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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蒙城县粮油交易由领帖(许可证)的私人粮行、粮坊经营。县城行坊全天营业,集镇逢集日交易。粮行午秋两季购粮囤积,兼为外地粮商代收,贱买贵卖,从中牟利。粮坊主要为买卖方评价过斗(每斗约15公斤),从中取佣金。
民国4年(1915年),县城粮行10家,年购销粮食30万公斤左右。较大的“瑞兴号”粮行,年经销粮食4—5万公斤。双涧集有粮行3家。涡河沿岸的集镇,粮食成交后多数直接船运外销。民国34年,县城有11家粮食行、坊,各集镇有2—3个粮坊。
建国初,县城设粮食购销门市部,集镇粮油贸易由合作社兼营。1953年,县城和各集镇设粮油交易所,粮食部门统一管理,农民完成征购任务后的余粮,可进入市场交易。1954年,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后,取缔市场交易。1963年,调整粮油政策,全县恢复交易所58个,交易员 192名。1964年,经过整顿,县城交易所4个,集镇47个。全年成交粮食420多万公斤,上缴利润4.33万元。
“文化大革命”期间,取缔交易所,禁止粮油自由交易。1979年解禁。
1980年,全县恢复交易所40个,有交易员176人。当年9—12月,成交粮食65.6万公斤,油料5.65万公斤。1983年,粮食大丰收,首次出现卖粮难。粮油市场放开,允许私人经营,长途贩运,当年自由交易额增至4500万公斤。双涧镇个体粮行36处,日成交约2.5万公斤,县城芡河路交易市场日成交约5万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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