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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
1957年,亳县文物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文管会”)成立后,当年组织力量对全县文物、文化遗存进行普查,发现了一批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古建筑。
1958年,建立了亳县博物馆。同年冬,亳县人民委员会发布《在兴修水利中注意保护文物的布告》(此布告被文化部收入《文物工作手册》),重新对全县的文物进行普查登记,建立了文物档案,制订了保护措施,成立了保护组织。1964年春,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树立了标志牌。1974年5月,博物馆组织力量对全县文物进行全面复查,调整了省、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1年9月,安徽省人民政府重新公布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次年7月,亳县人民政府发布公告,另公布15处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树立标志牌,加强了保护。1986年12月,亳州市人民政府公布,第2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1处。这年底,当地共有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3处,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32处。
(二)修复
建国前,境内大部分寺、观,靠僧、尼、道士化缘自行修缮;比较大的寺、观及历史遗迹,或由衙门官修,或由邑绅捐修。历史上对名胜文物修复甚多,光绪二十年《亳州志》载,对汤陵的修复规模比较大的有明嘉靖三十七年(1558)、乾隆三十八年(1773)两次;对道德中宫的修复有明万历中和乾隆十三年(1748)两次;对华祖庵的修复有乾隆二十六年(1761)、嘉庆二年(1797)、同治年间(1862~1874)3次;对朱公书院的修复有乾隆二十五年(1760)1次;对咸平寺的修复有明洪武二十八年(1395)、嘉靖三十年(1551)、乾隆三十年(1765)、嘉庆元年(1796)4次;对魏武帝庙的修复有宋咸平年间(998~1003)、乾兴元年(1002)2次;对崇兴寺的修复有康熙十六年(1677)、乾隆三十六年(1771)、光绪四年(1878)3次。
建国后,政府多次拨款修复境内文物。1961年10月,省政府拨款对花戏楼进行修复,经过半年多,修好了折断的楼梁和残破的大殿。“文化大革命”期间,花戏楼的木雕、砖雕又遭破坏。1979年秋,省、县两级政府又拨款修复。1983年初,又拨3万元,对其周围22户居民住宅进行拆迁,扩大了花戏楼的保护范围。1962年7月,亳县卫生界捐款1.5万元对华祖庵进行修复;1980年秋,省、县又拨款对其修复、扩建,维修了大殿,恢复了西配殿和“元化草堂”,增添了游览处,扩大了原有的规模。近年来,县(市)政府已拨款120多万元,对文峰塔、汤王墓、古地下道、明王台、董园二号石墓等文物进行了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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