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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方民主政府
阚疃县民主政府1948年1月3日成立,以阚疃集为中心,辖阚疃、佛镇、陶集、李集、江口、龚集、汤店、口子8个区民主政府,今属利辛县境的有阚疃、佛镇、陶集、李集4个区。1949年2月撤销阚疃县,所辖区域复属原建制县。杨金辉、张太冲先后任县长,吕新杨任副县长。县民主政府下设财粮科,高庆华、黄南庭先后任科长;司法科,张慕尧任科长;交通局,卜维伦任局长;文教科,张祥林任科长;公安局,李守成任局长;工商局,孙庭玉任局长;张慕尧、刘文甫先后任县政府秘书。阚疃区民主政府,张慕尧、邹允芳、高质良先后任区长;佛镇区民主政府,陶兴瑞、苗建华、王世荣先后任区长;陶集区民主政府,曾涛任区长;李集区民主政府,陶兴瑞、苗建华先后任区长。
阜北县民主政府1947年10月成立,所辖今属利辛县境的有王老人集、王市、马店、朱集4个区民主政府,1949年2月撤销阜北县,所属区域复属原建制县。王老人区民主政府,林声远、龚世珍先后任区长;王市区民主政府,陈炯、种锋先后任区长;朱集区民主政府,龚世珍任区长;马店区民主政府,阚开生、李守仁、苗建华、王忠烈先后任区长。
涡阳(涡南)县民主政府1947年10月成立,所辖今属利辛县境的有张村、江集、刘集、蒋疃、阎集5个区民主政府,1949年2月撤销涡阳(涡南)县,所辖区域复属原建制县。张村区民主政府,祝复华、刘玉斋、孟明斋先后任区长;江集区民主政府,丁明、李魁三先后任区长;刘集区民主政府,祝兆民任区长;蒋疃区民主政府,盛成文任区长;阎集区民主政府,孙保善、盛子彬、蒋瑞岑先后任区长。
蒙城县民主政府1948年1月成立,所辖今属利辛县境的有高皇、望疃2个区民主政府。高皇区民主政府,岳林、邵秀章先后任区长;望疃区民主政府,石忠礼、蔡永欣先后任区长。
凤台县民主政府1949年2月成立,所辖今属利辛县境的有阚疃、展沟2个区民主政府,阚疃区民主政府,高质良、杨明书先后任区长;展沟区民主政府,史荣任区长。
(二)利辛县人民委员会
利辛县筹备委员会1965年2月组成,主任委员武志贤,副主任委员许乃胜、赵建章。同年4月底撤销。
利辛县临时人民委员会1965年4月28日,中共阜阳地委根据中共安徽省委通知,任命武志贤为县长,陈欣南、杜默、刘碧轩、孙嘉法为副县长。同年5月1日到职,正式办公。至1965年底,县临时人民委员会在八个月中做了大量艰苦的工作,完成县直27个行政机构的组建,完成县城规划布局,修建街道1120米,建筑房屋1.3万平方米,简易搭盖房屋0.33万平方米,完成基本建设投资87.19万元,修筑公路126.2公里,架设农村电话线路212对公里,架设长途电话线路51公里,疏浚大中沟165条,疏浚小沟2054条,修筑圩堤4处,完成土方720万立方米。农业生产,粮食比上年增产55.1%,棉花比上年增产54.3%,大牲畜比上年增长3.9%,生猪比上年增长11%。县城新办了中学、小学、幼儿园、医院,兴办了小型电厂。
利辛县人民委员会1965年12月29日至1966年1月2日,召开利辛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利辛县第一届人民委员会,武志贤任县长,刘碧轩、孙嘉法、于春水任副县长,委员21人。县人民委员会继续抓紧了城市建设和县直各部门的组建,兴建了印刷厂。“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人民委员会受到冲击,各职能部门被夺了“权”,1967年3月,政府工作由“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取代。
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机构:
县人委办公室,1965年5月设立。
经济计划委员会,1965年5月设立。
财政贸易办公室,1965年5月设立。
劳动科,1965年5月设立。
工业交通科,1965年5月设立。
工商行政管理科,1965年5月设立。
卫生科,1965年7月设立。
文化科,1965年6月设立。
民政科,1965年11月设立。
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1965年9月设立。
人事局,1965年5月设立。
档案管理科,1965年10月设立。物资局,1965年7月设立。
统计局,1965年5月设立。
财政局,1965年5月设立。
税务局,1965年12月设立。
手工业管理局,1965年5月设立。
邮电局,1965年5月设立。
粮食局,1965年5月设立。
商业局,1965年5月设立。
供销合作社,1965年5月设立。
