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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货币
货币流通清代,城区流通的货币为元宝、银锭、碎银及顺治、康熙、乾隆、咸丰、同治等铜钱。光绪十四五年间(1888、1889年)铸造“龙洋",光绪二十六年,城区始有“光绪元宝"(龙洋)等银元及“制钱二十文"铜钞流通于市面。民国初期,银元虽作货币流通,但民间大宗交易仍以银两为计算单位,银两、银元并行流通;辅币则以铜钞为主。民国22年(1933年),国民政府废两改元,禁止银两作为货币。民国24年11月4日,规定中央、中国、交通、农民4家银行发行的纸币为“法币",废止银本位,禁止银元流通,白银收归国有。民国31年4月发行“关金券",以1元折合法币20元的比率投放市场,与法币并行流通。民国37年8月19日,规定“金元券"为本位,以1元折合法币300万元的比率投放市场。由于滥发无度,造成物价暴涨,六安城区从发行到停止流通不到5个月。民国38年1月六安城区解放,“法币"、“关金券"、“金元券"停止使用,短时期使用银元;继之则以中州农民银行币、北海银行币、华中银行币为流通货币,并发行“皖西流通券",(分5分、1角、2角、2角5分、5角)作为流通的辅助货币。3月,人民币在城区流通。几种货币比值为:人民币1元比中州币2元5角,比华中币、北海币100元。皖西流通券1元比华中币、北海币30000元,比中州币750元,比人民币300元。4月18日,中共皖西区党委宣布人民币为解放区本位币,公私往来款项一律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华中币、北海币、中州币继续使用,皖西流通券收回停用。1955年3月1日发行了新版人民币(新人民币),以1元折合旧人民币10000元的法定比率收兑、流通.
货币投放回笼本市货币投放主要是工资支付、个人其他支出、行政及企事业单位管理费用、农副产品采购和储蓄存款支出等。货币回笼的主要渠道是商品销售、服务事业和储蓄存款收入等。1979年建市后,中国人民银行六安市支行货币回笼一直大于货币投放,1979年净回笼483.8万元,1986年净回笼9809.1万元,比1979年增长19.3倍;其中商品销售收入增长13.4倍,储蓄存款增长66.7倍。1979至1986年累计净回笼39722.6万元。
六安市货币投放回笼情况

二、货币管理
转帐结算民国期间,设于城区的安徽地方银行六安支行转帐结算,采取同城用支票、异地用汇兑的办法。建国后,1953年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制订出《全国结算管理制度》在全国施行。建市后,1980年银行配备结算专管员,建立结算统计制度,推行委托收款。同年3月改进托收承付方式,提高结算金额起点,每笔由30元调为100元。1984年实行汇票结算。1986年通过工商银行结算的资金比1979年增长1.5倍。其中转帐结算占96.7%,现金结算只占3.3%。
现金管理1950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六安支行营业部开始对区的行政及企事业单位实行现金管理;7月,设立货币管理股,配备现金管理专职人员。1979年10月以后,六安市人民银行对现金管理工作作了改进,放宽了现金使用范围,200元以内的支出可以使用现金,到毗邻地区或农贸市场购买农副产品允许携带现金,收支频繁的供销社、医院等可在一定范围内坐支现金;并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核定了库存现金限额。1985年,转发省人行《关于加强现金管理的补充规定》,在日常业务中坚持大额现金支付逐笔审查登记制度,对市辖1000多个单位库存现金限额进行了全面检查、调整和重新核定,对控制货币投放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当年货币净回笼7887.8万元,完成核定的计划。
