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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全区城乡销售的南北杂货和日用工业品分别来自上海、南京、芜湖、安庆、蚌埠等城市;食盐购自蚌埠、田家庵,由水路运至各地码头中转;石油主要供货地为南京,由下关入长江转道淮河,至正阳关集散。建国后,1949~1952年,实行商品送货制。1953~1957年,主要商品定量分配,直接调拨;计划商品由专业公司年初制订要货计划,经上级公司核批,由二级站直接发运。1958~1960年,实行“大购大销”政策,滞销和劣质商品严重积压。其间由于国民经济严重失调,粮食、副食品、日用工业品供应日趋紧张,1960年生活资料供应为建国后最困难的时期。1961~1966年,国家对计划商品实行统一调拨,其他商品按计划从二级站调进,除边远地区可跨区供应,一般不准从省外进货。1953年,六安盐业机构在上级计划安排下,从产区直调食盐,分配给六安、霍山、金寨和霍邱南部地区。到80年代,随着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根据市场需要,六安地区盐业公司除主要直调海盐外,还直接从新、青、蒙和川、鄂、赣分别调运部分湖盐和井矿盐,以调剂需要。猪、蛋、禽除本地销售部分,大部分调往省会合肥及蚌埠、淮南等工矿城市。山区肉食供应不足部分从山东、江苏两省调入补充。1978年后,盐、糖实行计划调拨,年终结算,其他商品逐步敞开,商业部门可以从全国各地二级站批发,也可以从工厂直接进货。
1949年,全区商品购进总值1578万元,销售总值5508万元。1979年,购进总值46796万元,销售总值64209万元。进入80年代,生产发展,货源丰富,花色品种增加,商品购销量随之增长。1985年,全区商品购进总值87517万元,为1949年的55.4倍;销售总值110138万元,为1949年的19.9倍。
一、农副土特产品购销
民国时期,境内农副土特产品由私商自由收购,茶叶、大麻、毛元竹、竹扫把、木炭、皮张等大宗产品设有专业行庄,蚕丝、桐油、木耳、蜂蜜、生漆等多由商贩串乡收购。建国后,划分一、二、三类,按需要下达指令性或指导性计划。1949年全区农副土特产品收购总值1307万元、1958年为8849万元,1979年上升为33254万元,1985年增至60717万元,为1949年的46倍。
1.棉花建国前多自产自销。1949年,国家开始收购,全区购皮棉102吨。1951年,根据政务院《关于购棉储棉工作的指示》精神,各级供销社均派员与棉区签订预购合同,全区设点40多个,实行分级牌价收购。此时,中级细绒棉收购牌价每公斤1.36元,而私商每公斤抬至2.4元。是年,全区共收购皮棉111.2吨,不足总产量的10%。1954年,国家对棉花实行统购统销,采取评产、评留、评售办法,棉农自留部分外,一律由供销社收购,取缔私商经营。1955年,改为统购和预购相结合,分户填写售棉凭证,超售百公斤奖布票20尺、粮票10公斤,供销社预付15~20%收购订金。1978年每售百公斤皮棉奖售化肥80公斤。1979年8月起,金寨、霍邱两县执行北方售棉价格,每百公斤276.5元,其余县仍执行南方价格,每百公斤263元,超基数收购加价30%。1980年8月,再次提高棉花购价,南北购价分别提高10.4%和10.75%。1984年,全省购价统一。1985年,改统购为定购,合同内执行国家牌价,合同外实行议购议销。全区1955年收购皮棉311.8吨,1960年1077.7吨,1965年6856.2吨,1983年12031吨,1985年为5984吨。
2.麻类区内有大麻、苎麻、黄红麻多种。民国时期,年购量5000吨以上,主销上海、镇江、南京、宁波、芜湖、蚌埠、青岛、烟台、天津、包头及豫西、苏北。民国24年(1935年)后,大麻主要由浙江民丰造纸厂包销。民国30年,安徽省政府在各产区县设立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大麻强行收购。此后,市场动荡,粮价飞涨,1斤大麻仅换9两大米,致使产量锐减,购量无考。
建国后,国家鼓励麻农生产,提高购价。1949年全区收购大麻4727.4吨,1952年增至6971.75吨,1957年上升为11411.5吨,占是年产量的94.4%。同年8月,大麻列为国家统购物资。1959年,定为二类商品,实行差额调拨,统一安排。1975年,调整购价,线麻、魁麻(均属大麻类)分别提高20%和6.91%,六安城关一级线麻每公斤购价2元,魁麻每公斤1.3元,是年收购大麻11216.25吨。1980年后,由于绳索生产采用以塑代麻,麻类销路渐滞,商业部门积压严重,被迫降价20%销售,并控制收购,1982年仅收购2081.1吨。1985年,地区棉麻公司和产区各基层供销社恢复与江、浙贸易关系,加以乡镇企业兴起,麻类及其制品销路拓宽,当年全区收购量增至7192吨。
黄麻在本区发展较晚,抗战后始有生产。50年代,为确保蚌埠麻纺厂生产原料供应,省确定舒城县为黄麻重点产区,1955年收购239.45吨,1963年1267.6吨,1973年增至4826.8吨,为历史购量最高年份。1985年种植面积减少,收购量降至712.55吨。
红麻引进始于70年代,由于经济效益高,适应性强,因而发展很快。江苏无锡、连云港、镇江、泰州、泗洪、响水、海安及辽宁、黑龙江、吉林、京、沪均为红麻主要销售地。全区1971年收购3850吨,1977年52000吨,1980年增至81000吨,1985年猛增为134300吨,其中霍邱收购97500吨,列全国县级之首。是年因种植失控,全区总产225000吨,国家只安排收购105000吨,占产量的46.6%,出现严重供过于求,商业部门资金积压,仓满为患。经省、地、县多方努力,广开销路,全年收购量仍只占总产量的59.7%。
3.茶叶唐代形成商品,寿州茶行销冀、鲁和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宋代“榷茶之制”,淮南六个州设十三个场管理茶叶买卖,境内有寿州、霍山、开顺三个场。宋嘉祐六年(1061年),霍山场买茶多达26.5万公斤。时六安州小岘春、霍山黄芽均称茶中极品,多作贡茶。“六安瓜片”茶后来居上,原产地齐云山,以其无梗无芽,外型呈单片,形似瓜子而得名,清代列为贡茶。民国时期,产区扩至麻埠、鲜花岭、诸佛庵、龙门冲、响洪甸等地。六安瓜片收购量1949年75吨,1970年175吨,1985年为250吨;
民国年间,茶叶由私营茶行收购。民国29年(1930年),各茶区集镇有茶商3338家,其中,六安787家,舒城614家,立煌993家,霍山944家。销往山东、河南、湖北、天津等地共3738吨,占生产量的74%。
