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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货
建国前,本县大部分店铺集中在县城。民国5年(1916年),城内开设百货铺34家,经销京广杂货、棉布、丝绸、细纱等商品。此后,相继开设大丰、大伦、裕兴隆、中兴恒、歧昌、歧友、葆丰、裕康等百货店50余家,较大的商店兼营批发。
建国初,设国营百货营业组,下属2个门市部,经营批发零售业务。1953年,百货营业组按百货、小百货、化工、电料、五金、文具等门类,分别建立批发部和零售门市部。批发零售总额219.98万元。1954年,设双涧、小涧、三义、望疃、立仓、乐土、板桥、坛城8个百货分销点,经销纺织品、针织品、五金、交电、化工等2000多个品种。1958年,商业网点减少。1962年,经过调整,商品丰富,当年购进362.9万元。1965年,城乡百货购进总值1424.7万元,销售额1359万元。1966—1976年期间,百货经营混乱,货源短缺,商品供不应求,棉布、肥皂、煤油、火柴等日用商品实行凭票供应。
1978年后,随着“对内搞活,对外开放”方针的实行,国营、集体、个体多家经营百货商品,流通渠道增加,一些原凭票供应的商品取消票证,排队购物现象消失。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国营百货公司营业额虽有上升,但市场比重和利润却相对下降。1978年,营业额1834万元,利润63万元。1979年,营业额2700万元,利润48万元。1981年,营业额2200万元,利润40万元。1982年,国营百货业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营业额2052万元,盈利17.9万元。1984年,成立第二百货公司,该公司全年购进额331.4万元,销售额382.5万元。1985年,国营百货公司和第二百货公司销售额1994万元,利润41.1万元。
五金电器
民国时期,五金行业主要经营铁锅、犁面、犁铧、车瓦、铁丝、铁钉、染料、自行车零件等商品。县城主要商店有“庆兴泰”、“复昌”、“永庆祥”、“同兴泰”铁货店、“鼎昌裕”洋靛公司和“三扬”自行车铺。
建国初,县城有经营五金交电化工商品的店铺11户,26人从业。1951年开始联营。1953年,县百货公司兼营五交化商品。1955年,开办赊销业务,购买自行车等商品,顾客可以分期付款。1958年,设五金批发部,统一经营全县批发业务。1961年货源不足,销售额下降,批发部又并入百货公司。1964年商品充足,五金产品批发降低起批点,开展送货上门。1966年后,商品供应紧张,自行车、缝纫机等长期实行票证供应,元钉、铁丝实行计划供应。1968年,五金产品销售量比上年下降26%。
1979年,县设立五交化公司,属商业局领导,是国营商业五交化经营的专业公司。此后国营、集体、个体多家商业组织纷纷兼营或专营五交化商品,形成多家竞争的局面。自行车缝纫机逐步敞开销售。
1982年10月,五交化公司增设2个门市部、增加零售业务。1985年,全县销售自行车2.5万多辆,电视机、电风扇、录像机、收录机、洗衣机等高档家用电器1.5万台(架)。国营五交化公司销售额约占全县总销售额的35%。
烟酒糖业
民国初年,县城开设“永昌号”、“永和祥”、“兴义公”3家丝烟店,另有“段和”、“鄂记”、“马家”等20家店铺兼营烟叶,年销售烟叶约5.5吨。民国5年(1916年),英美资本家委托代理商在县城开设“德太纸烟公司”。民国28年,官商合办“弘怡”烟厂,生产大鼓楼、小鼓楼、宝塔等牌号的机制烟,主要在本县销售,少部分运销邻县。县城有生产大曲酒的糟坊十五、六家,年销售量约6吨。其中,较大的糟坊有“永源昌”、“义顺公”、“聚源公”、“勇源号”等。食糖一向由外地输入,杂货铺兼营,年销售量100吨左右。