工资基金监督1960年,国家计委、劳动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联合颁发工资基金管理办法,2月,人民银行在城区实行工资基金监督,采用《工资基金管理卡》,记录、考核工资的支付,执行“工资性支出必须在一个帐户内支付,不准动用业务收入和库存现金;奖金、加班费发放如不符合政策的予以拒付"等措施,加强工资基金监督。1965年,简化了工资基金某些具体管理手续,废除“调动人员工资基金转移卡"。1980年8月,市人民银行根据省人民银行通知精神,对跨地区的职工调动,要求凭调动证明办理计划增减;市系统内单位之间的职工调动比照办理。1985年,工商银行六安市支行为加强工资基金管理,给各办事处配备了工资基金监督专、兼职人员,加强工资基金监督。
金银管理1949年政务院规定“金银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和经营,严禁计价流通"。自此,金银收兑、配售均由中国人民银行办理。1950年、1951年、1952年、1973年4次调整金银收兑价格。1980年3月,金银收兑价格再次调整,银元每枚5元,白银每克0.20元,黄金每克13元。到1985年2月,黄金收兑价调为每克22.40元。对在生产上需要金银的企事业单位实行配售办法。由需要金银的单位提出计划,经当地银行审查认可后,逐级上报审批,按批准数字售给。
三、信贷
工业贷款1979年,工业贷款实行“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原则,对完成计划、执行合同、经营管理好的企业给予优先贷款,至年底,贷款余额1834万元。1980年对市境42家国营工业企业和55家集体工业企业,发放工业贷款3581万元,年末贷款余额2251.8万元。1981年,对服装鞋帽、日用百货、家具、雨具、塑料、纺织、食品、印刷、造纸等21家企业(国营6家、二轻工业企业15家)优先提供资金,促其生产发展,年末贷款余额2681.5万元。1982年给市属83家工业企业、15家物资和工业供销企业贷款5478.3万元,年末贷款余额3022万元。本年,工业企业完成总产值1.1亿元,销售额1.04亿元,实现利润313万元;物资供销企业完成销售额6105万元、实现利润156万元。1983年,对97家工业企业(包括中央、省、地区属的9个)、18家物资供销企业贷款6565万元,年末贷款余额3899万元。支持贷款企业完成产值113015万元,较上年增长15.2%;实现销售额12857万元,较上年增长23%;实现利润624.6万元,较上年增长99.6%。1984年对市境109家工业企业和22家物资供销企业贷款12154万元,年末贷款余额7169.2万元。支持贷款企业完成产值25137万元,较上年增长19.7%;实现销售额25561万元,较上年增长19.8%;实现利润1822万元,较上年增长28.5%。促进了轻纺工业、二轻工业40家企业实现利润314.6万元,达到了户户盈利。1985年,对市境106家工业、交通的国营企业和43家物资供销企业、125家集体工业企业贷款14639万元,年末贷款余额7961.6万元。按79家贷款可比企业计算,本年完成产值23930万元,实现利润1739万元,比上年增长27.5%;促进二轻工业系统31家企业实现利润148万元,达到连续3年户户盈利。1986年年末贷款余额10554.7万元,比上年增长32.6%。
商业贷款1979年,商业贷款以支持农副产品、出口物资,日用工业品的采购和组织工业品下乡为主要对象,年末贷款余额3790.1万元(国营商业2820.6万元,粮食438.9万元、医药480万元,集体商业39.5万元,其他商业11.1万元)。1980年先后调剂贷款指标2650万元,支持国营商业组织适销商品,多渠道和季节性集中进货;另对9个合作商店贷款113万元,年末贷款余额3436万元。1981年,先后对收(采)购粮食、副食品(从山东调进鲜冻肉170万公斤)以及适销工业品,发放临时贷款996.6万元,使地方商业零售额比计划增长了35.7%;年末贷款余额3938.2万元。1982年,给市属11家零售商业核定贷款408万元,发放临时贷款2729.9万元,支持商业批零企业完成购进总额15618万元,完成销售额16304.6万元,比上年增长22.8%;给13家个体商业贷款1万元,使其完成销售额20万元,获毛利3万元。全年发放商业贷款20658.5万元,年末贷款余额3679万元。