建国初,茶叶统由中国茶叶总公司经营。1950年6月,委托六安专区合作总社代购,分现金结算和大米换购两种方式,同时允许私商少量收购。是年,全区收购茶叶2461.35吨,其中红茶5.1吨。1951年收购2463吨,其中红茶300吨。1952年,全区设茶叶收购站71个,收购2480.3吨,其中外销茶1002.8吨,收购总值184.8万元。1953年,六安县毛坦厂、张家店,舒城县南港、河棚、晓天、梅河、毛竹园、枫香树、张母桥,金寨县麻埠、流波均改为绿茶产区,霍山县诸佛庵、龙门冲、大化坪、与儿街、下符桥、黑石渡为红茶产区。是年全区共购茶3408.4吨,总金额409万元。1959年收购4098.5吨,1960年购量开始下降,1962年仅购2779.25吨。1963年后逐渐回升,1972年收购4510.15吨,1976年上升为5035.6吨,1982年6160.3吨,为建国以来最高纪录。1983年,因国际市场变化,茶叶一度滞销。1984年,改派购为自行交售,全区收购4879.5吨,较上年5319.8吨减少8.3%。1985年,茶叶实行多渠道经营,商业部门收购3957.7吨,年底复将外销茶列入指令性计划。
4.肉蛋禽建国前,区内城乡肉食品多由私人屠商经营,有生猪、牛羊、禽、蛋四类,以猪肉为主。牛羊肉销售集中于城镇,其中又以回民聚居地为多。禽蛋交易多在集贸市场,农村店铺素有鸡蛋换盐习惯,俗称“鸡蛋换盐,两不找钱”。
肉食1949年,全区收购生猪105094头,销售猪肉2438.8吨,大部销往合肥及供应前线。1952年,城乡共有肉案1100多户。1953年,专、县食品公司成立,开始实行生猪派购,以乡为单位与县食品公司签订交售合同,逐级落实到饲养户,按时按量(每头不少于65公斤)交售。1955年开始发放预购定金,1956年全区发放定金100万元。1957年,收购生猪131584头,大部分外调供应大中城市,境内销售猪肉4398吨。1958年“大跃进”,生猪购量猛增到297566头。后遇三年自然灾害,1961年全区收购34570头。为1957年购量的26.3%;销售猪肉609吨,较1957年下降86.2%。此后,通过提高购价和压缩购销差率,1962年开始回升。1963年,实行交售生猪奖励,奖励物资先后有卷烟、食糖、火柴、饲料粮、粮票、煤油、胶鞋等10余个品种,并实行100~150公斤大猪算2头交售任务、200公斤以上抵3头任务办法。是年,共收购207225头,销售猪肉4033吨,市场肉食供应恢复到1957年水平。
1971年,根据国家商业部《关于大力发展生猪家禽生产的通知》要求,地区食品系统帮助社队引进克鲁米、约克夏、苏白等优良种猪2100头,宣传、推广糖化饲料。是年收购生猪374543头,调出173000头。主要节日农村亦凭票供应。城乡共销售猪肉9989.85吨。1979年后打破行业界限,允许个体户经营肉食,食品公司系统销售量下降,地区肉联厂和霍邱肉联厂库存积压。1981年,全区收购生猪372248头,销售猪肉3847.85吨。1985年4月,改派购为合同定购,延续30年的生猪派购政策至此终止。1985年,全区收购生猪598504头,其中国营和合作社商业收购316629头,销售猪肉5535吨。此外,每年亦收购少量菜牛、菜羊。1965年,收购菜牛1090头、菜羊15941只,1985年,收购菜牛11059头、菜羊120356只,多在本地销售。
70年代前,肉食供应原则是先调拨出口,后当地销售;先军工三线,后兼顾一般;先城市,后农村。城市定量标准通常为每人每月0.25公斤,凭票供应。国庆、春节视猪源情况增发节日肉票,每人0.5~1公斤。1981年,取消定量,敞开供应。
家禽建国初期,由供销社和土产公司收购和调出。1949年,全区收购鸡鸭鹅99814只,1953年161906只。1954年,改由食品部门经营,当年收购140941只。1958~1960年三年购量分别为994300只、1789800只、1244900只,1961年降至395900只。此后实行按饲养数量确定交售任务的包购政策,由生产队组织交售。1963年开始奖励粮票布票。1965年购量上升为677800只。“文化大革命”期间,收购极不稳定,最高年份1966年1078400只,最低年份1971年仅352600只。1978年回升至1575961只。1980年后,市场放开,家禽购销随行就市。1985年收购4982503只,创历史最好记录。所购家禽大部送交地区肉联厂加工成冻禽,外调出口或供应大城市,还有部分调到霍邱、淮南、合肥等地肉联厂加工,少量供应本地节日需要。
鲜蛋霍邱、寿县、六安为主要产地,以鸡蛋为大宗。1983年,霍邱县收购2504吨,居全国鲜蛋收购县级之冠,获国家商业部一等奖。1949~1985年全区累计收购鲜蛋233549吨,大部分送交肉厂加工出口和调往淮南、合肥,少量在境内市场销售。同期境内累计销售鲜蛋26946吨,占收购总量的11.5%。
表12——1六安地区部分年份猪、蛋、禽、水产购销情况表

5.皮毛猪鬃民国时期,六安城关有硝皮、猪鬃、猪小肠加工、羽毛收购等作坊店铺12家,集中在东门外一带,经营品种有猪鬃原料、鹅鸭毛绒、牛皮、黄狼皮、獾皮、牛角、野禽羽毛等,时有“东外皮毛一条街”之说。此外,寿县、霍邱、舒城、霍山、立煌县城及正阳、苏家埠、马头集、隐贤集、迎河集、流波等较大集镇亦有皮毛猪鬃收购网点和简易加工作坊。
建国后,皮毛猪鬃由国家统一经营。1949年,皖北行署于蚌埠设立猪鬃皮毛公司,1950年,六安设立畜产办事处,城关设收购门市部,职工30多人,其余各县由供销社代购。1953年改办事处为六安畜产支公司。1956年易名为六安专区畜产站,并将城关7家私营猪鬃作坊、5家皮毛行吸收进站。1962年8月,寿县、霍邱两县外贸工作组建立,由专区外贸公司派员主持工作。1963年8月,寿县畜产站建立,属专区畜产站领导,外贸工作组同时撤销。1963年,全区猪鬃、皮毛购进金额为446.7万元。“文化大革命”期间收购额下降,1971年为264万元。1979年后,实行改革、开放、搞活政策,加之畜牧业和外贸事业发展,皮毛购销业务不断扩大。1980年全区购进金额1030万元,1983年1390万元,1985年上升到6612.9万元。
经营品种,建国前不到10种,1985年增加牛皮、山羊板皮、兔皮、家猫皮、狗皮、黄狼皮、獾皮、野生细杂皮、鹅鸭羽绒、兔毛、绵羊毛、猪鬃、猪鬃成品、猪肠衣、猪皮、山羊肠衣、牛角、牛蹄、鸡毛、野禽羽毛等20多种。1950~1985年,全区累计收购鹅鸭羽毛绒31638吨、山羊板皮4578131张、黄狼皮1402027张、猪鬃4831399公斤、肠衣15183216根。1956~1985年,全区收购兔毛791吨、兔皮176500张。
六安地区部分年份皮毛收购情况表

6.蔬菜
民国时期,城关和集镇蔬菜多为小贩经营。1950年,各县城郊共组织菜农1241户生产供应。1951年,成立蔬菜生产合作社,自设经营门点。1958年,归口供销社管理,由蔬菜合作商店经营。1970年10月,改由食品公司经营和统管,由蔬菜门市部与所在地郊区蔬菜队签订收购合同,平衡淡季市场和节日供应。1972年六安县食品公司设蔬菜门市部2个。1973年舒城县蔬菜公司成立,此后,其余五县亦相继设立专营机构(或称盐业蔬菜公司)。公司和菜农实行“三包”、“五保证”,即公司对菜农包收购、包价格、包口粮,菜农对公司保证品种、保证数量、保证质量、保证种植面积和上市时间,维持正常供应,稳定蔬菜价格。1980年后,实行多渠道、少环节经营,蔬菜公司对主要品种采取合同收购和限制价格,菜农可自由上市经营,公司将主要精力放在技术传授和引进更新品种上,以保证周年均衡生产,调节淡旺季市场。1984年六安市及各县城关共上市蔬菜3630万公斤,比1983年增加758万公斤。蔬菜公司系统销售各种蔬菜和酱食品715.5万公斤,节日和淡季从外地调入7万公斤,调出舒城生姜、蒜苗、六安红萝卜77.5万公斤。1985年,销售各种蔬菜398万公斤,调入172万公斤,调出140万公斤。
