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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量制度改革
旧中国的度量衡制度极为混乱。民国18年(1929年),国民政府曾发布《度量衡法》。民国25年,各县政府先后布告划一度量衡,结果半途而废。抗日战争期间,安徽省政府重申推行度量衡“新制”(市制)。民国30年12月,在张家畈(今金寨县古碑区境内)设立立煌县度量衡制造厂,制造“新器(市制)”。次年2月,本区虽有少数镇实行“新制”,但广大农村集市,仍使用旧杂制度量衡器。
建国后,六安专署于1950年决定首先将粮食斗、升等量器改为衡器,实行以衡代量。从1959年起,先后3次进行计量制度改革。
市制改革。根据1959年6月25日国务院《关于统一计量制度命令》,要求在全国推广米制,改革市制,限制英制,废除旧杂制。全区自1960年起,各县先后成立“秤改委员会”,开展秤改工作。六安县率先在苏家埠进行木杆秤市制改革,后在全县推广,并采取以旧换新、包头包尾、更换零件、重刻分度等办法,以节省用户开支。金寨县在梅山镇试点取得经验,再逐村逐队推行市制改革。1966年4月,专区计量局组织计量干部和秤工40多人,成立秤改工作队,分赴各县进行秤改检查和补课。到年底,全区基本完成秤改任务。
中医处方用药计量单位改革。1977年4月5日,国务院批转国家标准计量局、卫生部、商业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关于改革中医处方用药计量单位的请示报告》,决定将中医处方用药以16两为一斤的旧制改为新制,计量单位用“克、毫克”、“升、毫升”。从1979年1月1日起实行。据此,有关部门明确分工,地、县计量部门负责宣传资料、新旧计量单位换算表的印制和发放,商业部门负责购足新秤和印制新的药材价格表,卫生部门负责对医疗单位的联系和对库存药品的全面清理登记。六安、寿县、霍邱、霍山还分别成立“中医处方用药计量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领导这项工作。霍山县计量局实验工厂加班赶制新星秤,让利销售,支持医疗单位改革。1979年5月,地区标准计量、商业、卫生等部门参照辽宁省中医处方用药计量单位改革验收标准,对全区各医院进行检查验收。至1980年底,全面完成中医处方用药计量单位的改革。
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管理条例(试行)》和《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1984年,地区组织有关的科技人员成立“贯彻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指导小组”。暑假期间,从安徽大学请来教授作有关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的专题讲座。霍山县成立由十二个局组成的“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委员会”。其他县都有专人负责。1985年,行署再度发出《关于加强标准计量工作的通知》,就实施法定计量单位的十二项工作作了明确规定。各县(市)成立“推行法定计量单位领导组(或改制委员会)”,以政府或人大名义发出《通知》、《通告》,要求按时执行法定计量单位。与此同时,全区举办系统、部门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培训班40多期,培训2000多人;发放宣传手册、宣传画、常用法定计量单位表近万份。霍邱县电视台播放法定计量单位录像片200分钟。六安、寿县开展法定计量单位宣传活动。六安市在五家电影院放映法定计量单位的幻灯片。地区标准计量管理所与《皖西报》配合,就全区实施法定计量单位有关问题编发答记者问,先后用两个版面在《皖西报》上进行宣传。地、县组织生产各种规格千克秤1200余根,研制生产出13种规格的定量铊。金寨县从外省购置3600副台、案秤标尺铜皮,舒城县对30多名秤工进行理论考试和制做“千克秤”的实际操作考核,合格者发给证书。同时,对全区中型企业的工作计量器具进行调查,基本摸清全区工作压力表、活塞压力计、材料试验机及各种衡量器标量规格、型号,为进行计量器具改革提供第一手资料。
二、计量器具管理
商用计量管理。民国期间,全区度量衡器十分杂乱,度器有裁尺、竹木尺、管造尺、英尺;量器有液升、斛、海斛;衡器有砝秤、库平秤、司马秤及英制磅秤等等,标准各异,换算复杂。民国二十二年,六安县政府设立度量衡检定所,对生产度量衡器具的厂家进行管理。凡申报开业的厂、店,必须向度量衡检定所登记注册,交纳执照费5银元,税1银元,领取营业许可执照,方可开业。生产的计量器具送交检定所检定并烙上火印,方能贩卖。但检定所仅对制造出的计量器具行使一次性检定,对市场使用的度量衡器不予管理,致使管理流于形式。六安县钱粮处专用的内切口占秤,刀子前后移动,一百斤秤量可加大或变小各二十斤。
建国后,六安专署颁发《度量衡管理暂行办法》,对度量衡器具生产厂家进行登记,办理领取营业执照手续。加强对度量衡器具生产、修理、销售和使用的管理。1958年,专署发出《六安专区1958年开展计量检定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各县一面对生产单位生产的计量器具进行检定,不合格的一律不准销售。一面对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商业及小商小贩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检查、核定。1964年4月,六安地区成立标准计量局。组织计量人员和秤工对城乡集市贸易的计量器具进行普查和检修,检修率80%以上。同年,全区共设立较秤(尺)处802个。舒城等县还举办了“违法计量器具展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计量管理工作中断。断秤、缺尾、旧制秤等重新在市场上出现。1974年,针对当时混乱情况,地区革委会颁布《安徽省六安地区标准计量管理暂行办法》,对制造、修理、销售和使用各种计量器具的检定、管理和有关事项,逐一作了明确规定。1976年,地区标准计量管理所组成4个小组,深入六安、寿县工厂、农村商业网点,对商用计量器具进行循环检查和修理,共检修衡器4500件(台),竹木尺128根,量提420个。1977年5月27日,国务院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管理条例(试行)》。