中国农业银行利辛县支行,1965年6月设立。
中国人民银行利辛县支行,1965年5月设立。
教育局,1965年5月设立。
农林局,1965年5月设立。水利局,1965年5月设立。
公安局,1965年5月设立。
(三)利辛县革命委员会
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1967年初,由于“文化大革命”群众造反组织的冲击,县人民委员会及所属工作机构陷于瘫痪、半瘫痪状态,同年3月4日成立利辛县革命生产委员会,3月19日改称利辛县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以县人民武装部政委许英为主要负责人。4月成立利辛县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委员会,临时主持全县工作。1967年3月至1968年8月,全县处在大发动、大串联、大揪斗、大夺权的声浪中,第一线指挥部进行多方面工作,保持同各区、社的联系,指挥全县的工农业生产和基本建设。1967年农机一厂建成投产,工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6.2%,农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34.9%,基本建设投资完成58万元,地方财政收入完成494万元,比上年增长6%,粮食征购完成53000吨,超过计划任务的42.8%。1968年工农业生产基本上保持了上年水平,基本建设投资完成92万元,地方财政收入完成548万元,比上年增长10.9%,粮食征购完成43000吨,超过计划任务的15.7%。驻军支左领导小组会同第一线指挥部,做好各方面的工作,组织“大联合”、“三结合”,1968年3月至8月,先后批准成立6个区革命领导小组、48个公社革命委员会和9个县直机关革命委员会,基本上控制了混乱局面,解决了大部分区、社和县直机关的瘫痪状态。
县革命委员会1968年8月18日,安徽省革命委员会批准利辛县成立“三结合”(革命领导干部、军队、工农兵群众)的革命委员会。同月23日由驻军支左领导小组主持召开利辛县革命群众代表大会(顺称利辛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宣布利辛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和革命委员会组成人员。县革命委员会委员由65人组成,其中干部代表11人,军队代表6人,群众代表42人。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继续做好各派的工作,稳定形势,先后批准成立4个区革命领导小组、6个公社革命委员会、16个县直机关机革命委员会(革命领导小组),使各级行政机构完全置于县革命委员会领导之下,基本上消除“文化大革命”带来的无政府状态和瘫痪状态,能够有效地行使政府职权。1968年8月至1980年8月,县革命委员会历时12年,曾经过撤区并社、设区划社、县直机构几设几撤的变动,在政治上稳定了地方政权,控制了“文化大革命”动荡不安的局面;在经济上保障了社会主义建设适度规模的发展。1971年冬至1978年春分3个阶段6个工期参加了茨淮新河的开挖,累计上工人数17.91万人,完成土方1863.71万立方米;1976年春组织10万民工,20天开挖一条长15.81公里的利阚新河,完成土方270万立方米;1976年冬组织8.4万民工,疏浚了西淝河吕台子以上至阜蒙新河一段13.6公里,完成土方167.5万立方米;1970年冬春和1976年冬春,疏浚了阜蒙河利辛境内河段40.21公里,完成土方562万立方米;1974—1977年冬春,由区、社组织民工大办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治理大中沟47条,完成土方1800多万立方米;打机电灌溉水井6460眼;建设电力灌溉站163处、机械灌溉站8处、电力排灌站20处,装机总容量9715千瓦;建立涵闸26处,其中大型枢纽工程1处。大力发动群众大搞农田基本建设,有效地提高了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到1980年有效灌溉面积由1967年的6.03万亩增加到55.46万亩;旱涝保收面积由1967年的6.9万亩增加到27.02万亩;低洼易涝面积治理由1967年的28.84万亩增加到124.52万亩;工程设施蓄水量由1967年的1200万立方米增加到6256万立方米。同时,架设高压输变电线路600公里,建设变电所6个,有36个公社、143个大队通了电,农村用电量达到300万千瓦时;铺筑干线公路6条、长166.5公里,修建支线公路400条、长1500公里,完成土方110万立方米、砂礓20万立方米;组织3万民工参加兴建濉阜铁路37.65公里。