7.其他
草席为70年代新兴产品。1960年和1964年,霍山、寿县先后从浙江宁波引进席草种植,寿县试种成功。1972年,该县共种810亩,产席草64.8万公斤,并开始从事草席编织。是年商业部门共收购各种规格草席13.89万条,价值18万元。寿县板桥镇逐步发展成草席专业市场。1977年六安县孙岗区种植席草313.33公顷,次年商业部门收购草席104万条。1980年,收购153万条,价值397万元。该区思古潭乡工艺厂生产的三叠旅游草席畅销日本和东南亚,共创汇40万元,受到省政府和六安行署嘉奖,后因川、湘、浙等省的席草业发展迅猛,销路受到影响,1985年全区草席收购量降至13.4万条。
竹扫把传统商品。民国时期霍山县诸佛庵、大化坪、舞旗河、管家渡、黑石渡,立煌县流波、麻埠、金家寨为主要集散地。私商在产地设行栈收购,水路发运,年销10万捆上下(每捆10把)。建国初期,由供销社归口经营。1950年全区收购12万捆,其中,供销社占90%,私商占10%。1955年,划归供销社独家经营,纳入三类物资计划。1957年收购94.4万捆。此后年收购均在100万捆上下,主销宿县、阜阳、界首、颍上及豫、鲁、苏北等地。1980年后,逐步取消计划,产销直接见面。1983年收购328.7万捆,1985年收购26.2万捆。
黑瓜子60年代初,六安县新安、木厂开始种植打瓜。1962年商业部门收购黑瓜子5.15吨,1967年收购9.7吨。70年代,供销社设立专项资金扶持打瓜生产,霍山、金寨两县亦开始成片种植。1976年全区收购439吨,1979年收购615.7吨,其中,六安县淠东乡种植133.33公顷,交售154.5吨,占25%。1981年,全区购量达1528.3吨。由于境内黑瓜子多属小片,市场竞争力不强,加之耕地偏紧,种植面积逐年减少,收购量明显下降。1983年收购674.65吨,1984年降至451.2吨,1985年市场进一步放开,购量无确切资料。
大蒜头又称白蒜、老蒜。舒城县干汊河、朝阳、河口、新街为主产地。50年代初期,该县种植面积每年在600公顷上下,商业部门年收购1500余吨,除满足本省需要外,每年还销往东北三省及北京、南京等市100多吨。后因大部分湾地改种红麻以及三年自然灾害的影响,收购量有所减少。1957年收购大蒜头35吨,1960年仅2吨。70年代后期,销售转俏,种植面积随之扩大。1978年收购900吨,1981年增至2194.5吨。1983年市场放开,商业部门收购494.5
六安地区部分年份农副土特产品收购总值表

六安地区部分年份农副土特产品收购情况表

吨。1981年至1985年加工出口脱水蒜201.6吨。
黑木耳金寨县燕子河、斑竹园,霍山县漫水河等区为其主要产地。民国时期年产1.5~2.5万公斤。50年代销路不畅,每公斤4~6元。1954年,燕子河供销社收购3500公斤,四出推销,仍积压大部分。60年代销路转畅,1966年列为国家二类物资,1967年收购14653公斤。70年代多为自产自销,1976年商业部门仅收购1410公斤,1981年购量增至16659公斤,1985年6713公斤。
白萝卜丝主产地六安县木厂、新安两区。随着50年代初期物资交流会的频繁举办,六安白萝卜丝受到众多客户青睐。1955年产区县土产公司和基层供销社开始大量收购,至1969年15年间,年收购量均在50~100万公斤,远销辽宁、吉林、河北、湖北、四川、江苏、陕西、山西和京、津、沪等10余省、市。1972年,收购250万公斤,大部分调往山西灾区。此后,年购量维持在60~80万公斤。进入80年代,人民生活逐步改善,白萝卜丝销售由俏转滞,1984年商业部门停止收购。
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
1.化肥建国初,区内仅硫酸铵一个品种,时称“肥田粉”。1949年全区销售159.5吨,1953年增至278吨。此后,逐步扩大到过磷酸钙、尿素、碳酸氢铵等品种。1954年,各级供销社配合农业部门向农民宣传化肥使用方法,选择代表性田块进行不同农作物的施肥试验,并承担风险。是年全区销售各种化肥398吨。1955年,农业合作化高潮,化肥销售量猛增,共售各种化肥4274吨,为上年的10.74倍。1956年增至8595吨。为缓和农业合作化后供需矛盾,1957年,各基层供销社组织商贩下乡收购毛肥、骨肥,同时扩大棉籽、桐籽饼肥经销。1958年各种化肥销量增至13132吨,1960年降至8786吨。
1962年,增加氨水品种,当年供应438吨。1964年增至2942吨。1965年,扩大磷肥销售,全区供销社系统在农村社队建试验点48处,试验田267公顷,销售各种化肥27809吨。“文化大革命”中,化肥供应紧张,地、县农资部门帮助社队研制生产“九二○”、“五四○六”、“七○五”、“四一一五”菌种粉,但多为自产自销,且肥效不显。1971年,随着化肥生产逐渐恢复,货源有所增加,是年共销售化肥84737吨。1979年增至266105吨。
1979年后,随着国家经济政策和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农民对化肥品种需求有所变化。1981年,农资系统销售磷肥18万吨,占化肥总销量的44%。1982年,销售490652吨,为建国以来的最高年份。土地承包后,家杂肥施用比重增大,化肥销量相应减少,1985年销售化肥406870吨。
2.农药建国后,农药一直属农资公司和基层供销社专营。50年代初只有“六六六”粉剂一个品种,1952年销售13.7吨,1953年销售15.9吨。1954年后,25%“二二三”粉剂、乳剂,50%可湿性滴滴涕等农药陆续问世。1958年区内多处发生虫灾,农药销量猛增。是年共销售2105.5吨,为1957年销量275.8吨的7.6倍。
“大跃进”期间,群众大搞土农药生产,基层供销社派员指导,利用野生植物制出液剂、粉剂、熏蒸各类土农药73种,但很少成为商品。1961年农药销量开始下降。1962年仅245.8吨,为1960年1123.吨的21.7%。1963年,国民经济调整初见成效,农药生产有所回升,全区销量增至444.9吨。1964年,对“1605”、“1059”农药和硫磺块分别降价20%、34.6%、15%销售。是年,全区销售农药859.2吨,1969年951.5吨。70年代先后引进呋喃丹、敌敌畏、甲铵磷、杀虫双、稻瘟净等品种。1971年销售3969.6吨,1979年6371吨。
1980年后,为适应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和高效低毒农药的推广,农资系统开展拆零供应,方便群众购买,农药销量有所减少。1983年全区销售3640.1吨,1985年2042吨。
