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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商业
蒙城县私营商业的历史源远流长,但发展一直缓慢。私营商业主要分行商、座商两种,经营杂货、典当、茶叶等商品。清末,城内有杂货铺、纱庄、盐庄、酒店等14个行业49家店铺。民国5年(1916年),县城有各类店铺98家。全县商业人员2000人,年销售食盐230吨,粮食400吨,铁货60吨,酒6吨,棉纱900件,火柴1000件,煤油6200箱,土布2万余匹(每匹10米),社会商品零售额50万银元。民国27年夏,日军侵占蒙城,城内未及迁移的10家布店,17家槽坊,5家盐行,3家铁货店、2家药房,13家丝店,10余家杂货店大部分被抢掠一空。日军途经板桥集,将集上8家杂货店全部焚毁。日军退走后,县城只有4家杂货店,3家布店,10家丝店,3家铁货店复业,市面十分萧条。民国37年4月,蒙城县民主政府设工商局,针对部分商人外逃和收缩营业问题,大力宣传人民政府保护民族工商业的政策,积极扶植、帮助守法商户,外逃商户大部分返回。民国38年元月,全县开业商户2310家。1952年2月,开展“五反”运动(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资财、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对商户重新登记,取缔不法奸商。1953年,根据“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和“利用、限制、改造”的方针,对私营商户,按经营行业分为若干个商业小组,各小组按营业额大小每月到国营公司批发部进货,开始实行货源限制。1954年,组织一批公私合营和合作商店、合作小组。至6月底,全县基本完成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部分较大的私营商店改为公私合营,私方代表大部分任合营商店的领导职务,财产折价交企业,领取定息。较小的组成合作商店。下余个体小商贩1114户(从业1240人,资金1.43万元),仍从事个体经营。1958年底,人民公社化后,个体商贩全部加入合作商店。1961年,开放集市贸易市场,全县无证商贩2000余人,约为集体商业人员的50%。次年,对个体商户进行整顿,为经营饮食、服务、小百货、蔬菜为主的个体商贩发证1727户(城关606户)。年底,个体商户增至3638户(城关890户)。
“文化大革命”期间,个体商业被当作“资本主义的尾巴”大砍大割。1969年,全县取缔个体商户677户,其中城镇个体商户下放农村务农的393户,1235人,占当时城镇下放人员的17.6%。1973年,有证个体商户仅17家。
1978年,落实中国共产党对工商业者的政策,恢复小商小贩劳动者身份,个体经济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扶植发展。次年,个体工商户恢复到1200多户。
进入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本县个体商户数量增加,经营规模扩大。1981年,经县工商局审核发证的有1969家,年营业额1294万元,其中县城717家,营业额241万元。1984年,全县个体商户增加到2350家。1985年,全县有个体商户5479家,从业8130人,资金739万元,年营业额2413万元,约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14.5%。
集体商业