到1980年,农业机械有了迅速发展,总动力由1967年的5279马力增长到18.36万马力,大、中型拖拉机由1967年的41台增加到253台,手扶拖拉机从无到有,发展到1419台,排灌动力机械由1967年的172台、2645马力增加到9428台、13.53万马力。新建了国营农机二厂、工具厂、酒厂、化肥厂、面粉厂、食品厂、磷肥厂、糖厂、轮窑厂、汽车修配厂等,工业总产值由1967年的287万元增长到1980年的2197万元。县城新建街道5条,铺筑渣油路面4.85公里,修建2座桥梁、4.1公里下水道,县城房屋建筑面积29万平方米,建成3所中学、4所小学、3家医院。在县革命委员会前8年的工作中也推行了左倾路线,束缚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使农业生产徘徊不前,粮、棉、油产量长期处于低产状态。对少数从事工副业活动的生产队,被当作“资本主义土围子”,重点批斗。春店公社张寨大队前张寨2个生产队因织罗底、张罗,县路线教育指挥部派出工作组,进行重点“教育”,一个生产队长、共产党员张金义被批判,含冤死去;一个生产队长张化彩被逼迫出走。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开展揭批查运动以后,使绝大数干部、群众从林彪、“四人帮”制造的精神枷锁中、从两个“凡是”中解放出来,恢复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作风,1979年开始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结束了由于多次政治运动带来的不安定局面。1968年8月至1980年9月,历任县革命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主任章佩禄(军队,1968.8—1970.1);
黄焕民(干部,1970.1—1973.3);
孙邦昌(农民,1973.3—1977.9);
甄培德(1977.9—1978.3);
林尚文(1978.3—1979.2);
吕少元(1980.3—1980.9)。
第一副主任孙邦昌(1971.4—1973.3);
孙永熙(1975.12—1979.2)。
副主任许英(军队,1968.8—1970.9);
于春水(干部,1968.8—1970.12);
于友兰(女,农民,1968.8—1976.4);
程国和(工人,1968.8—1980.9);
高敬岭(学生,1968.8—1980.9);
李少英(干部,1970.1—1973.3);
林尚文(干部,1971.6—1978.3);
成振山(干部,1971.6—1975.11);
孙丕宪(军队,1972.5—1973.10);
肖国玺(干部,1973.3—1975.11);
孙嘉法(干部,1973.3—1977.12);
韩效粹(干部,1973.3—1977.12);
赵月明(女,干部,1973.6—1979.4);
种锋(1978.4—1979.5);
刘敬(1978.4—1979.6);
倪凤彩(1978.4—1980.9);
张开田(1978.4—1980.9);
叶化美(1978.5—1980.9);
张玉敏(1978.12—1980.6);
周本启(1979.3—1980.9);
吴学荣(1979.6—1980.9)。
县革委会工作机构:
办事组,1968年8月设立,内设秘书小组、行政小组、信访小组。1976年8月撤销。
政治工作组,1968年8月设立,内设秘书小组、宣传(通讯)小组、群工小组,1976年8月撤销。
生产指挥组,1968年8月设立,内设秘书小组、综合计划小组。1976年8月撤销。
人民保卫组,1968年8月设立,内设秘书小组、治保小组、审判小组。1976年8月撤销。
工交办公室,1976年8月设立,1980年12月撤销,改为经济委员会。
财贸办公室,1976年8月设立,1982年10月撤销。
农林办公室,1976年8月设立,1984年4月撤销。
“五七”干部学校,1976年5月设立,1978年7月撤销。
“五七”办公室,1970年1月设立,1973年10月改称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1981年3月撤销。茨淮新河工程指挥所,1971年9月设立,1975年9月撤销,并入治淮总队。
治淮总队,1974年3月成立,1981年11月撤销。
(四)利辛县人民政府