3.农机具建国后,锄、锹、镰刀、粪桶、箩筐等传统铁、木、竹制小农具,一直归供销社系统经营。其中铁制农具除本地生产一部分外,多从山西、山东、河南及本省肥西县调进,木、竹农具基本上为区内生产。1952年,本区供应铁、木、竹、柳制农具17.8万件,1953年34万件。1957年经营体制有所改变,凡有手工业厂、社的社队均划归手工业系统承担供应任务。1961年复归供销社统一经营,是年,全区销售各种小农具229万件。70年代增加了塑料粪桶、粪舀等新品种,塑料农具多从江苏省调进,1976年销售324万件。1981年后,允许农村“五匠”自产自销,商业部门销量下降。1983年销售296万件,1985年销售231万件,分别较1981年的337万件减少12%和31.5%。
在经营小农具的同时,1954年开始供应半机械农具。1959年销售332件。60年代,增加机动农具和药械品种。1971——1985年,销售半机械农用机具83730台,其中,1971年4000台,1985年3500台;销售农药械237605架,其中,1971年1900架,1985年13613架;销售手扶拖拉机11769台,拖拉机1859台;销售其他农用动力机械46万台。
农用薄膜供应始于70年代初期。1971——1985年全区累计销售3014.1吨,1978年447吨,1985年167.5吨。
三、工业生产资料购销
民国时期,京货店中有少量电器和化轻产品销售。建国后,金属、机电、化工、建材需求量日趋增多,除私人商店经营部分外,大部分由国营商店和供销社承担供应。1954年,专区商业五金站成立。1962年——1963年专区和县物资局相继设立,是为工业生产资料采购供应专业机构,供应地方国营工业、手工业社、水利、基建等方面生产所需用料和维修用料、农业生产资料和人民生活用品,并均纳入分配计划。
1.金属材料60年代,只供应生铁、铜、锡、铝、钢材等少数品种。进入80年代,经营品种增多,黑色金属有重轨型钢、轻轨型钢、带钢、线材、钢板、硅钢片、钢管、生铁,有色金属有铜、铝、铅、锌、锡、硬质合金和金属制品。1958年,安排供应生铁293吨,钢材789吨,铜3吨。1962——1965年,由国家计委下达指令性计划统一组织订货。1965年,安排供应生铁730吨,钢材2860吨。1966——1970年,由于“文化大革命”冲击,供应处于无政府状态。1971年恢复按指令性计划订货。1984年,压缩指令性计划,扩大市场调节,推行“双轨制”价格,钢材市场活跃。1983年前,调剂余缺只能通过串换方式,年串换钢材200~300吨。1985年物资部门议价购进钢材5030吨。1971——1985年,全区销售钢材132213吨,生铁35263吨,铜472.73吨,铝786.2吨,铅132.36吨,锌151.75吨,其中,1985年销售钢材5252吨,生铁3810吨,铜11.5吨,铝45吨。
2.机电设备60年代,经营品种有50多个,主要为动力机械。80年代增加切割机床、锻压设备、裸铝线、布电线、变压器、轴承、电焊条、电动机、电器产品、电工仪表等2000多个品种。50年代由用户直接采购或计委安排订货。1962年,开始统一经营,统配物资由地区计委下达计划,专业公司组织经营,二类机电产品由各县物资局、地直各厂申报计划,经地区物资局审核汇总后报省机电公司批拨。1980年改为按品种流通计划供货。1977——1985年,全区物资系统销售解放、东风及其他各型号汽车590辆,金额1449万元;销售金属切削机床71台、电焊条809吨、工业轴承43.39万套、裸铝线369吨、变压器295台、电磁线114吨、布电线17669千米、交流电动机5645台,以及刃具、磨具等,销售金额4606万元,实现利润48.9万元。其中,1985年销售额1123万元,实现利润15.8万元。
3,建筑材料民国年间,主要为砖瓦木材,由私人经营。建国后,建材大部分属计划物资,其中,大窑水泥属国家统配,油毡、玻璃、石棉制品、金刚石及制品属部管物资,按计划定点进货,余属三类,允许自行采购。经营品种由50年代水泥、玻璃等少量品种,发展到80年代特种水泥、石棉瓦、卫生陶瓷、墙地瓷砖、油毡、玻璃纤维、石棉及其制品9类50余种。全区购进总额1977年124万元,1979年170万元,1984年180万元,1985年384万元。销售总额1977年121.4万元,1979年171万元,1984年231万元,1985年450万元。1977——1985年,全区建材购进总额为1353.6万元,销售总额1364.3万元,创利52.66万元。
4.化工原料建国前,化工原料由百货、杂货业经营。建国后,随着工业生产的发展,经营品种由50年代的硫酸、烧碱、纯碱、漂白粉、盐酸、电石、硫化碱、硝酸、磺化煤、橡胶、汽车轮胎、平胶带、三角带、炸药、雷管10多种,发展到80年代的钛白粉、辛醇、聚丙烯、聚乙烯、环氧树脂、聚氯乙烯、丁醇、丙酮、苯酐、异辛脂、离子交换树脂、有机玻璃、电木粉、草酸、氰化钠、氰化钾、有机硅树脂、硝化棉、甘露醇、褐藻胶、甲醇、工业尿素、硼砂、氯化钾、赤磷、氧化锌、运输带、胶管及火工产品共88个品种。其中,硫酸、烧碱、橡胶、汽车轮胎属统配物资,氯酸钾、塑料原料、工业尿素属部管物资,其余为三类物资。
1956年,成立六安五金交电化工公司。1962年,工业化工原料划由物资部门经营。1977年,地区化工建材公司成立,隶属物资局,各县物资局内亦设相应机构。1977——1985年,全区物资系统化工原料购进总额3077.9万元,其中,1977年304.5万元,1979年384万元,1985年824万元;销售总额3180万元,其中1977年296.4万元,1979年386万元,1985年843万元。9年共实现利润106.75万元,其中1985年42.1万元。
5.木材民国年间,木材由私营木竹行经营。六安苏家埠、金寨麻埠、流波,霍山舞旗河、管家渡、诸佛庵及霍邱叶集皆为木材集散中心。境内沿淠河、史河集镇有木材堆场20多处,年外运木材4000~6000立方米,多作淮南大通煤矿坑木。
建国后,1949——1952年,全区有私人木行64家,从业77人,年均购木材2.4万立方米。时专、县煤建公司、土产公司、供销社、信托公司都可经营木材,机关团体亦可进山采购自用。1953年,六安专区森林工业局成立。1954年,首次下达商品材流转计划,同时,对私人木材商进行严格管理。1956年六安、寿县、霍邱供应点销售木材1.6万立方米。“大跃进”时实行超量采伐和收购,1959年收购计划为17.3万立方米,实际完成12.66万立方米,比上年增加近一倍。1962年木材收购实行粮、布、香烟、肥皂、化肥、胶鞋奖售。1980年,金寨县试办木材贸易货栈12处,实行产销直接见面,共成交木竹4.6万件(棵)。后因不易管理,助长乱砍滥伐,同年11月停止。1983年,木材购价调高,奖售随之取消。1985年,取消对集体林、个体林的统购政策,农民凭证出售,议购议销,主要产地金寨木材公司当年经营1.65万立方米、毛竹22.04万根、元竹1500吨。1949~1985年全区收购木材173.62万立方米、毛竹3411.77万根。1954~1985年销售木材57.55万立方米。同时,从区外调进木材13.5万立方米,其中进口木材1.75立方米.
