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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机构
民国时期,县内交通由县建设科主管,水上运输则受船行控制。解放战争时期,雪商亳县民主政府于民国36年1月成立了交通局;7月,鹿亳太县政府设交通局;10月,商亳鹿拓县政府设交通局。次年3月,成立涡亳县交通局;8月成立亳州市交通局。民国38年3月成立交通局;5月改为邮电局。建国后,县于1949年10月设建设科,管理交通运输。次年6月,又成立了皖北亳县民船运输公司,隶属皖北淮河航务管理所蚌埠办事处;7月成立县港政府。1956年6月,县建设科改称交通建设科;7月,县设立工业交通科。同年亳县港又成立了5个木帆船运输初级合作社。对运输船只实行经营性管理。1958年9月,县交通建设科又归并到工业交通运输管理局。同年4月,公路管理站与汽车站合并为淮北公路管理局亳县管理站。次年又再行分设,并成立了交通运输管理站,为县工交局派出机构;6月,工交局正式易名为交通局。1969年11月,改设交通办公室。次年复为局。1971年底,亳县汽车站改属安徽省交邮支队阜阳汽运公司领导。1972年,省交邮支队撤销,汽车站的党、政、财权移交县交通局;年底,组建亳县水上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对水上生产实行统一领导。1974年,县汽车站又改属阜阳地区汽车运输公司领导,业务上受县交通局领导。1976年,为加强交通安全管理,交通局又组建了车辆监理站。1981年初,水上人民公社又附设水上运输公司。1984年,水上人民公社撤销,正式成立了全企业性质的水上运输公司;年底,车辆监理站改为监理所。1985年,县交通局在城区设立交通分局,交通管理站在主要区镇设站11个,公路站在各条公路沿线设道班23个,对交通运输实施有效的管理。
(二)交通监理
1976年前,交通安全工作由交通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监督执行。1976年始设专门监理机构,负责交通安全、车辆管理、驾驶员培训和处理交通事故等。
安全检查建国后,随着交通运输的日趋繁忙,交通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1976年以来,地方机动车辆逐年激增,过境车辆昼夜不绝。亳涡公路机动车日流量6000标准台次,其他干线公路也渐呈饱和状态。又因一些社会车辆严重老化,驾驶员技术欠精,交通事故逐年上升。县车辆监理站成立后,即开始对公路上的一切车辆进行行政管理和技术监督。以压高速、清路障、纠违章为重点,严禁沿线居民在公路上种植作物、建房搭棚、摆摊设点、积肥打场、放牧牲畜、挖沟排水,恢复和新设里程碑、指向牌、地名牌、警告牌、限速牌等通行标志,拆除违章建筑。80年代以来,每值收获季节,均派车辆检查。此外,每逢重大节日和集会,监理人员便集中到各公路的重点地段和事故多发地段,进行安全监督。1979年1月,监督人员开始着统一服装,并配备了监理汽车和摩托车,在各条公路上进行日常巡回检查,夜间也时常出动。为加强在市区的交通管理,在人民大桥南端、西关、东关设立了固定检查站。自1980年起,将每年的5月份定为安全月,每逢此时,交通监理人员全体出动,清障纠障,严防事故发生。1984年,又聘请了30多名退休工人担任义务交通安全员,在亳州路、人民路、新华路、谯陵路上维护交通秩序。1985年元月,县政府颁布了《关于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的布告》,在全县大力宣传交通安全常识。此后又组建了交通警察,具体负责城内交通安全工作。在市内主要道口设置岗亭和红绿灯,指挥过往车辆通行,并配合监理人员、养路费征收人员,检查过往车辆的驾驶证、行车证、养路费收讫证、车辆牌号以及装载行驶有无违章、各种部件是否安全有效,对违章者分别处以拘证、罚款、拘留等处分。对较大事故肇事者,予以法律制裁。同时在东关设立安全检查站,每天7点30分至18点30分对过往车辆进行登记检查,宣传交通规则。1985年,全境共发生交通事故91起,较上年降低16起。
亳州市交通事故逐年统计表(1976~1985)