第三届县人民政府1980年9月9—16日,召开利辛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县人民政府。本届政府以经济建设为重心,大胆整顿、改革陈规旧章,在农村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多年来受压抑的农业生产力的能量充分释放出来;在种植业上扭转长期形成的“以粮为纲”的指导思想,开展多种经营,大力发展经济作物,大办乡镇企业,实行从农业自然经济向农业商品经济的转变。经过三年多的努力,农业生产责任制得到巩固、完善、提高,农村经济大幅度增长,农民的温饱问题得到解决。1984年与1980年相比,粮食总产量增长1倍,棉花总产量增长2倍,油料总产量增长70%,农业总产值增长2.1倍。1980年冬和1981年春、1984年冬组织11.3万民工疏浚了西淝河31公里,完成土方553万立方米,1980年冬开始实施朱汝四、淝左直沟以西、母猪港水系、芡河水系、西淝河上段水系、利阚新河水系、茨淮新河南部地区的除涝片工程,先后疏浚大沟18条,配套大、中沟桥涵1496座,小沟桥涵3500座,除涝面积增加44.72万亩。工业上着重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实行厂长负责制,进行企业内涵改造和调整产品结构,效益有了显著增长,1984年比1980年工业总产值增长2.4倍。城乡建设全面铺开,城市建房20万平方米,居民住房由每人不足5平方米提高到8平方米;新修2条街道,铺筑渣油路面3公里,新建1座桥梁,新建1座剧院;农村有40%的农户由土墙草房改建成砖瓦房。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80年的37元增长到218元,国民生产总值由1980年的18514万元增长到35828万元。在商业贸易、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都有较大发展。担任本届县长、代理县长、副县长的有:
县长周本启(1980.9—1983.6)。
代理县长周承德(1983.6—1984.2);
张朝仁(1984.2—1984.5)。
副县长吴学荣(1980.9—1981.12);
张少三(1980.9—1984.5);
段立敬(1980.9—1984.5);
赵清友(1980.9—1984.5);
林之栋(1980.9—1984.5);
邓凡美(女,1980.9—1983.11);
周承德(1981.10—1984。2);
王干臣(1982.6—1984.5)。
第四届县人民政府1984年5月16—19日,召开利辛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县人民政府。担任本届县长、副县长的有:
县长张朝仁(1984.5—)。
副县长张少三(1984.5—);
林之栋(1984.5—);
王干臣(1984.5—);
赵清友(1984.5—)。
县政府工作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1980年9月设立。
计划委员会,1976年8月恢复。
经济委员会,1980年12月设立。
科学技术委员会,1978年1月设立。
体育运动委员会,1966年3月设立,1967年7月由县人民武装部接管,1972年6月复设。
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1971年11月设立。
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1965年9月设立,1968年8月撤销,1979年8月恢复。
地方志编篡委员会办公室,1982年12月设立。
农村能源委员会办公室,1980年设立沼气办公室,1983年9月改称农村能源委员会办公室。
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1981年设立。
地名办公室,1980年10月设立。
外事办公室,1984年12月设立。
民族宗教事务科,1979年7月设立。
铁路治安办公室,1985年2月设立。
人事局,1976年8月恢复。
档案局,1978年6月恢复档案科,1980年3月设档案局。
物资局,1970年1月成立物资管理站革命委员会,1970年恢复物资局。
财政局,1970年5月与税务局合并成立财税管理站,同年8月改称财政税务局,1976年8月析建财政局。
税务局,1970年5月与财政局合并成立财税管理站,同年8月改称财政税务局,1976年8日析建税务局。
劳动局,1970年7月民政科、劳动科合并成立民政劳动局,1978年8月析建劳动局。
民政局,1970年7月民政科、劳动科合并成立民政劳动局,1976年8月析建民政局。
审计局,1984年6月设立。
物价局,1980年7月成立物价委员会,1984年5月改称物价局。