六安地区历年木竹收购情况表

六安地区历年木材销售情况表

四、日用工业品购销
民国时期,日用百货和布类多为私营京货店直接进货经销。
建国后,50年代国合商业以系统调拨、自行采购和收购地方产品三种形式组织货源,敞开供应。1959~1962年,胶鞋、火柴、肥皂等20多个品种发票供应和用于农副产品收购奖售。1963年后,逐步缩小发票范围。“文化大革命”期间,肥皂、手表、缝纫机等再度趋于紧张,恢复凭票供应。1979年少数名牌商品仍实行凭票。1982年,改变流通领域条块分割的购销体制,发展横向联系,国营公司和供销合作社均可直接从大中城市及生产厂家进货,货源、品种增多,全部敞开销售。经营品种由1965年的地区百货公司3千多种、县级公司2千多种、基层供销社1千多种,增加到1985年地区百货公司8千余种、县级公司4千余种、基层供销社3千余种。与此同时,1953年专、县百货公司在境内对染织、服装、印刷等手工业作坊实行付料加工订货。1966年,收购毛巾、袜子、条格布、粗纱、罗宗帽、服装、糕点、糖果、作业本等地方产品总值59.39万元。1958年,地区相继建成一批日用工业品生产厂家,委托加工,收购总值逐年增长。商业部门采取原则包销、积极推销办法,支持地方产品生产。购销方式分统购统销(棉布、棉纱、汗衫、背心、棉毛衫裤)、计划收购(火柴、肥皂)、订购(毛巾、袜子)和选购(剪刀、牙刷)四种。1971~1978年,地方产品收购总值为1.4亿元,其中1978年3228万元。1979年,在生产厂家自销逐步扩大和主要产品相继划出的情况下,地方产品收购总值仍达4561万元,年末库存价值582万元。1981年,棉纱、坯布、机制纸改由工业内部调拨,当年商业部门少购棉纱2200吨,价值1040万元;少购坯布500万米,价值500万元;少购机制纸2177吨,价值400万元;少购皖西火柴3万件,价值45万元;服装面料由省直拨15万米,价值45万元。五项累计金额2030万元。1984年,地区百货公司削价处理库存商品损失达132万元。此后,对地方产品改为以销定购。
1.针纺织品
建国初期,棉布和其它针纺织品为自由购销。经营品种有白市布、斜纹布、元贡呢、花贡呢、士令布、花平布、色布、府绸、汗衫、背心、毛巾、卫生衫裤等,以各类色布销量最大。全区1949年销售棉布987万米,1953年销售1521万米。货源来自合肥、安庆、芜湖、蚌埠、武汉等市。自1953年起,专、县百货公司采取付料加工的地方产品有毛巾、袜子、条格布、粗纱、罗宗帽和服装。1954年,实行棉布、棉纱计划收购计划供应,供需矛盾有所缓和。60年代初,增加华达呢、卡叽、灯芯绒等品种。1964年,粘胶布开始投放市场,1971年,的确良有售,并逐步成为热门衣料。随后,毛华达呢、海军呢、麦尔登、栲花呢大量投放市场,年销100万米以上。1975年后,绦纶、绦卡、晴纶、锦纶丝等化纤布陆续问世,但仍以棉布、针纺织品为大宗,当年销售棉布3344万米。同时,真丝绸缎、人造丝绸亦很畅销。1980年全区销售棉布3654万米、绸缎76.6万米。1985年销售棉布3062万米、化纤布387万米、呢绒30万米、绸缎60万米。
表12——7六安地区部分年份针纺织品主要品种销售情况表

2.日用百货民国年间,境内各县城关及正阳、苏埠等大集镇日用百货由京广行庄和杂货店铺经营,农村所需小百货多由货郎担串乡兜售。建国初期,按经济区划转帐调拨,由百货公司和供销社承担主要购销任务,个体商户只经营小百货。1953年,改转帐调拨为核算制,日用工业品实行计划调拨,进货渠道以上海、天津、广州百货一级站为主,二级站调剂为辅。1958年,改按行政区划设批发站,一、二类商品按计划购进,三类商品自行采购。1960年,日用百货严重紧缺。1962年,实行按城、乡20%和80%比例分配货源。同时实行主要品种凭票供应,1979年取消。进入80年代,货源日趋丰富,计划分配品种逐减,地、县百货公司批发和零售业务均有所扩大,采取送货上门、灵活作价、简化手续、举办供货会、开展联营联销等多种措施。1985年,地区百货公司与国内42家工厂建有供货关系,直接购进商品180多个品种。
3.五金、交电、化工民国年间,境内无五交化专营商店,杂货店和手工业铺兼营的仅刀、铲、斧、锯、铅丝、圆钉之类以及颜料、碱粉、硫磺。解放初,仍以私商和手工工业铺坊经营为主。1951年,开始由百货公司和供销社经营。1956年,六安县建五金机械公司,一年后并入县百货公司。1962年1月,建六安专区五交化分公司。1971年,建六安五交化二级站、金寨县五金公司。1978~1980年,霍邱、寿县、舒城、六安四县五金公司相继建立。六安分公司为三级批发机构,对县公司、分销处实行无优惠结算,对基层商店和系统外实行批发价,货源靠系统调拨。地区二级站建立后,在国内各地一、二级站进货时可按站间内部调拨结算,对区内各县公司、分销处亦按上述方式让利。1979年,五金二级站撤销,恢复原结算方式。
经营品种:1962年,六安分公司经营五金机械21种,交电11种,化工31种。70年代中期,列入计划分配的有自行车、电冰箱、电视机、碱粉、硫酸铝、染料、硫磺块、油漆、闸刀、铁丝、圆钉、门暗锁、活动扳手、日光灯管等48种。进入80年代,货源日益丰富,网点增多,逐步敞开供应。1982年机械类划出。1985年,经营五金类632种,交电类719种,家电类80种,化工类216种,计1647种。其中地方产品92种。
1963年,全区购进总值为2082.9万元,其中,五金类921.9万元,交电类717.9万元,化工类443.1万元;销售总值2059.1万元,其中,五金类814.4万元,交电类748.5万元,化工类496.2万元。六安分公司购进金额236.4万元(五金类157.6万元、交电类29.9万元、化工类48.9万元),销售金额179.5万元(五金77万元、交电44.8万元、化工57.7万元),分别为全区总金额的11.4%和7%。1970年前对外采购受到限制,分公司1962~1970年购进总值1647.2万元,其中自行采购159.5万元,仅占9.6%。1971年,地区成立二级站,进货渠道除本省合肥、蚌埠、芜湖、安庆二级站外,另有上海、天津、广州等一级站和四川成都,江苏南京、苏州、无锡、扬州、浙江杭州、宁波、温州,福建厦门、泉州,山东济南、烟台、青岛及广东、河南20多个二级站,还从省内外工厂直接进货。是年,六安分公司购进总值9649.3万元,其中自行采购4521万元,占购进总值的46.9%。销售渠道扩展到河南的固始、商城、潢川、光山,湖北的黄岗、罗田以及省内的安庆、蚌埠、阜阳、淮北、宿县、巢湖等地、市。1979~1985年,地区五交化分公司进货总值5891万元,其中从工厂直接进货值757.8万元,占购进总值的12.8%。成交方式由1970年前单一的计划订货发展为合同订货、货到付款、现款收购、销后结帐等。1979年,六安五金二级站撤销,购销受到一定影响。是年,全区购进总值1315.8万元,销售总值1583.2万元,实现利润53万元,分别为1978年2072.9万元、2559.1万元、67.8万元的73%、70%和83%。1985年,全区购进总值3889.5万元,其中五金691.4万元、交电2720.9万元、化工477.2万元;销售总值3969万元,其中五金746.4万元、交电2687.6万元、化工535万元。