供销合作社1950年4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社法》,组建县合作总社。入社人交纳股金,每股0.5—1元,100股即可成社,个人入股金额不超过全社股金总额的20%。入社者发给社员证、股金证,享有分取红利,优惠购买商品,享受福利和参加民主管理等权利。供销合作社经营的商品由国营商业按比批发价布类降2%、百货煤油降3%、食盐降5%、煤炭降6%的价格优先供应。交通运输部门降低一级运费。银行提供短期贷款时,利率降低10%。群众入社积极,有的以实物作股金入社,有的兑粮兑鸡蛋入社。年底,全县建社91个,发展社员3.2万人,社干部182人,股金3.25万元。全年购销总额27.77万元。1951年,基层供销社整顿合并,实行民主管理。每股股金增为1~3元,500股为一社。10月,成立县联合社,设理事会管理社务,全县13个区供销社,50个基层社,股金8万元,购销总额91.11万元,积累资金1.21万元,自有资金11.94万元。1952年清除地主、富农分子600余人出社,没收股金3200余元。全年购销总额320万元。1953年,各区分管财经的区长兼社主任。供销社以购销农副土特产品、供应生产生活资料为主。全县有社员12万人,股金10.86万元,供应总值167.12万元。1954年,供销社开始对非社员营业,社员仍享受以优惠价购买商品和分红等权利。1955年,供销社与国营商业实行城乡商品经营分工,县供销社设生资、农副产品采购经营部、供应经理部和1个棉花加工厂。各区基层社分设棉花、百货、日用杂品、生产资料、土副畜产品及废品收购专业门市部,各乡镇设分销站和多种商品综合经营门市部。同年,国营商业取消对供销社的优待,供销社取消对社员的优待。1956年,取消入社人数限制,增扩股金,每股金额为2~5元。1957年底,入社股金10.5万元,下设3个经理部,14个区社,60个供销站,16个批发部,192个零售门市部,64个综合收购站,125个大队供销部,供销网络初步形成。1958年,“人民公社化”开始后,实行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县供销社并入商业局,改为全民所有制,区供销社改称商业科。供销社实行“两放三统一包”(体制、权限下放;人员资金由公社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核算;财政包干),农村集体商业严重削弱。
1961年8月,恢复原供销社建制,商品、资金劳动工资仍列入国家计划,职工福利、政治待遇与国营商业相同,股金总额13.3万元。1965年10月,城关供销社并入土产公司。1969年,供销社再次并入商业局,属全民所有制。1977年,供销社又恢复建制。1980年,开展“四代”业务(代购、代销、代储、代运),恢复贸易货栈,发展多种经营,推行经济承包责任制,开展文明经商活动。1983年,按国务院〔1983〕21号文件规定,供销社改为集体所有制,恢复其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灵活性的特点,自负盈亏,同年4月,各区供销社进行体改、清股,股金扩大到48.7万元,入社32万人。1985年,县供销社下属土产日杂、棉麻、生资、废品回收、信托5个公司,6个知识青年店,52个分销站,18个批发部,182个零售部,64个收购站,247个农村代购代销点,共有职工1589人,自有资金532.7万元,零售额4333万元,约占全县零售总额的26.1%。
合作商店1951年,县工商科在城关组织私营商业分行业联营,建立一批杂货、棉布、百货、五金、陶瓷、文具联营商业,商品由国营公司按计划批拨供应。1954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对私营工商业实行“利用、限制、改造”的方针,抽调国营公司干部,担任合作商店领导职务,改善商店经营管理,实行加工定货,统购包销。1956年春,全县1083个私营工商户(从业1170人)组成165个合作商店(城关27个),资金11.3万元;1508个小商贩(从业1526人)组成193个合作小组,其中60多人经过培训,提拔为合作商业干部。1958年,合作商业进行两次大合并,摊点和供应品种大大减少,劳动效率、服务质量下降。1962年,按商业政策,合作商店、合作小组只能零售,不准批发。人员工资不高于国营商业职工,股金分红的比例,不超过股金的10%。经过统筹兼顾,适当安排,全县有合作商店120个,门点500个,固定摊位150个,从业2700人,固定资产25万元,流动资金90多万元,银行贷款2万元。1965年3月,进一步限制合作商店的经营活动,规定“七不准”:不准批发,不准超出经营范围,不准超越活动地区,不准增加营业网点,不准增加从业人员,不准违反价格政策,不准自行采购商品。合作商店的公积金30%留店,70%上交县商业局作公积金。