统计局,1980年7月恢复。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1978年4月设立基本建设局,1984年改称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
粮油食品局,1970年8月设立粮棉局,1971年6月改称粮食局,1984年6月改称粮油食品局。
工业局,1970年2月设立。
交通局,1970年1月设立。
商业局,1970年4月,由原工商行政管理科、商业局、供销合作社合并成立商业局革命委员会,1976年8月工商行政管理科、供销合作社析出。
工商行政管理局,1976年8月从商业局中析设。
供销合作社联社,1965年5月设立,称供销合作社,1970年4月并入商业局,1976年8月析出,1984年改称今名。
乡镇企业管理局,1976年1月设立社队企业局,1978年12月改称社队企业管理局,1984年5月改称乡镇企业管理局。
二轻工业管理局,1965年5月设立手工业管理局,1970年2月成立手工业管理站革命委员会,同年8月改称手工业管理局革命委员会,1978年12月并入社队企业管理局,1979年9月析建二轻工业管理局。
农牧渔业局,1965年5月设立农林局,1970年2月成立农林管理站革命委员会,同年7月改称农林局革命委员会,1980年2月林业站析出改称农业局,1984年5月与畜牧水产局合并成立农牧渔业局。
畜牧水产局,1979年8月设立,1984年5月撤销。
农业机械局,1976年8月设立。
水利局,1965年设立,1970年8月改称水电局,1979年6月复称水利局。
气象站(局),1965年12月设立,1979年更名气象局,1984年3月复改称气象站。
林业局,1980年3月由农林局析建。
教育局,1965年5月成立,1970年恢复。
文化局,1976年6月设立。
卫生局,1970年7月设立。
广播电视局,1976年3月设立广播事业局,1984年7月改称今名。
地震局,1975年3月设立地震办公室,1984年5月改称地震局。
公安局,1965年5月设立,1968年8月由县革命委员会人民保卫组取代,1973年5月恢复。
司法局,1980年8月设立司法科,1982年6月改称司法局。
标准计量管理局,1965年12月设立计量管理所,1980年12月改称今名。
供电局,1979年6月设立。
对外经济贸易局,1966年5月设立外贸办事处,1973年改为对外贸易公司,1979年11月改称对外财贸局,1984年3月改称今名。烟草专卖局,1981年12月设立。
邮电局,1965年5月设立,1970年1月撤销,分别成立邮政局和电信局,电信局实行军管,1973年撤销电信局,恢复邮电局。
中国人民银行利辛县支行,1965年5月设立。
中国农业银行利辛县支行,1965年6月设立,同年12月撤销,1980年1月复设。
中国工商银行利辛县支行,1980年1月由人民银行析设。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利辛县支行,1978年4月设立建行办事处,1984年4月设行。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利辛县支公司,1982年设代理处,1983年5月设公司。
(五)乡镇人民政府
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65年5月从阜、涡、蒙、凤4县划拨54个。公社管理委员会,由社员代表大会选出,实行政社合一体制,行使地方行政职权。
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1968年4—9月,全县54个公社先后成立革命委员会。1969年5月撤区并社,成立20个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1972年析建西潘楼公社革命委员会。1975年设区划社,全县设立12个区公所、51个公社革命委员会。1978年1月,析置五里、陆小楼、刘营公社革命委员会。1979年9月析置董集、丹凤公社革命委员会和城关镇人民政府。1980年3月析置院寺公社革命委员会。1980年全县有12个区公所、1个镇人民政府、58个公社革命委员会。1981年11月起,58个公社先后复设管理委员会。
乡镇人民政府1983年8月,58个公社全部撤销革命委员会和管理委员会,成立乡人民政府。1985年8月,撤销阚疃、柳东、西潘楼3个乡,改设阚疃、张村、西潘楼3个镇,属所在地区公所管辖。1985年末,全县有12个区公所、1个县辖镇人民政府、55个乡人民政府、3个区辖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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