建国初,设烟、酒、糖专卖处,统一采购批发,统一零售价格。1954年5月,县百货公司经营的卷烟业务并入专卖处。1956年,专卖处改称烟酒专卖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卷烟积压霉变4.52万条,占库存量的43%,亏损1.38万元。1959年后,白酒短缺,公司停止批发。市场供应低度色露酒。1961年,销售白酒535吨,食糖227吨,卷烟3743箱。1962年,专卖公司划归商业局,县百货公司的食糖、糕点经营业务并入,改名为糖业烟酒公司。1963年,烟酒凭票供应,食糖仅供应病人和孕妇(每人每月0.5公斤)。下半年,撤销双涧、小涧、坛城、板桥、楚村、望疃、立仓、三义8个农村分销处,其业务并入各基层合作社。1965年,糖业烟酒公司经营品种增加到200多种。全年销售烟1063箱、酒322吨、食糖401吨。1968年,货源不足,优质烟、酒实行计划供应,食糖仍只供应孕妇、病人。1975年,销售额650.8万元。1978年,公司改善经营管理,增加销售网点,当年完成销售额939.2万元,利润30万元。1982年,烟草公司单独设立。1983年,烟酒糖零售市场敞开,多家经营,国营公司销售额占市场的比重相对减少。专卖公司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费用包干,联销计酬。1985年烟酒年销售额888万元,利润15万元,烟、酒糖的销售量分别占市场总销售量的13%、25%、95%。全县销售卷烟54.5万条,烟草公司销售额仅占全县卷烟销售额的40.4%。
副食品
猪肉民国时期,以屠户自购自宰自销为主,部分行商贩运生猪,外销蚌埠。建国初,工商科开始在县城南北大街组织屠户联营。1954年,县设食品公司,生猪派养派购任务落实到户,分季分月交售。农户完成派购任务后多养的生猪,可自宰上市出售。1956年,收购生猪2.24万头,除本县自销外,外调蚌埠,合肥等地。1965年,生猪收购实行猪疫检验制,符合质量的发合格证,定时定点预约收购,奖售养猪户饲料、化肥、布票等物品。全年收购5万头,盈利50万元。
1966—1970年,全县生猪货源紧缺,猪肉凭票定量供应。1968年,县食品公司亏损98.3万元。革委会强令农民“抬杠子”(收购生猪公私差价由生产队农民分摊)交售生猪。1971年至1978年,生猪饲养量回升,经营部门普遍开始扭亏为盈。1978年,食品公司盈利108万元。
1980年,生猪市场经营放开,个体猪肉摊点增多,市场肉食供应充足;国营公司盈利减少。1982年,国营生猪经营部门为加强在生猪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对生猪经营实行快收快调,头头计宰,车车核算,并引进瘦肉型种猪,向农户推广饲养。新建牛肉干厂,增设熟食加工车间,当年盈利56.5万元。
1984年,食品公司推行经济承包责任制,实行利润包干,超额分成,工资、奖金与利润挂钩。下属1座县仓库,1个牛肉干厂,11个区站,52个乡食品分站,全部盈利。全年收购生猪11.8万头,盈利90多万元。1985年4月,取消生猪派购,实行合同订购制,按质论价,推行定点宰杀,统一检疫,统一纳税,分散经营。全年盈利53万元。
鸡蛋民国时期,以养鸡户自售为主,主要用来同挑担货郎换取日用商品。民国6年(1917年)至民国9年,“德恒”与“大成”打蛋厂相继开办,两家每天共收购鸡蛋约100公斤。
建国初,鸡蛋分别由国营、集体、个体食品业经营。1958年,取缔自由经营,收购任务分摊到户。1962年,鼓励农户将鸡蛋卖给国家也允许自由交易。国家收购量增加,市场交易活跃。1966年,县食品公司收购3.4万公斤。此后,鸡蛋再次实行统购统销,农民养鸡的积极性又一次受挫。1970年,食品公司仅供应鸡蛋52公斤。1971年,鸡蛋上市量开始回升。1974年,食品公司销售鸡蛋4.84万公斤。1978年,全县鲜蛋总交易量达14万多公斤,食品公司销售鲜蛋5.45万公斤。此后,市场鲜蛋交易放开。1985年全县鸡蛋购销量10多万公斤,市场供应充足。