表12—8六安地区部分年份日用工业品销售情况表

部分商品销售:圆钉,1962~1979年,年均销售157吨,1980~1985年,年均销售134.9吨。
门暗锁,1962年销售1378把,1971年9370把,1982年18849把,1985年增至53406把。
活动扳手,1962年销售979把,1971年9173把,1982年1249把,1985年14507把。
自行车,1962年全区销售各种型号自行车113辆,1971年2219辆,1985年增至97173辆。1981年后,多规格型号自行车充斥市场,供大于求,但名牌轻便车仍然偏紧。
日光灯管,1966年销售739支,1976年3376支,1982年18251支,1985年上升至28164支。
收音机,1964年始有经营,是年全区销售139台。70年代初期,半导体问世,城乡销量增加。1971年全区销售3464台,1978年39594台,1985年上升为109843台。
电视机,1971年始经营黑白电视机,当年仅销售1台。1977年销售178台,1980年1987台,1983年4016台,1985年增至14595台。黑白电视机可满足需求,彩电由于进口减少,供应仍显偏紧。
硫酸铝,1962年全区销售7.7吨,1971年197吨,1985年为449.6吨。
油漆,60年代销量很少,1962年仅销售17.4吨。1971年119吨,1978年305吨,1985年略有下降,销售235.7吨。
五、盐、烟、酒、糖购销
1.食盐清嘉庆年间(1796——1821年),盐商运盐由淮入淠,霍山县城及黑石渡为山区食盐集散中心。道光二十年(1840年),寿县正阳关设“淮北督销正阳关盐务总局”,下设官盐行12家,经办批零兼管储运。光绪末年,集散中心由正阳关转移六安。其时,舒城城关、桃溪、梅河10余家杂货批发商号皆兼营盐业。清末,流波(今属金寨县)有盐商20余家,其中江元顺、吕大德盐店年存盐量均超过1000担。
民国初期,正阳关盐局撤销。盐商须先经蚌埠盐务督办公署纳税核价,方可在各盐店销售,时谓“官运商销”。官吏在税、价、转、运各环节层层盘剥,盐商悉数转嫁于零售,致使盐价日涨,居高不下。盐销形式基本上为专商运销,坐商揽销,小商兜售。除专商可以盐作抵押向银行贷款外,余均为自有资金经营。民国7年(1918年),舒城城关有专业盐店22家,兼营店70多家,周兴公、万昌祥、吕义圣、东泰等为大户。民国15年,寿县城关柏茂成、张美亭、于雁宾三户合伙以600银元向省盐务局领回《盐帖许可证》,于南大街开办“裕和公益行”。民国27年,霍山城关有盐业行、店94家,永兴、杜宏泰、汪恒兴为大户,三家资本均达八九万元。日军进犯后,舒城梅河、寿县迎河盐销盛况空前。时梅河有福利、毛太丰、义和美、汪义发、王昌义五家盐行,迎河集有海源通、毓兴、巨鑫公、同合盐行。民国29年,寿县盐业同业公会成立,登记的盐行栈店20余家。民国30年,六安亦成立盐业同业公会。40年代初期,六安城关有中小盐店和兼营店108家,较大的裕东、裕兴、杨永盛三家专司购运批发。40年代后期,规定大小盐商均须购买“公卖证”(营业执照),无证者不许经营,小本盐商多改他业,民国37年仅余40家。资本较丰的有常发、裕泰、常隆、鼎隆、王义记等公卖店和怡兴昌、大生、瑞永兴兼营店。
建国后,食盐被定为一类商品,执行计划分配调拨。1950年5月,六安盐业分销处建立,在城乡建立盐销网络,六安城关即设有专营店15家、兼营店95家,大量抛售食盐,同时向盐商征税,盐价迅速稳定。同年7月,盐业分销处改建六安盐业支公司,属二级批发机构。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网点为经销单位,基层供销社可代二、三类市场批发,支公司按行政区划组织食盐调运、分配、储备。按经济区划安排运销:寿县由淮南、舒城由合肥调供,其余各县由六安支公司调拨。1956年,私营盐商通过社会主义改造,实行归口管理。六安支公司归口管理的有食盐门市部5个,经销门市部1个,兼营门市部4个,兼营合作店组9个。1958年,专区及县盐业部门对归口管理的盐商清理整顿,分别并入所在地供销社和城关合作商店。此后,盐业公司系统无专业门市部,食盐零售皆为兼营。
改革开放后,个体商贩从盐业公司进货增多,由1979年52户增加到1985年765户。随着人口增长,食盐销量逐年增多,1949年,全区销售12000吨(含少量农业用盐,下同),1955年24233吨,1965年30810吨,1978年40890吨,1980年45347吨,1985年增至48241吨,为1949年的4倍。1949~1985年累计销售食盐1204986吨。
加碘盐1965年,地区盐业公司始向甲状腺肿病区供应加碘食盐,当年供应212吨。六安、舒城两加碘厂建成投产后,按商品流向供应碘盐。1975年3169吨,1980年6420吨。1985年,霍山、金寨、霍邱亦建加工点,承担本县碘盐供应任务。是年全区销售碘盐14902吨。
储备盐1964~1973年10年间,全区相继库存储备盐57坨(仓),共74207吨。其中,盐业系统储存23坨、47252吨,供销社系统代管储存34坨、26955吨。1980年,经轻工业部核准,将其列入年度销售计划,抵减调进计划。至1985年,全区共动用储备盐37586吨。
2.卷烟民国年间,卷烟主要来自南洋烟草公司和上海、南京卷烟厂。六安有两个分销机构:英美烟草公司慎泰经销处,批发“老刀”、“白锡包”、“红锡包”、“前门”、“炮台”、“紫金山”等牌号卷烟;南洋烟草公司协成办事处批发“高尔富”、“长城”、“大联珠”、“白金龙”、“红金龙”等牌号卷烟。民国35年(1946年),各县城先后兴办卷烟厂10家,生产低档卷烟,就地销售。
建国初,六安裕民烟厂生产“白纸包”、“锦旗”、“雁月”、“裕民”、“古城”,寿县久福烟厂生产“安丰”、“淮安”、“永乐”等牌号卷烟。上述产品占当时百货公司年调入量的四分之一左右。全区1949年销售卷烟117.79万条,1955年365.27万条,1959年445.78万条。1960年烟叶紧缺,实行凭证凭票供应。1962年开始高价销售。是年,裕民、久福两厂并入合肥烟厂,境内卷烟供应全部从外地调入,调入比例合肥产占60%,蚌埠产34%,省外6%,全年销售卷烟164.87万条。1965年恢复正常。1975年销售1925.41万条。1979年敞开销售。1980年销售2654万条。1981年,六安市烟草公司成立,卷烟经营业务从糖业烟酒公司划出。至1984年,区内六县烟草公司相继成立。1985年,以市烟草公司为基础成立六安地区烟草公司,同时,撤销市公司建制。进入80年代,随着商品经济发展,卷烟销量增加,并向中高档发展,低档烟供大于求,常有积压。1982年共销售卷烟2817.5万条,其中地区糖烟酒公司销售137.18万条,总值2126.1万元,实现利润85.8万元。1985年全区销售2673万条,其中地区公司559.87万条,销售金额为4043.15万元,实现税利100万元。
