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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代地方武装
清顺治初年,设卫守备1员、千总1员、把总2员、马战兵46名、步兵74名、守兵273名。
咸丰三年(1853),亳州组织团练,后在镇压捻军过程中发展成为一支地方武装。团有团总,堡有练主,乡勇无定额,平时分散劳动,夜晚放哨,闻警集合,就食于乡里,武器有大刀、长矛、竹镖、弓箭,还有土炮数百门。
同治四年至六年(1865~1867),州衙辖马战兵21名、守兵262名。
光绪九年(188s),州衙添马战兵10名,裁马战兵57名、守兵126名。光绪二十年(1894),设都司1员、中军千总1员、外委千总3弁、额外外委8弁、马战兵47名、步战兵14名、守兵136名。
(二)民国时期地方武装
北洋政府、国民政府武装步兵营:民国初年,县设步兵营,下辖4哨,每哨士兵60名,哨下辖6棚。营设管带、帮带、书记官,哨有哨长、书记生。其中设马队1哨。县知事任营务处长,财政局长任军需官,另设参事员,由地方绅士担任。该营受上级行政机关节制,不在陆军处注册。经费取自丁地附加,军械用公款购买,服装为灰色,领章、肩章、袖章为红色。
民团:民国16年夏,县成立民团,司令部设城里东北角马家祠堂,姜北辰任民团团长。次年,蒋俊英任民团团长,委任各乡有号召力的人任乡民团团长。全县共建36个团。团下无组织,武器以缨子枪为主,也有少数步枪、土炮、马冲子、标枪等。民国19年,县民团被孙殿英带走,县城无武装自卫,遂集合民众枪支。建立3个中队,后改为大队。
县中队:民国16年成立,约100人枪,军晌由财政局拨款。武器主要有步枪和两门小炮。
保卫团:民国20年组建,县城设总团部,驻咸平寺。民国21年,改编为保安预备队,各区设分队;旋又改为保安队,下辖5个中队,约有400人枪。
壮丁总队:民国22年设,总队部设于青龙街李家祠堂,县长杨中明兼任总队长。民国24年,又改为壮丁巡查队。全县5个区,每区1个中队,统归县训练。
社训总队:民国25年成立,县长兼总队长。民国27年,总队辖3个常务中队、30个班,计有300人枪。同年,3个常备中队交县抗日人民自卫军;社训总队仍保留,主管训练壮丁。
抗日人民自卫军(自卫总队):民国27年元月成立,县设司令部,辖3个常备中队、一个手枪队,计有300余人枪。后备队由区乡保壮丁组成,武器有枪支、长矛、大刀等。5月31日,在抗击日寇,保卫县城战斗中,自卫军伤亡较重。9月8日县城收复后,改为县自卫总队。
国民兵团:民国29年元月由县自卫总队改。该兵团主要侧重于兵役补充,辖3个常备中队、9个分队,计300人枪。民国30年,县长廖梓英兼团长,有3个中队、15员官佐、375名士兵。武器有“七九”步枪310支、轻机枪1挺、冲锋枪1支。县兵团下辖区队5个、乡(镇)队45个,保队523个。武器多为土造步枪。十河区140支,仁和区240支,东固区100支。民国32年,又增加两个警保中队、两个壮丁中队。抗战胜利后,辖4个常备中队、300多人枪;两个警保中队、200人枪;两个壮丁中队只有几只教练枪。
警保大队:民国36年4月由国民兵团改编。下辖4个中队,每中队有80支步枪、3挺机枪,全大队计有500人枪。同年7月,警保大队扩编为两个大队、5个中队。11月,又调整为4个中队;有300人枪,其中轻机枪12挺。
自卫总队(联防总队):民国36年5月成立,县长曹璞山兼总队长。各区设自卫中队。是年9只,改为县联防总队,姚笃民兼总队长;各区自卫中队改为联防队。11月,各区建联防大队,全县约有1600人枪。民国37年2月,县联防总队和各区联防队基本上被中国人民解放军及地方武装打垮。9月,民国县政府县长李良才又收拾地方残余反动武装,编为3个大队,约有500多支枪,主要活动在河南省商丘南三官庙、阎集一带。淮梅战役前,该部全被击溃。
日(汪)伪地方武装警备大队:民国27年成立,伪县知事赵朗斋兼大队长,辖两个步兵中队、一个骑兵中队,计有400人枪和70匹战马。
自卫团:民国29年由汪伪县政府组织,辖4个中队,分驻仁和集、十九里、十河、张集、溜集。每中队辖3个分队,共500人枪。给养由伪县财政局拨给。民国30年进行调整,其机构以区为单位建区团部,设区团长、副区团长;以镇为单位建大队,镇长任大队长;保建中队,保长任中队长。将18岁以上、45岁以下男子编入自卫团,强行训练。在三区(大寺)泥台店、刘集、观堂、沙土、城父、新桥集东6镇建“清乡”自卫团。每镇“清乡”自卫团有常备团员100名、后备团员100名,团下设大队长2人。凡东6镇18~45岁男子,均编入自卫团。“清乡”自卫团常备团员每人自备步枪1支。
保安总队:民国32年9月1日,汪伪县政府把警备大队、自卫团合并成保安总队,伪县长兼总队氏,下辖3个大队、9个中队,约1000人。民国33年3月1日调整,总队设警备、总务、军需3课,辖12个中队、1个特务小队、1个通讯小队,共1414人。有步枪939支、各式手枪47支、轻机枪6挺。