蔬菜建国前,由菜农自产自销。建国后,随着城镇人口的增加,蔬菜需求量增大。1954年,城关镇建蔬菜基地,面积890亩,菜农600人。蔬菜摊贩37户,从业37人,年销售额1.6万元。1958年,摊贩联合成立城关蔬菜合作社,经营蔬菜和豆制品。1960年,食品公司内设蔬菜管理站,经销大白菜、大葱、菠菜、萝卜等20多个品种,亏损8000元,被迫关闭。1971年10月,蔬菜管理站再度设立,培植引进青椒、西红柿、马铃薯等优良品种,统一经营。1975年蔬菜站并入盐业公司,包销蔬菜队生产的蔬菜,价格死、损耗大。1976年,亏损3.5万元,1977年,亏损2万元。1980年,菜田承包到户,蔬菜站与菜农订立供销合同,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当年销售800吨,仅占县城总销售量的1/7,亏损1.16万元。1982年,设蔬菜副食品公司,贷给菜农人民币2万元,建钢架塑料大棚6座,推广地膜覆盖菜地220亩,单产提高,辣椒、茄子、黄瓜、蕃茄等上市提前。其中公司经销35吨。1984年,经销蔬菜600吨,亏损1.2万元。1985年,蔬菜主要由菜农和摊贩经营。蔬菜公司积极开展多种经营,营利6.8万元。
盐业
清代,食盐由官商专卖。道光十二年(1832年),全县销售635吨。捻军起义后,盐禁渐弛。民国5年(1916年),销售食盐1300吨。以私营为主,盐粮比价为1∶4。
抗日战争时期,日军禁运,食盐货源紧张,价格上涨。本县市场销售的食盐靠涡河水运和车推人背,从宿县时村运入。民国29年,本县板桥区往来客商,日平均达3000余人,其中多系盐商。全县年销售食盐约2万吨。大量的食盐,途经本县,运往阜阳等地。抗战胜利后,食盐运输由蚌埠中转。
建国初,食盐由供销社经营。1958年,转百货公司兼营。1962年,在城东马拐湾建储盐仓库1座,面积300平方米。次年,设盐业经营处,建盐垛3座,为国家代储战备盐8000吨。1964年,盐仓迁城西,建小仓库60间,1600平方米。1970年,改称盐业公司,专营批发业务,零售由供销社及其基层网点和城镇日杂门市部经营。食盐改由涡阳中转,以淮盐为主,小部分为塘沽芦盐、昌潍鲁盐。1979年,公司批发的食盐由基层社直接从涡阳中转站拉运,全年销售食盐6634吨。1981年,开始购销粉盐(即卫生盐)。1983年5月,购盐用粉碎机2台,加工粉盐,至年底销售粉盐350吨。1984年,公司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对食盐销售、盐库盐垛严格管理,改建储盐大仓25间,1108平方米。当年,销售食盐4969吨,其中粉盐3000多吨,上交利润2.3万元。1985年,盐业公司销售食盐5958吨,利润3万元。
棉麻
清光绪十二年(1886年),县城“义兴”棉行,每年经营销售棉花110包左右(每包约80公斤)。民国初期,县城“顺兴公”、“聚源公”等6家棉行,年经销棉花600包。
1950年,国家在本县用小麦、红芋干换购棉花50吨。1953年,棉麻收购由中国花纱布公司委托供销社经营。实行统购统销,取缔私营行、庄,棉花,土纱土布一律不准上市自由交易。农民每人每年除留皮棉0.5—1公斤外,其余全部卖给国家。当年收购棉花105.5吨。1956年2月,设农产品采购局,次年撤销,棉麻仍由供销社专营。1961年,超过定购部分或自留地生产的皮棉卖给国家的,加价30%,奖售化肥、布票。1972年,县设棉麻收购管理站。1974年,改名棉麻公司,当年购棉3325吨,销售721万元,上交利税13.3万元。1979年,购麻377吨,销23.3吨;购棉1415吨。1981年起,对棉花交售,规定具体奖励办法:超卖皮棉1公斤,奖售平价粮2公斤;交售籽棉,棉籽全部平价返销。本县非农业人口每年每人供应皮棉0.25公斤,其余按国家计划外调。1982年,收麻39吨,棉2150吨。1983年收麻0.2吨,棉3000吨。1984年,棉麻敞开供应,购棉5450吨,创历史最高纪录,销售761万元,上缴利税20万元。1985年,棉花统购改为合同订购,当年收购3870吨,销售额1656.7万元,棉花销售到泰国、南朝鲜、日本、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品质优良,享誉较高。
物资回收
民国时期,货郎走村串巷用日用小百货换取废金属、破皮子、头发等废旧物资,数量甚微。
