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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
建国前,蒙城境内的荒坡废地广生野生药材,蒙城蝉蜕闻名于世,半夏,湖洼地丛生,因销路不畅,多未被开发利用。1955年后县成立土产公司、药材收购站,每年收购中草药材100多个品种。采集成为农民一项副业收入,1985年全县采集收入40余万元。
狩猎
民国时期,冬闲农户狩猎增加收入。用网、土枪、夹子等工具,捕捉野兔、黄鼠狼、雁、野鸭等动物,也有养鹰犬专业捕猎。土改后,荒坡草地被开垦,猎物渐少。1962年收购黄鼠狼皮1.1万张,野兔皮6.5万张,1983年仅收购黄鼠狼皮0.4万张,野兔皮0.1万张。
养蜂
民国时期,蒙城县农村有少数用木桶或土坯垒巢饲养蜜蜂,土法饲养产蜜少。建国后,学习南方用蜂箱养蜂,随蜜源植物花期转地放养技术。1957年全县养蜂934箱,1958年后养量下降,1963年养蜂367箱,1973年140箱,1978年58箱。1979年农业实行生产责任制,养蜂业逐渐发展起来,1980年养蜂164箱,1985年养蜂816箱。双涧、小涧等地养蜂者,根据蜜源植物花期转地到山海关外放养,秋后返回进行越冬管理。
养蚕
农户养蚕历史悠久,长期使用自养自育的土蚕品种,茧小壳薄产量低。民国5年(1916年)产茧45担,1949年产茧192担。1955年农业技术部门推广瀛汗×华九蚕种,更替了地方的土蚕种,1957年产茧1124担。1958年的“共产风”把桑树毁坏,养蚕很少,1962年产茧59担。为鼓励蚕农生产,1963年起收购蚕茧采用奖励办法,每售1担茧奖售化肥25公斤,粮票25公斤,布票10尺,价格提高10%,1966年产茧1159担。“文化大革命”蚕茧销路不畅,挫伤蚕农生产积极性,最高年份产茧600担(1970年)最低年份产量20担(1976年)。1979年蚕茧价格上升,每担由原来110元,提高到138.3元,国际市场缺货。为了恢复和发展蚕茧生产,县人民政府成立蚕桑办公室,专抓蚕桑工作,在区乡配备技术辅导员13人,推广一年三养的优良品种,实行小蚕共育,分户饲养的办法。每张蚕种定产20公斤,超产部分加价10%,蚕茧生产有了恢复,1981年产茧79担,1983年150担,1984年210担,1985年390担。
养鹌鹑
建国前,野生鹌鹑作为玩物饲养。农业互助合作生产后,无人再玩鹌鹑。1980年良种产蛋鹌鹑问世,鹌鹑蛋成为宴席上的佳肴,城郊附近的农户和职工纷纷引进饲养。一只鹌鹑年产蛋200多枚,四枚价等于一枚鸡蛋价,十只鹌鹑抵一只鸡价,省时省料,效益可观。1985年饲养1.5万只。
养菜鸽
农户养鸽历史悠久,乳鸽可治小儿疳积,全县年饲养万只以上。1980年后菜鸽成为餐馆上等菜肴,医院用作手术后补品,市场需求量大(一对成鸽可售一只老母鸡价格),农村有条件的户,大量发展菜鸽。年上市量10万只,除在当地销售外,运往南京、上海、广州等地。
种菜
建国前,灾荒频繁,备菜防荒成为农民的习惯(春种青菜,秋晒干菜),集镇周围村庄开菜园卖青菜是一项副业收入。全县蔬菜10大类50多个品种:小涧狼山黄瓜,色青肉嫩瓜籽少。三义曹街青萝卜,皮肉青脆,水汁甘甜,落地即被摔碎。坛城的大白菜棵大叶厚,入锅汤浑味鲜美。1958年,县城郊区成立蔬菜专业大队,生产蔬菜供应市场,农村人民公社开菜园供给食堂。1963年后生产队按人口分给农户菜园地,种菜弥补口粮的不足。“文化大革命”中,视卖菜者为弃农经商,市场蔬菜很少。
1979年后,郊区蔬菜队分户承包生产。为了提高经济效益,引进良种,温床育苗,大棚生产,一年四季供应市场。集镇周围有条件的农户也发展蔬菜生产,驼涧乡管楼村调整产业结构,发展蔬菜生产,年产马铃薯、大葱250万公斤,产值50万元。马店乡发挥靠公路优势,生产大白菜、包心菜销往南方几个城市,全县年均种植蔬菜2.5万亩。
种瓜
蒙城瓜类品种有西瓜、籽瓜、甜瓜、酥瓜、香瓜、菜瓜、黄瓜等,每到夏秋瓜果满市。1954年后,点瓜由农业社、生产队统一进行。人民公社化时期,由于抓粮食生产,集体不再安排种瓜,农户园地少量点瓜也是自食者多,由于市场管理严,瓜少价高。1980年起,农户有了种植的自由,不少农户瞄准市场,大面积种瓜增加经济收入。1983年改良西瓜出现后,沿公路的农户越来越多种西瓜,面积不断扩大。马店乡成立西瓜市场,大批西瓜销往南京、上海大城市。1985年全县西瓜面积1.5万亩,总产4000万公斤,产值2000万元。
食用菌生产
1981年人工食用菌栽培兴起,不少知识青年去外地拜师学艺,栽培蘑菇、银耳。望月乡刘强,生产银耳、平菇、凤尾菇、猴头、黑木耳技术高超,可批量生产。1983年他面向全国招生,本省和外省有300余人前来学习。1984年他成为万元户,参加安徽省举办的青年科学致富报告团传授经验,获个人一等奖。地委书记陈复东亲自视察,称赞他:“小树开大花,一户带百家”。1985年全县城乡有150余家生产食用菌,年产3万公斤。
编织
明清时期,沿涡的农民利用当地资源进行编织用具,用竹子编织篮子、牲口笼嘴,用麻秸编织笆斗,荆条编结粪箕、抬筐等。民国时期编织成为农户的主要副业。1958年人民公社化,把竹园收归集体所有,由社队组织集体生产,由于管理差,竹园被毁坏。“文化大革命”时期,禁止农户编织参与市场贸易,为了生计,有的社员不得不在夜间偷偷生产,一早去外集出卖。但是一旦被公社发觉会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去批判。移村公社几次把编织者拉到集上游街示众。为了杜绝编织,下令砍掉全社的竹园。1980年落实农村经济政策,编织业又迅速发展起来,移村乡白果、竹园村的竹编,华祖村的巴斗,潘沟村的抬筐、粪箕、窑巴。三义乡傅庄的铁编、板桥乡的塑料编茶杯套,都成为一村一品的专业村。移村乡有500户搞竹编,收入占农业收入40%,张敬止一户产竹篮1500只,收入4000多元。1985年全县有编织户2500户。
蒙城县1949—1985年农业总产值统计表
(1980年不变价)
单位:万元

注:①副业产值从1974年不含乡镇企业产值。
②农业产值不包括林业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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