边区县政府武装亳县独立大队:前身系姜克华等人于民国28年7月建立有10多人参加的泥店抗日游击队。民国29年4月,队伍发展到300多人,正式成立新四军亳县独立大队,属中共亳县委和亳县抗日民主政府领导。高峰任大队长兼政委,耿演武任副大队长。下辖3个中队:第一中队队长黄盛会、指导员郭鑫;第二中队队长姜克华、指导员鲁博华;第三中队队长范金斗。指导员丁培之。12月,独立大队改编为独立营,营长来显机,副营长胡大炳。下辖3个连:一连连长黄盛会、指导员郭鑫;二连连长张开道、指导员鲁升庭;三连连长吴太山、指导员郭维新。民国30年皖南事变后,独立营改编为新四军三十二团二营六连。
雪商亳县大队:民国33年8月,彭雪枫率领新四军第四师主力回师津浦路西,恢复了豫皖苏抗日民主根据地。11月,成立了县总队。县长丁希凌兼总队长,后由陈子南、鲁博华任总队长,谭勋任副总队长,段亚非任参谋长,徐爱民任政治部主任,丁保玉任指导员。下辖6个连,1个教导队。民国34年10月,雪商亳总队改编为独立五团,丁希凌任团长兼政委,谭勋任副团长,段亚非任参谋长,徐爱民任政治部主任。独立团下辖3个营,约1300余人:一营营长党连仲,教导员陈树芳;二营营长杨瑞湖,教导员石权;三营副营长张俊友(后叛变)。县总队及独立团,均属雪商亳委领导。民国35年11月,雪商亳县武装与夏邑县总队合编为四支队,约2200余人,直属八分区领导。县委、县政府同时撤离根据地,转移到太康、鹿邑一带,进行休整。民国36年元月,返回根据地,于4、5月间组建县大队,陈子南任副大队长,姜延斌任副政委。下辖两个连:一连由区队组成,二连由酂城区队组成;以后保持3个中队,每中队有100多人枪、两挺轻机枪,全大队共400人枪。经常活动在马头寺、界沟集、黄家集、泥台店、芦庙、颜集一带。各区有中队,经常保持七八十人枪,由区长兼中队长。
商亳鹿柘县大队:民国35年11月,商亳鹿柘办事处由孙清淮、胥照五等20多人枪组成的武工队,和杨瑞湖从雪商亳带来的一个连,配合分区主力36团,向盘据在亳县西北枣集的鹿邑保安团及钱苏部和亳县警备大队苗致荣部进攻,经过激战,共击毙和俘虏800余人,解放了枣集,开辟了新区。在成立县委、县政府的同时,也成立了县大队。县长孙清淮兼任大队长,王正云、刘生才、刘超、李跃、刘正学先生任副大队长。县委书记赵一鸣兼政委,后由田兰田、孙清淮兼政委,傅正才、刘超先后任副政委。民国36年8月,发展成为两个大队,约1600人枪,9月上升到分区6个连。而后县大队经常保持3个中队,每中队有2至3挺轻机枪,全大队共有400多人枪。经常活动在枣集、高口、张集一带。各区有区中队,约有七八十人枪,由区长兼中队长。
鹿亳太县大队:民国36年2月建。县长徐子佩、冯登紫、李如沆先后兼大队长。县委书记张有奇兼政委,李西龄、何纯才、薛子和先后任副大队长,王化棠、吴斌先后任副政委。县大队初成立时,共有100人枪,至7月发展到3个中队,每个中队有3至4挺轻机枪,全大队共有500多人枪。经常活动在古城、淝河、双沟、老鸦店一带。各区有区队,各有七八十人枪,由区长兼中队长,区委书记兼政委。
涡亳县大队:民国36年7月建,县长余筱仙兼大队长,李子春任副大队长,县委书记姚子健兼政委。初成立时,由雪涡亳和涡南县办事处30多人枪与洺河区4个班编成一个连,计100多人枪。连长林保友,指导员陈挺。这个连是开辟新区的主要力量。是年10月,六分区抽调一个排作为涡阳县武装,县大队仍为一个连。立德青年学生田义芝,组织20多人枪,编为第二连。民国37年3月,县大队扩充为3个连,加上警卫班,共400多人枪。张道祥任副大队长,杨明海任副政委。是年8月,将3个连上调到独立旅35团…民国38年元月,进行扩军,1个月完成700人的任务,400人充实到县大队。县大队编为4个连,200人分配到各区队;接着把新编的4个连,上升到18军。淮海战役后,又将7个区队、1个警卫连,编为3个连,共33人上升到阜阳军分区独立一团。在两年内,共上升到主力部队11个连、1300多人。
亳州市公安大队:民国37年9月建。开始只有一个连、百余人枪,以后发展300人枪。在阻击敌人进犯、支援淮海战役、维护城镇治安等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民国38年3月,淮海战役结束后,上升到二分区独立团,继之编入十八军,渡江南下。
亳县县大队:民国38年3月建,县长李如沆兼大队长,后由何东纯继任,薛子和任副大队长。县委书记张有奇任政委,吴斌、葛保林先后任副政委。大队辖3个中队,共400人枪。年底,为支援解放军南下,部分人员加入到主力部队。1950年11月撤销。
(三)建国后地方武装