1950年,县供销社手工业管理股开始回收废旧物资,年收购值1.5万元。1953年,全县收杂铜254担。1957年,县有关部门大力组织物资回收,废旧钢铁、家禽骨、毛皮的收购量增加。1958年,全县开展大炼钢铁运动,回收废钢铁作原料。由发动群众自愿捐献废旧钢铁,发展到强制群众按规定数目限期完成,农村出现“砸锅卖铁”的现象,全年收购值106万元。60年代,废旧物资回收值年均5万元左右。70年代,回收量逐年增加。1976年,回收钢铁1617担,杂铜3担,废铝8担,废胶3担,废塑料641担,杂骨1227担,废纸672担,破布440担。1977年,回收废钢铁11135担,杂铜116担,废铝9担,废胶615担,废塑料981担,杂骨1048担,废纸1673担,破布1621担。1980年,回收废钢铁3150担,杂铜284担,废铝11担,废胶313担,废塑料112担,杂骨2053担,废纸527担,破布5910担。收购总额15万元。
1981年,回收各类钢铁6050担,杂铜351担,废铝27担,废胶410担,废塑料487担,杂骨2248担,废纸492担,破布6683担。同期,从事物资回收的集体、个体单位迅速增加,不少农民当作一种副业。1982年,回收废钢铁5714担,杂铜546担,废铝53担,废胶656担。废塑料979担,杂骨3577担,废纸730担,破布4654担。
1983年,物资回收部门开展定期定点预约上门回收废品,当年回收废品1.96万担。1984年,收购废钢铁1.17万担,杂铜111担,废铝28担,废胶527担,废塑料566担,杂骨2106担,废纸2185担,破布2533担。
土产日杂
建国前,私营店铺主要经营食盐、酒、土、纸、煤油、香、烛、雨伞等土产日杂商品,同时收购本地土特产外销。
1951年5月,全县开展私营商业分行业联营,县城新民和新风杂货联营商店较大。1954年,县成立日用杂品供应经理部,积极组织灾民搞副业生产,并在灾区增设临时收购点,收购芦席2万条,柴草3.5万公斤,筐2.2万只,竹器2.7万件,出售农具4万件。
60年代初,土产日杂经理部经营的酒、新药等划归各专营公司。1961年至1963年,日杂经理部组织外来铁锅14万口,饭碗40万只,解决了大炼钢铁给全县17万户50余万人带来的生活困难。1966年,县供销社日用杂品供应经理部改设日杂公司。次年,农村供销社普遍建立日用杂品专业门市部。此后,各乡镇杂货购销点增多,销售额逐渐上升。1970年,县供销社日杂公司购进额66万元,销售74万元,品种增加到800余种。1983年,全县土产、日杂销售额1592万元。1984年购进额264.40万元,其中纯购进额224.29万元(其余是内部调拨)。商品总销售额303.5万元,其中纯销售额为269.04万元。1985年总购进额741.87万元,其中纯购进额547.37万元。总销售额830.22万元,其中纯销售额597.55万元。
药材
本县有记载的最早药铺是清道光十二年(1832年)开业的“义丰堂”。此后,“春和堂”“存仁堂”相继开业。民国时期城乡药铺约70余家,多是医商合一。民国24年(1935年),县城“中西药房”开始经销西药。
建国初,私营药店先后联营。1956年成立药材经营处,开展药品的批发、零售业务,实行统一价格、统一经销。所售药材大部分从外地采购,小部分从本地收购,销售额10万元。1958年,改为药材公司,由阜阳、蚌埠、淮南二级站进货,向全县各国营、集体医院和诊所批发。收购本地青木香、蝉蜕、半夏、蝎子、蜈蚣等野生药材,加工外销。1960年,百货公司西药批发部并入药材公司,经销中、西药品1200余种,收购药材146个品种,销售额100余万元。1966年,设楚村、板桥、双涧、乐土、立仓、岳坊、大兴、小涧等购销点。1973年,本地药材收购额35.5万元,大部分外调。1981年,购入中、西药品390万元,调出60万元。1985年,营业额460万元,约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额的2.8%。
蒙城县药材公司部分年份经营概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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