“文化大革命”期间,合作商店部分职工分批下放农村。1969年2月,城关合作商店职工613人,下放411人,门点96个,砍掉72个。其中,向阳商店11个门市部,108名职工,砍掉10个,下放101人。发放下放人员生活安置费后,全部公益金只剩1.7万元。
1978年,城关集体商店划归商业局管理,实行独立经营核算。县城4个集体商店,45个门点,职工384人,销售额342万元,上缴利税18.4万元,集体积累11.4万元,人均年收入567元。1984年10月,城关原4个总店分别改为日用杂品公司、第二百货公司、第二饮服公司、第二副食品公司。
1985年,全县合作商业管理机构20个,职工63人,经营机构555个,职工1429人,全部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经济活力增强,零售额1000多万元。
集体商业公司简介
日用杂品公司原为蒙城县向阳日用杂品总店。1984年10月,正式成立蒙城县日用杂品公司,下属17个门市部,其中烟酒日杂门市部11个,医药门市部1个,针织百货门市部4个,油漆、化工门市部1个,附设一个知青食品厂。共有正式职工142人。
蒙城县日杂公司部分年份土产杂品收购数量表
单位:担

第二饮服公司1960年,蒙城县服务总店和蒙城县饮食综合店合并,成立蒙城县饮食服务总店。共有职工265人,34个营业门点,属城关人民公社领导。1963年,该店归属蒙城县饮服公司。1978年,改为商业局领导。1984年10月,以饮服总店为基础,正式成立蒙城县第二饮服公司。下属23个门点,1个食品厂,职工370名。
第二副食品公司原为红旗副食品总店。1984年10月,经上级批准,正式成立为蒙城县第二副食品公司,职工68人。下设11个门点,拥有流动资金20万元。
第二百货公司951年,蒙城县城关从事棉布经营的商店、摊贩联营组成“大众棉布联营商店”,分设5个门点,职工32人。1969年9月,易名为蒙城县东风百货商店,下设7个门市部,2个代销点。1984年10月,正式成立蒙城县第二百货公司,有22个门点,168名职工。当年销售额为382.5万元。1985年,公司有职工166人,销售总额657.3万元,上缴税金14.8万元,纯利润12.45万元。
棉麻公司1956年2月,本县成立农产品采购局,统一经营棉麻烟草等农产品。1957年初,县供销社建立采购经营部,经营棉花购销业务。1972年2月,成立棉花收购管理局。1974年,该局易名为棉麻公司。1985年,该公司有职工173人,内设人秘、业务、购销、保卫、加工、棉检7股,仓库1所,双涧、城关、坛城3个轧花厂和1个浸出油厂。公司连续12年无事故,被省地评为安全先进单位。
蒙城县1950—1985年部分年份棉花收购概况表
单位:吨

国营商业
1950年初,本县设国营百货组。1953年,改为百货公司,设棉布、化纤、小商品批发部。当年以国营商业为主,先后在双涧、小涧、望疃、立仓、楚村、三义、板桥和县城举办物资交流会,累计成交额24万元。1954年,盐业、食品、石油、煤建、纺织业相继成立专营公司,国营商业机构日益健全,对各类商品分配、交换的主导作用日趋巩固。1956年,各国营商业专业公司商品销售额2620万元。
1958年,抽调大批商业人员炼钢,经营人员不足,供求失调。1962年,经过调整,针对当时的经济形势和市场状况,国营商业出售议价自行车、手表等消费品,回笼货币。1965年,货源丰富,市场供求关系好转,物价回跌,商品种类5000多个,国营商业社会商品零售额1763万元。
“文化大革命”期间,商品经营规章制度废弛,货源短缺,商业部门“走后门”之风盛行。
1978年,纠正“左”的影响,坚持开放、搞活。国营商业经营状况好转。1980年,实行各种形式的经营承包责任制,广开商品购销渠道。经营范围扩大,营业额较前有很大提高。但在市场商品经营竞争加剧的情况下,国营商业的主渠道作用和在流通领域所占比重有所下降。1985年,国营商业有百货公司、石油公司、五金交电化工公司、糠业烟酒公司、食品公司、饮食服务公司、副食品公司、盐业公司等8家公司,有职工868人,约掌握全县70%的批发及40%的零售贸易,商品零售额5925万元,占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36%。