1983年,对49家国营商业企业和69家集体商业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25044.19万元,年末贷款余额4252万元。支持国营商业批发企业实现销售额7875.91万元,获纯利344.41万元;国营商业零售企业完成销售额2935.56万元,获纯利117.15万元;集体商业完成销售额1723.75万元,利润12万元。1984年,年末贷款余额5988.9万元。1985年,全年商业贷款11304.7万元,年末贷款余额5507.8万元。支持国营商业企业完成购进总值12932.7万元,完成销售额14481.2万元(市直4284.6万元),实现利润322.4万元(市直80.5万元)。为支持粮食收购,对粮食企业实行了存贷分户管理,核定资金定额(对粮库以调人为主,按仓容量70%核定;对粮站按销售资金率核定),保证收购、调粮资金的需要。1986年,年末贷款余额6565.5万元,比上年增长19.2%。其中国营商业4257.9万元,粮食部门904.7万元,医药部门974.7万元,集体商业289万元,其他商业139.2万元。
中短期设备贷款1979年第四季度开始发放中短期设备贷款,年末贷款余额47.5万元。1980年发放贷款152.1万元,年末贷款余额187.7万元,对支持企业挖潜、改造革新取得明显效果,全年增加产值308.8万元,实现利润19.9万元,税金26.5万元。1981年发放中短期设备贷款225.9万元(含专项78.4万元),年末贷款余额334万元,促使贷款的6个项目当年建成投产,加上上年贷款本年建成的25个项目投产,计增加产值402.5万元,增加利税79.1万元,安置人员361人。1982年,支持35个技术改造项目累计发放中短期设备贷款211万元,年末贷款余额431.99万元,这年,通过贷款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和更新设备,有23个项目竣工投产,其中当年贷款当年投产的有8个项目,新增税利122.8万元。1983年,支持42个技术改造和更新设备项目,发放中短期设备贷款375.9万元,年末贷款余额790.6万元,使全年增加产值636.6万元、利润49.4万元、税金52.8万元。1984年,发放中短期设备贷款1175.44万元,年末贷款余额1246.1万元,比上年贷款余额增长75.38%。1985年,发放中短期设备贷款1426.6万元,年末贷款余额1811.5万元,使全年增加产值8451.7万元、利润1030万元,安置人员932人。1986年,发放中短期设备贷款1146.3万元,年末贷款余额2444.5万元。
农业贷款1979年各项贷款20.03万元,其中农业贷款17万元,年末贷款余额21.9万元。1980年各项贷款61万元,其中农业贷款15.1万元,年末贷款余额61万元。1981年各项贷款年末余额1477.7万元。其中集体农业贷款14万元,社队企业贷款70.5万元,工商和其他贷款882.4万元,个体贷款503.8万元,开发性贷款7万元。1982年各项贷款年末余额1463.7万元,其中农业贷款40.6万元,乡村企业贷款63.4万元。其他贷款1359.7万元。1983年各项贷款年末余额1447.5万元。其中信用社113.9万元(集体、个体农业贷款30.2万元,个体生活贷款9.1万元,其他贷款74.6万元)。1984年各项贷款年末余额2257.3万元,其中信用社241.2万元(集体、个体农业贷款82万元,个体生活贷款7.9万元,其他贷款151.3万元)。1985年各项贷款年末余额7442.1万元,其中信用社贷款347.6万元(集体、个体农业贷款107.5万元,个体生活贷款5.6万元,其他贷款234.5万元)。1986年各项贷款年末余额7000.7万元;其中信用社贷款496.4万元(集体、个体农业贷款138.5万元,个体生活贷款9.2万元,其他贷款348.7万元)。
六安市存、贷款余额

四、储蓄