武警中队:1949年10月,亳具地方武装有县公安局保卫队。1952年,整编为县公安中队,列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序列。1955年8月1日,改编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县中队改称为中国武警部队亳县中队。1958年12月,复归公安部门建制。1962年,改为县公安中队。1970年,又列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序列,隶属县人武部。1975年11月,划归县公安局。1983年7月,又改编为中国武警部队亳县武警中队,隶属安徽省武警总队阜阳支队,受阜阳支队和亳县公安局双重领导。
民兵:民国17年,亳县共产党组织以看家队为名,组织起民兵武装。民国28年4月,县政府迁到古城集,抗日工作团在观堂、颜集、泥台店一带,动员了1200多名青年,组织了“农民看家队”。他们手持长矛、大刀参加抗日斗争。民国29年4月,各区乡成立了民兵大队部,下设中队、分队。涡北地区民兵发展到2100多人、长短枪270支。民兵配合新四军老二团围歼黄会。民国33年底,配合新四军31团、32团在张集、三里湾、董楼围剿日伪第囚方面军一师。经过一夜激战,攻克董楼,全歼伪军1个营,毙伤100余人,俘敌200余人。民国35年元月,亳县民兵武装单独作战,连拔刘集、芦庙、观堂国民党驻军据点。在攻占刘集国民党14师1个连据点时,经3小时激战,打死敌连长1人,俘敌士兵1人,缴获步枪7支,手榴弹76颗。同年4月11日夜,泥店民兵11人,在鲁博华的指挥下,深入涡北董家街玉皇庙,打死哨兵2人,缴获步枪2支,一举活捉国民兵团中队长赵廷举和分队长李玉龙。民国36~37年,又配合解放军主力3次攻克亳县城。民国37年,在淮海战役中,本地民兵积极参加支援前线的工作,各边区县组织支前机构,设转运站、兵站,并发动人民群众修桥补路,送草运粮,补充给养、弹药,做鞋袜和救护伤员等。商亳厢柘县在魏岗附近筹办了一座转运医院。仅这个县的支前大队就送军鞋100余万双,粮、面250万斤、生猪149头,接运伤员1600多人。与此同时,在后方的民兵承担起了站岗、放哨、修桥、补路、盘查行人、截击溃散之敌等任务。淮海战役结束后,亳县支前工作荣获一等县光荣称号,双沟区荣获一等区光荣称号。民国38年,为支援渡江战役,亳县选拔了200余名青壮年民兵随军南下,在过境道路上设立了兵站,休息室、茶水站,并筹集了药品、慰劳品等。各区民兵大队部积极协助地方政府和公安机关,共破获匪特案件451起,单独逮捕反革命分子430人,缴获长短枪111支,炮弹410发,子弹1500发,保卫了新生政权,稳定了社会秩序。1950年6月13日,成立了亳县武装农民部。全县民兵发展到19290人,共有枪2100支。1956年,全县进行了预备役登记,对民兵进行了整顿。1957年10月,预备役和民兵结合,吸收了大批复员、退伍军人参加民兵组织。1958年秋,毛泽东发出了“全民皆兵,大办民兵师”的号召。9月下旬,成立了民兵师,民兵由原来48335人,发展到268746人。13个人民公社,加上县直机关、工厂、学校共建14个团、127个营、1348个连。其中基干民兵排1859个,普通民兵排1777个,女民兵排3171个,机关、工厂、学校民兵排143个。同时配备了指挥员和政工人员。1960年4月,亳县城关镇人民武装部部长哈宾雁、大杨基干民兵张桂英,代表安徽省出席了全国先进民兵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受到毛泽东、朱德的接见,国防部奖给他们每人1支半自动步枪。1962年,毛泽东发出民兵工作要做到“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的指示,自此每年冬春季节,对全县民兵进行一次检查。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民兵工作停顿。1978年,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根据《民兵工作条例》,县人武部对全县民兵进行了整顿。1981年,中央下达了(81)11号文件,按照文件精神,对全县民兵组织,进行了全面整顿和改革。民兵年龄由原来18~45岁,改为18~35岁;其中男基干民兵18~28岁,女基干民兵18~23岁,普通民兵29~35岁,机关、事业单位不建民兵组织。1982年,全县民兵减少到103579人,其中基干民兵由原来135519人减少到17743人;并规定女民兵人数为基干民兵的10~15%。通过调整改革,压缩了年龄、缩小了范围、减少了人数、提高了素质。市人武部及下辖15个区级人武部负责全市民兵工作。
亳州市民兵构成情况统计表(1955~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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