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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建
民国36年(1947)秋至民国37年底,中国人民解放军豫皖苏军区第四分区三团在帮助阜南建县时,即协助各新区组建民兵性质的区队。
建国后,根据1950年9月阜阳军分区颁发的民兵工作条例要求,民兵发展要达到人口3%。1951年4月,县成立人民武装部,区乡也建立了人民武装组织,成立民兵乡队、中队、分队等基层民兵组织,将基于民兵和普通民兵分别编组。1952年,中共中央和政务院颁布《民兵组织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了民兵的性质、任务、领导、编制、纪律等。使民兵制度成为国家军事制度的组成部分。当年全县已有民兵22381人,长短枪5912支。1954年底,全县普遍实行民兵制度。全县民兵已发展到43668人,其中基干民兵(年满16周岁至35周岁的男性公民和年满16周岁至25周岁女性公民)17918人,普通民兵(年满16周岁至46周岁的男性公民和年满16周岁至35周岁的女性公民)25750人,排以上干部1331人。1957年,进行民兵组织整顿。1958年春,进行民兵预备役的合组工作。同年9月,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发出“全民皆兵”、“大办民兵师”的指示后,全县从城镇到农村,从机关到工厂、学校,配合人民公社化的建立,实现了全民皆兵。全县编为1个民兵师,12个民兵团(县直1个,公社11个),124个民兵营,1031个民兵连,6540个民兵排。实行军政合一,公社各级行政干部担任连、营、团长,各级党委书记,任正、副政委、教导员、指导员。班、排干部则生产、军事合一。实行“组织军事化”、“生活集体化”、“行动战斗化”。1960年,县成立民兵指挥部,12个民兵团上升为12个民兵师。1961年5月,对民兵进行整顿,组建武装基干连,配备武器弹药。1962年6月19日,毛泽东主席发出民兵工作“三落实”(组织、政治、军事)的指示后,全县即积极开展了“三落实”活动,至1970年,全县民兵组织落实到25个团,321个营,6093个排。共有基干民兵124975人(其中女民兵45395人),普通民兵84317人(其中女民兵31175人),民兵排以上干部14348人。1974年城关镇组建了民兵通讯连。1976年配备了火箭筒和迫击炮等武器装备,由单一的步兵组织,发展到多种技术专业分队组织。
1981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调整民兵组织问题的指示》,把区、公社、工厂、学校作为组建民兵的重点单位,科研单位和人数少的单位不建立民兵组织,压缩了民兵年龄幅度,改普通民兵16周岁至45周岁为18周岁至35周岁;改基干民兵男性16周岁至35周岁为18周岁至28周岁,女性16周岁至25周岁为18周岁至23周岁。凡28周岁以下的退伍军人和受过基本训练的民兵编为基干民兵,其余编为普通民兵。取消县民兵师和公社民兵团,经过整顿全县民兵91092人,其中基干民兵17358人。1984年,按阜阳军分区“稳定数量,注重质量、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要求,全县11个区整组后,有普通民兵79734人,建66个营,4147个排,8499个班;基干民兵17358人,建86个连,660个排,1854个班,其中女民兵736人,复退军人2664人。城关镇通讯连同时由93人扩编为150人。
二、训练
1952年,全县开始对民兵进行训练,训练的主要对象是民兵干部和基干民兵,并以持枪民兵为重点。民兵训练主要在本村或本乡进行,一般选在冬季农闲季节,时间一般不超过一星期。训练内容为队列、熟悉手中武器、爱护保管武器、射击、战术、投弹等。
1958—1964年,县举办3次民兵优秀射击比武大会,涌现出一批神枪手和先进典型。阜南一中机炮连一排排长苗应久(学生)、中岗民兵副连长陈玉兰先后出席了安徽省首届民兵代表会和全国民兵代表会,陈玉兰并荣获中央军委授予的半自动步枪1支,女民兵金玉侠等在训练比武中成绩优异,先后出席了省军区和南京军区民兵积极分子代表会。
1969年备战时,紧急整训,县组建一个民兵武装基干团,下设3个营,15个连,62个排,239个班,共有民兵2933人。以一个月的时间训练射击、投弹、地雷埋设、“三打”(打飞机、打空降、打坦克)、“三防”(防空、防化、防原子),分布在0908国防公路沿线及城镇要道,以加强战备。
1981—1982年,根据中央(81)11号文件和解放军三总部文件精神,对民兵训练进行调整,训练任务减少,训练的主要内容是射击、投弹、爆破和单兵战术。训练方法采取区、社组织形式。1983年总参颁发《民兵军事训练大纲》,进行军事训练改革,突出以训练内容为核心,以战法训练为重点;对民兵训练内容进行增、减、并、改。
三、重大活动
1947年秋至1949年春,全县民兵配合人民解放军豫皖苏军区第四分区三团剿匪作战33次,歼敌6700余人,缴获武器6000多件,子弹万余发,各类物器1400件。并积极支援淮海和渡江两大战役。
1950年至1953年的治淮、镇反、土改、抗美援朝运动中,广大民兵积极配合政府查岗、放哨、监视敌人、追捕逃犯,保卫运动顺利开展。同时,广大民兵踊跃参加志愿军赴朝参战,8个区共应征700多人。1950年冬,有8万多民兵参加治淮,以后在每年冬春的水利兴修工程中70%的民工是民兵。特别1971年至1980年开挖茨淮新河的伟大工程中,每年出动民兵近10万人参战,破冻土、战严寒,提前完成任务。
历年的防洪抢险斗争中,民兵总是走在最前列,特别是1950年、1954年、1956年、1963年、1965年、1968年、1972年、1975年、1982年等年份的大水灾时,民兵们都是全部出动,在县、区人武部的领导下,全力投入抗洪抢险,做出了贡献。
1983—1985年,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中,广大民兵紧密配合公安干警,出色完成侦破、追捕等项任务,保障了社会的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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