地区及各县召开科技、标准计量等部门和有关企事业单位负责同志会议,部署贯彻执行措施。1978年,地、县标准计量管理所改为标准计量局。同时,在地区建立计量测试研究所和地区计量实验工厂。1979年,商业部、全国供销总社、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轻工业部、国家计量总局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商业部门计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地、县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全区商用计量器具大检查。6~11月,完成全区3500个基层单位的商用计量器具检查、检定和修理,共检修各种台、案秤6463件,大杆秤4852支,酒油提8398个。此外,金寨、霍邱、寿县、霍山等地还给基层商业单位配备标准砝码和酒精计。1981年,霍邱县标准计量局会同工商局、物价委员会联合发出《关于处理违反计量管理的试行办法》。各县、市推广霍邱经验。舒城县在衡器检修中,开展“三定(定地区、定任务、定质量)”“五好(检修质量好、服务态度好、团结互助好、节约器材好、工作联系好)”活动,提高了职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1983年,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集市贸易使用的木杆秤、竹木尺以及各种量提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全区共检查6339个商店,检定、检查木杆秤22578根,竹木尺1036支,各种量提7602套。同时,检查3480个门点经营的白酒酒度。通过检查、检定,加强管理,合格率由65%提高到75%。1978年到1985年,全区计量部门共查处违反计量管理的案件137起,帮助商业部门和农贸市场建立较秤(尺)处近1000个,培训义务计量监督员302人,评选计量工作先进单位103个,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283个。1985年4月21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安徽省商用计量器具管理办法》。9月6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随着这两个文件的贯彻实施,我区商用计量器具由单纯的行政管理步入法制管理和行政管理相结合的轨道。
工业企业计量管理。1974年9月29日,地区革委会颁发《安徽省六安地区标准计量管理暂行办法》。地区标准计量管理所成立标准化组和业务技术组,下设长度室、压力室、天平室、热电室和衡器检修门市部,为工业企业计量服务。同年底,对全区大部分工厂计量工作进行检查,发现很多热工仪表长期失检失修。工人靠感觉和经验进行操作,热处理质量得不到保证,产品报废现象不断发生,万能量具的完好率仅达30——40%,严重影响产品质量。据对64个单位98台锅炉、320只压力表调查,其中失准失灵的占56%。1975年6月,地区标准计量管理所与地区民劳局联合发出《关于开展锅炉压力表周期检定的通知》,有效地预防了压力表失检失修而引起的恶性事故。其间,采取送检和普检、检定和修理相结合的方法,为工厂企业检修各种仪器1651台(件),万能量具1026台(件),天平255台,压力表、血压计和氧气吸入器等2442只。1978年,地区成立计量测试研究所,在原有的长热力电四个实验室的基础上,增加一些企业急需的计量标准器,扩大量值传递范围。1980年,贯彻国家经委,科委、计量总局联合颁布的《全国厂矿企业计量管理实施办法》。1984年,对全区35个耗能3000吨以上的企业进行普查,并成立计量验收小组。1985年,先后对耗能大的企业进行检查验收发证。其中,万吨以上耗能企业9家,万吨耗能企业7家,三千吨耗能企业7家。获得二等能源计量的11家,三等的6家。在全省评比中,舒城化肥厂锅炉车间、朝阳制药厂输液车间被评为能源计量先进集体。地区汽车运输公司1985年节能总值17.9万元。与此同时,举办两期工业企业计量工作定级、升级研讨会。对机械、轻工、化工、纺织、建材等行业80多个计量人员进行培训。并在舒城化肥厂召开化肥行业计量定级现场会,总结经验。1985年底,完成10家企业计量定级工作。
三、标准化管理
1964年9月,始对全区标准化执行情况进行摸底。在查核440种产品中,有文字标准的仅82种。其中,执行行业标准7个,地方标准48个,企业标准27个。11月,召开第一次全区标准化工作会议,会后下达《六安专区各县标准化工作任务(草案)》、《关于颁发我区企业标准代号、编号的几项规定》和《六安专区各县标准代号》。1965年,地区外贸公司举办130余人参加的评茶员培训班,学习茶叶质量标准。后因“文化大革命”的开始,打乱了此项工作的进程。1974年,省召开标准计量为农业服务的现场会。1975年,地区和六安县标准计量部门在徐集公社王大塘生产队进行农测试点,采上样150个,化验230次。化验结果严重缺磷。后推行合理施肥,王大塘生产队平均亩产507.5公斤,比1974年亩产335公斤增产51.5%。大寨生产队平均亩产414.5公斤,比1974年亩产250公斤增产65%。为推广试点成果,1976年,该公社举办两期农化员土壤测试学习班,培训农化员200多名。并筹建简易化验室,制作农化箱100个。普查土地8000亩,由点到面,全面铺开。1978年,开展技术标准大清查、大整顿。全区列入省、地、县三级计划生产的产品239种。其中,执行国家标准的19种,专业标准的59种,企业标准的49种,没有标准的112种。1979年,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1981年,对列入计划内生产的主要工业产品标准进行清查,全区机械、工业、轻工等系统生产的机电、轻工、纺织、建材、化工主要产品共176种。其中按国家标准生产的36种,占20.4%,按部标准生产的56种,占31.8%,按企业标准生产的23种,占13.1%,尚无标准的61种,占34.7%。按各级标准生产的产品能完全执行标准的59种,占51.2%;部分执行标准的56种,占48.8%。1982年发布六安地区企业标准7个,1985年发布1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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