车船管理民国初期,境内车船无统一管理。建国后,人民政府先后设立了公路管理站和交通管理站,对机动车辆的注册、登记、检验、牌证核发进行监督管理。在船只上则配有兼职航监员。60年代改为专职航监员。1976年,监理站成立后,车辆的管理工作改由监理站和交管站负责,掌握机动车辆的数量、动态和分布。近年来,对新购机动车辆的入户与转籍实行严格控制。凡新购车辆,均须待出厂合格证、购车发票、附加费缴讫证、养路费,由所在单位出具介绍信,经交管站签署意见后,由监理站检验其车辆部件是否齐全、安全部件是否有效、车容是否整洁,然后方准入户,发给牌证。1985年开始对机动车辆进行年审,对其部件的有效程度和车容车貌每年集中审查一次。经审查合格后,由地区监理处加盖印章后才准行驶。航运船只也须经航监部门检验登记后,才准投入航运。这一年,全市机动车辆入户1210辆。车辆如需转籍,须待单位介绍信和行驶证,经当地交管站签字,监理所检验后方可办理。车辆改型需报地区监理站批准。此后,又采取了定期按号审车的办法。每年2月至11月的4号至6号,按各车末位号码依次检验。审验合格后,由监理所直接签证放行。1985年,全市共年审车辆840部。
驾驶员培训建国以来,当地汽车驾驶员多为复退军人。航运部门于1958年分两批派出10人,参加淮河航运局举办的蚌埠轮船技术培训班,随后又派人随船边学理论边实践,陆续培训技术骨干40多人。70年代以来,随着机动车辆的增加,县交通部门先后举办了多期驾驶员培训班,农机部门也常年开设了农机培训班,培训出大量驾驶员。此后,交通部门又面向各单位和社会招生,报名者(不包括大型客、货汽车驾驶员),由所在单位出具介绍信,到县监理所登记并参加体检,再经过交通规则考试后方可入学发给学习证。在学习期间,必须学开大客车8个月,小汽车或拖拉机4个月,柴油三轮车和摩托车2个月,然后,由监理所进行交通规则、机械常识、场考、路考4个项目的考试后,转入实习期。实习时间与学习期相同。期满合格后,发给合格证书和执照。驾驶员如需增驾或换车,须经监理部门批准。新驾大客车者,需有3年驾驶经历或10万公里安全记录,并在两年内接受场考、路考合格。小汽车和轮式拖拉机驾驶员需改驾大货车,学习6个月,并接受场考、路考和机械常识考试。对不具备3年和10万公里安全记录的个体车辆驾驶员,如需改驾大客车,则发给大客车实习证。柴四轮拖拉机和柴油三轮车多为个体所有,驾驶员也多属自学。1985年,全县各类机动车辆驾驶员增至1620人,为加强管理,市监理部门于当年始,每逢单月的15号至17号,办理各类驾驶员的考证业务,加快了驾驶员专业素质的提高。
(三)运输市场管理
民国时期,境内运输市场全被封建把头控制,运输工人各自为政,随叫随到,自由参运,无统一管理。建国后,人民政府于1950年组建了搬运工会。次年,清理了封建把头,整顿搬运队伍,统一了运价。同时取缔私营车行,打击擅抬运价者。1958年。成立交通运输指挥部,分别在大寺、古城、立德、双沟设立搬运站。1959年,设立交通运输管理站,管理全县运输市场,组织货源,管理散车,执行统一货源、统一运价、统一调度的三统政策,稳定了运输市场秩序,保证了国家重点物资的运输。1964年,分别在张集、五马、大杨、十八里、十九里、观堂、古城、双沟设立交管站,加强对农村运输市场的管理。1969年,成立联合运输办公室,负责统筹货源、安排运力,执行三统政策,一切货运均须有核定派车单,严禁私拉私运。1974年又增设沙土、辛集、张店、王楼、淝河、城父、十河等交管站,对人力车运输实行严格管理。1979年,撤辛集、沙土、张店、王楼、淝河、城父交管站,同时从阜阳地区汽运公司四队、汽车站、搬运站、水运公司、航运站抽调10人,设立检查站,在北门口、西关、东关、南关对过往车辆进行价格、重量、等级、运距、项目方面的检查。80年代以后,当地机动车辆猛增。至1985年,仅民间运输机动车辆就增到958辆,拖拉机挂车增到166辆,总运力3139吨位。运力的过剩,导致一处货源多家争运的现象。为活跃经济,国家不再执行三统政策,允许私营车辆参运并自由议价、自找货源,与国营运输业竞争,大大增强了运输市场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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