,贯彻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提倡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狠抓粮食生产。随着淠史杭灌溉工程发挥效益,扩种绿肥,扩大春播作物,推广矮杆高产水稻良种,加强植保建设手段,促进全县农业生产全面地恢复和发展。1965年农业产值达8206万元,比1962年增长53.6%,平均每年递增15.4%。主要农作物产量与1962年相比:粮食319102150公斤,增长28.8%;油料707050公斤,增长18.3%;棉花1166050公斤,增长3.6倍;麻类7544550公斤,增长1.5倍;茶叶910000公斤,增长42.4%。
第四阶段1966年~1977年,为农业生产徘徊时期。“文革”期间,在批判“不为错误路线生产”、“唯生产力论”的影响下,农业科研、教育、推广部门机构瘫痪,农业生产遭受严重破坏,但在毛泽东主席“农业学大寨”的号召下,学习大寨人的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以治水改土为重点,对山、水、田也进行了一些卓有成效的治理。但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推行一套极左政策,表现在所有制上,搞穷过渡,改变核算单位,又刮起了“共产风”;在分配上,取消按劳分配原则,搞平均主义;在副业上,大搞割“资本主义尾巴”,取消社员自留地,关闭农村集市贸易,堵死正当家庭副业;在种植上,大批“三个萝卜两个瓜”,强调单一种植,反对多种经营。诸如上述,给农业生产造成十分严重恶果。1970年8月,国务院召开北方农业会议,针对农村中存在问题,重申了人民公社现阶段的基本政策。本县深入贯彻,调整社队体制,恢复社员自留地,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纠正以大队核算体制,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允许生产队有因地制宜的种植权。同时,县举办两次千人学习班,认真贯彻中央(71)82号文件和省委二十条试行规定,对纠正农业上极左错误,起了一定作用。如在农田建设上,湾畈平整土地,格田成方8万亩;丘陵、山地改坡造梯田、改河造田10.5万亩;在农业上以推广双季稻为重点的农业“四改”运动(即:一季改双季、劣种改良种、稀植改密植、沤水田改绿肥田)。1977年本县双季稻扩大到47万亩。当年农业产值为14305万元,比1966年增长1.4倍,比1971年增长33.7%,比1976年下降8%。自1973年起连续五年产值徘徊在1.3~1.5亿元。主要农作物产量与1966年相比:粮食458246750公斤,增长57%;油料8875850公斤,增长1.49倍;棉花1624250公斤,增长58.8%;麻类5825400公斤,下降15.4%;茶叶1011300公斤,下降14%。
第五阶段1978年~1986年,为农业生产振兴时期。1981年春,全县农户全部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解决了长期没有解决的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发展问题,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随之,中共中央于1982、1983、1984、1985连续四年发出一号文件,对进一步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和活跃农村经济,作出了许多重大休养生息的政策,加速了本县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使农作物布局逐步合理化,农村中粮、桑、茶等专业户大批涌现,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1986年农业产值39594万元,比1978年增长46.3%,种植业在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由1978年85.6%下降为71%。主要农作物产量与1978年相比:粮食529631300公斤,增长13.4%;油料34531850公斤,增长2.25倍;麻类46794850公斤,增长3.49倍;蚕茧56300公斤,增长2.4倍;茶叶945950公斤、棉花683250公斤,较1978年略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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