建国初期,城镇储蓄由中国人民银行私营业务组办理,1950年开办整存整付折实储蓄、整存整付保本保值储蓄、定活两便储蓄、特种储蓄4种。1951年后增办定额储蓄、活期储蓄、整存整付定期储蓄、有奖定期储蓄、零存整取有奖贴花储蓄和华侨储蓄6种,停办折实、保本保值和定活两便3种储蓄。1955年、1956年人民银行先后在城区设立4个储蓄所和1个储蓄专柜,开展储蓄业务。1958年以后,增办预约存款、工资转存储蓄、工业投资储蓄、贴花小额储蓄,并先后停办了定额储蓄、零存整取有奖贴花储蓄、有奖定期储蓄。1961年5月又停办预约存款和工资转存储蓄。1966年以后,开办零存整取小额储蓄和无息储蓄;并2次调低储蓄利率,致使储蓄额停滞不前,上升缓慢。1976年开办零存整取小额集体户储蓄。1980年4月增设鼓楼储蓄所,开办三、五年零存整取小额储蓄。1981年起又先后增设三里桥、六安纺织厂、五里墩、人民路、七里站等储蓄所,先后开办有奖储蓄、实物有奖储蓄,有奖贴花储蓄、零存整取集体户趣味有奖储蓄、定活两便储蓄和金融债券8种,停办了实物有奖储蓄、有奖贴花储蓄。1984年,农业银行设立储蓄专柜,信用社也积极开展储蓄业务,年末储蓄余额229.9万元。1985年,农业银行增设农村储蓄点5个,开办的储蓄由3种增加到6种。
1979至1985年连续5次调高储蓄利率,鼓励了群众储蓄的积极性,储蓄额日渐增多。1986年年末储蓄余额由1979年的241.1万元增加到5789万元,其中农村储蓄余额502万元,城市人均储蓄由51.3元增长到256.7元。1986年市区共有储蓄网点17个。其中工商银行11个,农业银行5个,邮政1个,储蓄代办所445个,协储员485人。郊区信用社有储蓄点11个。
六安市储蓄存款余额

五、信托保险
信托主要经营信托存款贷款,委托贷款,设备租赁,信用签证,票据贴现,代理收付、清欠、保管和咨询调查等十项业务,1981年筹集信托资金44万元。1986年筹集信托资金4275.5万元,支持融通资金需要2662万元。
保险1981年,市保险公司恢复业务,开始办理企业财产保险、汽车保险,当年保险费收入16.9万元;其中企业财产保险费收入15.8万元,占93.5%。1982年增办家庭财产保险,保险费收入26.7万元,理赔支出4.3万元。1983年增办船舶保险,保险费收入32.6万元.理赔支出12.8万元;其中企业财产保险理赔支出9.2万元,汽车保险理赔支出3.2万元,家庭财产保险理赔支出0.08万元。1984年增办货运、养老金和人身意外3种保险,保险费收入57.2万元,理赔支出35.3万元。同年8月6日下午,六安市公共汽车公司驾驶员朱××,驾驶常州牌大客车,途经六叶路271公里100米处上坡时,与湖北省随州市交通局车队驾驶员刘××驾驶的东风带挂车相碰,酿成重大交通事故,死亡1人,致残2人,重伤6人,大客车撞毁报废,经济损失7万多元;汽车已经保险,扣除残值后,实际赔偿市公共汽车公司车辆损失2.65万元。1985年增办农业保险,保险费收入110.6万元,理赔支出77.6万元。1986年,企业财产、家庭财产、机动车辆、船舶、货运、农业、养老金、人身意外和简易人身保险9种,保险费收入210.1万元;其中企业财产保险占42.8%,机动车辆保险占31%,人身意外保险占7.8%。理赔支出共11.8万元;其中机动车辆保险占60.2%,企业财产保险占33.5%。1981至1986年保险费收入454.1万元,理赔支出141.8万元,支出占收入的31.2%。
六、债券发行
1950年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年息5厘,分5年还清)。1954至1958年,连续五年发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年息4厘,分8至10年还清)。1981年发行国库券44.8万元,实际入库43.14万元,占任务数的96.3%。1982年,国库券发行对象扩大到个人,下达任务为53.9万元,实际入库69万元,超额28%完成任务。1983年发行国库券下达任务为55万元,实际入库59.1万元,超额7.5%完成任务。1984年发行国库券下达任务为54万元,实际入库66.5万元,超额23.2%完成任务。1985年发行国库券下达任务增至120万元,实际入库123.4万元,超额2.8%完成任务。1986年发行国库券下达任务为131万元,实际入库136.5万元,超额4.2%完成任务。1981至1986年,发行国库券下达任务为458.7万元,实际发行国库券497.64万元,超额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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