专业公司简介
百货公司1950年,本县设立百货营业组。1953年,在原营业组的基础上,成立蒙城县百货公司。经过1956年、1961年、1979年分别与花纱布公司、合作商店、五交化公司等家商业部门的合并与分离,1980年,公司主要经营针纺织品、百货、五金等类商品。1985年,公司有职工300人,县城7个门点,双涧、坛城、大兴3个乡镇分销处,年销售总值1337.1万元,盈利28.6万元。
食品公司1954年5月成立,下设业务、会计、人秘3个股,1个食品仓库,望町、小涧、三义、双涧4个收购点,正式干部职工56人。1962年,公司增设储运股,下属三义、小涧、板桥、双涧、坛城、岳坊、乐土、楚村、立仓9个食品购销站,共有干部职工140人。1978年,增设城南、涡北两个食品站。1984年,公司设政务文秘、业务、会计财务卫生检查、监督保卫4个股,1个肉禽蛋贸易中心经营处、11个区食品站、52个食品分站、1个县直属仓库、1个牛肉干厂、职工387人。1985年,该公司完成购进总值2354.6万元,盈利53万元。
蒙城县食品公司6个年份主要商品购进表

石油公司1952年10月,本县成立石油供应组,职工7人。1954年底,在石油供应组基础上,成立蒙城县石油公司,职工15人。1957年4月至1979年2月,石油公司和县煤炭建筑器材经营处合并,称“中国石油煤业建筑器材公司安徽省蒙城县公司”。1979年3月,石油公司恢复原有建制,设人秘、业务、计财3股,有石油仓库1座,职工48人。1984年3月,公司设人秘、计财、保卫、职工教育4股,有6部油罐汽车、1座仓库、1个加油站和陈桥、岳坊2个石油供应点,共有职工81人。1985年,增设业务股,职工83人,全年销售额615.3万元,纯利润18.4万元。
副食品公司原为蒙城县食品公司蔬菜管理站。1960年12月设立,次年7月撤销,1971年10月恢复。1975年,蔬菜管理站归盐业公司领导。1982年2月,正式成立蒙城县副食品公司。1984年,该公司设人秘、计财、蔬菜三股,下辖1个批发部,4个零售门市部,6个营业柜组,职工70人,固定资产7.2万元。
五交化公司1979年10月1日,从百货公司划出单独成立,设人秘、业务、计财3股,下辖1个批发部,2个零售门市部,职工37人。1982年10月,增设零售办公室和保卫股,增加2个门市部,共有职工81人。1984年,增设计划信息股。1985年,公司设7个股(室),1个批发部,6个零售门市部,职工101人,自有流动资金6.3万元,固定资产26万元,年销售额770万元。
1979—1985年蒙城县五交化公司销售情况表
单位:万元

盐业公司1963年元月,盐业经营从百货公司分出,单独成立盐业经营处,职工10人。1970年,成立蒙城县盐业公司,设业务、计财、人秘3股,职工13人。1975年,蒙城酱醋厂和蒙城蔬菜站划归盐业公司领导,盐业公司改名为:蒙城县盐业蔬菜公司。1980年,蔬菜经营分离,盐业公司恢复原有建制。1984年,公司设人秘、业务储运、计财3股,职工28人。1985年,盐业公司有职工35人,仓库面积1564.5平方米,固定资产10.01万元,销售盐5937吨,实现利润3万元。
糖业烟酒公司1950年初,本县设立酒业专酿专卖处。同年10月,易名为蒙城县酒业专卖处。1953年,百货公司卷烟经营业务移交酒业专卖处经营,改称中国专卖事业公司蒙城县批发部。1956年,正式成立蒙城县烟酒专卖公司。1962年,改名为蒙城县糖业烟酒公司,职工23人,分人秘、业务、计财3股。1985年,公司设人秘、业务、计财、保卫4股,有职工76人。县城门点7处,乡镇分销处6处,年销售总额888万元,上缴利税15万元。
蒙城县部分年份糖业烟酒公司销售概况表

饮食服务公司1963年成立,内设一室一组,共有职工344人。1976年,公司下属机构增加到9个,职工410人。1984年,公司所辖独立核算单位8个,营业面积2490平方米,营业额92万元。1985年,饮服公司内设人秘、业务、计财3股,职工264人,全年营业额127.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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