3.酒类民国时期,酒肆所售多为散装白酒。农村集镇一般由前店后坊的“糟坊”自酿自卖。县城和大集镇出售的少量大曲酒购自淮北涡阳和河南周口等地,霍邱县则由本县临水酒厂提供。建国后,各县兴建专业酒厂,由商业部门统购包销。零售单位按计划分配就近从产地专卖公司进货。50年代,商业部门购进白酒年均1000吨,地方产品占80%。1955年后,“汾酒”、“竹叶青”、“西凤”、“双沟”、“洋河”、“口子”等全国名优酒开始进入区内市场,瓶装色酒亦有较大销量。1961年,白酒开始凭票定量供应。1962年,采取高价销售,比平价高出5~6倍。1965年取消高价。“文化大革命”中,一度在县城实行按月定量供应,农村逢节按户发票。1978年后,有证商贩均可经营,消费习惯亦从高度白酒向啤酒和色酒转变。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名优酒虽一再提价仍供不应求。1949年,全区销售各类酒749吨,1955年增至2752吨,1960年下降为1383吨,为1955年销量的58%。1978年销售1080吨,1983年销售14281吨,1985年销售13998吨,为1978年的13倍。
4.食糖建国前,区内食糖多由杂货店铺经营,主要品种为闽、粤、川、滇、台湾的蔗糖和湖北的土糖。
建国初,食糖由供销合作社经营,私营商户少量零售。1954年始由百货公司统一批发,供销社、代销店零售。1956年合作化后,合作商店为其零售网点。1959年,货源紧张,凭票供应,对产妇、婴儿、病员适当照顾。1961年,食糖大部分用于奖励农副产品收购。50年代,主要品种为红、白砂糖、绵白糖,货源来自两广、福建、内蒙、黑龙江。60年代末,苏埠园艺场兴办一小型糖厂,1971年建成投产,由于原料供应不足,1974年停产。地区糖酒公司收购该厂蔗糖、甜菜糖35.5吨。1962年恢复平价定量、高价敞开供应。1983年,取消凭票定量,食糖购销全面敞开。1949年销售1184吨,1955年销售2815吨。1961~1965年全区销售食糖累计55741吨,其中用于收购农副产品奖励2500吨,占4.5%。1974年取消粮、油收购食糖奖励,是年至1979年共销售食糖42452吨,其中用于鸡蛋收购奖售4500吨,占10.6%。
1970年,地区糖业烟酒公司与百货公司合并成立二级站,改单一合肥市公司进货渠道为直接从各产地进货。1979年二级站撤销,恢复糖烟酒公司建制,但食糖进货渠道未变。1980年全区销售食糖12139吨,1983年15464.吨,1985年15339吨。
与食糖相关的糖果糕点,50年代初,全区年销售90~125万公斤,人均不足0.3公斤。粮食统购统销后,糕点即实行凭票供应,至1964年取消。1967年改收粮票,每公斤糕点收粮票0.5公斤,年人均销量约1公斤。1981年恢复敞开供应。
苹果、梨、橘罐头,货源主要来自上海、青岛、烟台和本省屯溪、安庆。1963年全区销售283箱,1985年销售56000箱。1979年,马家庵园艺场罐头厂开始制作苹果、梨、马蹄(荸荠)罐头,至1985年共生产46645箱(每箱24瓶),大部分为区内商业部门经销,少量自销。
六、医药经营
1.中药清顺治三年(1645年),六安始设朱延和中药店。清道光年间毛河(今属金寨县)的“陈春生”药店,清咸丰年间寿州的“乐善堂”,清同治年间霍邱河口的“松盛”,清光绪年间霍山城关的“同寿昌”、“德庆昌”、“肖宏生”,六安城关的“大德昌”、“怀仁堂”、“恒吉昌”和寿县正阳的“六合春”,均为境内兴办较早且具一定规模的中药店铺。民国时期,境内共有中药店铺903家,较大中药店有舒城城关的“宋春堂”、六安城关的“利济生”和霍山城关的“同德昌”、“永泰利”、“福昌永”、“胡泰丰”等。分布广大城乡的中小药店以配方零售为主,大药店兼营批发。另有茯苓商号20家,药材行5家,其中,两家设于立煌,三家设于六安城关,专事茯苓收购、加工和外运。私营药店相互竞争,或与名医联营,或请医生坐堂方便患者。资金较丰的霍邱城关“仁寿昌”、霍山城关“同寿昌”用好药加工饮片供应配方,边头碎料批给小药店。
建国初,药材收购批发由各县土产公司和基层供销社承担。“一化三改”中,私营药店一部分组成中药联营商店,一部分与医生联合组成诊所,亦有少数过渡为全民所有制中药门市部。1954年建专区中药材采购供应站。1955年建六安药材分公司。是年药材开始统购统销,由中药部门独家经营。随后,各县药材公司相继建立,由专区站统一核算,县公司为报帐单位。专区站负责安排地产药材外调及外地药材购进下拨,县公司与外省区不直接发生业务关系。1956年4月,专区药材站分别在金寨汤汇、瓦屋基设茯苓收购加工厂,取代原茯苓商号业务。公私合营药店、合作药店划归所在县百货公司和供销社管理。1957年,专区药材站撤销,县药材公司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1960年,专区药材站重建,对各县公司的购销实行计划生产、计划收购、计划调拨,一般本地产药材可就近调往蚌埠、淮南、合肥分公司。此种经营体制一直延续到1980年。是年,地、县医药公司隶属关系从商业局划归计委。1981年开始推行经营承包,地、县公司盈利上交,由省药材公司统一核算。1984年,全区药材经营系统收购茯苓295100公斤,金银花25000公斤,杜仲4000公斤,桔梗29300公斤,半夏60600公斤,蟾酥108公斤,全蝎100公斤,麝香0.14公斤。1985年,全区有药材收购点44处,代购点303处,货郎担1385副;收购品种由50年代初的60种增加到260种;销售单位有药材系统批发部、门市部、私营药店及医疗院、所共3400个。全区中药材收购总值494.1万元,调入总值453.5万元,销售总值964.9万元,其中出口328.4万元。收购、调入、销售总值分别比1980年增长165.5%、56.2%、87.7%。收购中药材500品种,名贵药材有茯苓、石斛、天麻、杜仲、丹皮、桔梗、麝香、龟板和八公山蜈蚣等。
2.西药民国7年(1918年),苏耀侯于寿县正阳首办“五洲药房”。此后,寿县城关“中华药房”及麻埠“庆长春”、“王广济”药房相继开业。民国27年,省政府内迁金家寨,外地多家西药店迁入。其时,立煌县有西药店铺60余家,仅金家寨镇即有24家。抗战胜利后大部回迁原地。1949年,全区共有西药店70余家。
建国后,各县城关均有专营或兼营西药店铺。六安城关有西药房12家。1953年,“利生”、“华孚”、“建国”、“亚美”、“生生”、“永康”、“永安”等西药房联合组成六安医药联营处。1956年春,建六安县医药公司,“广仁”、“亚美”、“建国”、“永康”加入医药公司,“济民”、“生生”加入六安县人民医院,“华孚”、“永安”改营他业。1959年,各县医药公司先后建立,均隶属县商业局。1971年,建六安医药二级站,与地区医药公司一套机构、两块衔牌。1979年二级站撤销。1983年,人民政府允许私人开设药店。1985年,全区有私营药店107家。
建国初,西药品种较少。由县百货公司按上级西药主管部门分配计划进货,再向医疗单位批发。专区医药公司成立后,可直接从沪、京、津和沈阳、广州等一级站进货,二级站调剂补充。随着医药事业的发展,西药品种不断增加,购销量逐年上升。1985年,全区西药购进总值为1760万元,销售总值2141万元,调往区外103.8万元。
七、燃料采购供应
1.石油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4年),正阳关胡曙南“孚记”石油批发商号开业。民国初年,正阳为皖豫十余县石油集散中心,其时,“森元”和“中南”烟草公司亦从事石油批发,各县县城及较大集镇陆续有煤油出售,六安城关有“恒泰”、“协成”、“万隆”、“惠孚”四家。民国13年(1924年),南京商人夏建卿在正阳关设立“亚细亚”商行(后易名花旗公司),下设3个批发点。此外,“天成”、“天孚”、“南隆兴”、“相国”、“聚美”、“德泰”、“义大”等商号兼营煤油。民国17年,舒城城关油商郭文运在县内开设3家支店。民国19年,霍邱“祥圣隆”开业,次年“瑞丰”开业。民国23年,霍山“美孚”推销点为该县较大石油商号。
建国后,石油定为国家统配物资。1952年前由供销社经营。1953年,六安石油供应站成立,境内所需燃油统由合肥站供货。1977年双墩集中转站建立。自此,柴油、煤油从产区用火车专列直运改由双墩集中转,汽油仍从合肥站调入。各县城关由石油公司经营,农村由供销社代营。1985年,全区有分公司1个,支公司5个,经营管理站8个,油库8处,油罐26249立方米,可储油21000吨;有加油站7个,门市部和营业间19个,职工689人,拥有固定资产974.45万元。
石油销售,建国初期,社会购买力低,车船少,石油供大于求,商业部门采取积极推销措施。1953年,全区仅销售石油1242吨。此后,社会车辆逐渐增多。1958~1959年新建一批厂矿企业,用油量随之增大,遂由推销转向控制销售。1958年,实行煤油计划分配定量供应,无电区居民年户均6公斤。1977年,成品油改按计划调拨凭证供应,加油站发行有价油票,凭票加油。1983年4月起,为补充平价油之不足,县以上公司有部分高价油出售。是年,全区共销售汽油21552吨,煤油900吨,柴油23038吨,润滑油2736吨。1985年销售汽油24508吨,柴油28216吨,煤油1093吨,润滑油2780吨。1983~1985年销售高价成品油27.93吨,占3年成品油销售总量209.53吨的13.3%。经营品种亦由解放初期单一煤油增至5大类30多个品种。1979~1985年,共实现利润1674万元。其中,1985年实现利润326.6万元,为1979年的2.6倍。
2.煤炭
民国时期,境内城镇用煤量很少,无专业煤炭经营机构。建国初期,由百货公司代营。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各县相继成立煤业建材公司。1961年,六安专区分公司成立,六安县煤建公司同时撤销。1972年,地区新河煤场建成,面积23916平方米。1979年,建材业务划交物资局,地县煤建公司更名为燃料公司,并新设六安市燃料公司。地区公司分成石油和燃料两个公司。六安县属工业用煤和农村用煤由地区安排供应。
煤炭货源主要来自本省淮南、淮北和山西阳泉等煤矿,由地、县(市)煤炭公司中转供应。1957年,全区共购进煤炭4224.6吨,销售4128.7吨。1958年“大跃进”高潮中用煤量激增,供需紧张,1961年开始控制供应。1963年起,煤建公司开展工业用煤经营业务。是年共购进煤炭29843吨,其中无烟煤233吨;销售煤炭29168吨,其中无烟煤1131吨。1971年对机关食堂、饮食服务行业实行凭证定量,城市居民凭票供应,此办法一直沿用至今。1973年全区购进煤炭74100吨,销售74055吨。1985年,采取定额包干,不足部分实行计划外调节,以销定购,由煤矿直发用户。1980~1985年,全区销售煤炭1538623吨,其中1985年257795吨,包括计划外2395吨。
八、废旧物资收购
建国初,百业待兴。1950年各级供销社开始回收废铜、废铁等几种废旧物资。1955年起,增加到废铅锡、废铝、废橡胶、废纸、碎玻璃、麻绳头、破布、牲骨、牛角、猪牛蹄壳等50多种,其中废钢铁按指令性计划调拨。50年代后期,群众性的大办钢铁兴起,废钢铁交售视为政治任务,一些地方出现砸锅卖铁的强迫命令现象。70年代贯彻“备战、备荒、为人民”的战略方针、回收废钢铁又被列为战备任务,地委、地革委负责人带头拉着板车到工厂、街道组织回收。1971年,全区共回收废钢铁2559.4吨,杂铜40.4吨,橡胶213吨,塑料245吨,总值124万元;调出废钢铁2243.45吨,杂铜35.08吨,橡胶144.4吨,塑料172.35吨。1972年,回收废钢铁1221.45吨,杂铜32.6吨,橡胶200.8吨,塑料219.3吨;调出废钢铁889.8吨,杂铜6.29吨,橡胶5.75吨,塑料83.15吨。为方便运输,1972年起,六安、霍山、霍邱、舒城、寿县先后装置夹板锤、液压机等废钢铁压块设备14台(套)。1976年,省计划部门下达本地区废旧物资回收计划170万元,实际完成194万元;回收废钢铁3507吨,杂铜60.4吨,铅锡21.8吨,铝26.35吨,橡胶334.15吨,塑料461.6吨,废纸602吨。1978年结合清仓查库,全区完成回收废旧物资总值235万元,超年度计划194.4万元的20.9%;整理加工销售和直接调厂价值133万元。1979年回收量有所下降,计划220万元,实际完成179万元。1981~1985年共完成收购金额1011万元,其中,1984年207万元,1985年269万元;收购废钢铁5591吨,杂铜591吨,铅锡31吨,铝49吨,造纸原料3596吨,橡胶62.5吨,塑料1113吨。1985年销售总额为340万元。所购废钢铁大部分调往合肥、金光两炼钢厂,少量调往上海钢厂和区内手工业社生产农具。杂铜除按比例地区留用一部分外,其余调给上海。造纸原料由六安、淮南两纸厂包销,其它品种按省下达计划,直接调往有关生产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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